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是戰國末期韓國法家集大成者韓非的著作。這部書現存五十五篇,約十餘萬言,大部分爲韓非自己的作品。《韓非子》一書,重點宣揚了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峯,爲秦統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同時,也爲以後的封建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
△經一
賞罰共則禁令不行。何以明之?明之以造父、於期。子罕爲出彘,田恆爲圃池,故宋君、簡公弒。患在王良、造父之共車,田連、成房之共琴也。
△經二
治強生於法,弱亂生於阿,君明於此,則正賞罰而非仁下也。爵祿生於功,誅罰生於罪,臣明於此,則盡死力而非忠君也。君通於不仁,臣通於不忠,則可以王矣。昭襄知主情而不發五苑,田鮪知臣情故教田章,而公儀辭魚。
△經三
明主者,鑑於外也,而外事不得不成,故蘇代非齊王。人主鑑於上也,而居者不適不顯,故潘壽言禹情。人主無所覺悟,方吾知之,故恐同衣同族,而況借於權乎!吳章知之,故說以佯,而況借於誠乎!趙王惡虎目而壅。明主之道,如周行人之卻衛侯也。
△經四
人主者,守法責成以立功者也。聞有吏雖亂而有獨善之民,不聞有亂民而有獨治之吏,故明主治吏不治民。說在搖木之本與引網之綱。故失火之嗇夫,不可不論也。救火者,吏操壺走火,則一人之用也;操鞭使人,則役萬夫。故所遇術者,如造父之遇驚馬,牽馬推車則不能進,代御執轡持策則馬鹹騖矣。是以說在椎鍛平夷,榜檠矯直。不然,敗在淖齒用齊戮閔王,李兌用趙餓主父也。
△經五
國事之理,則不勞而成。故茲鄭之踞轅而歌以上高梁也。其患在趙簡主稅吏清輕重;薄疑之言“國中飽”,簡主喜而府庫虛,百姓餓而奸吏富也。故桓公巡民而管仲省腐財怨女。不然,則在延陵乘馬不得進,造父過之而爲之泣也。
△說一
造父御四馬,馳驟周旋而恣欲於馬。恣欲於馬者,擅轡策之制也。然馬驚於出彘而造父不能禁制者,非轡策之嚴不足也,威分於出彘也。王子於期爲駙駕,轡策不用而擇欲於馬,擅芻水之利也。然馬過於圃池而駙駕敗者,非芻水之利不足也,德分子圃池也。故王良、造父,天下之善御者也,然而使王良操左革而叱吒之,使造父操右革而鞭笞之,馬不能行十里,共故也。田連、成竅,天下善鼓琴者也,然而田連鼓上、成竅擑(音葉,用手指按)下而不能成曲,亦共故也。夫以王良、造父之巧,共轡而御,不能使馬,人主安能與其臣共權以爲治?以田連、成竅之巧,共琴而不能成曲,人主又安能與其臣共勢以成功乎?
