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是戰國末期韓國法家集大成者韓非的著作。這部書現存五十五篇,約十餘萬言,大部分爲韓非自己的作品。《韓非子》一書,重點宣揚了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峯,爲秦統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同時,也爲以後的封建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
聖王之立法也,其賞足以勸善,其威足以勝暴,其備足以必完法。治世之臣,功多者位尊,力極者賞厚,情盡者名立。善之生如春,惡之死如秋,故民勸極力而樂盡情,此之謂上下相得。上下相得,故能使用力者自極於權衡,而務至於任鄙;戰士出死,而願爲賁、育;守道者皆懷金石之心,以死子胥之節。用力者爲任鄙,戰如賁、育,中爲金石,則君人者高枕而守己完矣。
古之善守者,以其所重禁其所輕,以其所難止其所易。故君子與小人俱正,盜跖與曾、史俱廉。何以知之?夫貪盜不赴溪而掇金,赴溪而掇金則身不全;賁、育不量敵則無勇名,盜跖不計可則利不成。明主之守禁也,賁、育見侵於其所不能勝,盜跖見害於其所不能取,故能禁賁、育之所不能犯,守盜跖之所不能取,則暴者守願,邪者反正。大勇願,巨盜貞,則天下公平,而齊民之情正矣。
人主離法失人,則危於伯夷不妄取,而不免於田成、盜跖之禍。何也?今天下無一伯夷,而奸人不絕世,故立法度量。度量信則伯夷不失是,而盜跖不得非;法分明則賢不得奪不肖,強不得侵弱,衆不得暴寡。託天下於堯之法,則貞士不失分,奸人不僥倖。寄千金於羿之矢,則伯夷不得亡,而盜跖不敢取。堯明於不失奸,故天下無邪;羿巧於不失發,故千金不亡。邪人不壽而盜跖止。如此,故圖不載宰予,不舉六卿;書不著子胥,不明夫差。孫、吳之略廢,盜跖之心伏。人主甘服於玉堂之中,而無瞋目切齒傾取之患;人臣垂拱手金城之內,而無扼腕聚脣嗟唶之禍。服虎而不以柙,禁奸而不以法,塞僞而不以符,此賁、育之所患,堯、舜之所難也。故設柙非所以備鼠也,所以使怯弱能服虎也;立法非所以備曾、史也,所以使庸主能止盜跖也;爲符非所以豫尾生也,所以使衆人不相謾也。不恃比干之死節,不幸亂臣之無詐也;恃怯之所能服,握庸主之所易守。當今之世,爲人主忠計,爲天下結德者,利莫長於此。故君人者無亡國之圖,而忠臣無失身之畫。明於尊位必賞,故能使人盡力於權衡,死節於官職。通賁、育之情,不以死易生;惑於盜跖之貪,不以財易身;則守國之道畢備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