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共《五笔》,74卷,1220则。其中,《容斋随笔》16卷,329则;《容斋续笔》16卷,249则;《容斋三笔》16卷,248则;《容斋四笔》16卷,259则;《容斋五笔》10卷,135则。据作者宋朝洪迈自述,《容斋随笔》写作时间逾经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览群书、经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结晶。本页面仅包含《容斋随笔》16卷内容。
成都有汉《蜀郡太守何君造尊楗阁碑》,其末云:“建武中元二年六月。”按范史本纪,建武止三十一年,次年改为中元,直书为中元元年。观此所刻,乃是虽别为中元,犹冠以建武,如文、景帝中元、后元之类也。又《祭祀志》载封禅后赦天下诏,明言云:“以建武三十二年为建武中元元年。”《东夷倭国传》云:“建武中元二年,来奉贡。”援据甚明。而宋莒公作《纪年通谱》乃云:“纪、志所载不同,必传写脱误。”学者失于精审,以意删去,殆亦不深考耳。韩庄敏家一铜斗,铭云:“新始建国,天凤上戊六年。”又绍兴中郭金州得一钲,铭云:“新始建国,地皇上戊二年。”按王莽始建国之后改天凤,又改地皇,兹二器各冠以始元者,自莽之制如此,亦犹其改易郡名不常,每下诏犹系其故名之类耳,不可用中元为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