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資治通鑑》(常簡作《通鑑》),是由北宋史學家司馬光主編的一部多卷本編年體史書,共294卷,歷時十九年完成。主要以時間爲綱,事件爲目,從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寫起,到五代後周世宗顯德六年(公元959年)徵淮南停筆,涵蓋十六朝1362年的歷史。在這部書裏,編者總結出許多經驗教訓,供統治者借鑑,宋神宗認爲此書“鑑於往事,有資於治道”,即以歷史的得失作爲鑑誡來加強統治,所以定名爲《資治通鑑》。

梁紀二十一

起昭陽作噩,盡閼逢閹茂,凡二年。


世祖孝元皇帝下承聖二年(癸酉,公元五五三年)


春,正月,王僧辯發建康,承製使陳霸先代鎮揚州。


丙子,山胡圍齊離石。戊寅,齊主討之,未至,胡已走,因巡三堆,大獵而歸。


以吏部尚書王褒爲左僕射。


己丑,齊改鑄錢,文曰“常平五銖”。


二月,庚子,李洪雅力屈,以空雲城降陸納。納囚洪雅,殺丁道貴。納以沙門寶誌詩識有“十八子”,以爲李氏當王,甲辰,推洪雅爲主,號大將軍,使乘平肩輿,列鼓吹,納帥衆數千,左右翼從。


魏太師泰去丞相、大行臺,爲都督中外諸軍事。


王雄至東梁州,黃衆寶帥衆降。太師泰赦之,遷其豪帥於雍州。


齊主送柔然可汗鐵伐之父登注及兄庫提還其國。鐵伐尋爲契丹所殺,國人立登注爲可汗。登注復爲其大人阿富提所殺,國人立庫提。突厥伊利可汗卒,子科羅立,號乙息記可汗;三月,遣使獻馬五萬於魏。柔然別部又立阿那瓖叔父鄧叔子爲可汗。乙息記擊破鄧叔子於沃野北木賴山。乙息記卒,舍其子攝圖而立其弟俟斤,號木杆可汗。木杆狀貌奇異,性剛勇,多智略,善用兵,鄰國畏之。


上聞武陵王紀東下,使方士畫版爲紀像,親釘支體以厭之,又執侯景之俘以報紀。初,紀之舉兵,皆太子圓照之謀也。圓照時鎮巴東,執留使者。啓紀雲:“侯景未平,宜急進討;已聞荊鎮爲景所破。”紀信之,趣兵東下。上甚懼,與魏書曰:“子糾,親也,請君討之。”太師泰曰:“取蜀制梁,在茲一舉。”諸將鹹難之。大將軍代人尉遲迥,泰之甥也,獨以爲可克。泰問以方略,迥曰:“蜀與中國隔絕百有餘年,恃其險遠,不虞我至。若以鐵騎兼行襲之,無不克矣。”泰乃遣迥督開府儀同三司原珍等六軍,甲士萬二千,騎萬匹,自散關伐蜀。


陸納遣其將吳藏、潘烏黑、李賢明等下據車輪。王僧辯至巴陵,宜豐侯循讓都督於僧辯,僧辯弗受。上乃以僧辯、循爲東、西都督。夏,四月,丙申,僧辯軍於車輪。


吐谷渾可汗誇呂,雖通使於魏而寇抄不息,宇文泰將騎三萬逾隴,至姑臧,討之。誇呂懼,請服;既而復通使於齊。涼州刺史史寧覘知其還,襲之於赤泉,獲其僕射乞伏觸狀。


陸納夾岸爲城,以拒王僧辯。納士卒皆百戰之餘,僧辯憚之,不敢輕進,稍作連城以逼之。納以僧辯爲怯,不設備;五月,甲子,僧辯命諸軍水陸齊進,急攻之,僧辯親執旗鼓,宜豐侯循身受矢石,拔其二城;納衆大敗,步走,保長沙。乙丑,僧辯進圍之。僧辯坐壟上視築圍壘,吳藏、李賢明帥銳卒千人開門突出,蒙楯直進,趨僧辯。時杜崱、杜龕並侍左右,甲士衛者止百餘人,力戰拒之。僧辯據胡牀不動,裴之橫從旁擊藏等,藏等敗退,賢明死,藏脫走入城。


