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

《新唐書》是北宋時期歐陽修、宋祁、範鎮、呂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記載唐朝歷史的紀傳體斷代史書,“二十四史”之一。全書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紀10卷,志50卷,表15卷,列傳150卷。《新唐書》前後修史歷經17年,於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新唐書》在體例上第一次寫出了《兵志》、《選舉志》,系統論述唐代府兵等軍事制度和科舉制度。這是我國正史體裁史書的一大開創,爲以後《宋史》等所沿襲。

卷三十八

唐張徐


唐臨,字本德,京兆長安人。周內史瑾之孫。其先自北海內徙。武德初,隱太 子討王世充,臨以策進說,太子引直典書坊,授右衛率府鎧曹參軍。太子廢,出爲 萬泉丞。有輕囚久系,方春,農事興,臨說令可且出囚,使就畎畝。不許。臨曰: “有所疑,丞執其罪。”令移疾,臨悉縱歸,與之約,囚如期還。


再遷侍御史。大夫韋挺責著位不肅,明日,挺越次與江夏王道宗語,臨進曰: “王亂班。”道宗曰:“與大夫語,何至爾!”臨曰:“大夫亦亂班。”挺失色, 衆皆悚伏。俄持節按獄交州,出冤系三千人。累遷大理卿。高宗嘗錄囚,臨佔對無 不盡,帝喜曰:“爲國之要在用法,刻則人殘,寬則失有罪,惟是折中,以稱朕意。” 它日復訊,餘司斷者輒紛訴不已,獨臨所訊無一言。帝問故,答曰:“唐卿斷囚不 冤,所以絕意。”帝嘆曰:“爲獄者固當若是。”乃自述其考曰“形如死灰,心若 鐵石”雲。


永徽元年,拜御史大夫。蕭齡之嘗任廣州都督,受賕當死,詔羣臣議,請論如 法,詔戮於朝堂。臨建言:“羣臣不知天子所以議之之意。在律有八。王族戮於隱, 議親也;刑不上大夫,議貴也。今齡之貪贓狼扈,死有餘咎。陛下以異於它囚,故 議之有司,又令入死,非堯、舜所以用刑者,不可爲後世法。”帝然之。齡之,齊 高帝五世孫,由是免死。


臨累遷吏部尚書。初,來濟謫台州,李義府謫普州,臨奏許禕爲江南巡察使, 張倫劍南巡察使。禕與濟善,而倫與義府有隙。武后常右義府,察知之,謂臨遣所 私督其過,坐免官。起爲潮州刺史,卒,年六十。


臨儉薄寡慾,不好治第宅。性旁通,專務掩人過。見妻子,必正衣冠。


兄皎,武德初,爲秦王府記室,從王征討,掌書檄。貞觀中,官吏部侍郎。先 是,選集四時補擬,不爲限。皎請以冬初集,盡季春止,後遂爲法。終益州長史, 贈太常卿。


子之奇,給事中。坐章懷太子屬徙邊。後除括蒼令,與徐敬業起兵,誅。


臨孫紹紹,神龍時爲太常博士。遷左臺侍御史、度支員外郎,常兼博士。韋庶 人請妃、公主、命婦以上葬給鼓吹,詔可。紹曰:“鼓吹本軍容,黃帝戰涿鹿,以 爲警衛,故曲有《靈夔吼》、《鵰鶚爭》、《石墜崖》、《壯士怒》之類。惟功臣 詔葬,得兼用之。男子有四方功,所以加寵。雖郊祀天地,不參設,容得接閨閫哉? 在令,五品官昏葬,無給鼓吹者,唯京官五品則假四品,蓋班秩在夫若子。請置前 詔,用舊典。”不省。


中宗始郊,國子祭酒祝欽明等知韋后能制天子,欲迎諂之,即奏以皇后亞獻, 安樂公主終獻,又四時及列帝誕日,遣使者詣陵如事生。紹以爲非禮,引正誼固爭。 帝又詔武氏陵及諸武墓皆置守戶,紹謂:“昊、順二陵守戶五百,與昭陵同。在令, 先世帝王陵戶二十,今雖崇奉外家,宜準附常典。又親王墓戶十,梁、魯乃追贈, 不可逾真王。褒德衛卒,至逾宗廟,不可明甚,請罷之。”又言:“比羣臣務厚葬, 以俑人象驂眩耀相矜,下逮衆庶,流宕成俗。願按令切敕裁損,凡明器不許列衢路, 惟陳墓所。昏家盛設障車,擁道爲戲樂,邀貨捐貲動萬計,甚傷化紊禮,不可示天 下。”事雖不從,議者美嘆。


