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又稱《前漢書》,由我國東漢時期的歷史學家班固編撰,其中《漢書》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補寫而成,《漢書》天文志由班昭弟子馬續補寫而成。《漢書》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是繼《史記》之後我國古代又一部重要史書,與《史記》《後漢書》《三國志》並稱爲“前四史”。 《漢書》全書主要記述了上起西漢的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的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漢書》包括紀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傳七十篇,共一百篇,後人劃分爲一百二十卷,共八十萬字。
孝哀皇帝,元帝庶孫,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歲嗣立爲王,長好文辭法律。元延四年入朝,盡從傅、相、中尉。時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來朝,獨從傅。上怪之,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國二千石,故盡從之。”上令誦《詩》,通習,能說。他日問中山王:“獨從傅在何法令?”不能對。令誦《尚書》,又廢。及賜食於前,後飽;起下,襪系解。成帝由此以爲不能,而賢定陶王,數稱其材。
時王祖母傅太后隨王來朝,私賂遺上所幸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將軍曲陽侯王根。昭儀及根見上亡子,亦欲豫自結爲長久計,皆更稱定陶王,勸帝以爲嗣。成帝亦自美其材,爲加元服而遣之,時年十七矣。
明年,使執金吾任宏守大鴻臚,持節徵定陶王,立爲皇太子。謝曰:“臣幸得繼父守籓爲諸侯王,材質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宮。陛下聖德寬仁,敬承祖宗,奉順神祇,宜蒙福晁子孫千億之報。臣願且得留國邸,旦夕奉問起居,俟有聖嗣,歸國守籓。”書奉,天子報聞。後月餘,立楚孝王孫景爲定陶王,奉恭王祀,所以獎厲太子專爲後之誼。語在《外戚傳》。
綏和二年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大赦天下。賜宗室王子有屬者馬各一駟,吏民爵,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太皇太后詔尊定陶恭王爲恭皇。
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詔曰:“《春秋》‘母以子貴’,奠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追尊傅父爲崇祖侯、丁父爲褒德侯。封舅丁明爲陽安侯,舅丁滿爲平周侯。追諡滿父忠爲平周懷侯,皇后父晏爲孔鄉侯,皇太后弟侍中光祿大夫趙欽爲新成侯。
六月,詔曰:“鄭聲淫而亂樂,聖王所放,其罷樂府。”
曲陽侯根前以大司馬建社稷策,益封二千戶。太僕安陽侯舜輔導有舊恩,益封五百戶,及丞相孔光、大司空汜鄉侯何武益封各千戶。
詔曰:“河間王良喪太后三年,爲宗室儀表,益封萬戶。”
又曰:“制節謹度以防奢淫,爲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與民爭利,百姓失職,重困不足。其議限列。”有司條奏:“諸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名田縣道,關內侯、吏民名田,皆無得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賈人皆不得名田、爲吏,犯者以律論。諸名田、畜、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齊三服官、諸官織綺繡,難成,害女紅之物,皆止,無作輸。除任子令及誹謗詆欺法。掖庭宮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爲庶人。禁郡國無得獻名獸。益吏三百石以下奉。察吏殘賊酷虐者,以時退。有司無得舉赦前往事。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寧三年。”
秋,曲陽侯王根、成都侯王況皆有罪,根就國,況免爲庶人,歸故郡。
詔曰:“朕承宗廟之重,戰戰兢兢,懼失天心。間者日月亡光,五星失行,郡國比比地動。乃者河南、潁川郡水出,流殺人民,壞敗廬舍。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懼焉。已遣光祿大夫循行舉籍,賜死者棺錢,人三千。其令水所傷縣邑及他郡國災害什四以上,民貲不滿十萬,皆無出今年租賦。”
建平元年春正月,赦天下。侍中騎都尉新成侯趙欽、成陽侯趙皆有罪,免爲庶人,徙遼西。
太皇太后詔外家王氏田非冢塋,皆以賦貧民。
二月,詔曰:“蓋聞聖王之治,以得賢爲首。其與大司馬、列侯、將軍、中二千石、州牧、守、相舉孝弟惇厚能直言通政事,延於側陋可親民者,各一人。”