武陵王紀至巴郡,聞有魏兵,遣前梁州刺史巴西譙淹還軍救蜀。初,楊乾運求爲梁州刺史,紀以爲潼州;楊法琛求爲黎州刺史,以爲沙州:二人皆不悅。乾運兄子略說乾運曰:“今侯景初平,宜同心戮力,保國寧民,而兄弟尋戈,此自亡之道也。夫木朽不雕,世衰難佐。不如送款關中,可以功名兩全。”乾運然之,令略將二千人鎮劍閣,又遣其婿樂廣鎮安州,與法琛皆潛通於魏。魏太師泰密賜乾運鐵券,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梁州刺史。尉遲迥以開府儀同三司侯呂陵始爲前軍,至劍閣,略退就樂廣,翻城應始,始入據安州。甲戌,迥至涪水,乾運以州降。迥分軍守之,進襲成都。時成都見兵不滿萬人,倉庫空竭,永豐侯捴嬰城自守,迥圍之。譙淹遣江州刺史景欣、幽州刺史趙拔扈援成都,迥使原珍等擊走之。


武陵王紀至巴東,知侯景已平,乃自悔,召太子圓照責之,對曰:“侯景雖平,江陵未服。”紀亦以既稱尊號,不可復爲人下,欲遂東進。將卒日夜思歸,其江州刺史王開業以爲宜還救根本,更思後圖;諸將皆以爲然。圓照及劉孝勝固言不可,紀從之,宣言於衆曰:“敢諫者死!”己丑,紀至西陵,軍勢甚盛,舳艫翳川。護軍陸法和築二城於峽口兩岸,運石填江,鐵鎖斷之。


帝拔任約於獄,以爲晉安王司馬,使助法和拒紀,謂之曰:“汝罪不容誅,我不殺汝,本爲今日!”因撤禁兵以配之,仍許妻以廬陵王續之女,使宣猛將軍劉棻與之俱。


庚辰,巴州刺史餘孝頃將兵萬人會王僧辯於長沙。


豫章太守觀寧侯永,昏而少斷。左右武蠻奴用事,軍主文重疾之。永將兵討陸納,至宮亭湖,重殺蠻奴。永軍潰,奔江陵。重將其衆奔開建侯蕃,蕃殺之而有其衆。


六月,壬辰,武陵王紀築連城,攻絕鐵鎖,陸法和告急相繼。上覆拔謝答仁於獄,以爲步兵校尉,配兵使助法和;又遣使送王琳,令說諭陸納。乙未,琳至長沙,僧辯使送示之,納衆悉拜且泣,使謂僧辯曰:“朝廷若赦王郎,乞聽入城。”僧辯不許,復送江陵。陸法和求救不已,上欲召長沙兵,恐失陸納,乃復遣琳許其入城。琳既入,納遂降,湘州平。上覆琳官爵,使將兵西援峽口。


甲辰,齊章武景王庫狄幹卒。


武陵王紀遣將軍侯睿將衆七千,築壘與陸法和相拒。上遣使與紀書,許其還蜀,專制一方;紀不從,報書如家人禮。陸納既平,湘州諸軍相繼西上,上覆與紀書曰:“吾年爲一日之長,屬有平亂之功,膺此樂推,事歸當璧。倘遣使乎,良所遲也。如曰不然,於此投筆。友于兄弟,分形共氣,兄肥弟瘦,無復相見之期,讓棗推梨,永罷歡愉之日。心乎愛矣,書不盡言。”紀頓兵日久,頻戰不利,又聞魏寇深入,成都孤危,憂懣不知所爲。乃遣其度支尚書樂奉業詣江陵求和,請依前旨還蜀。奉業知紀必敗,啓上曰:“蜀軍乏糧,士卒多死,危亡可待。”上遂不許其和。


紀以黃金一斤爲餅,餅百爲篋,至有百篋,銀五倍於金,錦罽、繒彩稱是,每戰,懸示將士,不以爲賞。寧州刺史陳智祖請散之以募勇士,弗聽,智祖哭而死。有請事者,紀辭疾不見,由是將卒解體。


