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資治通鑑》(常簡作《通鑑》),是由北宋史學家司馬光主編的一部多卷本編年體史書,共294卷,歷時十九年完成。主要以時間爲綱,事件爲目,從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寫起,到五代後周世宗顯德六年(公元959年)徵淮南停筆,涵蓋十六朝1362年的歷史。在這部書裏,編者總結出許多經驗教訓,供統治者借鑑,宋神宗認爲此書“鑑於往事,有資於治道”,即以歷史的得失作爲鑑誡來加強統治,所以定名爲《資治通鑑》。

漢紀二十八

起昭陽大淵獻,盡著雍執徐,凡六年。


孝平皇帝下元始三年(癸亥,公元三年)


春,太后遣長樂少府夏侯籓、宗正劉宏、尚書令平晏納采見女。還,奏言:“公女漸漬德化,有窈窕之容,宜承天序,奉祭祀。”大師光、大司徒宮、大司空豐、左將軍孫建、執金吾尹賞、行太常事、大中大夫劉秀及太卜、太史令服皮弁、素積,以禮雜卜筮,皆曰:“兆遇金水王相,卦遇父母得位,所謂康強之佔,逢吉之符也。”又以太牢策告宗廟。有司奏:“故事:聘皇后,黃金二萬斤,爲錢二萬萬。”莽深辭讓,受六千三百萬,而以其四千三百萬分予十一媵家及九族貧者。


夏,安漢公奏車服制度,吏民養生、送終、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立官稷,及郡國、縣邑、鄉聚皆置學官。


大司徒司直陳崇使張敞孫竦草奏,盛稱安漢公功德,以爲:“宜恢公國令如周公,建立公子令如伯禽,所賜之品亦皆如之,諸子之封皆如六子。”太后以示羣公。羣公方議其事,會呂寬事起。初,莽長子宇非莽隔絕衛氏,恐久後受禍,即私與衛寶通書,教衛後上書謝恩,因陳丁、傅舊惡,冀得至京師。莽白太皇太后,詔有司褒賞中山孝王后,益湯沐邑七千戶。衛後日夜啼泣,思見帝面,而但益戶邑。宇復教令上書求至京師,莽不聽。宇與師吳章及婦兄呂寬議其故,章以爲莽不可諫而好鬼神,可爲變怪以驚懼之,章因推類說令歸政衛氏。宇即使寬夜持血灑莽第門,吏發覺之。莽執宇送獄,飲藥死。宇妻焉懷子,繫獄,須產子已,殺之。甄邯等白太后,下詔曰:“公居周公之位,輔成王之主,而行管、蔡之誅,不以親親害尊尊,朕甚嘉之!”莽盡滅衛氏支屬,唯衛後在。吳章要斬,磔屍東市門。初,章爲當世名儒,教授尤盛,弟子千餘人。莽以爲惡人黨,皆當禁錮不得仕宦,門人盡更名他師。平陵雲敞時爲大司徒掾,自劾吳章弟子,收抱章屍歸,棺斂葬之,京師稱焉。


莽於是因呂寬之獄,遂窮治黨與,連引素所惡者悉誅之。元帝女弟敬武長公主素附丁、傅,及莽專政,復非議莽;紅陽侯王立,莽之尊屬;平阿侯王仁,素剛直;莽皆以太皇太后詔,遣使者迫守,令自殺。莽白太后,主暴病薨;太后欲臨其喪,莽固爭而止。甄豐遣使者乘傳案治衛氏黨與,郡國豪傑及漢忠直臣不附莽者,皆誣以罪法而殺之。何武、鮑宣及王商子樂昌侯安,辛慶忌三子護羌校尉通、函谷都尉遵、水衡都尉茂,南郡太守辛伯等皆坐死。凡死者數百人,海內震焉。北海逄萌謂友人曰:“三綱絕矣,不去,禍將及人!”即解冠掛東都城門,歸,將家屬浮海,客於遼東。


莽召明禮少府宗伯鳳入說爲人後之誼,白令公卿、將軍、侍中、朝臣並聽,欲以內厲天子而外塞百姓之議。先是,秺侯金日磾子賞、都成侯金安上子常皆以無子國絕,莽以日磾曾孫當及安上孫京兆尹欽紹其封。欽謂“當宜爲其父、祖立廟,而使大夫主賞祭。”甄邯時在旁,廷叱欽,因劾奏:“欽誣祖不孝,大不敬。”下獄,自殺。邯以綱紀國體,亡所阿私,忠孝尤著,益封千戶。更封安上曾孫湯爲都成侯。湯受封日,不敢還歸家,以明爲人後之誼。


