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禮記》,是中國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書籍,儒家經典著作之一。成書於漢代,相傳爲西漢禮學家戴聖所編,共20卷49篇。《禮記》章法謹嚴,映帶生姿,文辭婉轉,前後呼應,語言整飭而多變,是“三禮”之一、“五經”之一,“十三經”之一。自東漢鄭玄作“注”後,《禮記》地位日升,至唐代時尊爲“經”,宋代以後,位居“三禮”之首。

雜記上

諸侯行而死於館,則其復如於其國。如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其輤有裧,緇布裳帷素錦以爲屋而行。至於廟門,不毀牆遂入適所殯,唯輤爲說於廟門外。大夫、士死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如於館死,則其復如於家。大夫以布爲輤而行,至於家而說輤,載以輲車,入自門至於阼階下而說車,舉自阼階,升適所殯。士輤,葦蓆以爲屋,蒲席以爲裳帷。


凡訃於其君,曰:“君之臣某死”;父母、妻、長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君訃於他國之君,曰:“寡君不祿,敢告於執事。”;夫人,曰:“寡小君不祿。”;大子之喪,曰:“寡君之適子某死。”大夫訃於同國:適者,曰:“某不祿”;訃於士,亦曰:“某不祿”;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訃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使某實。”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使某實。”士訃於同國大夫,曰:“某死”,訃於士,亦曰:“某死”;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訃於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大夫次於公館以終喪,士練而歸。士次於公館,大夫居廬,士居堊室。大夫爲其父母兄弟之未爲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士爲其父母兄弟之爲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大夫之適子,服大夫之服。大夫之庶子爲大夫,則爲其父母服大夫服;其位,與未爲大夫者齒。士之子爲大夫,則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無子,則爲之置後。


大夫卜宅與葬日,有司麻衣、布衰、布帶,因喪屨,緇布冠不蕤。佔者皮弁。如筮,則史練冠長衣以筮。佔者朝服。大夫之喪,既薦馬。薦馬者,哭踊,出乃包奠而讀書。大夫之喪,大宗人相,小宗人命龜,卜人作龜。復,諸侯以褒衣冕服,爵弁服,夫人稅衣揄狄,狄稅素沙。內子以鞠衣,褒衣,素沙。下大夫以襢衣,其餘如士。復西上。大夫不揄絞,屬於池下。大夫附於士,士不附於大夫,附於大夫之昆弟。無昆弟,則從其昭穆。雖王父母在,亦然。婦附於其夫之所附之妃,無妃。則亦從其昭穆之妃。妾附於妾祖姑,無妾祖姑則亦從其昭穆之妾。男子附於王父則配;女子附於王母,則不配。公子附於公子。君薨,大子號稱子,待猶君也。


有三年之練冠,則以大功之麻易之;唯杖屨不易。有父母之喪,尚功衰,而附兄弟之殤則練冠。附於殤,稱陽童某甫,不名,神也。凡異居,始聞兄弟之喪,唯以哭對,可也。其始麻,散帶絰。未服麻而奔喪,及主人之未成絰也:疏者,與主人皆成之;親者,終其麻帶絰之日數。主妾之喪,則自絰至於練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殯祭,不於正室。君不撫僕妾。女君死,則妾爲女君之黨服。攝女君,則不爲先女君之黨服。


聞兄弟之喪,大功以上,見喪者之鄉而哭。適兄弟之送葬者弗及,遇主人於道,則遂之於墓。凡主兄弟之喪,雖疏亦虞之。


凡喪服未畢,有吊者,則爲位而哭拜踊。大夫之哭大夫,弁絰;大夫與殯,亦弁絰。大夫有私喪之葛,則於其兄弟之輕喪,則弁絰。


爲長子杖,則其子不以杖即位。爲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顙。母在,不稽顙。稽顙者,其贈也拜。違諸侯之大夫,不反服。


