《夜航船》是明末清初文学家、史学家张岱所著的百科类图书。该书讲述了从三教九流到神仙鬼怪,从政治人事到典章沿革等二十大类125个小类的学科知识。
斩乱丝
高洋内明而外晦,众莫能知,独欢异之,曰:“此儿识虑过吾。”时欢欲观诸子意识,使各治乱丝,洋独持刀斩之,曰:“乱者必斩。”
立破枉狱
陆光祖为浚令。浚才士卢楩被前令枉坐重辟,数十年相沿,以其富不敢为之白。陆至,访实,即日破械出之,然后闻于台使者。使者曰:“此人富有声。”陆曰:“但当问其枉不枉,不当问其富不富。不枉,夷、齐无生理;果枉,陶朱无死法。”使者甚器之。后行取为吏部,黜陟自由,绝不关白台省。
即斩叛使
胡兴为赵府长史。汉庶人将反,密使至,赵王大惊,将执奏之。兴曰:“彼举事有日矣!何暇奏乎?万一事泄,是趣之叛。”一日尽歼之。汉平,宣庙闻斩使事,曰:“吾叔非二心者!”赵遂得免。
监国解纷
张说有辨才,能断大议。景云初,帝谓侍臣曰:“术家言,五日内有急兵入宫,奈何?”左右莫对。说进曰:“此谗谋动东宫耳!陛下若以太子监国,则名分定,奸胆破,蜚语塞矣。”帝如其言,议遂息。
断杀不孝
张晋为刑部,时有与父异居而富者,父夜穿垣,子以为盗也,瞷其入,扑杀之,取灯视之,父也。吏议:子杀父,不宜纵;而实拒盗,不知其为父,又不宜诛。狱久不决。晋判曰:“杀贼可恕,不孝当诛。子有余财,而使父贫为盗,不孝明矣!”竟杀之。
刺酋试药
曹克明有智略,真宗朝累官十州都巡检。酋蛮来献药一器,曰:“此药凡中箭者傅之,创立愈。”克明曰:“何以验之?”曰:“请试鸡犬。”克明曰:“当试以人。”取箭刺酋股而傅以药,酋立死。群酋惭惧而去。
杖逐桎梏
黄震为广德通判。广德俗有自带枷锁求赦于神者,震见一人,召问之,乃兵也。即令自招其罪,卒曰:“无有。”震曰:“尔罪必多,但不可对人言,故告神求赦耳。”杖而逐之。此风遂绝。
一钱斩吏
张咏在崇阳,一吏自库中出,鬓边一钱,诘之,乃库中钱也。咏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强项不屈。咏固命杖之。吏曰:“尔能杖我,不能杀我。” 咏判云:“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自杖剑下阶斩其首,申府自劾。崇阳人至今传之。
强项令
董宣为洛阳令,湖阳公主家奴杀人,宣就主车前取杀之。主诉于帝,帝令宣谢主,宣不拜。帝令捺伏,宣以手据地不俯。帝敕曰:“强项令去!”
南山判
武后时,李元纮迁雍州司户。太平公主与僧争碾硙,元纮判与僧。长史窦怀贞大惧,促纮改判。纮大署判尾曰:“南山可移,此判终无摇动也。”
腕可断
唐韩偓,宰相韦贻范母丧,诏还位,偓当草制,言贻范居丧不数月使治事,伤孝子心。学士使马从皓逼偓草之,偓曰:“腕可断,制不可草!”