三月,賜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將軍、中二千石、中都、郎吏金、錢、帛,各有差。
冬,中山孝王太后媛、弟宜鄉侯馮參有罪,皆自殺。
二年春三月,罷大司空,復御史大夫。
夏四月,詔曰:“漢家之制,推親親以顯尊尊。定陶恭皇之號不宜複稱定陶。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稱永信宮;恭皇后曰帝太后,稱中安宮。立恭皇廟於京師。赦天下徒。”
罷州牧,復刺史。
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上曰:“朕聞夫婦一體。《詩》雲:‘谷則異室,死則同穴。’昔季武子成寢,杜氏之殯在西階下,請合葬而許之。附葬之禮,自周興焉。‘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園。”遂葬定陶。發陳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復土。
待詔夏賀良等言赤精子之讖,漢家歷運中衰,當再受命,宜改元、易號。詔曰:“漢興二百載,歷數開元。皇天降非材之佑,漢國再獲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與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爲太初元年。號曰陳聖劉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爲度。”
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爲初陵。勿徙郡國民,使得自安。
八月,詔曰:“待詔夏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國家。朕過聽賀良等言,冀爲海內獲福,卒亡嘉應。皆違經背古,不合時宜。六月甲子制書,非赦令也皆蠲除之。賀良等反道惑衆,下有司。”皆伏辜。
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孔鄉侯晏有罪。博自殺,玄減死二等論,晏削戶四分之一。語在《博傳》。
三年春正月,立廣德夷王弟廣漢爲廣平王。
癸卯,帝太太后所居桂宮正殿火。
三月己酉,丞相當薨。有星孛於河鼓。
夏六月,立魯頃王子郚鄉侯閔爲王。
冬十一月壬子,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祠,罷南、北郊。
東平王雲、雲後謁、安成恭侯夫人放皆有罪。雲自殺,謁、放棄市。
四年春,大旱。關東民傳行西王母籌,經歷郡國,西入關至京師。民又會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擊鼓號呼相驚恐。
二月,封帝太太后從弟侍中傅商爲汝昌侯,太后同母弟子侍中鄭業爲陽信侯。
三月,侍中駙馬都尉董賢、光祿大夫息夫躬、南陽太守孫寵皆以告東平王封列侯。語在《賢傳》。
夏五月,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
六月,尊帝太太后爲皇太太后。
秋八月,恭皇園北門災。
冬,詔將軍、中二千石舉明兵法有大慮者。
元壽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蝕之。詔曰:“朕獲保宗廟,不明不敏,宿夜憂勞,未皇寧息。惟陰陽不調,元元不贍,未賭厥咎。婁敕公卿,庶幾有望。至今有司執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勢獲名,溫良寬柔,陷於亡滅。是故殘賊彌長,和睦日衰,百姓愁怨,靡所錯躬。乃正月朔,日有蝕之,厥咎不遠,在餘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帥百寮,敦任仁人,黜遠殘賊,期於安民。陳朕之過失,無有所諱。其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舉賢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
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
三月,丞相嘉有罪,下獄死。
秋九月,大司馬票騎將軍丁明免。
孝元廟殿門銅龜蛇鋪首鳴。
二年春正月,匈奴單于、烏孫大昆彌來朝。二月,歸國,單于不說。語在《匈奴傳》。
夏四月壬辰晦,日有蝕之。
五月,正三公官公職。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爲大司馬,丞相孔光爲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爲大司空,封長平侯。正司直、司隸,造司寇職,事未定。
六月戊午,帝崩於未央宮。秋九月壬寅,葬義陵。
贊曰:孝哀自爲籓王及充太子之宮,文辭博敏,幼有令聞。睹孝成世祿去王室,權柄外移,是故臨朝婁誅大臣,欲強主威,以則武、宣。雅性不好聲色,時覽卞射武戲。即位痿痹,末年寖劇,饗國不永,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