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資治通鑑》(常簡作《通鑑》),是由北宋史學家司馬光主編的一部多卷本編年體史書,共294卷,歷時十九年完成。主要以時間爲綱,事件爲目,從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寫起,到五代後周世宗顯德六年(公元959年)徵淮南停筆,涵蓋十六朝1362年的歷史。在這部書裏,編者總結出許多經驗教訓,供統治者借鑑,宋神宗認爲此書“鑑於往事,有資於治道”,即以歷史的得失作爲鑑誡來加強統治,所以定名爲《資治通鑑》。

唐紀二十三

起上章困敦七月,盡旃蒙大荒落正月,凡四年有奇。


則天順聖皇后下


久視元年庚子,公元七零零年


秋,七月,獻俘於含樞殿。太后以楷固爲左玉鈐衛大將軍、燕國公,賜姓武氏。召公卿合宴,舉觴屬仁杰曰:“公之功也。”將賞之,對曰:“此乃陛下威靈,將帥盡力,臣何功之有!”固辭不受。


閏月,戊寅,車駕還宮。


己丑,以天官侍郎張錫爲鳳閣侍郎、同平章事。鸞臺侍郎、同平章事李嶠罷爲成均祭酒。錫,嶠之舅也,故罷嶠政事。


丁酉,吐蕃將麴莽布支寇涼州,圍昌鬆,隴右諸軍大使唐休璟與戰於洪源谷。麴莽布支兵甲鮮華,休璟謂諸將曰:“諸論既死,麴莽布支新爲將,不習軍事,諸貴臣子弟皆從之,望之雖如精銳,實易與耳,請爲諸君破之。”乃被甲先陷陳,六戰皆捷,吐蕃大奔,斬首二千五百級,獲二裨將而還。


司府少卿楊元亨,尚食奉御楊元禧,皆弘武之子也。元禧嘗忤張易之,易之言於太后:“元禧,楊素之族;素父子,隋之逆臣,子孫不應供奉。”太后從之,壬寅,制:“楊素及其兄弟子孫皆不得任京官。”左遷元亨睦州刺史,元禧貝州刺史。


庚戌,以魏元忠爲隴右諸軍大使,擊吐蕃。


庚申,太后欲造大像,使天下僧尼日出一錢以助其功。狄仁傑上疏諫,其略曰:“今之伽藍,制過宮闕。功不使鬼,止在役人,物不天來,終須地出,不損百姓,將何以求!”又曰:“遊僧皆託佛法,詿誤生人;裏陌動有經坊,闤闠亦立精舍。化誘所急,切於官徵;法事所須,嚴於制敕。”又曰:“梁武、簡文舍施無限,及三淮沸浪,五嶺騰煙,列剎盈衢,無救危亡之禍,緇衣蔽路,豈有勤王之師!”又曰:“雖斂僧錢,百未支一。尊容既廣,不可露居,覆以百層,尚憂未遍,自餘廊宇,不得全無。如來設教,以慈悲爲主。豈欲勞人,以存虛飾?”又曰:“比來水旱不節,當今邊境未寧,若費官財,又盡人力,一隅有難,將何以救之!”太后曰:“公教朕爲善,何得相違!”遂罷其役。


阿悉吉薄露叛,遣左金吾將軍田揚名、殿中侍御史封思業討之。軍至碎葉,薄露夜於城傍剽掠而去,思業將騎追之,反爲所敗。揚名引西突厥斛瑟羅之衆攻其城,旬餘,不克。九月,薄露詐降,思業誘而斬之,遂俘其衆。


太后信重內史梁文惠公狄仁傑,羣臣莫及,常謂之國老而不名。仁杰好面引廷爭,太后每屈意從之。嘗從太后遊幸,遇風吹仁杰巾墜,而馬驚不能止,太后命太子追執其鞚而系之。仁杰屢以老疾乞骸骨,太后不許。入見,常止其拜,曰:“每見公拜,朕亦身痛。”仍免其宿直,戒其同僚曰:“自非軍國大事,勿以煩公。”辛丑,薨,太后泣曰:“朝堂空矣!”自是朝廷有大事,衆或不能決,太后輒嘆曰:“天奪吾國老何太早邪!”


太后嘗問仁杰:“朕欲得一佳士用之,誰可者?”仁杰曰:“未審陛下欲何所用之?”太后曰:“欲用爲將相。”仁杰對曰:“文學縕藉,則蘇味道、李嶠固其選矣。必欲取卓犖奇才,則有荊州長史張柬之,其人雖老,宰相才也。”太后擢柬之爲洛州司馬。數日,又問仁杰,對曰:“前薦柬之,尚未用也。”太后曰:“已遷矣。”對曰:“臣所薦者可爲宰相,非司馬也。”乃遷秋官侍郎;久之,卒用爲相。仁杰又嘗薦夏官侍郎姚元崇、監察御史曲阿桓彥範、太州刺史敬暉等數十人,率爲名臣。或謂仁杰曰:“天下桃李,悉在公門矣。”仁杰曰:“薦賢爲國,非爲私也。”


