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是由司馬遷撰寫的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記載了上自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代,下至漢武帝元狩元年間共3000多年的歷史(哲學、政治、經濟、軍事等)。《史記》最初沒有固定書名,或稱“太史公書”,或稱“太史公傳”,也省稱“太史公”。“史記”本是古代史書通稱,從三國時期開始,“史記”由史書的通稱逐漸成爲“太史公書”的專稱。《史記》與後來的《漢書》(班固)、《後漢書》(范曄、司馬彪)、《三國志》(陳壽)合稱“前四史”。劉向等人認爲此書“善序事理,辯而不華,質而不俚”。與司馬光的《資治通鑑》並稱“史學雙璧”。
季布者,楚人也。爲氣任俠,有名於楚。項籍使將兵,數窘漢王。及項羽滅,高祖購求布千金,敢有舍匿,罪及三族。季布匿濮陽周氏。周氏曰:“漢購將軍急,跡且至臣家,將軍能聽臣,臣敢獻計;即不能,原先自剄。”季布許之。乃髡鉗季布,衣褐衣,置廣柳車中,並與其家僮數十人,之魯硃家所賣之。硃家心知是季布,乃買而置之田。誡其子曰:“田事聽此奴,必與同食。”硃家乃乘軺車之洛陽,見汝陰侯滕公。滕公留硃家飲數日。因謂滕公曰:“季布何大罪,而上求之急也?”滕公曰:“布數爲項羽窘上,上怨之,故必欲得之。”硃家曰:“君視季布何如人也?”曰:“賢者也。”硃家曰:“臣各爲其主用,季布爲項籍用,職耳。項氏臣可盡誅邪?今上始得天下,獨以己之私怨求一人,何示天下之不廣也!且以季布之賢而漢求之急如此,此不北走胡即南走越耳。夫忌壯士以資敵國,此伍子胥所以鞭荊平王之墓也。君何不從容爲上言邪?”汝陰侯滕公心知硃家大俠,意季布匿其所,乃許曰:“諾。”待間,果言如硃家指。上乃赦季布。當是時,諸公皆多季布能摧剛爲柔,硃家亦以此名聞當世。季布召見,謝,上拜爲郎中。
孝惠時,爲中郎將。單于嘗爲書嫚呂后,不遜,呂后大怒,召諸將議之。上將軍樊噲曰:“臣原得十萬衆,橫行匈奴中。”諸將皆阿呂后意,曰“然”。季布曰:“樊噲可斬也!夫高帝將兵四十餘萬衆,困於平城,今噲柰何以十萬衆橫行匈奴中,面欺!且秦以事於胡,陳勝等起。於今創痍未瘳,噲又面諛,欲搖動天下。”是時殿上皆恐,太后罷朝,遂不復議擊匈奴事。
季布爲河東守,孝文時,人有言其賢者,孝文召,欲以爲御史大夫。復有言其勇,使酒難近。至,留邸一月,見罷。季布因進曰:“臣無功竊寵,待罪河東。陛下無故召臣,此人必有以臣欺陛下者;今臣至,無所受事,罷去,此人必有以毀臣者。夫陛下以一人之譽而召臣,一人之毀而去臣,臣恐天下有識聞之有以闚陛下也。”上默然慚,良久曰:“河東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布辭之官。
楚人曹丘生,辯士,數招權顧金錢。事貴人趙同等,與竇長君善。季布聞之,寄書諫竇長君曰:“吾聞曹丘生非長者,勿與通。”及曹丘生歸,欲得書請季布。竇長君曰:“季將軍不說足下,足下無往。”固請書,遂行。使人先發書,季布果大怒,待曹丘。曹丘至,即揖季布曰:“楚人諺曰‘得黃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諾’,足下何以得此聲於梁楚間哉?且僕楚人,足下亦楚人也。僕遊揚足下之名於天下,顧不重邪?何足下距僕之深也!”季布乃大說,引入,留數月,爲上客,厚送之。季布名所以益聞者,曹丘揚之也。
季布弟季心,氣蓋關中,遇人恭謹,爲任俠,方數千裏,士皆爭爲之死。嘗殺人,亡之吳,從袁絲匿。長事袁絲,弟畜灌夫、籍福之屬。嘗爲中司馬,中尉郅都不敢不加禮。少年多時時竊籍其名以行。當是時,季心以勇,布以諾,著聞關中。
季布母弟丁公,爲楚將。丁公爲項羽逐窘高祖彭城西,短兵接,高祖急,顧丁公曰:“兩賢豈相戹哉!”於是丁公引兵而還,漢王遂解去。及項王滅,丁公謁見高祖。高祖以丁公徇軍中,曰:“丁公爲項王臣不忠,使項王失天下者,乃丁公也。”遂斬丁公,曰:“使後世爲人臣者無效丁公!”
欒布者,梁人也。始梁王彭越爲家人時,嘗與布遊。窮困,賃傭於齊,爲酒人保。數歲,彭越去之鉅野中爲盜,而布爲人所略賣,爲奴於燕。爲其家主報仇,燕將臧荼舉以爲都尉。臧荼後爲燕王,以布爲將。及臧荼反,漢擊燕,虜布。梁王彭越聞之,乃言上,請贖布以爲梁大夫。
使於齊,未還,漢召彭越,責以謀反,夷三族。已而梟彭越頭於雒陽下,詔曰:“有敢收視者,輒捕之。”布從齊還,奏事彭越頭下,祠而哭之。吏捕布以聞。上召布,罵曰:“若與彭越反邪?吾禁人勿收,若獨祠而哭之,與越反明矣。趣亨之。”方提趣湯,布顧曰:“原一言而死。”上曰:“何言?”布曰:“方上之困於彭城,敗滎陽、成皋間,項王所以不能西,徒以彭王居梁地,與漢合從苦楚也。當是之時,彭王一顧,與楚則漢破,與漢而楚破。且垓下之會,微彭王,項氏不亡。天下已定,彭王剖符受封,亦欲傳之萬世。今陛下一徵兵於梁,彭王病不行,而陛下疑以爲反,反形未見,以苛小案誅滅之,臣恐功臣人人自危也。今彭王已死,臣生不如死,請就亨。”於是上乃釋布罪,拜爲都尉。
孝文時,爲燕相,至將軍。布乃稱曰:“窮困不能辱身下志,非人也;富貴不能快意,非賢也。”於是嘗有德者厚報之,有怨者必以法滅之。吳反時,以軍功封俞侯,復爲燕相。燕齊之間皆爲欒布立社,號曰欒公社。
景帝中五年薨。子賁嗣,爲太常,犧牲不如令,國除。
太史公曰:以項羽之氣,而季布以勇顯於楚,身屨軍搴旗者數矣,可謂壯士。然至被刑戮,爲人奴而不死,何其下也!彼必自負其材,故受辱而不羞,欲有所用其未足也,故終爲漢名將。賢者誠重其死。夫婢妾賤人感慨而自殺者,非能勇也,其計畫無復之耳。欒布哭彭越,趣湯如歸者,彼誠知所處,不自重其死。雖往古烈士,何以加哉!
季布、季心,有聲梁、楚。百金然諾,十萬致距。出守河東,股肱是與。欒布哭越,犯禁見虜。赴鼎非冤,誠知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