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後漢書》是一部由我國南朝劉宋時期的歷史學家范曄編撰的記載東漢歷史的紀傳體史書。與《史記》、《漢書》、《三國志》合稱“前四史”。書中分十紀、八十列傳和八志(司馬彪續作),記載了從光武帝劉秀起至漢獻帝的195年曆史。

五行四

地震 山崩 地陷 大風拔樹 螟 牛疫


《五行傳》曰“治宮室,飾臺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謂土失其性而爲災也。又曰:“思心不容,是謂不聖。厥咎霿,厥罰恆風,厥極兇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惟金、水、木、火沴土。”華孽,劉歆傳爲蠃蟲之孽,謂螟屬也。


世祖建武二十二年九月,郡國四十二地震,南陽尤甚,地裂壓殺人。其後武谿蠻夷反,爲寇害,至南郡,發荊州諸郡兵,遣武威將軍劉尚擊之,爲夷所圍,復發兵赴之,尚遂爲所沒。


章帝建初元年三月甲寅,山陽、東平地震。


和帝永元四年六月丙辰,郡國十三地震。《春秋漢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則地動坼,畔震起,山崩淪。”是時,竇太后攝政,兄竇憲專權,將以是受禍也。後五日,詔收憲印綬,兄弟就國,逼迫皆自殺。五年二月戊午,隴西地震。懦說民安土者也,將大動,行大震。九月,匈奴單于於除鞬叛,遣使發邊郡兵討之。七年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說奄官無陽施,猶婦人也。是時和帝與中常侍鄭衆謀奪竇氏權,德之,因任用之,及幸常侍蔡倫,二人始並用權。九年三月庚辰,隴西地震。閏月,塞外羌犯塞,殺略吏民,使徵西將軍劉尚擊之。


安帝永初元年,郡國十八地震。李固曰:“地者陰也,法當安靜。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震動。”是時,鄧太后攝政專事,訖建光中,太后崩,安帝乃得制政,於是陰類並勝,西羌亂夏,連十餘年。二年,郡國十二地震。三年十二月辛酉,郡國九地震。四年三月癸巳,郡國四地震。五年正月丙戌,郡國十地震。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國十八地震。


元初元年,郡國十五地震。二年十一月庚申,郡國十地震。三年二月,郡國十地震。十一月癸卯,郡國九地震。四年,郡國十三地震。五年,郡國十四地震。六年二月乙巳,京都、郡國四十二地震,或地坼裂,涌水,壞敗城郭、民室屋,壓殺人。冬,郡國八地震。


永寧元年,郡國二十三地震。


建光元年九月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或地坼裂,壞城郭室屋,壓殺人。是時,安帝不能明察,信宮人及阿母聖等讒言,破壞鄧太后家,於是專聽信聖及宦者,中常侍江京、樊豐等皆得用權。


延光元年七月癸卯,京都、郡國十三地震。九月戊申,郡國二十七地震。二年,京都、郡國三十二地震。三年,京都、郡國二十三地震。是時,以讒免太尉楊震,廢太子。四年十一月丁巳,京都、郡國十六地震。時安帝既崩,閻太后攝政,兄弟閻顯等並用事,遂斥安帝子。更徵諸國王子,未至,中黃門遂誅顯兄弟。


順帝永建三年正月丙子,京都、漢陽地震。漢陽屋壞殺人,地坼涌水出。是時,順帝阿母宋娥及中常侍張昉等用權。


陽嘉二年四月己亥,京都地震,是時,爵號宋娥爲山陽君。四年十二月甲寅。京都地震。


永和二年四月丙申,京都地震。是時宋娥構奸誣罔,五月事覺,收印綬,歸田裏。十一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時,太尉王龔以中常侍張昉等專弄國權,欲奏誅之,時龔宗親有以楊震行事諫之止雲。三年二月乙亥,京都、金城、隴西地震裂,城郭、室屋多壞,壓殺人。閏月己酉,京都地震。十月,西羌二千餘騎入金城塞,爲涼州害。四年三月乙亥,京都地震。五年二月戍申,京都地震。


建康元年正月,涼州部郡六地震。從去年九月以來至四月,凡百八十地震,山谷坼裂,壞敗城寺,傷害人、物。三月,護羌校尉趙衝爲叛胡所殺。九月丙午,京都地震。是時,順帝崩,梁太后攝政,欲爲順帝作陵,制度奢廣,多壞吏民冢。尚書欒巴諫事,太后怒。癸卯,詔書收巴下獄,欲殺之。丙午,地震,於是太后乃出巴,免爲庶人。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庚寅,京都地震。九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時,梁太后攝政,兄冀持權。至和平元年,太后崩,然冀猶秉政專事,至延熹二年,乃誅滅。三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又震。


元嘉元年十一月辛巳,京都地震。二年正月丙辰,京都地震。十月乙亥,京都地震。


永興二年二月癸卯,京都地震。


永壽二年十二月,京都地震。


延熹四年,京都、右扶風、涼州地震。五年五月乙亥,京都地震。是時,桓帝與中常侍單超等謀誅除梁冀,聽之,並使用事專權。又鄧皇后本小人,性行無恆,苟有顏色,立以爲後,後卒坐執左道廢,以憂死。八年九月丁未,京都地震。