是歲,尚書令潁川鍾元爲大理。潁川太守陵陽嚴詡本以孝行爲官,謂掾、史爲師友,有過輒閉閣自責,終不大言。郡中亂。王莽遣使徵詡,官屬數百人爲設祖道,詡據地哭。掾、史曰:“明府吉徵,不宜若此。”詡曰:“吾哀潁川士,身豈有憂哉!我以柔弱徵,必選剛猛代;代到,將有僵仆者,故相吊耳。”詡至,拜爲美俗使者。徙隴西太守平陵何併爲潁川太守。併到郡,捕鍾元弟威及陽翟輕俠趙季、李款,皆殺之。郡中震慄。


孝平皇帝下元始四年(甲子,公元四年)


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改殷紹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鄭公。


詔:“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已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系;其當驗者即驗問。定著令!”


二月,丁未,遣大司徒宮、大司空豐等奉乘輿法駕迎皇后於安漢公第,授皇后璽紱,入未央宮。大赦天下。


遣太僕王惲等八人各置副,假節,分行天下,覽觀風俗。


夏,太保舜等及吏民上書者八千餘人,鹹請如陳崇言,加賞於安漢公。章下有司,有司請“益封公以新息、召陵二縣及黃郵聚、新野田;採伊尹、周公稱號,加公爲宰衡,位上公,三公言事稱‘敢言之’;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封公子男二人安爲褒新侯,臨爲賞都侯;加後聘三千七百萬,合爲一萬萬,以明大禮;太后臨前殿親封拜,安漢公拜前,二子拜後,如周公故事。”莽稽首辭讓,出奏封事:“願獨受母號,還安、臨印韍及號位戶邑。”事下,太師光等皆曰:“賞未足以直功。謙約退讓,公之常節,終不可聽。忠臣之節亦宜自屈,而伸主上之義。宜遣大司徒、大司空持節承製詔公亟入視事,詔尚書勿復受公之讓奏。”奏可。莽乃起視事,止減召陵、黃郵、新野之田而已。


莽復以所益納徵錢千萬遺太后左右奉共養者。莽雖專權,然所以誑耀媚事太后,下至旁側長御,方故萬端,賂遺以千萬數。白尊太后姊、妹號皆爲君,食湯沐邑。以故左右日夜共譽莽。莽又知太后婦人,厭居深宮中,莽欲虞樂以市其權,乃令太后四時車駕巡狩四郊,存見孤、寡、貞婦,所至屬縣,輒施恩惠,賜民錢帛、牛酒,歲以爲常。太后旁弄兒病,在外舍,莽自親候之。其欲得太后意如此。


太保舜奏言:“天下聞公不受千乘之土,辭萬金之幣,莫不鄉化。蜀郡男子路建等輟訟,慚怍而退,雖文王卻虞、芮,何以加!宜報告天下。”奏可。於是孔光愈恐,固稱疾辭位。太后詔:“太師毋朝,十日一入省中,置几杖,賜餐十七物,然後歸,官屬按職如故。”


莽奏起明堂、辟雍、靈臺,爲學者築舍萬區,制度甚盛。立《樂經》;益博士員,經各五人。徵天下通一藝、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天文、圖讖、鐘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網羅天下異能之士,至者前後千數,皆令記說廷中,將令正乖謬,壹異說雲。


又徵能治河者以百數,其大略異者,長水校尉平陵關並言:“河決率常於平原、東郡左右,其地形下而土疏惡。聞禹治河時,本空此地,以爲水猥盛則放溢,少稍自索,雖時易處,猶不能離此。上古難識,近察秦、漢以來,河決曹、衛之域,其南北不過百八十里。可空此地,勿以爲官亭、民室而已。”御史臨淮韓牧以爲:“可略於《禹貢》九河處穿之,縱不能爲九,但爲四、五,宜有益。”大司空掾王橫言:“河入勃海地,高於韓牧所欲穿處。往者天嘗連雨,東北風,海水溢西南出,浸數百里,九河之地已爲海所漸矣。禹之行河水,本隨西山下東北去。《周譜》雲:‘定王五年,河徙。’則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又秦攻魏,決河灌其都,決處遂大,不可復補。宜卻徙完平處更開空,使緣西山足,乘高地而東北入海,乃無水災。”司空掾沛國桓譚典其議,爲甄豐言:“凡此數者,必有一是;宜詳考驗,皆可豫見。計定然後舉事,費不過數億萬,亦可以事諸浮食無產業民。空居與行役,同當衣食,衣食縣官而爲之作,乃兩便,可以上繼禹功,下除民疾。”時莽但崇空語,無施行者。