初,仁杰爲魏州刺史,有惠政,百姓爲之立生祠。後其子景暉爲魏州司功參軍,貪暴爲人患,人遂毀其像焉。冬,十月,辛亥,以魏元忠爲蕭關道大總管,以備突厥。


甲寅,制復以正月爲十一月,一月爲正月,赦天下。


丁巳,納言韋巨源罷,以文昌右丞韋安石爲鸞臺侍郎、同平章事。安石,津之孫也。時武三思、張易之兄弟用事,安石數面折之。嘗侍宴禁中,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數人在座同博。安石跪奏曰:“商賈賤類,不應得預此會。”顧左右逐出之,座中皆失色;太后以其言直,勞勉之,同列皆歎服。


丁卯,太后幸新安;壬申,還宮。


十二月,甲寅,突厥掠隴右諸監馬萬餘匹而去。


時屠禁尚未解,鳳閣舍人全節崔融上言,以爲:“割烹犧牲,弋獵禽獸,聖人著之典禮,不可廢闕。又,江南食魚,河西食肉,一日不可無;富者未革,貧者難堪,況貧賤之人,仰屠爲生,日戮一人,終不能絕,但資恐喝,徒長奸欺。爲政者苟順月令,合禮經,自然物遂其生,人得其性矣。”戊午,復開屠禁,祠祭用牲牢如故。


長安元年辛丑,公元七零一年


春,正月,丁丑,以成州言佛跡見,改元大足。


二月,己酉,以鸞臺侍郎柏人李懷遠同平章事。


三月,鳳閣侍郎、同平章事張錫坐知選漏泄禁中語、贓滿數萬,當斬,臨刑釋之,流循州。時蘇味道亦坐事與錫俱下司刑獄,錫乘馬,氣色自若,舍於三品院,帷屏食飲,無異平居。味道步至系所,席地而臥,蔬食而已。太后聞之,赦味道,復其位。


是月,大雪,蘇味道以爲瑞,帥百官入賀。殿中侍御史王求禮止之曰:“三月雪爲瑞雪,臘月雷爲瑞雷乎?”味道不從。既入,求禮獨不賀,進言曰:“今陽和布氣,草木發榮,而寒雪爲災,豈得誣以爲瑞!賀者皆諂諛之士也。”太后爲之罷朝。


時又有獻三足牛者,宰相復賀。求禮揚言曰:“凡物反常皆爲妖。此鼎足非其人,政教不行之象也。”太后爲之愀然。


夏,五月,乙亥,太后幸三陽宮。


以魏元忠爲靈武道行軍大總管,以備突厥。


天官侍郎鹽官顧琮同平章事。


六月,庚申,以夏官尚書李迥秀同平章事。


迥秀性至孝,其母本微賤,妻崔氏常叱媵婢,母聞之不悅,迥秀即時出之。或曰:“賢室雖不避嫌疑,然過非七出,何遽如是!”迥秀曰:“娶妻本以養親,今乃違忤顏色,安敢留也!”竟出之。秋,七月,甲戌,太后還宮。


甲申,李懷遠罷爲秋官尚書。


八月,突厥默啜寇邊,命安北大都護相王爲天兵道元帥,統諸軍擊之,未行而虜退。


丙寅,武邑人蘇安恆上疏曰:“陛下欽先聖之顧託,受嗣子之推讓,敬天順人,二十年矣。豈不聞帝舜褰裳,周公復辟!舜之於禹,事只族親;旦與成王,不離叔父。族親何如子之愛,叔父何如母之恩?今太子孝敬是崇,春秋既壯,若使統臨宸極,何異陛下之身!陛下年德既尊,寶位將倦,機務繁重,浩蕩心神,何不禪位東宮,自怡聖體!自昔理天下者,不見二姓而俱王也,當今梁、定、河內、建昌諸王,承陛下之廕覆,並得封王。臣謂千秋萬歲之後,於事非便。臣請黜爲公侯,任以閒簡。臣又聞陛下有二十餘孫,今無尺寸之封,此非長久之計也。臣請分土而王之,擇立師傅,教其孝敬之道,以夾輔周室,屏籓皇家,斯爲美矣。”疏奏,太后召見,賜食,慰諭而遣之。


太后春秋高,政事多委張易之兄弟;邵王重潤與其妹永泰郡主、主婿魏王武延基竊議其事。易之訴於太后,九月,壬申,太后皆逼令自殺。延基,承嗣之子也。


丙申,以相王知左、右羽林衛大將軍事。


冬,十月,壬寅,太后西入關,辛酉,至京師;赦天下,改元。


十一月,戊寅,改含元宮爲大明宮。


天官侍郎安平崔玄,性介直,未嘗請謁。執政惡之,改文昌左丞。月餘,太后謂玄曰:“自卿改官以來,聞令史設齋自慶。此欲盛爲奸貪耳,今還卿舊任。”乃復拜天官侍郎,仍賜彩七十段。


