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是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初付於帛書老子乙本前,當時稱《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後經專家鑑定,認爲此書是失傳已久的《黃帝四經》。《漢書.藝文志》曾經著錄此書,但漢以後就失傳了,學者根據書的內容、文字、篇章數目等研究,認爲此書成書時期當晚於《老子》,早於《管子》、《孟子》、《莊子》。它體現了道家學說由老子一派變成黃老學派的轉變,對先秦各家各派都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黃帝四經》於經學研究有極重要的地位。
人主者,天地之稽也,號令之所出也,司民之命也。不天天則失其神,不重地則失其根,不順四時之度而民疾。不處外內之位,不應動靜之化,則事窘於內而舉窘於外。八正皆失,與天地離。天天則得其神,重地則得其根。順四時之度而民不有疾。處外內之位,應動靜之化,則事得於內而舉得於外。八正不失,則與天地總矣。
天執一,明三,定二,建八正,行七法,然後施於四極,而四極之中無不聽命矣。蚑行喙息,扇斐耎動,無不寧其心,而安其性,故而不失其常者,天之一也。天執一以明三,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極,度之稽也。月信生信死,進退有長,數之稽也。列星有數,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天明三以定二,則壹晦壹明,壹陰壹陽,壹短壹長。天定二以建八正,則四時有度,動靜有立,而外內有處。
天建八正以行七法:明以正者,天之道也;適者,天度也;信者,天之期也;極而反者,天之性也;必者,天之命也;順正者,天之稽也;有常者,天之所以爲物命也:此之謂七法。七法各當其名,謂之物。物各合於道者,謂之理。理之所在,謂之順。物有不合於道者,謂之失理。失理之所在,謂之逆。逆順各有命也,則存亡興壞可知也。
強生威,威生惠,惠生正,正生靜。靜則平,平則寧,寧則素,素則精,精則神。至神之極,見知不惑。帝王者,執此道也。是以守天地之極,與天俱見,盡施於四極之中,執六柄以令天下,審三名以爲萬事稽,察逆順以觀於霸王危亡之理,知虛實動靜之所爲,達於名實相應,盡知情僞而不惑,然後帝王之道成。
六柄:一曰觀,二曰論,三曰動,四曰專,五曰變,六曰化。觀則知死生之國,論則知存亡興壞之所在,動則能破強興弱,專則不失是非之分,變則伐死養生,化則能明德除害。六柄備則王矣。三名:一曰正名立而偃,二曰倚名法而亂,三曰無名而強主滅:三名察則事有應矣。
動靜不時,種樹失地之宜,則天地之道逆矣。臣不親其主,下不親其上,百族不親其事,則內理逆矣。逆之所在,謂之死國,死國伐之。反此之謂順,順之所在,謂之生國,生國養之。逆順有理,則情僞密矣。實者示人虛,不足者示人有餘。以其有事,起之則天下聽;以其無事,安之則天下靜。名實相應則定,名實不相應則爭。名自命也,物自正也,事之定也。三名察則盡知情僞而不惑矣。有國將昌,當罪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