秋,七月,辛未,巴東民符升等斬峽口城主公孫晃,降於王琳。謝答仁、任約進攻侯睿,破之,拔其三壘。於是兩岸十四城俱降。紀不獲退,順流東下,遊擊將軍南陽樊猛追擊之,紀衆大潰,赴水死者八千餘人,猛圍而守之。上密敕猛曰:“生還,不成功也。”猛引兵至紀所,紀在舟中繞牀而走,以金囊擲猛曰:“以此僱卿,送我一見七官。”猛曰:“天子何由可見!殺足下,金將安之!”遂斬紀及其幼子圓滿。陸法和收太子圓照兄弟三人送江陵。上絕紀屬籍,賜姓饕餮氏。下劉孝勝獄,已而釋之。上使謂江安侯圓正曰:“西軍已敗,汝父不知存亡。”意欲使其自裁。圓正聞之號哭,稱世子不絕聲。上頻使覘之,知不能死,移送廷尉獄,見圓照,曰:“兄何乃亂人骨肉,使痛酷如此!”圓照唯雲“計誤”。上並命絕食於獄,至齧臂啖之,十三日而死,遠近聞而悲之。


乙未,王僧辯還江陵。詔諸軍各還所鎮。


魏尉遲迥圍成都五旬,永豐侯捴屢出戰,皆敗,乃請降。諸將欲不許,迥曰:“降之則將士全,遠人悅;攻之則將士傷,遠人懼。”遂受之。八月,戊戌,捴與宜都王圓肅帥文武詣軍門降;迥以禮接之,與盟於益州城北。吏民皆復其業,唯收奴婢及儲積以賞將士,軍無私焉。魏以捴及圓肅併爲開府儀同三司,以迥爲大都督益、潼等十二州諸軍事、益州刺史。


庚子,下詔將還建康,領軍將軍胡僧祐、太府卿黃羅漢、吏部尚書宗懍、御史中丞劉彀諫曰:“建業王氣已盡,與虜正隔一江,若有不虞,悔無及也!且古老相承雲:‘荊州洲數滿百,當出天子。’今枝江生洲,百數已滿,陛下龍飛,是其應也。”上令朝臣議之。黃門侍郎周弘正、尚書右僕射王褒曰:“今百姓未見輿駕入建康,謂是列國諸王;願陛下從四海之望。”時羣臣多荊州人,皆曰:“弘正等東人也,志願東下,恐非良計。”弘正面折之曰:“東人勸東,謂非良計;君等西人慾西,豈成長策?”上笑。又議於後堂,會者五百人,上問之曰:“吾欲還建康,諸卿以爲如何?”衆莫敢先對。上曰:“勸吾去者左袒。”左袒者過半。武昌太守硃買臣言於上曰:“建康舊都,山陵所在;荊鎮邊繮,非王者之宅。願陛下勿疑,以致後悔。臣家在荊州,豈不願陛下居此,但恐是臣富貴,非陛下富貴耳!”上使術士杜景豪卜之,不吉,對上曰:“未去。”退而言曰:“此兆爲鬼賊所留也。”上以建康凋殘,江陵全盛,意亦安之,卒從僧祐等議。


以湘州刺史王琳爲衡州刺史。


九月,庚午,詔王僧辯還鎮建康,陳霸先復還京口。丙子,以護軍將軍陸法和爲郢州刺史。法和爲政,不用刑獄,專以沙門法及西域幻術教化,部曲數千人,通謂之弟子。


契丹寇齊邊。壬午,齊主北巡冀、定、幽、安,遂伐契丹。齊主使郭元建治水軍二萬餘人於合肥,將襲建康,納湘潭侯退,又遣將軍邢景遠、步大汗薩帥衆繼之。陳霸先在建康聞之,白上;上詔王僧辯鎮姑孰以御之。


冬,十月,丁酉,齊主至平州,從西道趣長塹,使司徒潘相樂帥精騎五千自東道趣青山。辛丑,至白狼城。壬寅,至昌黎城,使安德王韓軌帥精騎四千東斷契丹走路。癸卯,至陽師水,倍道兼行,掩襲契丹。齊主露髻肉袒,晝夜不息,行千餘裏,逾越山嶺,爲士卒先,唯食肉飲水,壯氣彌厲。甲辰,與契丹遇,奮擊,大破之,虜獲十萬餘口,雜畜數百萬頭。潘相樂又於青山破契丹別部。丁未,齊主還至營州。