羣臣奏言:“昔周公攝政七年,制度乃定。今安漢公輔政四年,營作二旬,大功畢成,宜升宰衡位在諸侯王上。”詔曰:“可。”仍令議九錫之法。


莽奏尊孝宣廟爲中宗,孝元廟爲高宗;又奏毀孝宣皇考廟勿修;罷南陵、雲陵爲縣。奏可。


莽自以北化匈奴,東致海外,南懷黃支,唯西方未有加,乃遣中郎將平憲等多持金幣誘塞外羌,使獻地願內屬。憲等奏言:“羌豪良願等種可萬二千人,願爲內臣,獻鮮水海、允谷、鹽池、平地美草,皆予漢民;自居險阻處爲籓蔽。問良願降意,對曰:‘太皇太后聖明,安漢公至仁,天下太平,五穀成熟,或禾長丈餘,或一粟三米,或不種自生,或繭不蠶自成;甘露從天下,醴泉自地出;鳳皇來儀,神爵降集。從四歲以來,羌人無所疾苦,故思樂內屬。’宜以時處業,置屬國領護。”事下莽,莽復奏:“今已有東海、南海、北海郡,請受良願等所獻地爲西海郡。分天下爲十二州,應古制。”奏可。冬,置西海郡。又增法五十條,犯者徙之西海。徙者以千萬數,民始怨矣。


梁王立坐與衛氏交通,廢,徙南鄭;自殺。


分京師置前輝光、後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分界。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矣。


孝平皇帝下元始五年(乙丑,公元五年)


春,正月,祫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徵助祭。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安漢公又奏復長安南、北郊。三十餘年間,天地之祠凡五徙焉。


詔曰:“宗室子自漢元至今十有餘萬人,其令郡國各置宗師以糾之,致教訓焉。”


夏,四月,乙未,博山簡列侯孔光薨,贈賜、葬送甚盛,車萬餘兩。以馬宮爲太師。吏民以莽不受新野田而上書者前後四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及諸侯王公、列侯、宗室見者皆叩頭言:“宜亟加賞於安漢公。”於是莽上書言:“諸臣民所上章下議者,願皆寢勿上,使臣莽得盡力畢制禮作樂;事成,願賜骸骨歸家,避賢者路。”甄邯等白太后,詔曰:“公每見,輒流涕叩頭言,願不受賞;賞即加,不敢當位。方製作未定,事須公而決,故且聽公制作;畢成,羣公以聞,究於前議。其九錫禮儀亟奏!”


五月,策命安漢公莽以九錫,莽稽首再拜,受綠韍,袞冕、衣裳、瑒琫、瑒珌,句履,鸞路、乘馬,龍旂九旒,皮弁、素積,戎路、乘馬,彤弓矢、盧弓矢,左建硃鉞,右建金戚,甲、胄一具,秬鬯二卣,圭瓚二,九命青玉珪二,硃戶,納陛,署宗官、祝官、卜官、史官,虎賁三百人。


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還,言天下風俗齊同,詐爲郡國造歌謠頌功德,凡三萬言。閏月,丁酉,詔以羲和劉秀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漢與文王靈臺、周公作洛同符。太僕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宣明德化,萬國齊同,皆封爲列侯。時廣平相班穉獨不上嘉瑞及歌謠;琅邪太守公孫閎言災害於公府。甄豐遣屬馳至兩郡,諷吏民,而劾“閎空造不祥,穉絕嘉應,嫉害聖政,皆不道。”穉,班婕妤弟也。太后曰:“不宣德美,宜與言災者異罰。且班穉後宮賢家,我所哀也。”閎獨下獄,誅。穉懼,上書陳恩謝罪,願歸相印,入補延陵園郎;太后許焉。


