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

《弟子規》原名《訓蒙文》,原作者李毓秀是清朝康熙年間的秀才。《弟子規》根據《論語》等經典編寫而成,集孔孟等聖賢的道德教育之大成,提傳統道德教育著作之綱領,是接受倫理道德教育的、養成有德有才之人的最佳讀物。

入則孝

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


父母教,須敬聽。父母責,須順承。


冬則溫,夏則凊。晨則省,昏則定。


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業無變。


事雖小,勿擅爲。苟擅爲,子道虧。


物雖小,勿私藏。苟私藏,親心傷。


親所好,力爲具。親所惡,謹爲去。


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


親愛我,孝何難。親憎我,孝方賢。


親有過,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


諫不入,悅復諫。號泣隨,撻無怨。


親有疾,藥先嚐。晝夜侍,不離牀。


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


喪盡禮,祭盡誠。事死者,如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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