以主客郎中郭元振爲涼州都督、隴右諸軍大使。


先是,涼州南北境不過四百餘裏,突厥、吐蕃頻歲奄至城下,百姓苦之。元振始於南境硤口置和戎城,北境磧中置白亭軍,控其衝要,拓州境千五百里,自是寇不復至城下。元振又令甘州刺史李漢通開置屯田,盡水陸之利。舊涼州粟麥斛至數千,及漢通收率之後,一縑糴數十斛,積軍糧支數十年。元振善於撫御,在涼州五年,夷、夏畏慕,令行禁止,牛羊被野,路不拾遺。


長安二年壬寅,公元七零二年


春,正月,乙酉,初設武舉。


突厥寇鹽、夏二州。三月,庚寅,突厥破石嶺,寇幷州。以雍州長史薛季昶攝右臺大夫,充山東防禦軍大使,滄、瀛、幽、易、恆、定等州諸軍皆受季昶節度。夏,四月,以幽州刺史張仁願專知幽、平、嬀、檀防禦,仍與季昶相知,以拒突厥。


五月,壬申,蘇安恆覆上疏曰:“臣聞天下者,神堯、文武之天下也。陛下雖居正統,實因唐氏舊基。當今太子追回,年德俱盛,陛下貪其寶位而忘母子深恩,將何聖顏以見唐家宗廟,將何誥命以謁大帝墳陵?陛下何故日夜積憂,不知鐘鳴漏盡!臣愚以爲天意人事,還歸李家。陛下雖安天位,殊不知物極則反,器滿則傾。臣何惜一朝之命,而不安萬乘之國哉!”太后亦不之罪。


乙未,以相王爲幷州牧,充安北道行軍元帥,以魏元忠爲之副。


六月,壬戌,召神都留守韋巨源詣京師,以副留守李嶠代之。


秋,七月,甲午,突厥寇代州。


司僕卿張昌宗兄弟貴盛,勢傾朝野。八月,戊午,太子、相王、太平公主上表請封昌宗爲王,制不許;壬戌,又請,乃賜爵鄴國公。


敕:“自今有告言揚州及豫、博餘黨,一無所問,內外官司無得爲理。”


九月,乙丑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鉤,神都見其既。


壬申,突厥寇忻州。


己卯,吐蕃遣其臣論彌薩來求和。


庚辰,以太子賓客武三思爲大谷道大總管,洛州長史敬暉爲副;辛巳,又以相王旦爲幷州道元帥,三思與武攸宜、魏元忠爲之副;姚元崇爲長史,司禮少卿鄭杲爲司馬;然竟不行。


癸未,宴論彌薩於麟德殿。時涼州都督唐體璟入朝,亦預宴。彌薩屢窺之。太后問其故,對曰:“洪源之戰,此將軍猛厲無故,故欲識之。”太后擢休璟爲右武威、金吾二衛大將軍。休璟練習邊事,自碣石以西逾四鎮,綿亙萬里,山川要害,皆能記之。


冬,十月,甲辰,天官侍郎、同平章事顧琮薨。


戊申,吐蕃贊普將萬餘人寇茂州,都督陳大慈與之四戰,皆破之,斬首千餘級。


十一月,辛未,監察御史魏靖上疏,以爲:“陛下既知來俊臣之奸,處以極法,乞詳覆俊臣等所推十獄,伸其枉濫。”太后乃命監察御史蘇頲按覆俊臣等舊獄,由是雪免者甚衆。頲,夔之曾孫也。


戊子,太后祀南郊,赦天下。


十二月,甲午,以魏元忠爲安東道安撫大使,羽林衛大將軍李多祚檢校幽州都督,右羽林衛將軍薛訥、左武衛將軍駱務整爲之副。


戊申,置北庭都護府於庭州。侍御史張循憲爲河東採訪使,有疑事不能決,病之,問侍吏曰:“此有佳客,可與議事者乎?”吏言前平鄉尉猗氏張嘉貞有異才,循憲召見,詢以事;嘉貞爲條析理分,莫不洗然。循憲因請爲奏,皆意所未及。循憲還,見太后,太后善其奏,循憲具言嘉貞所爲,且請以己之官授之。太后曰:“朕寧無一官自進賢邪!”因召嘉貞,入見內殿,與語,大悅,即拜監察御史;擢循憲司勳郎中,賞其得人也。