莽又奏爲市無二賈,官無獄訟,邑無盜賊,野無饑民,道不拾遺,男女異路之制;犯者象刑。


莽復奏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冢高與元帝山齊,懷帝太后、皇太太后璽綬以葬。請發共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璽綬;徙共王母歸定陶,葬共王冢次。”太后以爲既已之事,不須復發。莽固爭之,太后詔因故棺改葬之。莽奏:“共王母及丁姬棺皆名梓宮,珠玉之衣,非籓妾服。請更以木棺代,去珠玉衣,葬丁姬媵妾之次。”奏可。公卿在位皆阿莽指,入錢帛,遣子弟及諸生、四夷凡十餘萬人,操持作具,助將作掘平共王母、丁姬故冢;二旬間,皆平。莽又周棘其處,以爲世戒雲。又隳壞共皇廟,諸造議者泠褒、段猶等皆徙合浦。徵師丹詣公車,賜爵關內侯,食故邑。數月,更封丹爲義陽侯;月餘,薨。


初,哀帝時,馬宮爲光祿勳,與丞相、御史雜議傅太后諡曰孝元傅皇后。及莽追誅前議者,宮爲莽所厚,獨不及。宮內慚懼,上書言:“臣前議定陶共王母諡,希指雷同,詭經僻說,以惑誤主上,爲臣不忠。幸蒙灑心自新,誠無顏復望闕廷,無心復居官府,無宜復食國邑。願上太師、大司徒、扶德侯印綬,避賢者路。”秋,八月,壬午,莽以太后詔賜宮策曰:“四輔之職,爲國維綱;三公之任,鼎足承君;不有鮮明固守,無以居位。君言至誠,不敢文過,朕甚多之。不奪君之爵邑,其上太師、大司徒印綬使者,以侯就第。”


莽以皇后有子孫瑞,通子午道,從杜陵直絕南山,徑漢中。


泉陵侯劉慶上書言:“周成王幼少,稱孺子,周公居攝。今帝富於春秋,宜令安漢公行天子事,如周公。”羣臣皆曰:“宜如慶言。”


時帝春秋益壯,以衛後故,怨不悅。冬,十二月,莽因臘日上椒酒,置毒酒中。帝有疾,莽作策,請命於泰畤,願以身代,藏策金滕,置於前殿,敕諸公勿敢言。丙午,帝崩於未央宮。大赦天下。莽令天下吏六百石以上皆服喪三年。奏尊孝成廟曰統宗;孝平廟曰元宗。斂孝平,加元服,葬康陵。


班固贊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觀其文辭,方外百蠻,無思不服,休徵嘉應,頌聲並作;至乎變異見於上,民怨於下,莽亦不能文也。


以長樂少府平晏爲大司徒。


太后與羣臣議立嗣。時元帝世絕,而宣帝曾孫有見王五人,列侯四十八人。莽惡其長大,曰:“兄弟不得相爲後。”乃悉徵宣帝玄孫,選立之。


是月,前輝光謝囂奏武功長孟通浚井得白石,上圓下方,有丹書著石,文曰:“告安漢公莽爲皇帝。”符命之起,自此始矣。


莽使羣公以白太后,太后曰:“此誣罔天下,不可施行!”太保舜謂太后曰:“事已如此,無可奈何。沮之,力不能止。又莽非敢有它,但欲稱攝以重其權,填服天下耳”太后心不以爲可,然力不能制,乃聽許。舜等即共令太后下詔曰:“孝平皇帝短命而崩,已使有司徵孝宣皇帝玄孫二十三人,差度宜者,以嗣孝平皇帝之後。玄孫年在襁褓,不得至德君子,孰能安之!安漢公莽,輔政三世,與周公異世同符。今前輝光囂、武功長通上言丹石之符,朕深思厥意,雲‘爲皇帝’者,乃攝行皇帝之事也。其令安漢公居攝踐祚,如周公故事,具禮儀奏。”於是羣臣奏言:“太后聖德昭然,深見天意,詔令安漢公居攝。臣請安漢公踐祚,服天子韍冕,背斧依立於戶牖之間,南面朝羣臣,聽政事;車服出入警蹕,民臣稱臣妾,皆如天子之制。郊祀天地,宗祀明堂,共祀宗廟,享祭羣神,贊曰‘假皇帝’,民臣謂之‘攝皇帝’,自稱曰‘予’。平決朝事,常以皇帝之詔稱‘制’。以奉順皇天之心,輔翼漢室,保安孝平皇帝之幼嗣,遂寄託之義,隆治平之化。其朝見太皇太后、帝皇后皆復臣節。自施政教於其宮家國採,如諸侯禮儀故事。”太后詔曰:“可。”


