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

《黃帝四經》是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初付於帛書老子乙本前,當時稱《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後經專家鑑定,認爲此書是失傳已久的《黃帝四經》。《漢書.藝文志》曾經著錄此書,但漢以後就失傳了,學者根據書的內容、文字、篇章數目等研究,認爲此書成書時期當晚於《老子》,早於《管子》、《孟子》、《莊子》。它體現了道家學說由老子一派變成黃老學派的轉變,對先秦各家各派都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黃帝四經》於經學研究有極重要的地位。

道法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故〕執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廢〔也〕。〔故〕能自引以繩,然後見知天下而不惑矣。


虛無形,其裻(寂)冥冥,萬物之所從生。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生必動,動有害,曰不時,曰時而〔伓〕(倍)。動有事,事有害,曰逆,曰不稱,不知所爲用。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曰不知畏人,曰自誣,曰虛誇,以不足爲有餘。


故同出冥冥,或以死,或以生;或以敗,或以成。禍福同道,莫知其所從生。見知之道,唯虛無有;虛無有,秋毫成之,必有形名;形名立,則黑白之分已。故執道者之觀於天下也,無執也,無處也,無爲也,無私也。是故天下有事,無不自爲形名聲號矣。形名已立,聲號已建,則無所逃跡匿正矣。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靜,至靜者聖。無私者知(智),至知(智)者爲天下稽。稱以權衡,參以天當,天下有事,必有巧(考)驗。事如直(植)木,多如倉粟。鬥石已具,尺寸已陳,則無所逃其神。故曰:度量已具,則治而制之矣。絕而復屬,亡而復存,孰知其神。死而復生,以禍爲福,孰知其極。反索之無形,故知禍福之所從生。應化之道,平衡而止(已)。輕重不稱,是謂失道。


天地有恆常,萬民有恆事,貴賤有恆位,畜臣有恆道,使民有恆度。天地之恆常,四時、晦明、生殺、輮(柔)剛。萬民之恆事,男農、女工。貴賤之恆位,賢不肖不相放(方)。畜臣之恆道,任能毋過其所長。使民之恆度,去私而立公。變恆過度,以奇相御。正奇有位,而名〔形〕弗去。凡事無大小,物自爲舍。逆順死生,物自爲名。名形已定,物自爲正。


故唯執〔道〕者能上明於天之反,而中達君臣之半,密察於萬物之所終始,而弗爲主。故能至素至精,悎(浩)彌無形,然後可以爲天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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