睿宗即位,數言政損益,再遷給事中,兼太常少卿。先天二年,玄宗講武驪山, 紹以典儀坐失軍容,當斬。帝怒甚,執纛下,左右猶冀少貸,金吾將軍李邈遽傳詔 斬之。時深咎邈,帝亦悔,俄詔罷邈官,擯死於家。


張文瓘,字稚圭,貝州武城人。隋大業末,徙家魏州之昌樂。幼孤,事母、兄 以孝友聞。貞觀初,第明經,補幷州參軍。時李勣爲長史,嘗嘆曰:“稚圭,今之 管、蕭,吾所不及。”勣入朝,文瓘與屬僚二人皆餞,勣贈二人以佩刀、玉帶,而 不及文瓘。文瓘以疑請,勣曰:“子無爲嫌。若某,■豫少決,故贈以刀,欲其果 於斷;某放誕少檢,故贈以帶,俾其守約束。若子才,無施不可,焉用贈?”因極 推引。再遷水部員外郎。時兄文琮爲戶部侍郎,於制,兄弟不併臺閣,出爲雲陽令。 累授東西臺舍人,參知政事。乾封二年,遷東臺侍郎、同東西臺三品,遂與勣同爲 宰相。俄知左史事。


時高宗造蓬萊、上陽、合璧等宮,復征討四夷,京師養廄馬萬匹,帑瓘浸虛。 文瓘諫曰:“王者養民,逸則富以康,勞則怨以叛。秦、漢廣事四夷,造宮室,至 二世土崩,武帝末年戶口減半。夫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人罔常懷,懷於有仁。 臣願撫之,無使勞而生怨。隋監未遠,不可不察。”帝善其言,賜繒錦百段,爲減 廄馬數千。


改黃門侍郎,兼太子右庶子,又兼大理卿。不旬日,斷疑獄四百,抵罪者無怨 言。嘗有小疾,囚相與齋禱,願亟視事。時以執法平恕方戴胄。後拜侍中,兼太子 賓客。諸囚聞其遷,皆垂泣,其得人心如此。性嚴正,未嘗回容,諸司奏議,悉心 糾駁,故帝委之。或時移疾,他宰相奏事,帝必問與文瓘議未。若不者,曰:“往 共籌之。”或曰:“已議。”即皆報可。


新羅叛,帝將出兵討之。時文瓘病臥家,自力請見,曰:“吐蕃盜邊,兵屯境 未解,新羅復叛,議者欲出師,二虜俱事,臣恐人不堪弊,請息兵修德,以懷異俗。” 詔可。


初,同列以堂饌豐餘,欲少損。文瓘曰:“此天子所以重樞務、待賢才也,吾 等若不任職,當自引避,不宜節減,以自取名。”衆乃止。卒,年七十三,贈幽州 都督,諡曰懿。以嘗事孝敬皇帝,詔陪葬恭陵。


四子:潛,爲魏州刺史;沛,同州刺史;洽,衛尉卿;涉,殿中監。父子皆至 三品,時謂“萬石張家”。韋溫誅,涉爲亂兵所殺。


文琮,好自寫書,筆不釋手。子弟諫止,曰:“吾好此,不爲倦。”貞觀中, 爲治書侍御史,遷亳州刺史。永徽初,獻《文皇帝頌》,優制褒美,拜戶部侍郎。 坐房遺愛從母弟,出爲建州刺史。州尚淫祀,不立社稷,文琮下教曰:“春秋二社 本於農,今此州廢不立,尚何觀?比歲田畝卒荒,或未之思乎!神在於敬,可以致 福。”於是始建祀場,民悅從之。卒於官。