己酉,王僧辯至姑孰,遣婺州刺史侯瑱、吳郡太守張彪、吳興太守裴之橫築壘東關,以待齊師。


丁巳,齊主登碣石山,臨滄海,遂如晉陽。以肆州刺史斛律金爲太師,乃還晉陽,拜其子豐樂爲武衛大將軍,命其孫武都尚義寧公主,寵待之厚,羣臣莫及。


閏月,丁丑,南豫州刺史侯瑱與郭元建戰於東關,齊師大敗,溺死者萬計。湘潭侯退復歸於鄴,王僧辯還建康。


吳州刺史開建侯蕃,恃其兵強,貢獻不入,上密令其將徐佛受圖之。佛受使其徒詐爲訟者,詣蕃,遂執之。上以佛受爲建安太守,以侍中王質爲吳州刺史。質至鄱陽,佛受置之金城,自據羅城,掌門管,繕治舟艦甲兵,質不敢與爭。故開建侯部曲數千人攻佛受,佛受奔南豫州,侯瑱殺之,質始得行州事。


十一月,戊戌,以尚書右僕射王褒爲左僕射,湘東太守張綰爲右僕射。


己未,突厥復攻柔然,柔然舉國奔齊。


癸亥,齊主自晉陽北擊突厥,迎納柔然,廢其可汗庫提,立阿那瑰子庵羅辰爲可汗,置之馬邑川,給其廩餼繒帛;親追突厥於朔州,突厥請降,許之而還。自是貢獻相繼。


魏尚書元烈謀殺宇文泰,事泄,泰殺之。


丙寅,上使侍中王琛使於魏。太師泰陰有圖江陵之志,梁王詧聞之,益重其貢獻。


十二月,齊宿預民東方白額以城降,江西州郡皆起兵應之。


世祖孝元皇帝下承聖三年(甲戌,公元五五四年)


春,正月,癸巳,齊主自離石道討山胡,遣斛律金從顯州道,常山王演從晉州道夾攻,大破之,男子十三以上皆斬,女子及幼弱以賞軍,遂平石樓。石樓絕險,自魏世所不能至,於是遠近山胡莫不懾服。有都督戰傷,其什長路暉禮不能救,帝命刳其五藏,令九人食之,肉及穢惡皆盡。自是始爲威虐。陳霸先自丹徒濟江,圍齊廣陵,秦州刺史嚴超達自秦郡進圍涇州,南豫州刺史侯瑱、吳郡太守張彪皆出石樑,爲之聲援。辛丑,使晉陵太守杜僧明帥三千人助東方白額。


魏太師泰始作九命之典,以敘內外官爵,改流外品爲九秩。


魏主自元烈之死,有怨言,密謀誅太師泰;臨淮王育、廣平王贊垂涕切諫,不聽。泰諸子皆幼,兄子章武公導、中山公護皆出鎮,唯以諸婿爲心膂,大都督清河公李基、義城公李暉、常山公於翼俱爲武衛將軍,分掌禁兵。基,遠之子;暉,弼之子;翼,謹之子也。由是魏主謀泄,泰廢魏主,置之雍州,立其弟齊王廓。去年號,稱元年,複姓拓跋氏。九十九姓改爲單者,皆復其舊。魏初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後多滅絕。泰乃以諸將功高者爲三十六國,次者爲九十九姓,所將士卒亦改從其姓。


三月,丁亥,長沙王韶取巴郡。


甲辰,以王僧辯爲太尉、車騎大將軍。


丁未,齊將王球攻宿預,杜僧明出擊,大破之,球歸彭城。


郢州刺史陸法和上啓自稱司徒,上怪之。王褒曰:“法和既有道術,容或先知。”戊申,上就拜法和爲司徒。


己酉,魏侍中宇文仁恕來聘。會齊使者亦至江陵,帝接仁恕不及齊使,仁恕歸,以告太師泰。帝又請據舊圖定疆境,辭頗不遜,泰曰:“古人有言,‘天之所棄,誰能興之’,其蕭繹之謂乎!”荊州刺史長孫儉屢陳攻取之策,泰徵儉入朝,問以經略,覆命還鎮,密爲之備。馬伯符密使告帝,帝弗之信。


