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後漢書》是一部由我國南朝劉宋時期的歷史學家范曄編撰的記載東漢歷史的紀傳體史書。與《史記》、《漢書》、《三國志》合稱“前四史”。書中分十紀、八十列傳和八志(司馬彪續作),記載了從光武帝劉秀起至漢獻帝的195年曆史。

顯宗孝明帝紀

顯宗孝明皇帝諱莊,光武第四子也。母陰皇后。帝生而豐下,十歲能通《春秋》,光武奇之。建武十五年封東海公,十七年進爵爲王,十九年立爲皇太子。師事博士桓榮,學通《尚書》。


中元二年二月戊戌,即皇帝位,年三十。尊皇后曰皇太后。


三月丁卯,葬光武皇帝於原陵。有司奏上尊廟曰世祖。


夏四月丙辰,詔曰:"予未小子,奉承聖業,夙夜震畏,不敢荒寧。先帝受命中興,德侔帝王,協和萬邦,假於上下,懷柔百神,惠於鰥、寡。朕承大運,繼體守文,不知稼穡之艱難,懼有廢失。聖恩遺戒,顧重天下,以元元爲首。公卿百僚,將何以輔朕不逮?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及流人無名數欲自佔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粟,人十斛。其施刑及郡國徒,在中元元年四月己卯赦前所犯而後捕系者,悉免其刑。又邊人遭亂爲內郡人妻,在己卯赦前,一切遣還邊,恣其所樂。中二千石下至黃綬,貶秩贖論者,悉皆復秩還贖。方今上無天子,下無方伯,若涉淵水而無舟楫。夫萬乘至重而壯者慮輕,實賴有德左右小子。高密侯禹,元功之首;東平王蒼,寬博有謀;並可以受六尺之託,臨大節而不撓。其以禹爲太傅,蒼爲驃騎將軍。大尉憙告諡南郊,司徒奉安梓宮,司空魴將校復土。其封憙爲節鄉侯,爲安鄉侯,魴爲楊邑侯。


秋九月,燒當羌寇隴西,敗郡兵於允街。赦隴西囚徒,減罪一等,勿收今年租調。又所發天水三千人,亦復是歲更賦。遣謁者張鴻討叛羌於允吾,鴻軍大敗,戰歿。冬十一月,遣中郎將竇固監捕虜將軍馬武等二將軍討燒當羌。


十二月甲寅,詔曰:"方春戒節,人以耕桑。其敕有司務順時氣,使無煩擾。天下亡命殊死以下,聽得贖論:死罪人縑二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舂至司寇作三匹。其未發覺,詔書到先自告者,半入贖。今選舉不實,邪佞未去,權門請託,殘吏放手,百姓愁怨,情無告訴。有司明奏罪名,並正舉者。又郡縣每因徵發,輕爲奸利,詭責羸弱,先急下貧。其務在均平,無令枉刻。"


永平元年春正月,帝率公卿已下朝於原陵,如元會儀。


夏五月,太傅鄧禹薨。戊寅,東海王彊薨,遣司空馮魴持節視喪事,賜升龍旄頭、鑾輅,龍旂。


六月乙卯,葬東海恭王。


秋七月,捕虜將軍馬武等與燒當羌戰,大破之。募士卒戍隴右,賜錢人三萬。


八月戊子,徙山陽王荊爲廣陵王,遣就國。


是歲,遼東太守祭肜使鮮卑擊赤山烏桓,大破之,斬其渠帥。越巂姑復夷叛,州郡討平之。


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屨以行事。禮畢,登靈臺。使尚書令持節詔驃騎將軍、三公曰:"今令月吉日,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以配五帝。禮備法物,樂和八音,詠祉福,舞功德,班時令,敕羣后。事畢,升靈臺,望元氣,吹時律,觀物變。羣僚藩輔,宗室子孫,衆郡奉計,百蠻貢職,烏桓、濊貊鹹來助祭,單于侍子、骨都侯亦皆陪位。斯固聖祖功德之所致也。朕以暗陋,奉承大業,親執珪璧,恭祀天地。仰惟先帝受命中興,撥亂反正,以寧天下,封泰山,建明堂,立辟雍,起靈臺,恢弘大道,被之八極;而胤子無成、康之質,羣臣無呂、旦之謀,盥洗進爵,踧惟慚。素性頑鄙,臨事益懼,故'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慼慼'。其令天下自殊死已下,謀反大逆,皆赦除之。百僚師尹,其勉修厥職,順行時令,敬若昊天,以綏兆人。"