王莽上


孝平皇帝下居攝元年(丙寅,公元六年)


春,正月,王莽祀上帝於南郊,又行迎春、大射、養老之禮。


三月,己丑,立宣帝玄孫嬰爲皇太子,號曰孺子。嬰,廣戚侯顯之子也。年二歲;託以卜相最吉,立之。尊皇后曰皇太后。


以王舜爲太傅、左輔,甄豐爲太阿、右拂,甄邯爲太保、後承;又置四少,秩皆二千石。


四月,安衆侯劉崇與相張紹謀曰:“安漢公莽必危劉氏,天下非之,莫敢先舉,此乃宗室之恥也。吾帥宗族爲先,海內必和。”紹等從者百餘人遂進攻宛;不得入而敗。紹從弟竦與崇族父嘉詣闕自歸;莽赦弗罪。竦因爲嘉作奏,稱莽德美,罪狀劉崇:“願爲宗室倡始,父子兄弟負籠荷鍤,馳之南陽,豬崇宮室,令如古制;及崇社宜如亳社,以賜諸侯,用永監戒!”於是莽大說,封嘉爲率禮侯,嘉子七人皆賜爵關內侯;後又封竦爲淑德侯。長安爲之語曰:“欲求封,過張伯鬆。力戰鬥,不如巧爲奏。”自後謀反者皆污池雲。羣臣復白劉崇等謀逆者,以莽權輕也;宜尊重以填海內。五月,甲辰,太后詔莽朝見太后稱“假皇帝”。


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十二月,羣臣奏請以安漢公廬爲攝省,府爲攝殿,第爲攝宮。奏可。


是歲,西羌龐怙、傅幡等怨莽奪其地,反攻西海太守程永;永奔走。莽誅永,遣護羌校尉竇況擊之。


孝平皇帝下居攝二年(丁卯,公元七年)


春,竇況等擊破西羌。


五月,更造貨:錯刀,一直五千;契刀,一直五百;大錢,一直五十。與五銖錢並行,民多盜鑄者。禁列侯以下不得挾黃金,輸御府受直;然卒不與直。


東郡太守翟義,方進之子也,與姊子上蔡陳豐謀曰:“新都侯攝天子位,號令天下,故擇宗室幼稚者以爲孺子,依託周公輔成王之義,且以觀望,必代漢家,其漸可見。方今宗室衰弱,外無強蕃,天下傾首服從,莫能亢扞國難。吾幸得備宰相子,身守大郡,父子受漢厚恩,義當爲國討賊,以安社稷。欲舉兵西,誅不當攝者,選宗室子孫輔而立之。設令時命不成,死國埋名,猶可以不慚於先帝。今欲發之,汝肯從我乎?”豐年十八,勇壯,許諾。義遂與東郡都尉劉宇、嚴鄉侯劉信、信弟武平侯劉璜結謀,以九月都試日斬觀令,因勒其車騎、材官士,募郡中勇敢,部署將帥。信子匡時爲東平王,乃並東平兵,立信爲天子;義自號大司馬、柱天大將軍。移檄郡國,言:“莽鴆殺孝平皇帝,攝天子位,欲絕漢室。今天子已立,共行天罰!”郡國皆震。比至山陽,衆十餘萬。


莽聞之,惶懼不能食。太皇太后謂左右曰:“人心不相遠也。我雖婦人,亦知莽必以是自危。”莽乃拜其黨、親:輕車將軍、成武侯孫建爲奮武將軍,光祿勳、成都侯王邑爲虎牙將軍,明義侯王駿爲強弩將軍,春王城門校尉王況爲震威將軍,宗伯、忠孝侯劉宏爲奮衝將軍,中少府、建威侯王昌爲中堅將軍,中郎將、震羌侯竇況爲奮威將軍,凡七人,自擇除關西人爲校尉、軍吏,將關東甲卒,發奔命以擊義焉。復以太僕武讓爲積弩將軍,屯函谷關;將作大匠蒙鄉侯逯併爲橫懋將軍,屯武關;羲和、紅休侯劉秀爲揚武將軍,屯宛。