柔然可汗庵羅辰叛齊,齊主自將出擊,大破之,庵羅辰父子北走。太保安定王賀拔仁獻馬不甚駿,齊主怒,拔其發,免爲庶人,輸晉陽負炭。


齊中書令魏收撰《魏書》,頗用愛憎爲褒貶,每謂人曰:“何物小子,敢與魏收作色!舉之則使昇天,按之則使入地!”既成,中書舍人盧潛奏:“收誣罔一代,罪當誅!”尚書左丞盧斐、頓丘李庶皆言《魏史》不直。收啓齊主雲:“臣既結怨強宗,將爲刺客所殺。”帝怒,於是斐、庶及尚書郎中王鬆年皆坐謗史,鞭二百,配甲坊。斐、庶死於獄中,潛亦坐繫獄。然時人終不服,謂之“穢史”。潛,度世之曾孫;斐,同之子;鬆年,遵業之子也。


夏,四月,柔然寇齊肆州,齊主自晉陽討之,至恆州,柔然散走。帝以二千餘騎爲殿,宿黃瓜堆。柔然別部數萬騎奄至,帝安臥,平明乃起,神色自若,指畫形勢,縱兵奮擊。柔然披靡,因潰圍而出。柔然走,追擊之,伏屍二十餘裏,獲庵羅辰妻子,虜三萬餘口,令都督善無高阿那肱帥騎數千塞其走路。時柔然軍猶盛,阿那肱以兵少,請益,帝更減其半。阿那肱奮擊,大破之。庵羅辰超越巖谷,僅以身免。


丙寅,上使散騎常侍庾信等聘於魏。


癸酉,以陳霸先爲司空。


丁未,齊主復自擊柔然,大破之。


庚戌,魏太師泰鴆殺廢帝。


五月,魏直州人樂熾、洋州人黃國等作亂,開府儀同三司高平田弘、河南賀若敦討之,不克。太師泰命車騎大將軍李遷哲與敦共討熾等,平之。仍與敦南出,徇地至巴州,巴州刺史牟安民降之,巴、濮之民皆附於魏。蠻酋向五子王等陷白帝,遷哲擊之,五子王等遁去,遷哲追擊,破之。泰以遷哲爲信州刺史,鎮白帝。信州先無儲蓄,遷哲與軍士共采葛根爲糧,時有異味,輒分嘗之,軍士感悅。屢擊叛蠻,破之,羣蠻懾服,皆送糧餼,遣子弟入質。由是州境安息,軍儲亦贍。


柔然乙旃達官寇魏廣武,柱國李弼追擊,破之。


廣州刺史曲江侯勃,自以非上所授,內不自安,上亦疑之。勃啓求入朝;五月,乙巳,上以王琳爲廣州刺史,勃爲晉州刺史。上以琳部衆強盛,又得衆心,故欲遠之。琳與主書廣漢李膺厚善,私謂膺曰:“琳,小人也,蒙官拔擢至此。今天下未定,遷琳嶺南,如有不虞,安得琳力!竊揆官意不過疑琳,琳分望有限,豈與官爭爲帝乎!何不以琳爲雍州刺史,鎮武寧,琳自放兵作田,爲國御捍。”膺然其言而弗敢啓。


散騎郎新野庾季才言於上曰:“去年八月丙申,月犯心中星,今月丙戌,赤氣幹北斗。心爲天王,丙主楚分,臣恐建子之月有大兵入江陵。陛下宜留重臣鎮江陵,整旆還都以避其患。假令魏虜侵蹙,止失荊、湘,在於社稷,猶得無慮。”上亦曉天文,知楚有災,嘆曰:“禍福在天,避之何益!”


六月,壬午,齊步大汗薩將兵四萬趣涇州,王僧辯使侯瑱、張彪自石樑引兵助嚴超達拒之,瑱、彪遲留不進。將軍尹令思將萬餘人謀襲盱眙。齊冀州刺史段韶將兵討東方白額於宿預,廣陵、涇州皆來告急,諸將患之。韶曰:“梁氏喪亂,國無定主,人懷去就,強者從之。霸先等外託同德,內有離心,諸君不足憂,吾揣之熟矣!”乃留儀同三司敬顯攜等圍宿預,自引兵倍道趣涇州,塗出盱眙。令思不意齊兵猝至,望風退走。韶進擊超達,破之,回趣廣陵,陳霸先解圍走。杜僧明還丹徒,侯瑱、張彪還秦郡。吳明徹圍海西,鎮將中山郎基固守,削木爲箭,剪紙爲羽。圍之十旬,卒不能克而還。