三月,臨辟雍,初行大射禮。


秋九月,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淮陽王延、東海王政來朝。


冬十月壬子,幸辟雍,初行養老禮。詔曰:"光武皇帝建三朝之禮,而未及臨饗。眇眇小子,屬當聖業。間暮春吉辰,初行大射;令月元日,復踐辟雍。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車軟輪,供綏執授。侯王設醬,公卿饌珍,朕親袒割,執爵而顫。祝哽在前,祝噎在後。升歌《鹿鳴》,下管《新宮》,八佾具修,萬舞於庭。朕固薄德,何以克當?《易》陳負乘,《詩》刺彼己,永念慚疚,無忘厥心。三老李躬,年耆學明。五更桓榮,授朕《尚書》。《詩》曰:'無德不報,無言不酬。'其賜榮爵關內侯,食邑五千戶。三老、五更皆以二千石祿養終厥身。其賜天下三老酒人一石,肉四十斤。有司其存耆耋,恤幼孤,惠鰥寡,稱朕意焉。"


中山王焉始就國。


甲子,西巡狩,幸長安,祠高廟,遂有事於十一陵。歷覽館邑,會郡縣吏,勞賜作樂。


十一月甲申,遣使者以中牢祠蕭何、霍光。帝謁陵園,過式其墓。進幸河東,所過賜二千石、令長已下至於掾史,各有差。癸卯,車駕還宮。


十二月,護羌校尉竇林下獄死。


是歲,始迎氣於五郊。少府陰就子豐殺其妻酈邑公主,就坐自殺。


三年春正月癸巳,詔曰:"朕奉郊祀,登靈臺,見史官,正儀度。夫春者,歲之始也。始得其正,則三時有成。比者水旱不節,邊人食寡,政失於上,人受其咎,有司其勉順時氣,勸督農桑,去其螟蜮,以及蝥賊;詳刑慎罰,明察單辭,夙夜匪懈,以稱朕意。"


二月甲寅,太尉趙憙、司徒李免。丙辰,左馮翊郭丹爲司徒。己未,南陽太守虞延爲太尉。甲子,立貴人馬氏爲皇后,皇子炟爲皇太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人無名數欲佔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辛酉,封皇子建爲千乘王,羨爲廣平王。


六月丁卯,有星孛於天船北。


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爲大予樂。壬申晦,日有蝕之。詔曰:"朕奉承祖業,無有善政。日月薄蝕,彗孛見天,水旱不節,稼穡不成,人無宿儲,下生愁墊。雖夙夜勤思,而智能不逮。昔楚莊無災,以致戒懼;魯哀禍大,天不降譴。今之動變,儻尚可救。有司勉思厥職,以匡無德。古者卿士獻詩,百工箴諫。其言事者,靡有所諱。"


冬十月,蒸祭光武廟,初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


甲子,車駕從皇太后幸章陵,觀舊廬。十二月戊辰,至自章陵。


是歲,起北宮及諸官府。京師及郡國七大水。


四年春二月辛亥,詔曰:"朕親耕藉田,以祈農事。京師冬無宿雪,春不燠沐,煩勞羣司,積精禱求。而比再得時雨,宿麥潤澤。其賜公卿半奏。有司勉遵時政,務平刑罰。"


秋九月戊寅,千乘王建薨。


冬十月乙卯,司徒郭丹、司空馮魴免。丙辰,河南尹範遷爲司徒,太僕伏恭爲司空。


十二月,陵鄉侯梁松下獄死。


五年春二月庚戌,驃騎將軍東平王蒼罷歸藩;琅邪王京就國。


冬十月,行幸鄴。與趙王栩會鄴。常山三老言於帝曰:"上生於元氏,願蒙優復。"詔曰:"豐、沛、濟陽,受命所由,加恩報德,適其宜也。今永平之政,百姓怨結,而吏人求復,令人愧笑。重逆此縣之拳拳,其復元氏縣田租更賦六歲,勞賜縣掾史,及門闌走卒。"至自鄴。