一曰:造父爲齊王駙駕,渴馬服成,效駕圃中。渴馬見圃他,去車走池,駕敗。王子於期爲趙簡主取道爭千里之表,其始發也,彘伏溝中,王子於期齊轡策而進之,彘突出於溝中,馬驚駕敗。
司城子罕謂宋君曰:“慶賞賜與,展之所喜也,君自行之;殺戮誅罰,民之所惡也,臣訪當之。”宋君曰:“諾。”於是出威令,誅大臣。君曰“問子罕”也。於是大臣畏之,細民歸之。處期年,子罕殺宋君而奪政。故子罕爲出彘以奪其君國。
簡公在上位,罰重而誅嚴,厚賦斂而殺戮民。田成恆設慈愛,明寬厚。簡公以齊民爲渴馬,不以恩加民,而田成恆以仁厚爲圃地也。
一曰:造父爲齊王駙駕,以渴服馬,百日而服成。服成,請效駕齊王,王曰;“效駕於圃中。”造父驅車入圃,馬見圃池而走,造父不能禁。造父以渴服馬久矣,今馬見池,駻而走,雖造父不能治。今簡公之以法禁其衆久矣,而田成恆利之,是田成恆傾圃池而示渴民也。
一曰:王子於期爲宋君爲千里之逐。已駕,察手吻文。且發矣,驅而前之,輪中繩;引而卻之,馬掩跡。拊而發之。彘逸出於竇中。馬退而卻,策不能進前也;馬駻而走,轡不能正也。
一曰:司城子罕謂宋君曰:“慶賞賜予者,民之所好也,君自行之;誅罰殺戮者,民之所惡也,臣訪當之。”於是戮細民而誅大臣,君曰:“與子罕議之。”居期年,民知殺生之命制於子罕也,故一國歸焉。故子罕劫宋君而奪其政,法不能禁也。故曰:“子罕爲出彘,而田成常爲圃池也。”令王良、造父共車,人操一邊轡而出門閭,駕必敗而道不至也。令田連、成竅共琴,人撫一弦而揮,則音必敗、曲不遂突。
△說二
秦昭王有病,百姓裏買牛而家爲王禱。公孫述出見之,人賀王曰:“百姓乃皆裏買牛爲王禱。”王使人問之,果有之。王曰:“訾之人二甲。夫非令而擅禱,是愛寡人也。夫愛寡人,寡人亦且改法而心與之相循者,是法不立;法不立,亂亡之道也。不如人罰二甲而復與爲治。”
一曰:秦襄王病,百姓爲之禱;病癒,殺牛塞禱。郎中閻遏、公孫衍出見之,曰:“非社臘之時也,奚自殺牛而祠社?”怪而問之。百姓曰:“人主病,爲之禱;今病癒,殺牛塞禱。”閻遏、公孫衍說,見王,拜賀曰:“過堯、舜矣。”王驚曰:“何謂也?”對曰:“堯、舜,其民未至爲之禱也。今王病而民以牛禱,病癒,殺牛塞禱,故臣竊以王爲過治、舜也。”王因使人問之,何裏爲之,訾其里正與伍老屯二甲。閻遏、公孫衍愧不敢言。居數月,王飲酒酣樂,閻遏、公孫衍謂王曰:“前時臣竊以王爲過堯、舜,非直敢諛也。堯、舜病,且其民未至爲之禱也;分王病,而民以牛禱,病癒,殺牛塞濤。今乃訾其里正與伍老屯二甲,臣竊怪之。”王曰:“於何故不知於此?彼民之所以爲我用者,非以吾愛之爲我用者也,以吾勢之爲我用者也。吾釋勢與民相收,若是,吾適不愛而民因不爲我用也,故遂絕愛道也。”
秦大飢,應侯請曰:“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棗慄,足以活民,清發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賞,有罪而受誅。今發五苑之蔬草者,使民有功與無功俱賞也。夫使民有功與無功俱賞者,此亂之道也。夫發五苑而亂,不如棄棗蔬而治。”一曰:“令發五苑之蓏、蔬、棗、慄,足以活民,是用民有功與無功爭取也。夫生亂,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釋之。”
田鯨教其子田章曰:“欲利而身,先利而君;欲富而家,先富而國。”
一曰:田鮪數其子田章曰:“主賣官爵,臣賣智力,故自恃無恃人。”
