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是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初付於帛書老子乙本前,當時稱《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後經專家鑑定,認爲此書是失傳已久的《黃帝四經》。《漢書.藝文志》曾經著錄此書,但漢以後就失傳了,學者根據書的內容、文字、篇章數目等研究,認爲此書成書時期當晚於《老子》,早於《管子》、《孟子》、《莊子》。它體現了道家學說由老子一派變成黃老學派的轉變,對先秦各家各派都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黃帝四經》於經學研究有極重要的地位。
一年從其俗,二年用其德,三年而民有得。四年而發號令,五年而以刑正,六年而民畏敬,七年而可以正。一年從其俗,則知民則。二年用其德,則民力。三年無賦斂,則民不幸。四年發號令,則民畏敬。五年以刑正,則民不幸。六年民畏敬,則知刑罰。七年而可以正,則勝強敵。
俗者,順民心也。德者,愛勉之也。有得者,髮禁弛關市之正也。號令者,連爲什伍,選練賢不肖有別也。以刑正者,罪殺不赦也。畏敬者,民不犯刑罰也。可以正者,民死節也。
若號令發,必廄而上九,壹道同心,上下不囗,民無它志,然後可以守戰矣。號令發必行,俗也。男女勸勉,愛也。動之靜之,民無不聽,時也。受賞無德,受罪無怨,當也。貴賤有別,賢不肖衰也。衣備不相逾,貴賤等也。國無盜賊,詐僞不生,民無邪心,衣食足而刑罰必也。以有餘守,不可拔也;以不足攻,反自伐也。
天有死生之時,國有死生之正。因天之生也以養生,謂之文;因天之殺也以伐死,謂之武:文武並行,則天下從矣。
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時,時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節。知地宜,須時而樹,節民力以使,則財生,賦斂有度則民富,民富則有佴,有佴則號令成俗而刑伐不犯,號令成俗而刑伐不犯則守固戰勝之道也。
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亂也。而生法度者,不可亂也。精公無私而賞罰信,所以治也。
省苛事,節賦斂,毋奪民時,治之安。無父之行,不得子之用;無母之德,不能盡民之力。父母之行備,則天地之德也。三者備,則事得矣。能收天下豪傑驃雄,則守禦之備具矣。審於行文武之道,則天下賓矣。號令合於民心,則民聽令;兼愛無私,則民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