子錫,久視初,爲鳳閣侍郎、同鳳閣鸞臺平章事,代其甥李嶠爲宰相。請還廬 陵王,不爲張易之所右。與鄭杲俱知選,坐泄禁中語,又賕謝鉅萬,時蘇味道亦坐 事,同被訊,系鳳閣,俄徙司刑三品院。錫按轡專道,神氣不懾,日膳豐鮮,無損 貶。味道徒步赴逮,席地菜食。武后聞之,釋味道,將斬錫,既而流循州。神龍中, 累遷工部尚書,兼修國史,東都留守。韋后臨朝,詔同中書門下三品,旬日,出爲 絳州刺史。累封平原郡公,卒。


文琮從父弟文收,終太子率更令。善音律,著《新樂書》十餘篇。


徐有功,名弘敏,避孝敬皇帝諱,以字行,國子博士文遠孫也。舉明經,累補 蒲州司法參軍,襲封東莞縣男。爲政仁,不忍杖罰,民服其恩,更相約曰:“犯徐 參軍杖者,必斥之。”訖代不辱一人。累遷司刑丞。時武后僭位,畏唐大臣謀己。 於是周興、來俊臣、丘神績、王弘義等揣識後指,置總監牧院諸獄,捕將相,俾相 鉤逮,掩搦護送,楚掠凝慘。又污引天下豪亻桀,馳使者即按,一切以反論。吏爭 以周內窮詆相高,後輒勸以官賞,於是以急變相告言者無虛日。朝野震恐,莫敢正 言,獨有功數犯顏爭枉直,後厲語折抑,有功爭益牢。時博州刺史琅邪王衝,責息 錢於貴鄉,遣家奴督斂,與尉顏餘慶相聞知,奴自市弓矢還。會衝坐逆誅,魏州人 告餘慶豫衝謀,後令俊臣鞫治,以反狀聞。有司議:“餘慶更永昌赦,法當流。” 侍御史魏元忠謂:“餘慶爲衝督償、通書,合謀明甚,非曰支黨,請殊死,籍其家。” 詔可。有功曰:“永昌赦令:‘與虺貞同惡,魁首已伏誅,支黨未發者原之。’ 《書》曰:‘殲厥渠魁’,律以‘造意爲首’,尋赦已伏語,則魁首無遺。餘慶赦 後被言,是謂支黨。今以支爲首,是以生入死。赦而復罪,不如勿赦;生而復殺, 不如勿生。竊謂朝廷不當爾。”後怒曰:“何謂魁首?”答曰:“魁者,大帥;首 者,元謀。”後曰:“餘慶安得不爲魁首?”答曰:“若魁首者,虺貞是已。既已 伏誅,餘慶今方論罪,非支黨何?”後意解,乃曰:“公更思之。”遂免死。當此 時,左右及衛仗在廷陛者數百人,皆縮項不敢息,而有功氣定言詳,闉然不橈。


有韓紀孝者,受徐敬業僞官,前已物故,推事使顧仲琰籍其家,詔已報可。有 功追議曰:“律,謀反者斬。身亡即無斬法,無斬法則不得相緣。所緣之人亡,則 所因之罪減。”詔從之,皆以更赦免,如此獲宥者數十百姓。


累轉秋官郎中。鳳閣侍郎任知古、冬官尚書裴行本等七人被誣當死,後謂宰相 曰:“古人以殺止殺,我今以恩止殺,就羣公丐知古等,賜以再生,可乎?”俊臣、 張知默固請如法,後不許。俊臣獨引行本更驗前罪。有功奏曰:“俊臣違陛下再生 之賜,不可以示信。”於是悉免死。


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爲人誣構,有功爭不能得。秋官侍郎周興劾之曰:“漢法, 附下罔上者斬,面欺者亦斬。在古,析言破律者殺。有功故出反囚,罪當誅,請按 之。”後不許,猶坐免官。


俄起爲左肅政臺侍御史,辭曰:“臣聞鹿走山林而命系庖廚者,勢固自然。陛 下以法官用臣,臣守正行法,必坐此死矣。”後固授之。天下聞有功復進,灑然相 賀。時有詔:“公坐流、私坐徒以上會赦免,逾百日不首者,復論。”有功奏曰: “陛下寬殊死罪,已發者原之,是通改過之心、自新之路。故律,告赦前事,以其 罪坐之。若無告言,所犯終不自發;如告言赦前事,則與律乖。今赦前之罪,不自 言者,還以法論,即恩雖布天下,而一罪不能貸,臣竊爲陛下不取。”後更詔五品 以上議可。