柔然帥餘衆東徙,且欲南寇,齊主帥輕騎邀之於金川。柔然聞之,遠遁,營州刺史靈丘王峻設伏擊之,獲其名王數十人。


鄧至羌檐桁失國,奔魏,太師泰使秦州刺史宇文導將兵納之。


齊段韶還至宿預,使辯士說東方白額,白額開門請盟,因執而斬之。


秋,七月,庚戌,齊主還鄴。


魏太師泰西巡,至原州。


八月,千辰,齊以司州牧清河王嶽爲太保,司空尉粲爲司徒,太子太師侯莫陳相爲司空,尚書令平陽王淹錄尚書事,常山王演爲尚書令,中書令上黨王渙爲左僕射。


乙亥,齊儀同三司元旭坐事賜死。丁丑,齊主如晉陽。齊主之未爲魏相也,太保、錄尚書事平原王高隆之常侮之,及將受禪,隆之復以爲不可,齊主由是銜之。崔季舒譖“隆之每見訴訟者輒加哀矜之意,以示非己能裁。”帝禁之尚書省。隆之嘗與元旭飲,謂旭曰:“與王交,當生死不相負。”人有密言之者,帝由是發怒,令壯士築百餘拳而舍之。辛巳,卒於路。久之,帝追忿隆之,執其子慧登等二十人於前,帝以鞭叩鞍,一時頭絕,並投屍漳水;又發隆之冢,出其屍,斬截骸骨焚之,棄於漳水。


齊主使常山王演、上黨王渙、清河王嶽、平原王段韶帥衆於洛陽西南筑伐惡城、新城、嚴城、河南城。九月,齊主巡四城,欲以致魏師,魏師不出,乃如晉陽。


魏宇文泰命侍中崔猷開回車路以通漢中。


帝好玄談,辛卯,於龍光殿講《老子》。


曲江侯勃遷居始興,王琳使副將孫瑒先行據番禺。


乙巳,魏遣柱國常山公於謹、中山公宇文護、大將軍楊忠將兵五萬入寇。冬,十月,壬戌,髮長安。長孫儉問謹曰:“爲蕭繹之計,將如何?”謹曰:“耀兵漢、沔,席捲度江,直據丹楊,上策也;移郭內居民退保子城,峻其陴堞,以待援軍,中策也;若難於移動,據守羅郭,下策也。”儉曰:“揣繹定出何策?”謹曰:“下策。”儉曰:“何故?”謹曰:“蕭氏保據江南,綿歷數紀,屬中原多故,未遑外略;又以我有齊氏之患,必謂力不能分。且繹懦而無謀,多疑少斷。愚民難與慮始,皆戀邑居,所以知其用下策也。”


癸亥,武寧太守宗均告魏兵且至,帝召公卿議之。領軍胡僧祐、太府卿黃羅漢曰:“二國通好,未有嫌隙,必應不爾。”侍中王琛曰:“臣揣宇文容色,必無此理。”乃復使琛使魏。丙寅,於謹至樊、鄧,梁王詧帥衆會之。丁卯,帝停講,內外戒嚴。王琛至石梵,未見魏軍,馳書報黃羅漢曰:“吾至石梵,境上帖然,前言皆兒戲耳。”帝聞而疑之。庚午,復講,百官戎服以聽。辛未,帝使主書李膺至建康,徵王僧辯爲大都督、荊州刺史,命陳霸先徙鎮揚州。僧辯遣豫州刺史侯瑱帥程靈洗等爲前軍,兗州刺史杜僧明帥吳明徹等爲後軍。甲戌,帝夜登鳳皇閣,徙倚嘆息曰:“客星入翼、軫、今必敗矣!”嬪御皆泣。


陸法和聞魏師至,自郢州入漢口,將赴江陵。帝使逆之曰:“此自能破賊,但鎮郢州,不須動也!”法和還州,堊其城門,著衰絰,坐葦蓆,終日,乃脫之。


十一月,帝大閱於津陽門外,遇北風暴雨,輕輦還宮。癸未,魏軍濟漢,於謹令宇文護、楊忠帥精騎先據江津,斷東路。甲申,護克武寧,執宗均。是日,帝乘馬出城行柵,插木爲之,周圍六十餘裏。以領軍將軍胡僧祐都督城東諸軍事,尚書右僕射張綰爲之副,左僕射王褒都督城西諸軍事,四廂領直元景亮爲之副;王公已下各有所守。丙戌,命太子巡行城樓,令居人助運木石。夜,魏軍至黃華,去江陵四十里,丁亥,至柵下。戊子,巂州刺史裴畿、畿弟新興太守機、武昌太守硃買臣、衡陽太守謝答仁開枇杷門出戰,裴機殺魏儀同三司胡文伐。畿,之高之子也。