十一月,北匈奴寇五原;十二月;寇雲中,南單于擊卻之。


是歲,發遣邊人在內郡者,賜裝錢人二萬。


六年春正月,沛王輔、楚王英、東平王蒼、淮陽王延、琅邪王京、東海王政、趙王盱、北海王興、齊王石來朝。


二月,王雒山出寶鼎,廬江太守獻之。夏四月甲子,詔曰:"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以象物,使人知神奸,不逢惡氣。遭德則興,遷於商、周;周德既衰,鼎乃淪亡。祥瑞之降,以應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茲?《易》曰鼎象三公,豈公卿奉職得其理邪?太常其以礿祭之日,陳鼎於廟,以備器用。賜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先帝詔書,禁人上事言聖,而間者章奏頗多浮詞,自今若有過稱虛譽,尚書皆宜抑而不省,示不爲諂子蚩也。"


冬十月,行幸魯,祠東海恭王陵;會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東平王蒼、淮陽王延、琅邪王京、東海王政。


十二月,還,幸陽城,遣使者祠中嶽。壬午,車駕還宮。東平王蒼、琅邪王京從駕來朝皇太后。


七年春正月癸卯,皇太后陰氏崩。二月庚申,葬光烈皇后。


秋八月戊辰,北海王興薨。


是歲,北匈奴遣使乞和親。


八年春正月己卯,司徒範遷薨。


三月辛卯,太尉虞延爲司徒,衛尉趙憙行太尉事。


遣越騎司馬鄭衆報使北匈奴。初置度遼將軍,屯五原曼柏。


秋,郡國十四雨水。


冬十月,北宮成。


丙子,臨辟雍,養三老、五更。禮畢,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罪一等,勿笞,詣度遼將軍營,屯朔方、五原之邊縣;妻子自隨,便佔著邊縣;父母同產欲相代者,恣聽之。其大逆無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亡命者令贖罪各有差。凡徙者,賜弓弩衣糧。


壬寅晦,日有食之,既。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而下貽人怨,上動三光。日食之變,其災尤大,《春秋》圖讖所爲至譴。永思厥咎,在予一人。羣司勉修職事,極言無諱。"於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帝覽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班示百官。詔曰:"羣僚所言,皆朕之過。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輕用人力,繕修宮宇,出入無節,喜怒過差。昔應門失守,《關睢》刺世;飛蓬隨風,微子所嘆。永覽前戒,竦然兢懼。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北匈奴寇西河諸郡。


九年春三月辛丑,詔郡國死罪囚減罪,與妻子詣五原、朔方佔著,所在死者皆賜妻父若男同產一人復終身;其妻無父兄獨有母者,賜其母錢六萬,又復其口算。


夏四月甲辰,詔郡國以公田賜貧人各有差。令司隸校尉、部刺史歲上墨綬長吏視事三歲已上理狀尤異者各一人,與計偕上。及尤不政理者,亦以聞。


是歲,大有年。爲四姓小侯開立學校,置《五經》師。


十年春二月,廣陵王荊有罪,自殺,國除。


夏四月戊子,詔曰:"昔歲五穀登衍,今茲蠶麥善收,其大赦天下。方盛夏長養之時,盪滌宿惡,以報農功。百姓勉務桑稼,以備災害。吏敬厥職,無令愆墮。


閏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陽,祠章陵。日北至,又祠舊宅。禮畢,召校官弟子作雅樂,奏《鹿鳴》,帝自御壎篪和之,以娛嘉賓。還,幸南頓,勞饗三老、官屬。


冬十一月,徵淮陽王延會平輿,徵沛王輔會睢陽。


十二月甲午,車駕還宮。


十一年春正月,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東平王蒼、淮陽王延、中山王焉、琅邪王京、東海王政來朝。