又上疏曰:“天下員有定,比選者日多,選曹諉囑公行,囂謗滿路。唐季人多 逆節,鞫訊結斷,刑慘獄嚴,革命歲久,其流弗改。事表生情,法外構理,而刻薄 吏驅扇成奸。雖朝堂進表,列匭內牒,叫閽弗聽,叩鼓弗聞,使申其冤,正增其枉。 誠令天官銓注有所不平、法司推斷舞法深詆、三司理匭受所上章擁塞不白者皆許臣 按驗劾發,奪祿貶勞,不越月逾時,可致刑措。”後納之。


竇孝諶妻龐爲其奴怖以妖祟,教爲夜解,因告以厭詛。給事中薛季昶鞫之,龐 當死。子希瑊訟冤,有功明其枉。季昶劾有功黨惡逆,當棄市。有功方視事,令史 泣以告。有功曰:“豈吾獨死,而諸人長不死邪?”安步去。後召詰曰:“公比斷 獄多失出,何耶?”對曰:“失出,臣小過;好生,陛下大德。”後默然。龐得減 死,有功免爲民。


起拜左司郎中,轉司刑少卿。與皇甫文備同按獄,誣有功縱逆黨。久之,文備 坐事下獄,有功出之。或曰:“彼嘗陷君於死,今生之,何也?”對曰:“爾所言 者私忿,我所守者公法,不可以私害公。”


嘗謂所親曰:“大理,人命所繫,不可阿旨詭辭,以求苟免。”故有功爲獄, 常持平守正,以執據冤罔,凡三坐大辟,將死,泰然不憂,赦之,亦不喜,後以此 重之。所全活甚衆,酷吏爲少衰,然疾之如仇矣。改司僕少卿。卒,年六十八,贈 司刑卿。中宗即位,加贈越州都督,遣使就第弔祭,賜物百段,授一子官。開元初, 竇希瑊等請以己官讓有功子惀,以報舊德,由是自大理司直遷恭陵令。會昌中,追 諡忠正。


初,鹿城主簿潘好禮慕有功爲人,論之曰:“昔稱張釋之爲廷尉,天下無冤人, 今有功斷獄,亦天下無冤人。然釋之當漢文帝時,中外無事,守法而已。有功居革 命之際,周興、來俊臣等掩義隱賊,崇飾惡言,以誣盛德,有功守死明道,身濱殆 者數矣,此其賢於釋之明甚。”或稱有功仁恕過漢於、張。起居舍人盧若虛曰: “徐公當雷霆之震,而能全仁恕,雖千載未見其比。”五世孫商。


贊曰:“徐有功不以唐、周貳其心,惟一於法,身蹈死以救人之死,故能處猜 後、酷吏之間,以恕自將,內挫虐焰,不使天下殘於燎,可謂仁人也哉!議者謂過 漢於、張,渠不信夫!


商,字義聲,或字秋卿,客新鄭再世,因爲新鄭人。幼隱中條山。擢進士第。 大中時,擢累尚書左丞。宣宗詔爲巡邊使,使有指,拜河中節度使。突厥殘種保特 峨山,以千帳度河自歸,詔商綏定。商表處山東寬鄉,置備徵軍,凡千人,襞紙爲 鎧,勁矢不能洞。徙節山南東道,襄多山棚,爲票賊,商取材卒爲捕盜將,別爲屯 營,寇所發,輒跡捕,捕必得,遂爲精兵。江西都將反,韋宙乘傳抵山南發兵,商 命部將韓季友以捕盜營士往。賊平,宙表留季友所部爲綱紀。鹹通初,以刑部尚書 爲諸道鹽鐵轉運使,封東莞縣子。四年,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爲荊南節度使。 累進太子太保,卒。


子彥若,事僖宗爲中書舍人。昭宗立,再用爲御史中丞。張浚師敗太原,以彥 若爲戶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俄代李茂貞爲鳳翔節度使,不得入,還爲御史 大夫。乾寧初,復當國,進位太保、齊國公。崔胤專政,以彥若位己右,不悅,以 平章事爲清海軍節度使,卒於鎮,而行軍司馬劉隱因主留務。方時多難,彥若最見 信於帝,有以事自陳者,帝曰:“汝當問彥若。”其所倚任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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