長安三年癸卯,公元七零三年


春,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吐蕃遣使獻馬千匹、金二千兩以求昏。


閏月,丁丑,命韋安石留守神都。


己卯,改文昌臺爲中颱。以中臺左丞李嶠知納言事。


新羅王金理洪卒,遣使立其弟崇基爲王。


六月,辛酉,突厥默啜遣其臣莫賀幹來,請以女妻皇太子之子。


寧州大水,溺殺二千餘人。


秋,七月,癸卯,以正諫大夫硃敬則同平章事。


戊申,以幷州牧相王旦爲雍州牧。


庚戌,以夏官尚書、檢校涼州都督唐休璟同鳳閣鸞臺三品。時突騎施酋長烏質勒與西突厥諸部相攻,安西道絕。太后命休璟與諸宰相議其事,頃之,奏上,太后即依其議施行。後十餘日,安西諸州請兵應接,程期一如休璟所畫,太后謂休璟曰:“恨用卿晚!”謂諸宰相曰:“休璟練習邊事,卿曹十不當一。”


時西突厥可汗斛瑟羅用刑殘酷,諸部不服。烏質勒本隸斛瑟羅,號莫賀達幹,能撫其衆,諸部歸之,斛瑟羅不能制。烏質勒置都督二十員,各將兵七千人,屯碎葉西北;後攻陷碎葉,徙其牙帳居之。斛瑟羅部衆離散,因入朝,不敢復還,烏質勒悉並其地。


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既。


初,左臺大夫、同鳳閣鸞臺三品魏元忠爲洛州長史,洛陽令張昌儀恃諸兄之勢,每牙,直上長史聽事;元忠到官,叱下之。張易之奴暴亂都市,元忠杖殺之。及爲相,太后召易之弟岐州刺史昌期,欲以爲雍州長史,對仗,問宰相曰:“誰堪雍州者?”元忠對曰:“今之朝臣無以易薛季昶。”太后曰:“季昶久任京府,朕欲別除一官;昌期何如?”諸相皆曰:“陛下得人矣。”元忠獨曰:“昌期不堪!”太后問其故,元忠曰:“昌期少年,不閒吏事,向在岐州,戶口逃亡且盡。雍州帝京,事務繁劇,不若季昶強幹習事。”太后默然而止。元忠又嘗面奏:“臣自先帝以來,蒙被恩渥,今承乏宰相,不能盡忠死節,使小人在側,臣之罪也!”太后不悅,由是諸張深怨之。


司禮丞高戩,太平公主之所愛也。會太后不豫,張昌宗恐太后一日晏駕,爲元忠所誅,乃譖元忠與戩私議雲“太后老矣,不若挾太子爲久長。”太后怒,下元忠、戩獄,將使與昌宗廷辨之。昌宗密引鳳閣舍人張說,賂以美官,使證元忠,說許之。明日,太后召太子、相王及諸宰相,使元忠與昌宗參對,往復不決。昌宗曰:“張說聞元忠言,請召問之。”


太后召說。說將入,鳳閣舍人南和宋璟謂說曰:“名義至重,鬼神難欺,不可黨邪陷正以求苟免。若獲罪流竄,其榮多矣。若事有不測,璟當叩閣力爭,與子同死。努力爲之,萬代瞻仰,在此舉也!”殿中侍御史濟源張廷珪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左史劉知幾曰:“無污青史,爲子孫累!”


及入,太后問之,說未對。元忠懼,謂說曰:“張說欲與昌宗共羅織魏元忠邪!”說叱之曰:“元忠爲宰相,何乃效委巷小人之言!”昌宗從旁迫趣說,使速言。說曰:“陛下視之,在陛下前,猶逼臣如是,況在外乎!臣今對廣朝,不敢不以實對。臣實不聞元忠有是言,但昌宗逼臣使誣證之耳!”易之、昌宗遽呼曰:“張說與魏元忠同反!”太后問其狀。對曰:“說嘗謂元忠爲伊、周;伊尹放太甲,周公攝王位,非欲反而何?”說曰:“易之兄弟小人,徒聞伊、周之語,安知伊、周之道!日者元忠初衣紫,臣以郎官往賀,元忠語客曰:‘無功受龐,不勝慚懼。’臣實言曰:‘明公居伊、周之任,何愧三品!’彼伊尹、周公皆爲臣至忠,古今慕仰。陛下用宰相,不使學伊、周,當使學誰邪?且臣豈不知今日附昌宗立取臺衡,附元忠立致族滅!但臣畏元忠冤魂,不敢誣之耳。”太后曰:“張說反覆小人,宜並系治之。”他日,更引問,說對如前。太后怒,命宰相與河內王武懿宗共鞫之,說所執如初。


硃敬則抗疏理之曰:“元忠素稱忠正,張說所坐無名,若令抵罪,失天下望。”蘇安恆亦上疏,以爲:“陛下革命之初,人以爲納諫之主;暮年以來,人以爲受佞之主。自元忠下獄,里巷恟恟,皆以爲陛下委信奸宄,斥逐賢良。忠臣烈士,皆撫髀於私室而鉗口於公朝,畏迕易之等意,徒取死而無益。方今賦役煩重,百姓凋弊,重以讒慝專恣,刑賞失中,竊恐人心不安,別生它變,爭鋒於硃雀門內,問鼎於大明殿前,陛下將何以謝之,何以御之?”易之等見其疏,大怒,欲殺之,賴硃敬則及鳳閣舍人桓彥範、著作郎陸澤魏知古保救得免。


丁酉,貶元忠爲高要尉,戩、說皆流嶺表。元忠辭日,言於太后曰:“臣老矣,今向嶺南,十死一生。陛下他日必有思臣之時。”太后問其故,時易之、昌宗皆侍側,元忠指之曰:“此二小兒,終爲亂階。”易之等下殿,叩膺自擲稱冤。太后曰:“元忠去矣!”


