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相傳爲左丘明著,原名爲《左氏春秋》,漢代改稱《春秋左氏傳》,簡稱《左傳》,是中國古代第一部敘事完備的編年體史書,更是先秦散文著作的代表,它標誌着我國敘事散文的成熟。漢朝時又名《春秋左氏》《左氏》。漢朝以後纔多稱《左傳》。它與《公羊傳》《穀梁傳》合稱“春秋三傳”。舊時相傳是春秋末年左丘明爲解釋孔子的《春秋》而作。《左傳》實質上是一部獨立撰寫的史書。它起自魯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迄於魯哀公二十七年(公元前468年),以《春秋》爲本,通過記述春秋時期的具體史實來說明《春秋》的綱目,是儒家重要經典之一。
【經】
二十有八年,春晉侯侵曹。晉侯伐衛。
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
楚人救衛。
三月丙午,晉侯入曹,執曹伯,畀宋人。
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於城濮,楚師敗績。
楚殺其大夫得臣。
衛侯出奔楚。
五月癸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於踐土。
陳侯如會。
公朝於王所。
六月,衛侯鄭自楚復歸於衛。
衛元咺出奔晉。
陳侯款卒。
秋,杞伯姬來。
公子遂如齊。
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子、秦人於溫。
天王狩於河陽。
壬申,公朝於王所。
晉人執衛侯,歸之於京師。
衛元咺自晉復歸於衛。
諸侯遂圍許。
曹伯襄復歸於曹,遂會諸侯圍許。
【傳】
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於衛,衛人弗許。還,自南河濟。侵曹伐衛。正月戊申,取五鹿。
二月,晉郤縠卒。原軫將中軍,胥臣佐下軍,上德也。
晉侯、齊侯盟於斂盂。衛侯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說於晉。衛侯出居於襄牛。
公子買戍衛,楚人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楚人曰:“不卒戍也。”
晉侯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屍諸城上,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謀曰:“稱舍於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爲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兇也而攻之。三月丙午,入曹。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且曰:“獻狀。”令無入僖負羈之宮而免其族,報施也。魏犫、顛頡怒曰:“勞之不圖,報於何有!”爇僖負羈氏。魏犫傷於胸,公欲殺之,而愛其材,使問,且視之,病,將殺之。魏犫束胸見使者曰:“以君之靈,不有寧也。”距躍三百,曲踊三百。乃舍之。殺顛頡以徇於師,立舟之僑以爲戎右。
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說,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楚子入居於申,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晉國。險阻艱難,備嘗之矣;民之情僞,盡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廢乎?《軍志》曰:‘允當則歸。’又曰:‘知難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敵。’此三志者,晉之謂矣。”
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間執讒慝之口。”王怒,少與之師,唯西廣、東宮與若敖之六卒實從之。
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 ,不可失矣。”先軫曰:“子與之。定人之謂禮,楚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宋也,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仇已多,將何以戰?不如私許復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說,乃拘宛春於衛,且私許復曹、衛。曹、衛告絕於楚。
子玉怒,從晉師。晉師退。軍吏曰:“以君闢臣,辱也。且楚師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師直爲壯,曲爲老。豈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闢之,所以報也。背惠食言,以亢其仇,我曲楚直,其衆素飽,不可謂老。我退而楚還,我將何求。若其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衆欲止,子玉不可。
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次於城濮。楚師背酅而舍,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誦,曰:“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疑焉。子犯曰:“戰也。戰而捷,必得諸侯。若其不捷,表裏山河,必無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欒貞子曰:“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思小惠而忘大恥,不如戰也。”晉侯夢與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腦,是以懼。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
