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是宋代著名的類書,爲北宋李昉、李穆、徐鉉等學者奉敕編纂,始於太平興國二年(977)三月,成書於太平興國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覽》採以羣書類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門而編爲千卷,所以初名爲《太平總類》;書成之後,宋太宗日覽三卷,一歲而讀周,所以又更名爲《太平御覽》。全書以天、地、人、事、物爲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謂包羅古今萬象。書中共引用古書一千多種,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獻資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經亡佚,更使本書顯得彌足珍貴,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寶貴遺產。
○訓兵
《孫子》曰:言不相聞,故爲鼓鐸;(鐸,金鉦也,聽其音聲以爲耳候也。)視不相見,故爲旌旗。(瞻其指魔,以爲目候。)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齊一耳目之視聽,使知進退之度。)人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齊之以法教,使強弱不得相逾。)紛紛紜紜,間亂而不可亂;(旌旗亂也,示敵若亂,以金間之。紛紛,旌旗像。紜紜,士卒貌。言旌旗翻轉一合一離,士卒進退或往或來,視之若擾,觀之若亂,然其法令素定,度幟分明,各有分數,擾而不亂也。)渾渾沌沌,形圓而不可敗。(車騎齊轉也。形圓者,出入有道齊整也。渾渾,車輪轉行。沌沌,步騎奔馳;視其形陣縱橫圓而不方,然其指趣各有所應,故王子曰:將欲內明而外暗,內理而外軍,所以示敵之輕已者也。渾,外本切。沌,徒損切。)
《周禮》曰:太宗伯,以軍禮同邦國,(同謂威其不協僣差者,軍禮之別五也。)大師之禮用衆也,(用其義勇也。)大均之禮恤衆也,(均其地政地守地職之賦,所以憂民也。)大田之禮簡衆也,(古之因田習兵,閱其車徒之數也。)大役之禮任衆也。(築宮邑所以事民力強弱也。)大封之禮合衆也。(止封疆溝途之固,所以合聚其民也。)
又曰:《夏官》大司馬之職:掌仲春教振旅,司馬以旗致民,平列陣,如戰之陣。以教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遂以蒐田。仲夏教茇舍,如振旅。羣吏撰車徒,遂以苗田。中秋教治兵,如振旅。辨旗物之用,遂以獮田。仲冬教大閱。前期,羣吏聽誓於陳前,斬牲,以左右徇陣,曰:"不用命者,斬之!"遂以狩田。師以救無辜,伐有罪。若師有功,則左執律、右秉鉞以先,愷樂獻於社。
《左傳》曰:春蒐夏苗,秋獮冬狩,於農隙以講武事。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
又曰:楚子文治兵於暌,終朝而畢,不戮一人。子玉復治兵於蒍,終日而畢,鞭七人,貫三人耳。國老皆賀子文。蒍賈不賀,曰:"子玉剛而無禮,不可以治民。過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子玉之敗,子之舉也。舉以敗國,將何賀焉?"