靈帝建寧四年二月癸卯,地震。是時,中常侍曹節、王甫等皆專權。


熹平二年六月,地震。六年十月辛丑,地震。


光和元年二月辛未,地震。四月丙辰,地震。靈帝時宦者專恣。二年三月,京兆地震。三年自秋至明年春,酒泉表氏地八十餘動,涌水出,城中官寺民舍皆頓。縣易處,更築城郭。


獻帝初平二年六月丙戌,地震。


興平元年六月丁丑,地震。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會稽南山崩。會稽,南方大名山也。京房《易傳》曰:“山崩,陰乘陽,弱勝強也。”劉尚以爲山陽,君也;水陰,民也;君道崩壞,百姓失所也。劉歆以爲崩猶弛也。是時,竇太后攝政,兄竇憲專權。七年七月,趙國易陽地裂。京房《易傳》曰:“地裂者,臣下分離,不肯相從也。”是時,南單于衆乖離,漢軍追討。十二年夏,閏四月戊辰,南郡秭歸山高四百丈崩,填溪,殺百餘人。明年冬,巫蠻夷反,遣使募荊州吏民萬餘人擊之。


元興元年五月癸酉,右扶風雍地裂。是後西羌大寇涼州。


殤帝延平元年五月壬辰,河東垣山崩。是時,鄧太后專政。秋八月,殤帝崩。


安帝永初元年六月丁巳,河東楊地陷。東西百四十步,南北百二十步,深三丈五尺。六年六月壬辰,豫章員谿原山崩,各六十三所。


元初元年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長百八十二里。其後三年正月,蒼梧、鬱林、合浦盜賊羣起,劫掠吏民。二年六月,河南雒陽新城地裂。


延光二年七月,丹陽山崩四十七所。三年六月庚午,巴都閬中山崩。四年十月丙午,蜀郡越巂山崩,殺四百餘人。丙午,天子會日也。是時,閻太后攝政。其十一月,中黃門孫程等殺江京,立順帝,誅閻後兄弟,明年,閻後崩。


順帝陽嘉二年六月丁丑,雒陽宣德亭地坼,長八十五丈,近郊地。時,李固時策,以爲“陰類專恣,將有分離之象,所以附郊城者,是上帝示象以誡陛下也。”是時宋娥及中常侍各用權分爭,後中常侍張逵、蘧政與大將軍梁商爭權,爲商作飛語,欲陷之。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郡國六地裂,水涌出,井溢,壞寺屋,殺人。時,梁太后攝政,兄冀枉殺李固、杜喬。三年,郡國五山崩。


和平元年七月,廣漢梓潼山崩。


永興二年六月,東海朐山崩。冬十二月,泰山、琅邪盜賊羣起。


永壽三年七月,河東地裂。時,梁皇后兄冀秉政,桓帝欲自由,內患之。


延熹元年七月乙巳,左馮翊雲陽地裂。三年五月甲戌,漢中山崩。是時上寵恣中常侍單超等。四年六月庚子,泰山、博尤來山判解。八年六月丙辰,緱氏地裂。


永康元年五月丙午,雒陽高平永壽亭、上黨泫氏地各裂。是時,朝臣患中常侍王甫等專恣。冬,桓帝崩。明年,竇氏等欲誅常侍、黃山,不果,更爲所誅。


靈帝建寧四年五月,河東地裂十二處,裂合長十里百七十步,廣者三十餘步,深不見底。


和帝永元五年五月戊寅,南陽大風,拔樹木。


安帝永初元年,大風拔樹。是時,鄧太后攝政,以清河王子年少,號精耳,故立之,是爲安帝。不立皇太子勝,以爲安帝賢,必當德鄧氏也;後安帝親讒,廢免鄧氏,令郡具迫切,死者八九人,家至破壞。此爲瞉霿也。是後西羌亦大亂涼州十有餘年。二年六月,京都及郡國四十大風拔樹。三年五月癸酉,京都大風,拔南郊道梓樹九十六枚。七年八月丙寅,京都大風拔樹。


元初二年二月癸亥,京都大風拔樹。六年夏四月,沛國、勃海大風,拔樹三萬餘枚。


延光二年三月丙申,河東、潁川大風拔樹。六月壬午,郡國十一大風拔樹。是時,安帝親讒,曲直不分。


三年,京都及郡國三十六大風拔樹。


靈帝建寧二年四月癸巳,京都大風雨雹,拔郊道樹十圍已上百餘枚。其後晨迎氣黃郊,道於雒水西橋,逢暴風雨,道鹵簿車或發蓋,百官沾濡,還,不至郊;使有司行禮。迎氣西郊,亦壹如此。


中平五年六月丙寅,大風拔樹。


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風大風,髮屋拔木。


中興以來,脂夜之妖無錄者。


章帝七八年間,郡縣大螟傷稼,語在《魯恭傳》,而紀不錄也。是時,章帝用竇皇后讒,害宋、梁二貴人,廢皇太子。


靈帝熹平四年六月,弘農,三輔螟蟲爲害。是時,靈帝用中常侍曹節等讒言,禁錮海內清英之士,謂之黨人。


中平二年七月,三輔螟蟲爲害。


明帝永平十八年,牛疫死。是歲,遣竇固等徵西域,置都護、戊己校尉。固等適還而西域叛,殺都護陳睦、戊己校尉關寵。於是大怒,欲復發興討,會秋明帝崩,是思心不容也。


章帝建初四年冬,京都牛大疫。是時,竇皇后以宋貴人子爲太子,寵幸,令人求伺貴人過隙,以讒毀之。章帝不知竇太后不善,厥咎F178也。或曰,是年六月馬太后崩,士功非時興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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