帝徵廣州刺史王琳爲湘州刺史,使引兵入援。丁酉,柵內火,焚數千家及城樓二十五,帝臨所焚樓,望魏軍濟江,四顧嘆息。是夜,遂止宮外,宿民家。己亥,稱居礻氐洹寺。於謹令築長圍,中外信命始絕。


庚子,信州刺史徐世譜、晉安王司馬任約等築壘於馬頭,遙爲聲援。是夜,帝巡城,猶口占爲詩,羣臣亦有和者。帝裂帛爲書,趣王僧辯曰:“吾忍死待公,可以至矣!”壬寅,還宮;癸卯,出長沙寺。戊申,王褒、胡僧祐、硃買臣、謝答仁等開門出戰,皆敗還。己酉,帝移居天居寺;癸丑,移居長沙寺。硃買臣按劍進曰:“唯斬宗懍、黃羅漢,可以謝天下!”帝曰:“曩實吾意,宗、黃何罪!”二人退入衆中。


王琳軍至長沙,鎮南府長史裴政請間道先報江陵,至百里洲,爲魏人所獲。梁王詧謂政曰:“我,武皇帝之孫也,不可爲爾君乎?若從我計,貴及子孫;如或不然,腰領分矣。”政詭對曰:“唯命。”詧鎖之至城下,使言曰:“王僧辯聞臺城被圍,已自爲帝。王琳孤弱,不復能來。”政告城中曰:“援兵大至,各思自勉。吾以間使被擒,當碎身報國。”監者擊其口,詧怒,命速殺之。西中郎參軍蔡大業諫曰:“此民望也,殺之,則荊州不可下矣。”乃釋之。政,之禮之子;大業,大寶之弟也。


時徵兵四方,皆未至。甲寅,魏人百道攻城,城中負戶蒙楯,胡僧祐親當矢石,盡夜督戰,獎勵將士,明行賞罰,衆鹹致死,所向摧殄,魏不得前。俄而僧祐中流矢死,內外大駭。魏悉衆攻柵,反者開西門納魏師,帝與太子、王褒、謝答仁、硃買臣退保金城,令汝南王大封、晉熙王大圓質於於謹以請和。魏軍之初至也,衆以王僧辯子侍中顗可爲都督,帝不用,更奪其兵,使與左右十人入守殿中;及胡僧祐死,乃用爲都督城諸軍事。裴畿、裴機、歷陽侯峻皆出降。於謹以機手殺胡文伐,並畿殺之。峻,淵猷之子也。時城南雖破,而城北諸將猶苦戰。日暝,聞城陷,乃散。


帝入東閣竹殿,命舍人高善寶焚古今圖書十四萬卷,將自赴火,宮人左右共止之。又以寶劍斫柱令折,嘆曰:“文武之道,今夜盡矣!”乃使御史中丞王孝祀作降文。謝答仁、硃買臣諫曰:“城中兵衆猶強,乘暗突圍而出,賊必驚,因而薄之,可渡江就任約。”帝素不便走馬,曰:“事必無成,只增辱耳!”答仁求自扶,帝以問王褒,褒曰:“答仁,侯景之黨,豈足可信!成彼之勳,不如降也。”答仁又請守子城,收兵可得五千人,帝然之,即授城中大都督,配以公主。既而召王褒謀之,以爲不可。答仁請入不得,歐血而去。於謹徵太子爲質,帝使王褒送之。謹子以褒善書,給之紙筆,褒乃書曰:“柱國常山公家奴王褒。”有頃,黃門郎裴政犯門而出。帝遂去羽儀文物,白馬素衣出東門,抽劍擊闔曰:“蕭世誠一至此乎!”魏軍士度塹牽其轡,至白馬寺北,奪其所乘駿馬,以駑馬代之,遣長壯胡人手扼其背以行,逢於謹,胡人牽帝使拜。梁王詧使鐵騎擁帝入營,囚於烏幔之下,甚爲詧所詰辱。乙卯,於謹令開府儀同三司長孫儉入據金城。帝紿儉雲:“城中埋金千斤,欲以相贈。”儉乃將帝入城。帝因述詧見辱之狀,謂儉曰:“向聊相紿,欲言此耳,豈有天子自埋金乎!”儉乃留帝於主衣庫。


