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左傳》,相傳爲左丘明著,原名爲《左氏春秋》,漢代改稱《春秋左氏傳》,簡稱《左傳》,是中國古代第一部敘事完備的編年體史書,更是先秦散文著作的代表,它標誌着我國敘事散文的成熟。漢朝時又名《春秋左氏》《左氏》。漢朝以後纔多稱《左傳》。它與《公羊傳》《穀梁傳》合稱“春秋三傳”。舊時相傳是春秋末年左丘明爲解釋孔子的《春秋》而作。《左傳》實質上是一部獨立撰寫的史書。它起自魯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迄於魯哀公二十七年(公元前468年),以《春秋》爲本,通過記述春秋時期的具體史實來說明《春秋》的綱目,是儒家重要經典之一。

定公四年

【經】


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陳侯吳卒。


三月,公會劉子、晉侯、宋公、蔡侯、衛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鬍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國夏於召陵,侵楚。


夏四月庚辰,蔡公孫姓帥師滅沈,以沈子嘉歸,殺之。


五月,公及諸侯盟於皋鼬。


杞伯成卒於會。


六月,葬陳惠公。


許遷於容城。


秋七月,公至自會。


劉卷卒。


葬杞悼公。


楚人圍蔡。


晉士鞅、衛孔圉帥師伐鮮虞。


葬劉文公。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於柏舉,楚師敗績。


楚囊瓦出奔鄭。


庚辰,吳入郢。


【傳】


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諸侯於召陵,謀伐楚也。晉荀寅求貨於蔡侯,弗得。言於範獻子曰:“國家方危,諸侯方貳,將以襲敵,不亦難乎。水潦方降,疾瘧方起,中山不服,棄盟取怨,無損於楚,而失中山,不如辭蔡侯。吾自方城以來,楚未可以得志,祇取勤焉。”乃辭蔡侯。


晉人假羽旄於鄭,鄭人與之。明日,或旆以會。晉於是乎失諸侯。將會,衛子行敬子言於靈公曰:“會同難,嘖有煩言,莫之治也。其使祝佗從。”公曰:“善。”乃使子魚。子魚辭曰:“臣展四體,以率舊職,猶懼不給而煩刑書,若又共二,徼大罪也。且夫祝,社稷之常隸也。社稷不動,祝不出竟,官之制也。君以軍行,祓社釁鼓,祝奉以從,於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君行師從,卿行旅從,臣無事焉。”公曰:“行也。”及皋鼬,將長蔡於衛。衛侯使祝佗私於萇弘曰:“聞諸道路,不知信否?若聞蔡將先衛,信乎?”萇弘曰:“信。蔡叔,康叔之兄也,先衛,不亦可乎?”子魚曰:“以先王觀之,則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爲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分康叔以大路、少帛、茷、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饑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耼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皆啓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沽洗,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啓以夏政,疆以戎索。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猶多,而不獲是分也,唯不尚年也。管蔡啓商,惎間王室。王於是乎殺管叔而蔡蔡叔,以車七乘,徒七十人。其子蔡仲,改行帥德,周公舉之,以爲己卿士。見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書雲:‘王曰,胡,無若爾考之違王命也。’若之何其使蔡先衛也?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爲大宰,康叔爲司寇,耼季爲司空,五叔無官,豈尚年哉!曹,文之昭也;晉,武之穆也。曹爲伯甸,非尚年也。今將尚之,是反先王也。晉文公爲踐土之盟,衛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猶先蔡。其載書雲:‘王若曰: 晉重、魯申、衛武、蔡甲午、鄭捷、齊潘、宋王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視也。吾子欲覆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將如之何?”萇弘說,告劉子,與範獻子謀之,乃長衛侯於盟。


反自召陵,鄭子大叔未至而卒。晉趙簡子爲之臨,甚哀,曰:“黃父之會,夫子語我九言,曰:‘無始亂,無怙富,無恃寵,無違同,無敖禮,無驕能,無復怒,無謀非德,無犯非義。’”