公孫儀相魯而嗜魚,一國盡爭買魚而獻之,公議子不受。其弟諫曰:“夫子嗜魚而不受者,何也?”對日:“夫唯嗜魚,故不受也。夫即受魚,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將枉於法;枉於法,則免於相。雖嗜魚,此不必致我魚,我又不能自給魚。即無受魚而不免於相,雖嗜魚,我能長自給魚。”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於人之爲己者不如己之自爲也。
△說三
子之相燕,貴而主斷。蘇代爲齊使燕,王問之曰:“齊王亦何如主也?”對曰:“必不霸矣。”燕王曰:“何也?”對曰:“昔桓公之霸也,內事屬鮑叔,外事屬管仲,桓公被髮而御婦人,日遊於市。今齊王不信其大臣。”於是燕王因益大信子之。子之聞之,使人遺蘇代金百鎰,而聽其所使。
一曰:蘇代爲齊使燕,見無益子之,則必不得事而還,貢賜又不出,於是見燕王,乃譽齊王。燕王曰:“齊王何若是之賢也?則將必王乎?”蘇代曰:“救亡不暇,安得王哉?”燕王曰:“何也?”曰:“其任所愛不均。”燕王曰:“其亡何也?”曰:“昔者齊桓公愛管仲,置以爲仲父,內事理焉,外事斷焉,舉國而歸之,故一匡天下,九合諸侯。今齊任所愛不均,是以知其亡也。”燕王曰:“今吾任子之,天下未之聞也?”於是明日張朝而聽子之。
潘壽謂燕王曰:“王不如以國讓子之。人所以謂堯賢者,以其讓天下於許由,許由必不受也,則是堯有讓許由之名而實不失天下也。今王以國讓子之,子之必不受也,則是王有讓子之之名而與堯同行也。”於是燕王因舉國而屬之,子之大重。
一曰:潘壽,隱者。燕使人聘之。潘壽見燕王曰:“臣恐子之之如益也。”王曰:“何益哉?對曰:“古者禹死,將傳天下於益,啓之人因相與攻益而立啓。今王信愛子之,將傳國子之,太子之人盡懷印,爲子之之人無一人在朝廷者。王不幸棄羣臣,則子之亦益也。”王因收吏璽,自三百石以上皆效之子之,子之大重。夫人主之所以鏡照者,諸侯之士徒也,今諸侯之士徒皆私門之黨也。人主之所以自淺娋者,巖穴之士徒也,今巖穴之士徒皆私門之舍人也。是何也?奪褫之資在子之也。故吳章曰:“人主不佯僧愛人。佯愛人,不得復憎也;佯憎人,不得復愛也。”
一曰:燕王欲傳國於子之也,問之潘壽,對曰:“禹愛益而任天下於益,已而以啓人爲吏。及老,而以啓爲不足任天下,故傳天下於益,而勢重盡在啓也。已而啓與友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子益,而實令啓自取之也。此禹之不及堯、舜明矣。今王欲傳之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之人者也,是名傳之而實令太於自取之也。”燕王乃收璽,自三百石以上皆效之子之,子之遂重。
方吾子曰:“吾聞之古禮:行不與同服者同車,不與同族者共家,而況君人者乃借其權而外其勢乎!“
吳章謂韓宣王曰:“人主不可佯愛人,一日不可復憎萬;不可以佯憎人,一日不可復愛也。故佯憎佯愛之徵見,則諛者因資而譭譽之。雖有明主,不能復收,而況於以誠借人也!”
趙天遊於圃中,左右以兔與虎而輟,盻然環其眼。王曰:“可惡哉,虎目也!”左右曰:“平陽君之目可惡過此。見此未有害也,見平陽君之目如此者,則必死矣。”其明日,平陽君聞之,使人殺言者,而王不誅也。
衛君入朝於周,周行人問其號,對曰:“諸侯闢疆。”周行人卻之曰:“諸侯不得與天子同號。”衛君乃自更曰:“諸侯燬。”而後內之。什尼聞之曰:“遠哉禁逼!虛名不以借人,況實事乎?”
