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相傳是春秋時期左丘明所撰的一部國別體著作。宋代以來,包括康有爲在內的多位學者懷疑《國語》爲西漢劉歆的僞作。該著作記錄範圍爲上起周穆王十二年(公元前990年)西征犬戎(約公元前947年),下至智伯被滅(公元前453年)。《國語》中包括各國貴族間朝聘、宴饗、諷諫、辯說、應對之辭以及部分歷史事件與傳說。《國語》是我國第一部國別體史書。
王孫圉聘於晉,定公饗之,趙簡子鳴玉以相,問於王孫圉曰:“楚之白珩猶在乎?”對曰:“然。”簡子曰:“其爲寶也,幾何矣。”
曰:“未嘗爲寶。楚之所寶者,曰觀射父,能作訓辭,以行事於諸侯,使無以寡君爲口實。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訓典,以敘百物,以朝夕獻善敗於寡君,使寡君無忘先王之業;又能上下說於鬼神,順道其欲惡,使神無有怨痛於楚國。又有藪曰云連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龜、珠、角、齒、皮、革、羽、毛,所以備賦,以戒不虞者也。所以共幣帛,以賓享於諸侯者也。若諸侯之好幣具,而導之以訓辭,有不虞之備,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免罪於諸侯,而國民保焉。此楚國之寶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寶之焉?
“圉聞國之寶六而已。明王聖人能制議百物,以輔相國家,則寶之;玉足以庇廕嘉穀,使無水旱之災,則寶之;龜足以憲臧否,則寶之;珠足以御火災,則寶之;金足以御兵亂,則寶之;山林藪澤足以備財用,則寶之。若夫譁囂之美,楚雖蠻夷,不能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