又曰:苗賁皇徇曰:"蒐乘補卒,秣馬利兵,修陣固列,蓐食申禱,明日復戰。"乃逸楚囚。
又曰:宣子曰:"我若受秦,秦則賓也;不受,寇也。既不受矣,而復緩師,秦將生心。先人有奪人之心,軍之善謀也。逐寇如追逃,軍之善政也。"訓卒利兵,秣馬蓐食,潛師夜起。戊子,敗秦師於令狐,至於刳首。
又曰:宣榭火。(宣榭,講武室也。)
《論語》曰: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可就兵攻戰也。)
又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後漢書》曰:靈帝時,望氣者以爲京師有大兵,兩宮流血,以爲《太公六韜》有天子將兵事,可以威壓四方。帝乃講武於平樂觀下。起大壇,建五采華蓋。天子擐甲介馬,稱"無上將軍"。何進領兵屯於觀下,置西園八校尉,袁紹、曹操等爲之。
《唐書》曰:太宗初即位,突厥入寇,欲諸軍皆習騎射。每退朝,即引諸軍衛將習射於顯德殿庭,謂將軍已下曰:"古突厥與中國,更有盛衰。若軒轅善用五兵,即能北逐獯虜;周宣驅駕方、召,亦能制勝太原。下至漢、晉之君,洎於隋代,不使兵士素習干戈,突厥來侵,莫能抗禦,遣中國生民塗炭於寇手,我今不使汝等穿池築苑,造諸淫費,農民恣令逸樂,兵士惟習弓馬。若無賊來,我則爲汝博士,教汝等武藝優長;若有賊來,我則爲汝將帥,領汝鬥戰。亦望使汝等前無橫敵。"於是日引數百人於殿庭教射,太宗親自臨試,每坐或至午時。射中者隨賞弓刀、布帛,統帥加上考。朝臣鹹諫雲:"不宜引卑碎之人,挾弧矢於軒陛之側。"上曰:"率土之內皆吾臣子,我所恨不能將我心遍置人腹中,豈有相疑之道哉!"由是一二年間,兵士盡便弓馬。
又曰:李抱真領澤潞觀察使留後。抱真密揣山東當有變,上黨且當兵衝。是時承戰餘之地,土瘠賦重,人益困,無以養軍士。乃籍戶丁男,三選其一,有材力者免租徭,給弓矢,令之曰:"農之隙,則分曹角射;歲終,吾當會試。"及期,按簿而徵之,都試以示賞罰,覆命之如初。比三年,則皆善射,抱真曰:"軍可用矣。"於是舉部內之衆,得成卒二萬,前既不廩費,府庫益實,乃繕兵甲,爲戰具,遂雄視山東。是時,稱昭義步兵冠諸軍。
又曰:德宗即位,以馬燧爲太原尹、北都留守、河東節度、觀察、度支、營田使。當是,承鮑防自百井敗軍之後,兵甲寡弱,騎士少。燧乃悉召將吏牧馬廝役,得數千人,悉補騎卒,教之數月,皆爲精騎。造甲者必令長短三等,稱其所衣,以便進趨。又造戰車,蒙以狡猊象,列戟於後,行則載兵甲,止則爲營陣,或塞險阨以遏奔衝,器械無不犀利。居一年,陳兵三萬,開廣場以習戰陣,教其進退。
《古司馬兵法》曰:凡戰,非陣之難,使人可陣難;非可使陣難,使可用難;(使人盡心效力,用必勝也。)非知之難,行之難。(教習使人知進退之便,左右之利,事事自行之者難。)
又曰:天子之義必純取於天地,而觀於先聖。(天子奉天地之道,調和陰陽四時之氣,順先王之法度也。)士庶之義必奉於父母,而正於君長。(士庶必從父母之教,君長之命。)故雖有明君,士不先教,不可用也。(雖有明君,士不教習,不可以受敵也。)古之教民,必立貴賤之經綸,使高下不相凌,德義不相逾,材伎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同意和。古者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故德義不相逾。(治國以仁德,軍事以勇。德以從化,義以法斷。以國容入軍則軍敗,軍容入國則國亂也。)
吳起《教戰法》曰:短者持矛戟,長者持弓弩,強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給廝養,智者爲謀士,鄉里相比,什伍相保。一鼓整兵,二鼓戰陣,三鼓趣食,四鼓然辨,五鼓就行。聞鼓聲合,然後舉旗。
