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相傳是春秋時期左丘明所撰的一部國別體著作。宋代以來,包括康有爲在內的多位學者懷疑《國語》爲西漢劉歆的僞作。該著作記錄範圍爲上起周穆王十二年(公元前990年)西征犬戎(約公元前947年),下至智伯被滅(公元前453年)。《國語》中包括各國貴族間朝聘、宴饗、諷諫、辯說、應對之辭以及部分歷史事件與傳說。《國語》是我國第一部國別體史書。
越王勾踐即位三年而欲伐吳。范蠡進諫曰:“夫國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傾,有節事。”王曰:“爲三者,奈何?”對曰:“持盈者與天,定傾者與人,節事者與地。王不問,蠡不敢言。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驕,勞而不矜其功。夫聖人隨時以行,是謂守時。天時不作,弗爲人客;人事不起,弗爲之始。今君王未盈而溢,未勝而驕,不勞而矜其功,天時不作而先爲人客,人事不起而創爲之始,此逆於天而不和於人。王若行之,將妨於國家,靡王躬身。”王弗聽。
范蠡進諫曰:“夫勇者,逆德也;兵者,兇器也;爭者,事之末也。陰謀逆德,好用兇器,始於人者,人之所卒也。淫佚之事,上帝之禁也。先行此者,不利。”王曰:“無是貳言也,吾已斷之矣!”果興師而伐吳,戰於五湖,不勝,棲於會稽。
王召范蠡而問焉,曰:“吾不用子之言,以至於此,爲之奈何?”范蠡對曰:“君王其忘之乎?持盈者與天,定傾者與人,節事者與地。”王曰:“與人奈何?”對曰:“卑辭尊禮,玩好女樂,尊之以名,如此不已,又身與之市。”王曰:“諾。”乃命大夫種行成於吳,曰:“請士女女於士,大夫女女於大夫,隨之以國家之重器。”吳人不許。大夫種來而復往,曰:“請委管籥,屬國家,以身隨之,君王制之。”吳人許諾。王曰:“蠡爲我守於國。”對曰:“四封之內,百姓之事,蠡不如種也。四封之外,敵國之制,立斷之事,種亦不如蠡也。”王曰:“諾。”令大夫種守於國,與范蠡入宦於吳。
三年,而吳人遣之歸。及至於國,王問於范蠡曰:“節事奈何?”對曰:“節事者與地。唯地能包萬物以爲一,其事不失。生萬物,容畜禽獸,然後受其名而兼其利。美惡皆成,以養其生。時不至,不可強生;事不究,不可強成。自若以處,以度天下。待其來者而正之,因時之所宜而定之。同男女之功,除民之害,以避天殃。田野開闢,府倉實,民衆殷。無曠其衆,以爲亂梯。時將有反,事將有間,必有以知天地之恆制,乃可以有天下之成利。事無間,時無反,則撫民保教以須之。”
王曰:“不穀之國家,蠡之國家也,蠡其圖之!”對曰:“四封之內,百姓之事,時節三樂,不亂民功,不逆天時,五穀睦熟,民乃蕃滋,君臣上下交得其志,蠡不如種也。四封之外,敵國之制,立斷之事,因陰陽之恆,順天地之常,柔而不屈,強而不剛,德虐之行,因以爲常;死生因天地之刑,天因人,聖人因天;人自生之,天地形之,聖人因而成之,是故戰勝而不報,取地而不反,兵勝於外,福生於內,用力甚少,而名聲章明,種亦不如蠡也。”
王曰:“諾。”令大夫種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