麻出必坏
唐德宗欲相裴延龄,阳城为谏议,曰:“白麻出,我坏之!”恸哭于廷,龄遂不得相。
判诛舞文
柳公绰为节度使,行部至乡县,有奸吏舞文诬其县令贪者。县令以公素持法,必杀贪官。公绰判曰:“赃吏犯法法在,奸吏犯法法亡。”竟诛舞文者。
铁船渡海
贾郁性峭直,不能容过。为仙游令,及受代,一吏酗酒,郁怒曰:“吾再典此邑,必惩此辈。”吏扬言曰:“造铁船渡海也。”郁后复典是邑,吏盗库钱数万,郁判曰:“窃铜镪以肥家,非因鼓铸;造铁船而渡海,不假炉锤。”因决杖徙之。
其情可原
孙唐卿判陕州,民有母再嫁而死,乃葬父,遂盗母之丧而袝葬之。有司论以法,唐卿曰:“是知有孝,不知有法,其情可原。”乃判释之。
问大姓主名
周纡为洛阳令。下车,先问大姓主名,吏数闾里豪强以对。纡厉声怒曰:“本问贵戚若马、窦等辈,岂能知此卖蔡佣乎?”于是京师肃然。
引烛焚诏
李沆为平章。一夕,真宗遣使持手诏欲以刘美人为贵妃,沆对使者引烛焚诏,附奏曰:“但道臣沆以为不可。”其议遂寝。
天何言哉
真宗耻澶渊之盟,听王钦若天书之计,而行封禅。待制孙奭言于帝曰:“以臣愚所闻,天何言哉?岂有书也?”帝默然。
礼宜从厚
李宸妃薨,太后欲以宫人礼治丧于外,吕夷简为首相,奏礼宜从厚。后怒曰:“相公欲离间吾母子耶!”夷简曰:“他日太后不欲全刘氏乎?”时有诏,欲凿宫城垣以出丧。夷简乃谓内侍罗崇勋曰:“宸妃诞育圣躬,而丧不成礼,异日必有受其罪者,莫谓夷简今日不言也。当以后服殓,用水银。”崇勋驰告太后,乃许之。后荆王元俨为帝言:“陛下乃李宸妃所生,妃死以非命。”帝因恸号累日,下诏自责,幸洪福寺祭告,易梓宫,亲启视之。妃以水银,故玉色如生,冠服如皇后。帝叹曰:“人言其可信哉!”待刘氏加厚。
奏留祠庙
张方平判应天府。时司农遵王安石鬻祠庙于民法,方平托刘挚为奏曰:“阏伯迁商丘,主祀香火,为国家盛德,所乘历世尊为大祀。微子宋始封之君,开国此地,是本朝受命建业所因。又有双庙,乃唐张巡、许远孤城死贼,能捍大患。今若令承买小人规利,冗亵渎慢,何所不为!岁取微细,实伤国体。欲望留此三庙,以慰邦人崇奉之意。”疏上,帝震怒,批牍尾曰:“慢神辱国,无甚于斯!”于是天下祠庙皆得罢卖。
收缚诬罔
隽不疑为京兆尹。有男子乘犊车,诣北阙,自谓卫太子。诏列侯公卿以下杂职视。至者莫敢言。不疑后至,叱从吏收缚。曰:“昔蒯聩出奔,辄拒而不纳,《春秋》是之。卫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来自请,此罪人也。”遂送诏狱。上与霍光嘉之,曰:“公卿大臣当用有经术明于大谊者。”验治,得奸诈,坐诬罔不道,要斩。
捕脯小龙
程颢为上元主簿,有善政。茅山池有小龙,得见者奉以神,民走若狂。颢捕而脯之。
汰僧为兵
宋胡旦通判升州。时江南初平,汰李氏所度僧,十减六七。旦曰:“彼无田庐可归,将聚而为盗。”乃悉黥为兵。以同时所汰尼僧配之。
俟面奏
寇天叙以应天府丞摄尹事。时武宗南巡,权嬖鸱张索贿,拂其意,祸且立至。天叙曰:“与其行贿改节,不若得罪去官。”凡有所需,直阻之,曰:“俟面奏,旨与则与,皆莫谁何!”驻跸九阅月,费且不资,而民不病。
破柱戮奸
李膺拜司隶校尉,时小黄门张让弟朔为野王令,贪残无道,畏膺威严,逃还京师,匿于兄家合柱中。膺知其状,率吏卒破柱取朔,付洛阳狱。受辞毕,即杀之。自此诸黄门常侍皆鞠躬屏气。时朝廷日乱,纲纪颓弛,而膺独持风裁,以声自高,有景仰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