三輔聞翟義起,自茂陵以西至汧二十三縣,盜賊併發。槐裏男子趙明、霍鴻等自稱將軍,攻燒官寺,殺右輔都尉及斄令,相與謀曰:“諸將精兵悉東,京師空,可攻長安。”衆稍多,至十餘萬,火見未央宮前殿。莽復拜衛尉王級爲虎賁將軍,大鴻臚、望鄉侯閻遷爲折衝將軍,西擊明等。以常鄉侯王惲爲車騎將軍,屯平樂館;騎都尉王晏爲建威將軍,屯城北;城門校尉趙恢爲城門將軍;皆勒兵自備。以太保、後備、承陽侯甄邯爲大將軍,受鉞高廟,領天下兵,左杖節,右把鉞,屯城外。王舜、甄豐晝夜循行殿中。莽日抱孺子禱郊廟,會羣臣,而稱曰:“昔成王幼,周公攝政,而管、蔡挾祿父以畔。今翟義亦挾劉信而作亂。自古大聖猶懼此,況臣莽之斗筲!”羣臣皆曰:“不遭此變,不章聖德!”


冬,十月,甲子,莽依《周書》作《大誥》曰:“粵其聞日,宗室之俊有四百人,民獻儀九萬夫,予敬以終於此謀繼嗣圖功。”遣大夫桓譚等班行諭告天下,以當反位孺子之意。


諸將東至陳留、菑,與翟義會戰,破之,斬劉璜首。莽大喜,復下詔先封車騎都尉孫賢等五十五人皆爲列侯,即軍中拜授。因大赦天下。於是吏士精銳遂攻圍義於圉城,十二月,大破之,義與劉信棄軍亡,至固始界中,捕得義,屍磔陳都市;卒不得信。


孝平皇帝下初始元年(戊辰,公元八年)


春,地震。大赦天下。


王邑等還京師,西與王級等合擊趙明、霍鴻。二月,明等殄滅,諸縣息平。還師振旅,莽乃置酒白虎殿,勞饗將帥。詔陳崇治校軍功,第其高下,依周制爵五等,以封功臣爲侯、伯、子、男,凡三百九十五人,曰“皆以奮怒,東指西擊,羌寇、蠻盜,反虜、逆賊,不得旋踵,應時殄滅,天下鹹服”之功封雲。其當賜爵關內侯者,更名曰附城,又數百人。莽發翟義父方進及先祖冢在汝南者,燒其棺柩;夷滅三族,誅及種嗣,至皆同坑,以棘五毒並葬之。又取義及趙明、霍鴻黨衆之屍,聚之通路之旁,濮陽、無鹽、圉、槐裏、盩厔凡五所,建表木於其上,書曰:“反虜逆賊鱣鯢。”義等既敗,莽於是自謂威德日盛,大獲天人之助,遂謀即真之事矣。


羣臣復奏進攝皇帝子安、臨爵爲公,封兄子光爲衍功侯;是時莽還歸新都國,羣臣復白以封莽孫宗爲新都侯。


九月,莽母功顯君死。莽自以居攝踐阼,奉漢大宗之後,爲功顯君緦縗弁而加麻環絰,如天子吊諸侯服。凡壹吊再會;而令新都侯宗爲主,服喪三年雲。


司威陳崇奏莽兄子衍功侯光私報執金吾竇況,令殺人;況爲收系,致其法。莽大怒,切責光。光母曰:“汝自視孰與長孫、中孫!”長孫、中孫者,宇及獲之字也。遂母子自殺,及況皆死。初,莽以事母、養嫂、撫兄子爲名,及後悖虐,復以示公義焉。令光子嘉嗣爵爲侯。