秋七月,司隸校尉郭霸下獄死。


是歲,漅湖出黃金,廬江太守以獻。時,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


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內屬,於是置永昌郡,罷益州西部都尉。


夏四月,遣將作謁者王吳修汴渠,自滎陽至於千乘海口。


五月丙辰,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無名數欲佔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無家屬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詔曰:"昔曾、閔奉親,竭歡致養;仲尼葬子,有棺無槨。喪貴致哀,禮存寧儉。今百姓送終之制,競爲奢靡。生者無擔石之儲,而財力盡於墳土。伏臘無糟糠,而牲牢兼於一奠。糜破積世之業,以供終朝之費,子孫飢寒,絕命於此,豈祖考之意哉!又車服制度,恣極耳目。田荒不耕,遊食者衆。有司其申明科禁,宜於今者,宣下郡國。"


秋七月乙亥,司空伏恭罷。乙未,大司農牟融爲司空。


冬十月,司隸校尉王康下獄死。


是歲,天下安平,人無徭役,歲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十三年春二月,帝耕於藉田。禮畢,賜觀者食。


三月,河南尹薛昭下獄死。


夏四月,汴渠成。辛巳,行幸滎陽,巡行河渠。乙酉,詔曰:"自汴渠決敗,六十餘歲,加頃年以來,雨水不時,汴流東侵,日月益甚,水門故處,皆在河中,漭瀁廣溢,莫測圻岸,蕩蕩極望,不知綱紀。今兗、豫之人,多被水患,乃雲縣官不先人急,好興它役。又或以爲河流入汴,幽、冀蒙利,故曰左堤強則右堤傷,左右俱強則下方傷,宜任水勢所之,使人隨高而處,公家息壅塞之費,百姓無陷溺之患。議者不同,南北異論,朕不知所從,久而不決。今既築堤理渠,絕水立門,河、汴分流,復其舊跡,陶丘之北,漸就壤墳,故薦嘉玉絜牲,以禮河神。東過洛汭,嘆禹之績。今五土之宜,反其正色,濱渠下田,賦與貧人,無令豪右得固其利,庶繼世宗《瓠子》之作。"因遂度河。登太行,進幸上黨。壬寅,車駕還宮。


冬十月壬辰晦,日有食之。三公免冠自劾。制曰:"冠履勿劾。災異屢見,咎在朕躬,憂懼遑遑,未知其方。將有司陳事,多所隱諱,使君上壅蔽,下有不暢乎?昔衛有忠臣,靈公得守其位。今何以和穆陰陽,消伏災譴?刺史、太守詳刑理冤,存恤鰥孤,勉思職焉。


十一月,楚王英謀反,廢,國除,遷於涇縣,所連及死徙者數千人。


是歲,齊王石薨。


十四年春三月甲戌,司徒虞延免,自殺。夏四月丁巳,鉅鹿太守南陽邢穆爲司徒。


前楚王英自殺。


夏五月,封故廣陵王荊子元壽爲廣陵侯。


初作壽陵。


十五年春二月庚子,東巡狩。辛丑,幸偃師,詔亡命自殊死以下贖:死罪縑四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犯罪未發覺,詔書到日自告者,半入贖。徵沛王輔會睢陽。進幸彭城。癸亥,帝耕於下邳。


三月,徵琅邪王京會良成,徵東平王蒼會陽都,又徵廣陵侯及其三弟會魯。祠東海恭王陵。還,幸孔子宅,祠仲尼及七十二弟子。親御講堂,命皇太子、諸王說經。又幸東平。辛卯,進幸大梁,至定陶,祠定陶恭王陵。夏四月庚子,車駕還宮。


改信都爲樂成國,臨淮爲下邳國。封皇子恭爲鉅鹿王、黨爲樂成王、衍爲下邳王、暢爲汝南王、昞爲常山王、長爲濟陰王。賜天下男子爵,人三級;郎、從官視事二十歲已上帛百匹,十歲已上二十匹,十歲已下十匹,官府吏五匹,書佐、小史三匹。令天下大酺五日。乙巳,大赦天下,其謀反大逆及諸不應宥者,皆赦除之。


