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

《國語》相傳是春秋時期左丘明所撰的一部國別體著作。宋代以來,包括康有爲在內的多位學者懷疑《國語》爲西漢劉歆的僞作。該著作記錄範圍爲上起周穆王十二年(公元前990年)西征犬戎(約公元前947年),下至智伯被滅(公元前453年)。《國語》中包括各國貴族間朝聘、宴饗、諷諫、辯說、應對之辭以及部分歷史事件與傳說。《國語》是我國第一部國別體史書。

祭公諫穆王徵犬戎

穆王將徵犬戎,祭公謀父諫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是故周文公之《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先王之於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修之,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不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狄之間,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篤,奉以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人。至於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商王帝辛,大惡於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於商牧。是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脩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徵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乎有刑罰之闢,有攻伐之兵,有徵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增修於德而無勤民於遠,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


“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徵之,且觀之兵。’其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吾聞夫犬戎樹惇,帥舊德,而守終純固,其有以御我矣!”


王不聽,遂徵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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