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相傳是春秋時期左丘明所撰的一部國別體著作。宋代以來,包括康有爲在內的多位學者懷疑《國語》爲西漢劉歆的僞作。該著作記錄範圍爲上起周穆王十二年(公元前990年)西征犬戎(約公元前947年),下至智伯被滅(公元前453年)。《國語》中包括各國貴族間朝聘、宴饗、諷諫、辯說、應對之辭以及部分歷史事件與傳說。《國語》是我國第一部國別體史書。
定王使單襄公聘於宋。遂假道於陳,以聘於楚。火朝覿矣,道茀不可行,候不在疆,司空不視塗,澤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積,場功未畢,道無列樹,墾田若藝,膳宰不致餼,司裏不授館,國無寄寓,縣無施捨,民將築臺於夏氏。及陳,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賓不見。
單子歸,告王曰:“陳侯不有大咎,國必亡。”王曰:“何故?”對曰:“夫辰角見而雨畢,天根見而水涸,本見而草木節解,駟見而隕霜,火見而清風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畢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節解而備藏,隕霜而冬裘具,清風至而修城郭宮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時儆曰:‘收而場功,待而畚梮,營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見,期於司裏。’此先王所以不用財賄,而廣施德於天下者也。今陳國火朝覿矣,而道路若塞,野場若棄,澤不陂障,川無舟梁,是廢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樹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國有郊牧,疆有寓望,藪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災也。其餘無非谷土,民無懸耜,野無奧草。不奪民時,不蔑民功。有優無匱,有逸無罷。國有班事,縣有序民。’今陳國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間,功成而不收,民罷於逸樂,是棄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敵國賓至,關尹以告,行理以節逆之,候人爲導,卿出郊勞,門尹除門,宗祝執祀,司裏授館,司徒具徒,司空視塗,司寇詰奸,虞人入材,甸人積薪,火師監燎,水師監濯,膳宰致饔,廩人獻餼,司馬陳芻,工人展車,百官以物至,賓入如歸。是故小大莫不懷愛。其貴國之賓至,則以班加二等,益虔。至於王吏,則皆官正蒞事,上卿監之。若王巡守,則君親監之。’今雖朝也不才,有分族於周,承王命以爲過賓於陳,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賞善而罰淫,故凡我造國,無從非彝,無即慆淫,各守爾典,以承天休。’今陳侯不念胤續之常,棄其伉儷妃嬪,而帥其卿佐以淫於夏氏,不亦瀆姓矣乎?陳,我大姬之後也。棄袞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簡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帥其德也猶恐殞越。若廢其教而棄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將何以守國?居大國之間而無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單子如楚。八年,陳侯殺於夏氏。九年,楚子入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