帝性殘忍,且懲高祖寬縱之弊,故爲政尚嚴。及魏師圍城,獄中死囚且數千人,有司請釋之以充戰士;帝不許,悉令棓殺之,事未成而城陷。


中書郎殷不害先於別所督戰,城陷,失其母。時冰雪交積,凍死者填滿溝塹。不害行哭於道,求其母屍,無所不至。見溝中死人,輒投下捧視,舉體凍溼,水漿不入口,號哭不輟聲。如是七日,乃得之。


十二月,丙辰,徐世譜、任約退戍巴陵。於謹逼帝使爲書召王僧辯,帝不可。使者曰:“王今豈得自由?”帝曰:“我既不自由,僧辯亦不由我。”又從長孫儉求宮人王氏、苟氏及幼子犀首,儉並還之。或問:“何意焚書?”帝曰:“讀書萬卷,猶有今日,故焚之!”


庚申,齊主北巡,至達速嶺,行視山川險要,將起長城。


辛未,帝爲魏人所殺。梁王詧遣尚書傅準監刑,以土囊隕之。詧使以布帕纏屍,斂以蒲席,束以白茅,葬於津陽門外。並殺愍懷太子元良、始安王方略、桂陽王大成等。世祖性好書,常令左右讀書,晝夜不絕,雖熟睡,卷猶不釋,或差誤及欺之,帝輒驚寤。作文章,援筆立就。常言:“我韜於文士,愧於武夫。”論者以爲得言。魏立梁王詧爲梁主,資以荊州之地,延袤三百里,仍取其雍州之地。詧居江陵東城,魏置防主,將兵居西城,名曰助防,外示助詧備禦,內實防之。以前儀同三司王悅留鎮江陵。於謹收府庫珍寶及宋渾天儀、梁銅晷表、大玉徑四尺及諸法物;盡俘王公以下及選百姓男女數萬口爲奴婢,分賞三軍,驅歸長安,小弱者皆殺之。得免者三百餘家,而人馬所踐及凍死者什二三。


魏師之在江陵也,梁王詧將尹德毅說詧曰:“魏虜貪惏,肆其殘忍,殺掠士民,不可勝紀。江東之人塗炭至此,鹹謂殿下爲之。殿下既殺人父兄,孤人子弟,人盡仇也,誰與爲國!今魏之精銳盡萃於此,若殿下爲設享會,請於謹等爲歡,預伏武士,因而斃之,分命諸將,掩其營壘,大殲羣醜,俾無遺類。收江陵百姓,撫而安之,文武羣寮,隨材銓授。魏人懾息,未敢送死,王僧辯之徒,折簡可致。然後朝服濟江,入踐皇極,晷刻之間,大功可立。古人云:‘天與不取,反受其咎。’願殿下恢弘遠略,勿懷匹夫之行。”詧曰:“卿此策非不善也,然魏人待我厚,未可背德。若遽爲卿計,人將不食吾餘。”既擊闔城長幼被虜,又失襄陽,詧乃嘆曰:“恨不用尹德毅之言!”


王僧辯、陳霸先等共奉江州刺史晉安王方智爲太宰,承製。


王褒、王克、劉、宗懍、殷不害及尚書右丞吳興沈烱至長安,太師泰厚禮之。泰親至於謹第,宴勞極歡,賞謹奴婢千口及梁之寶物並雅樂一部,別封新野公;謹固辭,不許。謹自以久居重任,功名既立,欲保優閒,乃上先所乘駿馬及所著鎧甲等。泰識其意,曰:“今巨猾未平,公豈得遽爾獨善!”遂不受。


是歲,魏秦州刺史章武孝公宇文導卒。


魏加益州刺史尉遲迥督六州,通前十八州,自劍閣以南,得承製封拜及黜陟。迥明賞罰,布威恩,綏輯新民,經略未附,華、夷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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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梁紀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