殿中侍御史景城王晙復奏申理元忠,宋璟謂之曰:“魏公幸已得全,今子覆冒威怒,得無狼狽乎!”晙曰:“魏公以忠獲罪,晙爲義所激,顛沛無恨。”璟嘆曰:“璟不能申魏公之枉,深負朝廷矣!”


太子僕崔貞慎等八人餞元忠於郊外,易之詐爲告密人柴明狀,稱貞慎等與元忠謀反。太后使監察御史丹徒馬懷素鞫之,謂懷素曰:“茲事皆實,略問,速以聞。”頃之,中使督趣者數四,曰:“反狀皎然,何稽留如此?”懷素請柴明對質,太后曰:“我自不知柴明處,但據狀鞫之,安用告者?”懷素據實以聞,太后怒曰:“卿欲縱反者邪?”對曰:“臣不敢縱反者。元忠以宰相謫官,貞慎等以親故追送,若誣以爲反,臣實不敢。昔欒布奏事彭越頭下,漢祖不以爲罪,況元忠之刑未如彭越,而陛下欲誅其送者乎!且陛下操生殺之柄,欲加之罪,取決聖衷可矣;若命臣推鞫,臣敢不以實聞!”太后曰:“汝欲全不罪邪?”對曰:“臣智識愚淺,實不見其罪!”太后意解。貞慎等由是獲免。


太后嘗命朝貴宴集,易之兄弟皆位在宋璟上。易之素憚璟,欲悅其意,虛位揖之曰:“公方今第一人,何乃下坐?”璟曰:“才劣位卑,張卿以爲第一,何也?”天官侍郎鄭杲謂璟曰:“中丞奈何卿五郎?”璟曰:“以官言之,正當爲卿。足下非張卿家奴,何郎之有!”舉坐悚惕。時自武三思以下,皆謹事易之兄弟,璟獨不爲之禮。諸張積怒,常欲中傷之;太后知之,故得免。


丁未,以左武衛大將軍武攸宜充西京留守。


冬,十月,丙寅,車駕發西京;乙酉,至神都。


十一月,己丑,突厥遣使謝許昏。丙申,宴於宿羽臺,太子預焉。宮尹崔神慶上疏,以爲:“今五品以上所以佩龜者,爲別敕徵召,恐有詐妄,內出龜合,然後應命。況太子國本,古來徵召皆用玉契。此誠重慎之極也。昨緣突厥使見,太子應預朝參,直有文符下宮,曾不降敕處分,臣愚謂太子非朔望朝參、應別召者,望降墨敕及玉契。”太后甚然之。


始安獠歐陽倩擁衆數萬,攻陷州縣,朝廷思得良吏以鎮之。硃敬則稱司封郎中裴懷古有文武才;制以懷古爲桂州都督,仍充招慰討擊使。懷古才及嶺上,飛書示以禍福,倩等迎降,且言“爲吏所侵逼,故舉兵自救耳。”懷古輕騎赴之。左右曰:“夷獠無信,不可忽也。”懷古曰:“吾仗忠信,可通神明,而況人乎!”遂詣其營,賊衆大喜,歸所掠貨財;諸洞酋長素持兩端者,皆來款附,嶺外悉定。


是歲,分命使者以六條察州縣。


吐蕃南境諸部皆叛,贊普器弩悉弄自將擊之,卒于軍中。諸子爭立,久之,國人立其子棄隸蹜贊爲贊普,生七年矣。


長安四年甲辰,公元七零四年


春,正月,丙申,冊拜右武衛將軍阿史那懷道爲西突厥十姓可汗。懷道,斛瑟羅之子也。


丁未,毀三陽宮,以其材作興泰宮於萬安山。二宮皆武三思建議爲之,請太后每歲臨幸,功費甚廣,百姓苦之。左拾遺盧藏用上疏,以爲:“左右近臣多以順意爲忠,朝廷具僚皆以犯忤爲戒,致陛下不知百姓失業,傷陛下之仁。陛下誠能以勞人爲辭,發制罷之,則天下皆知陛下苦己而愛人也。”不從。藏用,承慶之弟孫也。


壬子,以天官侍郎韋嗣立爲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夏官侍郎、同鳳閣鸞臺三品李迥秀頗受賄賂,監察御史馬懷素劾奏之。二月,癸亥,迥秀貶廬州刺史。


