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

《戰國策》(Intrigues of the Warring States),是一部國別體史書。主要記述了戰國時期的縱橫家的政治主張和策略,展示了戰國時代的歷史特點和社會風貌,是研究戰國曆史的重要典籍。作者並非一人,成書並非一時,書中文章作者大多不知是誰。西漢末劉向編定爲三十三篇,書名亦爲劉向所擬定。宋時已有缺失,由曾鞏作了訂補。有東漢高誘注,今殘缺。宋鮑彪改變原書次序,作新注。吳師道作《校注》,近代人金正煒有《補釋》,今人繆文遠有《戰國策新注》。

五國伐秦

五國伐秦,無功而還。其後,齊欲伐宋,而秦禁之。齊令宋郭之秦,請合而以伐宋。秦王許之。魏王畏齊、秦之合也,欲講於秦。


謂魏王曰:“秦王謂宋郭曰:‘分宋之城,服宋之強者,六國也。乘宋之敝,而與王爭得者,楚、魏也。請爲王毋禁楚之伐魏也,而王獨舉宋。王之伐宋也,請剛柔而皆用之。如宋者,欺之不爲逆者,殺之不爲仇者也。王無與之講以取地,既已得地矣,又以力攻之,期於啖宋而已矣。’


“臣聞此言,而竊爲王悲,秦必且用此於王矣。又必且曰王以求地,既已得地,又且以力攻王。又必謂王曰使王輕齊,齊、魏之交已醜,又且收齊以更索於王。秦嘗用此於楚矣,又嘗用此於韓矣,願王之深計之也。秦善魏不可知也已。故爲王計,太上伐秦,其次賓秦,其次堅約而詳講,與國無相離也。秦、齊合,國不可爲也已。王其聽臣也,必無與講。


“秦權重魏,魏再明孰,是故又爲足下傷秦者,不敢顯也。天下可令伐秦,則陰勸而弗敢圖也。是天下之傷秦也,則先鬻與國而以自解也。天下可令賓秦,則爲劫於與國而不得已者。天下不可,則先去,而以秦爲上交以自重也。如是人者,鬻王以爲資者也,而焉能免國於患?兔國於患者,必窮三節,而行其上。上不可,則行其中;中不可;則行其下;下不可,則明不與秦。而生以殘秦,使秦皆無百怨百利,唯已之曾安。令足下鬻之以合於秦,是免國於患者之計也。臣何足以當之?雖然,願足下之論臣之計也。


“燕,齊仇國也;秦,兄弟之交也。合仇國以伐婚姻,臣爲之苦矣。黃帝戰於涿鹿之野,而西戎之兵不至;禹攻三苗,而東夷之民不起。以燕伐秦,黃帝之所難也,而臣以致燕甲而起齊兵矣。


“臣又偏事三晉之吏,奉陽君、孟嘗君、韓呡、周最、周、韓餘爲徒從而下之,恐其伐秦之疑也。又身自醜於秦,扮之請焚天下之秦符者,臣也;次傳焚符之約者,臣也;欲使五國約閉秦關者,臣也。奉陽君、韓餘爲既和矣,蘇修、朱嬰既皆陰在邯鄲,臣又說齊王而往敗之。天下共講,因使蘇修遊天下之語,而以齊爲上交,兵請伐魏,臣又爭之以死。而果西因蘇修重報。臣非不知秦勸之重也,然而所以爲之者,爲足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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