是歲,廣饒侯劉京言齊郡新井,車騎將軍千人扈雲言巴郡石牛,太保屬臧鴻言扶風雍石;莽皆迎受。十一月,甲子,莽奏太后曰:“陛下遇漢十二世三七之厄,承天威命,詔臣莽居攝。廣饒侯劉京上書言:‘七月中,齊郡臨淄縣昌興亭長辛當一暮數夢,曰:“吾,天公使也。天公使我告亭長曰:‘攝皇帝當爲真。’即不信我,此亭中當有新井。”亭長晨起視亭中,誠有新井,入地且百尺。’十一月,壬子,直建冬至,巴郡石牛,戊午,雍石文,皆到於未央宮之前殿。臣與太保安陽侯舜等視,天風起,塵冥,風止,得銅符帛圖於石前,文曰:‘天告帝符,獻者封侯,’騎都尉崔發等視說。孔子曰:‘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臣莽敢不承用!臣請共事神祗、宗廟,奏言太皇太后、孝平皇后,皆稱‘假皇帝’;其號令天下,天下奏言事,毋言‘攝’;以居攝三年爲始初;漏刻以百二十爲度;用應天命。臣莽夙夜養育隆就孺子,令與周之成王比德,宣明太皇太后威德於萬方,期於富而教之。孺子加元服,復子明辟,如周公故事。”奏可。衆庶知其奉符命,指意羣臣博議別奏,以示即真之漸矣。


期門郎張充等六人謀共劫莽,立楚王。發覺,誅死。


梓潼人哀章學問長安,素無行,好爲大言,見莽居攝,即作銅匱,爲兩檢,署其一曰“天帝行璽金匱圖”,其一署曰“赤帝璽某傳予黃帝金策書”。某者,高皇帝名也。書言王莽爲真天子,皇太后如天命。圖書皆書莽大臣八人,又取令名王興、王盛,章因自竄姓名,凡十一人,皆署官爵,爲輔佐。章聞齊井、石牛事下,即日昏時,衣黃衣,持匱至高廟,以付僕射。僕射以聞。戊辰,莽至高廟拜受金匱神禪,御王冠,謁太后,還坐未央宮前殿,下書曰:“予以不德,託於皇初祖考黃帝之後,皇始祖考虞帝之苗裔,而太皇太后之末屬。皇天上帝隆顯大佑,成命統序,符契、圖文、金匱策書,神明詔告,屬予以天下兆民。赤帝漢氏高皇帝之靈,承天命,傳國金策之書,予甚礻氐畏,敢不欽受!以戊辰直定,御王冠,即真天子位,定有天下之號曰新。其改正朔,易服色,變犧牲,殊徽幟,異器制。以十二月朔癸酉爲始建國元年正月之朔;以雞鳴爲時。服色配德上黃,犧牲應正用白,使節之旄幡皆純黃,其署曰‘新使五威節’,以承皇天上帝威命也。”


莽將即真,先奉諸符瑞以白太后,太后大驚。是時以孺子未立,璽臧長樂宮。及莽即位,請璽,太后不肯授莽。莽使安陽侯舜諭指,舜素謹敕,太后雅愛信之。舜既見太后,太后知其爲莽求璽,怒罵之曰:“而屬父子宗族,蒙漢家力,富貴累世,既無以報,受人孤寄,乘便利時奪取其國,不復顧恩義。人如此者,狗豬不食其餘,天下豈有而兄弟邪!且若自以金匱符命爲新皇帝,變更正朔、服制,亦當自更作璽,傳之萬世,何用此亡國不祥璽爲,而欲求之:我漢家老寡婦,旦暮且死,欲與此璽俱葬,終不可得!”太后因涕泣而言,旁側長御以下皆垂涕。舜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謂太后:“臣等已無可言者。莽必欲得傳國璽,太后寧能終不與邪?”太后聞舜語切,恐莽欲脅之,乃出漢傳國璽投之地,以授舜曰:“我老已死,如而兄弟今族滅也!”舜既得傳國璽,奏之;莽大說,乃爲太后置酒未央宮漸臺,大縱衆樂。莽又欲改太后漢家舊號,易其璽綬,恐不見聽;而莽疏屬王諫欲諂莽,上書言:“皇天廢去漢而命立新室,太皇太后不宜稱尊號,當隨漢廢,以奉天命。”莽以其書白太后,太后曰:“此言是也!”莽因曰:“此悖德之臣也,罪當誅!”於是冠軍張永獻符命銅璧文,言太皇太后當爲新室文母太皇太后;莽乃下詔從之。於是鴆殺王諫而封張永爲貢符子。


班彪贊曰:三代以來,王公失世,稀不以女寵。及王莽之興,由孝元后歷漢四世爲天下母,饗國六十餘載,羣弟世權,更持國柄;五將、十侯,卒成新都。位號已移於天下,而元后卷卷猶握一璽,不欲以授莽,婦人之仁,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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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漢紀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