壬申,正諫大夫、同平章事硃敬則以老疾致仕。敬則爲相,以用人爲先,自餘細務不之視。


太后嘗與宰相議及刺史、縣令。三月,己丑,李嶠、唐休璟等奏:“竊見朝廷物議,遠近人情,莫不重內官,輕外職,每除授牧伯,皆再三披訴。比來所遣外任,多是貶累之人;風俗不澄,實由於此。望於臺、閣、寺、監妙簡賢良,分典大州,共康庶績。臣等請輟近侍,率先具僚。”太后命書名探之,得韋嗣立及御史大夫楊再思等二十人。癸巳,制各以本官檢校刺史,嗣立爲汴州刺史。其後政跡可稱者,唯常州刺史薛謙光、徐州刺史司馬鍠而已。


丁亥,徙平恩王重福爲譙王。


以夏官侍郎宗楚客同平章事。


鳳閣侍郎、同鳳閣鸞臺三品蘇味道謁歸葬其父,制州縣供葬事。味道因之侵毀鄉人墓田,役使過度。監察御史蕭至忠劾奏之,左遷坊州刺史。至忠,引之玄孫也。


夏,四月,壬戌,同鳳閣鸞臺三品韋安石知納言,李嶠知內史事。


太后幸興泰宮。


太后復稅天下僧尼,作大像於白司馬阪,令春官尚書武攸寧檢校,糜費巨億。李嶠上疏,以爲:“天下編戶,貧弱者衆。造像錢見有一十七萬餘緡,若將散施,人與一千,濟得一十七萬餘戶。拯飢寒之弊,省勞役之勤,順諸佛慈悲之心,沾聖君亭育之意,人神胥悅,功德無窮。方作過後因緣,豈如見在果報!”監察御史張廷珪上疏諫曰:“臣以時政論之,則宜先邊境,蓄府庫,養人力;以釋教論之,則宜救苦厄,滅諸相,崇無爲。伏願陛下察臣之愚,行佛之意,務以理爲上,不以人廢言。”太后爲之罷役,仍召見廷珪,深賞慰之。


鳳閣侍郎、同鳳閣鸞臺三品姚元崇以母老固請歸侍;六月,辛酉,以元崇行相王府長史,秩位並同三品。


乙丑,以天官侍郎崔玄同平章事。


召鳳閣侍郎、同平章事、檢校汴州刺史韋嗣立赴興泰宮。


丁丑,以李嶠同鳳閣鸞臺三品。嶠自請解內史。


壬午,以相王府長史姚元崇兼知夏官尚書、同鳳閣鸞臺三品。


秋,七月,丙戌,以神都副留守楊再思爲內史。


再思爲相,專以諂媚取容。司禮少卿張同休,易之兄也,嘗召公卿宴集,酒酣,戲再思曰:“楊內史面似高麗。”再思欣然,即剪紙帖巾,反披紫袍,爲高麗舞,舉坐大笑。時人或譽張昌宗之美曰:“六郎面似蓮花。”再思獨曰:“不然。”昌宗問其故,再思曰:“乃蓮花似六郎耳。”


甲午,太后還宮。


乙未,司禮少卿張同休、汴州刺史張昌期、尚方少監張昌儀皆坐贓下獄,命左右臺共鞫之;丙申,敕,張易之、張昌宗作威作福,亦命同鞫。辛丑,司刑正賈敬言奏:“張昌宗強市人田,應徵銅二十斤。”制“可”。乙巳,御史大夫李承嘉、中丞桓彥範奏:“張同休兄弟贓共四千餘緡,張昌宗法應免官。”昌宗奏:“臣有功於國,所犯不至免官。”太后問諸宰相:“昌宗有功乎?”楊再思曰:“昌宗合神丹,聖躬服之有驗,此莫大之功。”太后悅,赦昌宗罪,復其官。左補闕戴令言作《兩腳狐賦》,以譏再思,再思出令言爲長社令。


丙午,夏官侍郎、同平章事宗楚客有罪,左遷原州都督,充靈武道行軍大總管。


癸丑,張同休貶岐山丞,張昌儀貶博望丞。


鸞臺侍郎、知納言事、同鳳閣鸞臺三品韋安石舉奏張易之等罪,敕付安石及右庶子、同鳳閣鸞臺三品唐休璟鞫之,未竟而事變。八月,甲寅,以安石兼檢校揚州長史,庚申,以休璟兼幽營都督、安東都護。休璟將行,密言於太子曰:“二張恃寵不臣,必將之亂。殿下宜備之。”相王府長史兼知夏官尚書事、同鳳閣鸞臺三品姚元崇上言:“臣事相王,不宜典兵馬。臣不敢愛死,恐不益於王。”辛酉,改春官尚書,餘如故。元崇字元之,時突厥叱列元崇反,太后命元崇以字行。