子玉使鬥勃請戰,曰:“請與君之士戲,君馮軾而觀之,得臣與寓目焉。”晉侯使欒枝對曰:“寡君聞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爲大夫退,其敢當君乎?既不獲命矣,敢煩大夫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事,詰朝將見。”
晉車七百乘,韅、靷、鞅、靽。晉侯登有莘之虛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己巳,晉師陳於莘北,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將中軍,曰:“今日必無晉矣。”子西將左,子上將右。胥臣蒙馬以虎皮,先犯陳、蔡。陳、蔡奔,楚右師潰。狐毛設二旆而退之。欒枝使輿曳柴而僞遁,楚師馳之。原軫、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狐毛、狐偃以上軍夾攻子西,楚左師潰。楚師敗績。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敗。
晉師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於衡雍,作王宮於踐土。鄉役之三月,鄭伯如楚致其師,爲楚師既敗而懼,使子人九行成於晉。晉欒枝入盟鄭伯。五月丙午,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丁未,獻楚俘於王,駟介百乘,徒兵千。鄭伯傅王,用平禮也。己酉,王享醴,命晉侯宥。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爲侯伯。賜之大輅之服,戎輅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虎賁三百人。曰:“王謂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王慝。”晉侯三辭,從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覲。衛侯聞楚師敗,懼出奔楚,遂適陳,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癸亥,王子虎盟諸侯於王庭,要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祚國,及而玄孫,無有老幼。”君子謂是盟也信,謂晉於是役也能以德攻。
初,楚子玉自爲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河神謂己曰:“畀餘,餘賜女孟諸之麋。”弗致也。大心與子西使榮黃諫,弗聽。榮季曰:“死而利國,猶或爲之,況瓊玉乎?是糞土也,而可以濟師,將何愛焉?”弗聽。出告二子曰:“非神敗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實自敗也。”既敗,王使謂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西、孫伯曰:“得臣將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將以爲戮。’”及連穀而死。晉侯聞之而後喜可知也,曰:“莫余毒也已!蒍呂臣實爲令尹,奉己而已,不在民矣。”
或訴元咺於衛侯曰:“立叔武矣。”其子角從公,公使殺之。咺不廢命,奉夷叔以入守。
六月,晉人復衛侯。甯武子與衛人盟於宛濮,曰:“天禍衛國,君臣不協,以及此憂也。今天誘其衷,使皆降心以相從也。不有居者,誰守社稷?不有行者,誰扞牧圉?不協之故,用昭乞盟於爾大神以誘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後,行者無保其力,居者無懼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糾是殛。”國人聞此盟也,而後不貳。衛侯先期入,甯子先長牂,守門以爲使也,與之乘而入。公子歂犬、華仲前驅。叔武將沐,聞君至,喜,捉髮走出,前驅射而殺之。公知其無罪也,枕之股而哭之。歂犬走出,公使殺之。元咺出奔晉。
城濮之戰,晉中軍風於澤,亡大旆之左旃。祁瞞奸命,司馬殺之,以徇於諸侯。使茅茷代之。師還。壬午,濟河。舟之僑先歸,士會攝右。秋七月丙申,振旅,愷以入於晉。獻俘授馘,飲至大賞,徵會討貳。殺舟之僑以徇於國,民於是大服。君子謂:“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詩》雲:‘惠此中國,以綏四方。’不失賞刑之謂也。”
冬,會於溫,討不服也。
衛侯與元咺訟,甯武子爲輔,鍼莊子爲坐,士榮爲大士。衛侯不勝。殺士榮,刖鍼莊子,謂甯俞忠而免之。執衛侯,歸之於京師,寘諸深室。甯子職納橐饘焉。元咺歸於衛,立公子瑕。
是會也,晉侯召王,以諸侯見,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天王狩於河陽。”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壬申,公朝於王所。
丁丑,諸侯圍許。
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使曰:“以曹爲解。齊桓公爲會而封異姓,今君爲會而滅同姓。曹叔振鐸,文之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諸侯而滅兄弟,非禮也。與衛偕命,而不與偕復,非信也。同罪異罰,非刑也。禮以行義,信以守禮,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將若之何?”公說,復曹伯,遂會諸侯於許。
晉侯作三行以御狄,荀林父將中行,屠擊將右行,先蔑將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