冬,車騎校獵上林苑。


十二月,遣奉車都尉竇固、駙馬都尉耿秉屯涼州。


十六年春二月,遣太僕祭肜出高闕,奉車都尉竇固出酒泉,駙馬都尉耿秉出居延,騎都尉來苗出平城,伐北匈奴。竇固破呼衍王於天山,留兵屯伊吾廬城。耿秉、來苗、祭肜並無功而還。


夏五月,淮陽王延謀反,發覺。癸丑,司徒邢穆、駙馬都尉韓光坐事下獄死,所連及誅死者甚衆。


戊午晦,日有食之。


六月丙寅,大司農西河王敏爲司徒。


秋七月,淮陽王延徙封阜陵王。


九月丁卯,詔令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死罪一等,勿笞,詣軍營,屯朔方、敦煌;妻子自隨,父母同產欲求從者,恣聽之;女子嫁爲人妻,勿與俱。謀反大逆無道不用此書。


是歲,北匈奴寇雲中,雲中太守廉範擊破之。


十七年春正月,甘露降於甘陵。北海王睦薨。


二月乙巳,司徒王敏薨。三月癸丑,汝南太守鮑昱爲司徒。


是歲,甘露仍降,樹枝內附,芝草生殿前,神雀五色翔集京師。西南夷哀牢、儋耳、僬僥、槃木、白狼、動黏諸種,前後慕義貢獻;西域諸國遣子入侍。夏五月戊子,公卿百官以帝威德懷遠,祥物顯應,乃並集朝堂,奉觴上壽。制曰:"天生神物,以應王者;遠人慕化,實由有德。朕以虛薄,何以享斯?唯高祖、光武聖德所被,不敢有辭。其敬舉觴,太常擇吉日策告宗廟。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人無名數欲佔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郎、從官視事十歲以上者,帛十匹。中二千石、二千石下至黃綬,貶秩奉贖,在去年以來皆還贖。"


秋八月丙寅,令武威、張掖、酒泉、敦煌及張掖屬國,繫囚右趾已下任兵者,皆一切勿治其罪,詣軍營。


冬十一月,遣奉車都尉竇固、駙馬都尉耿秉、騎都尉劉張出敦煌崑崙塞,擊破白山虜於蒲類海上,遂人車師。初置西域都護、戊己校尉。


是歲,改天水爲漢陽郡。


十八年春三月丁亥,詔曰:"其令天下亡命,自殊死已下贖:死罪縑三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吏人犯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


夏四月己未,詔曰:"自春已來,時雨不降,宿麥傷旱,秋種未下,政失厥中,憂懼而已。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及流民無名數欲佔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理冤獄,錄輕系。二千石分禱五嶽四瀆。郡界有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者,長吏各潔齋禱請,冀蒙嘉澍。


六月己未,有星孛於太微。


焉耆、龜茲攻西域都護陳睦,悉沒其衆。北匈奴及車師后王圍戊己校尉耿恭。


秋八月壬子,帝崩於東宮前殿。年四十八。遺詔無起寢廟,藏主於光烈皇后更衣別室。帝初作壽陵,制令流水而已,石槨廣一丈二尺,長二丈五尺,無得起墳。萬年之後,掃地而祭,杅水脯糒而已。過百日,唯四時設奠,置吏卒數人供給灑掃,勿開修道。敢有所興作者,以擅議宗廟法從事。


帝遵奉建武制度,無敢違者。後宮之家,不得封侯與政。館陶公主爲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羣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故吏稱其官,民安其業,遠近肅服,戶口滋殖焉。


論曰:明帝善刑理,法令分明。日晏坐朝,幽枉必達。內外無倖曲之私,在上無矜大之色。斷獄得情,號居前代十二。故後之言事者,莫不先建武、永平之政。而鍾離意、宋均之徒,常以察慧爲言,夫豈弘人之度未優乎?


贊曰:顯宗丕承,業業兢兢。危心恭德,政察奸勝。備章朝物,省薄墳陵。永懷廢典,下身遵道。登臺觀雲,臨雍拜老。懋惟帝績,增光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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