突厥默啜既和親,戊寅,始遣淮陽王武延秀還。


九月,壬子,以姚元之充靈武道行軍大總管;辛酉,以元之爲靈武道安撫大使。


元之將行,太后令舉外司堪爲宰相者。對曰:“張柬之沉厚有謀,能斷大事,且其人已老。惟陛下急用之。”冬,十月,甲戌,以秋官侍郎張柬之同平章事,時年且八十矣。


乙亥,以韋嗣立檢校魏州刺史,餘如故。


壬午,以懷州長史河南房融同平章事。


太后命宰相各舉堪爲員外郎者,韋嗣立薦廣武令岑羲曰:“但恨其伯父長倩爲累。”太后曰:“苟或有才,此何所累!”遂拜天官員外郎。由是諸緣坐者始得進用。


十一月,丁亥,以天官侍郎韋承慶爲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癸卯,成均祭酒、同鳳閣鸞臺三品李嶠罷爲地官尚書。


十二月,甲寅,敕大足已來新置官並停。


丙辰,鳳閣侍郎、同平章事韋嗣立罷爲成均祭酒,檢校魏州刺史如故;以兄承慶入相故也。


太后寢疾,居長生院,宰相不得見者累月,惟張易之、昌宗侍側。疾少間,崔玄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侍湯藥。宮禁事重,伏願不令異姓出入。”太后曰:“德卿厚意。”易之、昌宗見太后疾篤,恐禍及己,引用黨援,陰爲之備。屢有人爲飛書及榜其事於通衢,雲“易之兄弟謀反”,太后皆不問。


辛未,許州人楊元嗣,告“昌宗嘗召術士李弘泰佔相,弘泰言昌宗有天子相,勸於定州造佛寺,則天下歸心。”太后命韋承麇慶及司刑卿崔神慶、御史中丞宋璟鞫之。神慶,神基之弟也。承慶、神慶奏言:“昌宗款稱‘弘泰之語,尋已奏聞”,準法首原;弘泰妖言,請收行法。”璟與大理丞封全禎奏:“昌宗龐榮如是,復召術士佔相,志欲何求!弘泰稱筮得純《乾》,天子之卦。昌宗倘以弘泰爲妖妄,何不即執送有司!雖雲奏聞,終是包藏禍心,法當處斬破家。請收付獄,窮理其罪!”太后久之不應,璟又曰:“儻不即收系,恐其搖動衆心。”太后曰:“卿且停推,俟更檢詳文狀。”璟退,左拾遺江都李邕進曰:“向觀宋璟所奏,志安社稷,非爲身謀,願陛下可其奏。”太后不聽。尋敕璟揚州推按,又敕璟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贓污,又敕璟副李嶠安撫隴、蜀;璟皆不肯行,奏曰:“故事,州縣官有罪,品高則侍御史、卑則監察御史按之,中丞非軍國大事,不當出使。今隴、蜀無變,不識陛下遣臣出外何也?臣皆不敢奉制。”


司刑少卿桓彥範上疏,以爲:“昌宗無功荷寵,而包藏禍心,自招其咎,此乃皇天降怒;陛下不忍加誅,則違天不祥。且昌宗既雲奏訖,則不當更與弘泰往還,使之求福禳災,是則初無悔心;所以奏者,擬事發則雲先已奏陳,不發則俟時爲逆。此乃奸臣詭計,若雲可舍,誰爲可刑!況事已再發,陛下皆釋不問,使昌宗益自負得計,天下亦以爲天命不死,此乃陛下養成其亂也。苟逆臣不誅,社稷亡矣。請付鸞臺鳳閣三司,考竟其罪!”疏奏,不報。


崔玄亦屢以爲言,太后令法司議其罪。玄弟司刑少卿昪,處以大辟。宋璟復奏收昌宗下獄。太后曰:“昌宗已自奏聞。”對曰:“昌宗爲飛書所逼,窮而自陳,勢非得已。且謀反大逆,無容首免。若昌宗不伏大刑,安用國法!”太后溫言解之。璟聲色逾厲曰:“昌宗分外承恩,臣知言出禍從,然義激於心,雖死不恨!”太后不悅,楊再思恐其忤旨,遽宣敕令出,璟曰:“聖主在此,不煩宰相擅宣敕命!”太后乃可其奏,遣昌宗詣臺,璟庭立而按之;事未畢,太后遣中使召昌守特敕赦之。璟嘆曰:“不先擊小子腦裂,負此恨矣!”太后乃使昌宗詣璟謝,璟拒不見。


左臺中丞桓彥範、右臺中丞東光袁恕己共薦詹事司直陽嶠爲御史。楊再思曰:“嶠不樂搏擊之任如何?”彥範曰:“爲官擇人,豈必待其所欲!所不欲者,尤須與之,所以長難進之風,抑躁求之路。”乃擢爲右臺侍御史。嶠,休之之玄孫也。