違大夫之諸侯,不反服。喪冠條屬,以別吉凶。三年之練冠,亦條屬,右縫。小功以下左。緦冠繰纓。大功以上散帶。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緦;加灰,錫也。


諸侯相襚,以後路與冕服。先路與褒衣,不以襚。遣車視牢具。疏布輤,四面有章,置於四隅。載粻,有子曰:“非禮也。喪奠,脯醢而已。”祭稱孝子、孝孫,喪稱哀子、哀孫。端衰,喪車,皆無等。大白冠,緇布之冠,皆不蕤。委武玄縞而後蕤。大夫冕而祭於公,弁而祭於己。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己。士弁而親迎,然則士弁而祭於己可也。


暢臼以椈,杵以梧。枇以桑,長三尺;或曰五尺。畢用桑,長三尺,刊其柄與末。率帶,諸侯、大夫皆五采;士二採。醴者,稻醴也。甕甒筲衡,實見間而後折入。重,既虞而埋之。


凡婦人,從其夫之爵位。小斂、大斂、啓,皆辯拜。朝夕哭,不帷。無柩者不帷。君若載而後吊之,則主人東面而拜,門右北面而踊。出待,反而後奠。子羔之襲也:繭衣裳與稅衣纁袡爲一,素端一,皮弁一,爵弁一,玄冕一。曾子曰:“不襲婦服。”爲君使而死,於公館,復;私館不復。公館者,公宮與公所爲也。私館者,自卿大夫以下之家也。公七踊,大夫五踊,婦人居間,士三踊,婦人皆居間。公襲:卷衣一,玄端一,朝服一,素積一,纁裳一,爵弁二,玄冕一,褒衣一。朱綠帶,申加大帶於上。小斂環絰,公大夫士一也。公視大斂,公升,商祝鋪席,乃斂。魯人之贈也:三玄二纁,廣尺,長終幅。


吊者即位於門西,東面;其介在其東南,北面西上,西於門。主孤西面。相者受命曰:“孤某使某請事。”客曰:“寡君使某,如何不淑!”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吊者入,主人升堂,西面。吊者升自西階,東面,致命曰:“寡君聞君之喪,寡君使某,如何不淑!”子拜稽顙,吊者降,反位。含者執璧將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再拜稽顙。含者坐委於殯東南,有葦蓆;既葬,蒲席。降,出,反位。宰朝服,即喪屨升自西階,西面,坐取璧,降自西階以東。襚者曰:“寡君使某襚。”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襚者執冕服;左執領,右執要,入,升堂致命曰:“寡君使某襚。”子拜稽顙。委衣於殯東。襚者降,受爵弁服於門內溜,將命,子拜稽顙,如初。受皮弁服於中庭。自西階受朝服,自堂受玄端,將命,子拜稽顙,皆如初。襚者降,出,反位。宰夫五人,舉以東。降自西階。其舉亦西面。上介賵:執圭將命,曰:“寡君使某賵。”相者入告,反命曰:“孤某須矣。”陳乘黃大路於中庭,北輈。執圭將命。客使自下,由路西。子拜稽顙,坐委於殯東南隅。宰舉以東。凡將命,鄉殯將命,子拜稽顙。西面而坐,委之。宰舉璧與圭,宰夫舉襚,升自西階,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階。賵者出,反位於門外。上客臨曰:“寡君有宗廟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執綍。”相者反命曰:“孤某須矣。”臨者入門右,介者皆從之,立於其左東上。宗人納賓,升,受命於君;降曰:“孤敢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固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使臣某,毋敢視賓客,是以敢固辭。固辭不獲命,敢不敬從。”客立於門西,介立於其左,東上。孤降自阼階,拜之,升哭,與客拾踊三。客出,送於門外,拜稽顙。


其國有君喪,不敢受吊。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鋪席,商祝鋪絞紟衾,士盥於盤北。舉遷屍於斂上,卒斂,宰告子,馮之踊。夫人東面坐,馮之興踊。士喪有與天子同者三:其終夜燎,及乘人,專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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