△說四
搖木者一一攝其葉,則勞而不遍;左右拊其本,而葉遍搖矣。臨淵而搖木,鳥驚而高,魚恐而下。善張網者引其綱,若一一攝萬目而後得,則是勞而難;引其綱,而魚已囊矣。故吏者,民之本、綱者也,故聖人治吏不治民。
救火者,令吏挈壺甕而走火,則一人之用也;操鞭箠指麾而趣使人,則制萬夫。是以聖人不親細民,明主不躬小事。造父方耨,時有子父乘車過者,馬驚而不行,其子下車牽馬,父子推車,請造助我推車。造父因收器,輟而寄載之,援其子之乘。乃始檢轡持策,未之用也,而馬鹹騖矣。使造父而不能御,雖盡力勞身助之推車,馬猶不肯行也。今身使佚,且寄載,有德於人者,有術而御之也。故國者,君之車也;勢者,君之馬也。無術以御之,身雖勞,猶不免亂;有術以御之,身處佚樂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
椎鍛者,所以平不夷也;榜檠者,所以矯不宜也。聖人之爲法也,所以平不夷、矯不直也。淖齒之用齊也,擢閔王之筋;李兌之用趙也,餓殺主父。此二君者,皆不能用其椎鍛榜檠,故身死爲戮而爲天下笑。
一曰:入齊,則獨聞淖齒而不聞齊王;人趙,則獨聞李兌而不聞趙王。故曰:人主者不操術,則威勢輕而臣擅名。
一曰:武靈王使惠文王蒞政,李兌爲相,武靈王不以身躬親殺生之柄,故劫於李兌。
一曰:田嬰相齊,人有說王者曰:“終歲之計,王不一以數日之間自聽之,則無以知吏之奸邪得失也。”王曰:“善。”田嬰聞之,即送請於王而聽其計。王將聽之矣,田嬰令官具押券鬥石參升之計。王自聽計,計不勝聽,罷食後,復坐,不復暮食美。田嬰復謂曰:“羣臣所終歲日夜不敢偷怠之事也,王以一夕聽之,則羣臣有爲勸勉矣。”王曰:“諾。”俄而王已睡矣,吏盡揄刀削其押券升石之計。王聽之,亂乃始生。
△說五
茲鄭子引輦上高梁而不能支。茲鄭踞轅而歌,前者止,後者趨,輦乃上。使茲鄭無術以致人,則身雖絕力至死,輦猶不上也。今身不至勞苦而輦以上者,有術以致人之故也。
趙簡主出稅者,吏請輕重。簡主曰:“勿輕勿重。重,則利入於上;若輕,則利歸於民。束無私利而正矣。”薄疑調趙簡主曰:“君之國中飽。”簡主欣然而喜曰:“何如焉?”對曰:“府庫空虛於上,百姓貧餓於下,然而奸吏富矣。”
齊桓公微服以巡民家,人有年老而自養者,桓公問其故。對日:“臣有子三人,家貧無以妻之,傭未反。”桓公歸,以告管仲。管仲曰:“畜積有腐棄之財,則人飢餓;宮中有怨女,則民無妻。”桓公曰:“善。”乃論宮中有婦人而嫁之。下令於民日:“丈夫二十而室,婦人十五而嫁。”
一曰:桓公微服而行於民間,有鹿門稷者,行年七十而無妻。桓公問管仲曰:“有民老而無妻者平?”管仲曰:“有鹿門稷者,行年七十矣而無妻。”桓公曰:“何以令之有妻?”管仲曰:“臣聞之:上有積財,則民臣必匾乏於下;宮中有怨女,則有老而無妻者。”桓公曰:“善。”令於宮中“女子未嘗御出嫁之”。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年十五而嫁。則內無怨女,外無曠夫。
延陵卓子乘蒼龍挑文之乘,鉤飾在前,錯錣在後。馬欲進則鉤飾禁之,欲退則錯錣貫之,馬因旁出。造父過而爲之泣涕,曰:“古之治人亦然矣。夫賞所以勸之,而毀存焉;罰所以禁之,而譽加焉。民中立而不知所由,此亦聖人之所爲泣也。”
一曰:延陵卓子乘蒼龍與翟文之乘,前則有錯飾,後則有利鎚,進則引之,退則策之。馬前不得進,後不得退,遂避而逸,因下抽刀而刎其腳。造父見之,泣,終日不食,因仰天而嘆曰:“策,所以進之也,錯飾在前;引,所以退之也,利錣在後。今人主以其清潔也進之,以其不適左右也退之;以其公正也譽之,以其不聽從也廢之。民懼,中立而不知所由,此聖人之所爲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