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Intrigues of the Warring States),是一部國別體史書。主要記述了戰國時期的縱橫家的政治主張和策略,展示了戰國時代的歷史特點和社會風貌,是研究戰國曆史的重要典籍。作者並非一人,成書並非一時,書中文章作者大多不知是誰。西漢末劉向編定爲三十三篇,書名亦爲劉向所擬定。宋時已有缺失,由曾鞏作了訂補。有東漢高誘注,今殘缺。宋鮑彪改變原書次序,作新注。吳師道作《校注》,近代人金正煒有《補釋》,今人繆文遠有《戰國策新注》。
秦召燕王,燕王欲往。蘇代約燕王曰:“楚得枳而國亡,齊得宋而國亡,齊、楚不得以有枳、宋事秦者,何也?是則有功者,秦之深讎也。秦取天下,非行義也,暴也。
“秦之行暴於天下,正告楚曰:‘蜀地之甲,輕舟浮於汶,乘夏水而下江,五日而至郢。漢中之甲,乘舟出於巴,乘夏水而下漢,四日而至五渚。寡人積甲宛,東下隨,知者不及謀,勇者不及怒,寡人如射隼矣。王乃待天下之攻函谷,不亦遠乎?’楚王爲是之故,十七年事秦。
“秦正告韓曰:‘我起乎少曲,一日而斷太行。我起乎宜陽而觸平陽,二日而莫不盡繇。我離兩週而觸鄭,五日而國舉。’韓氏以爲然,故事秦。
“秦正告魏曰:“我舉安邑,塞女戟,韓氏、太原卷。我下枳,道南陽、封、冀,包兩週,乘夏水,浮輕舟,強弩在前,銛戈在後。決榮口,魏無大梁;決白馬之口,魏無濟陽;決宿胥之口,魏無虛、頓丘。陸攻則擊河內,水攻則滅大梁。’魏氏以爲然,故事秦。
“秦欲攻安邑,恐齊救之,則以宋委於齊,曰:‘宋王無道,爲木人以寫寡人,射其面。寡人地絕兵遠,不能攻也。王苟能破宋有之,寡人如自得之。’已得安邑,塞女戟,因以破宋爲齊罪。
“秦欲攻齊,恐天下救之,則以齊委於天下曰:‘齊王四與寡人約,四欺寡人,必率天下以攻寡人者三。有齊無秦,無齊有秦,必伐之,必亡之!’已得宜陽、少曲,致藺、石,因以破齊爲天下罪。
“秦欲攻魏,重楚,則以南陽委於楚曰:‘寡人固與韓且絕矣!殘均陵,塞鄳隘,苟利於楚,寡人如自有之。’魏棄與國而合於秦,因以塞鄳隘爲楚罪。
“兵困於林中,重燕、趙,以膠東委於燕,以濟西委於趙。趙得講於魏,至公子延,因犀首屬行而攻趙。兵傷於離石,遇敗於馬陵,而重魏,則以葉、蔡委於魏。已得講於趙,則劫魏,魏不爲割。困則使太后、穰侯爲和,贏則兼欺舅與母。適燕者曰:‘以膠東。’適趙者曰:‘以濟西。’適魏者曰:‘以葉、蔡。’適楚者曰:‘以塞鄳隘。’適齊者曰:‘以宋。’此必令其言如循環,用兵如刺蜚繡,母不能制,舅不能約。龍賈之戰,岸門之戰,封陸之戰,高商之戰,趙莊之戰,秦之所殺三晉之民數百萬。今其生者,皆死秦之孤也。西河之外、上雒之地、三川,晉國之禍,三晉之半。秦禍如此其大,而燕、趙之秦者,皆以爭事秦說其主,此臣之所大患。”
燕昭王不行,蘇代復重於燕。燕反約諸侯從親,如蘇秦時,或從或不,而天下由此宗蘇氏之從約。代、厲皆以壽死,名顯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