先是李嶠、崔玄奏:“往屬革命之時,人多逆節,遂致刻薄之吏,恣行酷法。其周興等所劾破家者,並請雪免。”司刑少卿桓彥範又奏陳之,表疏前後十上,太后乃從之。


中宗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上


神龍元年乙巳,公元七零五年


春,正月,壬午朔,赦天下,改元。自文明以來得罪者,非揚、豫、博三州及諸反逆魁首,鹹赦除之。


太后疾甚,麟臺監張易之、春官侍郎張昌宗居中用事,張柬之、崔玄與中臺右丞敬暉、司刑少卿桓彥範、相王府司馬袁恕己謀誅之。柬之謂右羽林衛大將軍李多祚曰:“將軍今日富貴,誰所致也?”多祚泣曰:“大帝也。”柬之曰:“今大帝之子爲二豎所危,將軍不思報大帝之德乎?”多祚曰:“苟利國家,惟相公處分,不敢顧身及妻子!”因指天地以自誓。遂與定謀。


初,柬之與荊府長史閺鄉楊元琰相代,同泛江,至中流,語及太后革命事,元琰慨然有匡復之志。及柬之爲相,引元琰爲右羽林將軍,謂曰:“君頗記江中之言乎?今日非輕授也。”柬之又用彥範、暉及右散騎侍郎李湛皆爲左、右羽林將軍,委以禁兵。易之等疑懼,乃更以其黨武攸宜爲右羽林大將軍,易之等乃安。


俄而姚元之自靈武至都,柬之、彥範相謂曰:“事濟矣!”遂以其謀告之。彥範以事白其母,母曰:“忠孝不兩全,先國後家可也。”時太子於北門起居,彥範、暉謁見,密陳其策,太子許之。


癸卯,柬之、玄、彥範與左威衛將軍薛思行等,帥左右羽林兵五百餘人至玄武門,遣多祚、湛及內直郎、駙馬都尉安陽王同皎詣東宮迎太子。太子疑,不出,同皎曰:“先帝以神器付殿下,橫遭幽廢,人神同憤,二十三年矣!今天誘其衷,北門、南牙,同心協力,以今日誅凶豎,復李氏社稷,願殿下暫至玄武門,以副衆望。”太子曰:“凶豎誠當夷滅,然上體不安,得無驚怛!諸公更爲後圖。”李湛曰:“諸將相不顧家族以徇社稷,殿下奈何欲納之鼎鑊乎!請殿下自出止之。”太子乃出。


同皎扶抱太子上馬,從至玄武門,斬關而入。太后在迎仙宮,柬之等斬易之、昌宗於廡下,進至太后所寢長生殿,環繞侍衛。太后驚起,問曰:“亂者誰邪?”對曰:“張易之、昌宗謀反,臣等奉太子令誅之,恐有漏泄,故不敢以聞。稱兵宮禁,罪當萬死!”太后見太子曰:“乃汝邪?小子既誅,可還東宮!”彥范進曰:“太子安得更歸!昔天皇以愛子託陛下,今年齒已長,久居東宮,天意人心,久思李氏。羣臣不忘太宗、天皇之德,故奉太子誅賊臣。願陛下傳位太子,以順天人之望!”李湛,義府之子也。太后見之,謂曰:“汝亦爲誅易之將軍邪?我於汝父子不薄,乃有今日!”湛慚不能對。又謂崔玄曰:“他人皆因人以進,惟卿朕所自擢,亦在此邪?”對曰:“此乃所以報陛下之大德。”


於是收張昌期、同休、昌儀等,皆斬之,與易之、昌宗梟首天津南。是日,袁恕己從相王統南牙兵以備非常,收韋承慶、房融及司禮卿崔神慶繫獄,皆易之之黨也。初,昌儀新作第,甚美,逾於王主。或夜書其門曰:“一日絲能作幾日絡?”滅去,復書之,如是六七。昌儀取筆注其下曰:“一日亦足。”乃止。


甲辰,制太子監國,赦天下。以袁恕己爲鳳閣侍郎、同平章事,分遣十使齎璽書宣慰諸州。乙巳,太后傳位於太子。


丙午,中宗即位。赦天下,惟張易之黨不原;其爲周興等所枉者,鹹令清雪,子女配沒者皆免之。相王加號安國相王,拜太尉、同鳳閣鸞臺三品,太平公主加號鎮國太平公主。皇族先配沒者,子孫皆復屬籍,仍量敘官爵。


丁未,太后徙居上陽宮,李湛留宿衛。戊申,帝帥百官詣上陽宮,上太后尊號曰則天大聖皇帝。


庚戌,以張柬之爲夏官尚書、同鳳閣鸞臺三品,崔玄爲內史,袁恕己同鳳閣鸞臺三品,敬暉、桓彥範皆爲納言;並賜爵郡公。李多祚賜爵遼陽郡王,王同皎爲右千牛將軍、琅邪郡公,李湛爲右羽林大將軍、趙國公;自餘官賞有差。


張柬之等之討張易之也,殿中監田歸道將千騎宿玄武門,敬暉遣使就索千騎,歸道先不預謀,拒而不與。事寧,暉欲誅之,歸道以理自陳,乃免歸私第;帝嘉其忠壯,召拜太僕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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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唐紀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