沈人不會於召陵,晉人使蔡伐之。


夏,蔡滅沈。


秋,楚爲沈故,圍蔡。伍員爲吳行人以謀楚。楚之殺郤宛也,伯氏之族出。伯州犁之孫嚭,爲吳大宰以謀楚。楚自昭王即位,無歲不有吳師。蔡侯因之,以其子乾與其大夫之子爲質於吳。


冬,蔡侯、吳子、唐侯伐楚。舍舟於淮汭,自豫章與楚夾漢。左司馬戌謂子常曰:“子沿漢而與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毀其舟,還塞大隧、直轅、冥阨。子濟漢而伐之,我自後擊之,必大敗之。”既謀而行。武城黑謂子常曰:“吳用木也,我用革也,不可久也。不如速戰。”史皇謂子常:“楚人惡子而好司馬,若司馬毀吳舟於淮,塞城口而入,是獨克吳也。子必速戰,不然不免。”乃濟漢而陳,自小別至於大別。三戰,子常知不可,欲奔。史皇曰:“安求其事,難而逃之,將何所入?子必死之,初罪必盡說。”


十一月庚午,二師陳於柏舉。闔廬之弟夫槩王,晨請於闔廬曰:“楚瓦不仁,其臣莫有死志,先伐之,其卒必奔。而後大師繼之,必克。”弗許。夫槩王曰:“所謂臣義而行,不待命者,其此之謂也。今日我死,楚可入也。”以其屬五千,先擊子常之卒。子常之卒奔,楚師亂,吳師大敗之。子常奔鄭。史皇以其乘廣死。


吳從楚師,及清發,將擊之。夫槩王曰:“困獸猶鬥,況人乎?若知不免而致死,必敗我。若使先濟者知免,後者慕之,蔑有鬥心矣。半濟而後可擊也。”從之。又敗之。楚人爲食,吳人及之,奔食而從之。敗諸雍澨,五戰及郢。己卯,楚子取其妹季羋畀我以出,涉雎。鍼尹固與王同舟,王使執燧象以奔吳師。庚辰,吳入郢,以班處宮。子山處令尹之宮,夫槩王欲攻之,懼而去之,夫槩王入之。


左司馬戌及息而還,敗吳師於雍澨,傷。初,司馬臣闔廬,故恥爲禽焉。謂其臣曰:“誰能免吾首?”吳句卑曰:“臣賤,可乎?”司馬曰:“我實失子,可哉。”三戰皆傷,曰:“吾不可用也已。”句卑布裳,剄而裹之,藏其身,而以其首免。


楚子涉雎濟江,入於雲中。王寢,盜攻之,以戈擊王。王孫由於以背受之,中肩。王奔鄖,鍾建負季羋以從,由於徐蘇而從。鄖公辛之弟懷將弒王,曰:“平王殺吾父,我殺其子,不亦可乎!”辛曰:“君討臣,誰敢仇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將誰仇?《詩》曰:‘柔亦不茹,剛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強禦。’唯仁者能之。違強陵弱,非勇也。乘人之約,非仁也。滅宗廢祀,非孝也。動無令名,非知也。必犯是,餘將殺女。”鬥辛與其弟巢以王奔隨。吳人從之,謂隨人曰:“周之子孫在漢川者,楚實盡之。天誘其衷,致罰於楚,而君又竄之,周室何罪?君若顧報周室,施及寡人,以獎天衷,君之惠也。漢陽之田,君實有之。”楚子在公宮之北,吳人在其南。子期似王,逃王而己爲王,曰:“以我與之,王必免。”隨人卜與之,不吉。乃辭吳曰:“以隨之闢小而密邇於楚,楚實存之,世有盟誓,至於今未改。若難而棄之,何以事君?執事之患,不唯一人。若鳩楚竟,敢不聽命。”吳人乃退。鑪金初宦於子期氏,實與隨人要言。王使見,辭曰:“不敢以約爲利。”王割子期之心,以與隨人盟。


初,伍員與申包胥友。其亡也,謂申包胥曰:“我必復楚國。”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復之,我必能興之。”及昭王在隨,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爲封豕長蛇,以薦食上國。虐始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無厭,若鄰於君,疆埸之患也。逮吳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靈撫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辭焉,曰:“寡人聞命矣,子姑就館,將圖而告。”對曰:“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爲之賦《無衣》,九頓首而坐。秦師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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