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

《弟子規》原名《訓蒙文》,原作者李毓秀是清朝康熙年間的秀才。《弟子規》根據《論語》等經典編寫而成,集孔孟等聖賢的道德教育之大成,提傳統道德教育著作之綱領,是接受倫理道德教育的、養成有德有才之人的最佳讀物。

朝起早,夜眠遲。老易至,惜此時。


晨必盥,兼漱口。便溺回,輒淨手。


冠必正,紐必結。襪與履,俱緊切。


置冠服,有定位。勿亂頓,致污穢。


衣貴潔,不貴華。上循分,下稱家。


對飲食,勿揀擇。食適可,勿過則。


年方少,勿飲酒。飲酒醉,最爲醜。


步從容,立端正。揖深圓,拜恭敬。


勿踐閾,勿跛倚。勿箕踞,勿搖髀。


緩揭簾,勿有聲。寬轉彎,勿觸棱。


執虛器,如執盈。入虛室,如有人。


事勿忙,忙多錯。勿畏難,勿輕略。


鬥鬧場,絕勿近。邪僻事,絕勿問。


將入門,問孰存。將上堂,聲必揚。


人問誰,對以名。吾與我,不分明。


用人物,須明求。倘不問,即爲偷。


借人物,及時還。人借物,有勿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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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規 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