《六韜》曰:教戰之法,必明告吏士,三令五申,教其操兵起居、進止,旌旗指麾。陣而方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列而合之,繩而解之。無犯進止之節,無失飲食之宜,無絕人馬之力。令吏士一人學戰,教成十人;十人學戰,教成百人,百人學戰;教成千人,千人學戰,教成萬人;萬人學戰,教成三軍之衆。大戰之法,百萬之師,故能成大功也。
《衛公兵法》曰:諸兵士將戰,身貌尫弱,不勝衣甲。及戎具所施,理須堅勁須簡取強兵,並令試練器仗。兵須徹紥掐堅,皆須取甲,試令所射,然始取中。
又曰:每營中,兩廂置土馬十二匹,大小如常馬真鞍,令士卒擐甲冑,櫜弓矢,(櫜音高。)佩刀劍,持矛楯,左右上下,以便習其事。
又《教旗法》曰:凡教旗,於平原曠野、登高遠視處,大將居其上,南向左右各置鼓一十二面,角一十二具,左右各樹五色旗,六纛居前列,旗節次之。左右衙官,駐隊如偃月形,爲後騎。下臨平野,使士卒目見旌旗,耳聞鼓角,心存號令。乃命諸將分爲左右,皆去兵刃,精新甲冑幡幟,分爲左右廂,各以兵馬使爲長,班布其次。陣間容陣,隊間容隊,曲間容曲,以長參短,以短參長。回軍轉陣,以後爲前,以前爲後,進無奔迸,退無趨走。以正合,以奇勝,聽音睹麾,乍合乍離。於是三令五申:白旗點鼓,音動則左右廂齊合;朱旗點角,音動則左右廂齊離。離之與合,皆不離中央之地。左廂陽向西旋,右廂陰向東旋,左右各複本初。白旗掉鼓,音動則左右各雲蒸鳥散,彌川絡野,然而不失部隊之疏密,朱旗掉角,音動則左右各複本初,前後左右無差尺寸。散則法天,聚則法地。如此三合而三離,三聚而三散。不如法者,吏士之罪從軍令。於是大將出五彩旗一十二口,各樹於左右廂陣前,每旗命壯勇士五十人守旗,選壯勇士五十人奪旗,左廂奪右廂,右廂奪左廂,鼓音動而奪,角音動而止,得旗者勝,失旗者負,勝賞而負罰。離合之勢,聚散之形,勝負之理,賞罰之信,因是而教之。
《太白陰經》曰:春秋末,併爲戰國,增講武之禮,以爲戲樂,以相誇視,而秦更名爲角抵。故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平,亡戰必危。天下既平,春蒐秋獮,振旅理兵,所以不忘戰。今邊軍更名曰教旗,使士卒識金鼓、別旗幟、任行列、知部分,一軍之節制也。
又曰:古之諸侯畋獵者,爲田除害也。上所以供承宗廟,下所以閒習武事。太古之時,人食禽獸之肉,坐其皮;後代之人浸多,時禽獸寡少,衣食不足。於是神農教其植穀,導以紡績。自是之後,禽獸復盈山林,下平土,害禾稼,爲人所害。於是王公秋冬無事畋獵,閒習兵革,奮揚威武,以戒非常。季冬之月臘日,陰用事,萬物畢成,蟄蟲已伏,乃具卒乘,從禽於山澤,以教部伍,分進退之儀。一人守,圍地三尺;十二時守,三萬六千尺。積尺得六千步,積步得一十五里餘六十步,圍中徑闊得地五里餘二十步,以左右決勝將爲交頭;其決勝左右,將各主士仵,爲行列;皆以金鼓旌旗爲節制。其初起圍張翼,隨山林地勢,無遠近部分;其合圍地虞候先擇定訖,以善弧矢者爲圍中騎;其步卒搶旗幡守圍,有漏禽獸,坐守圍之吏。大獸公之,小獸私之,以觀進止。
《管子》曰:涼風至而白露下,天子命左右司馬,令組甲厲士衆。
《商君書》曰:民之見戰,如飢狼之見虎,則民可用矣。
《呂氏春秋》曰:世有言曰:"驅市人而戰,可以勝人之厚祿教練卒;老弱罷民(罷與疲同。)可以勝人精士練材;離散繫累,可以勝人之行陳(陳與陣同。)整齊;鉏耰白挺,可以勝人之長銚利兵。"此不通乎兵者之論。今有利劍於此,以刺則不中,以擊則不及,於惡劍無擇,爲是鬥因用惡劍則不可。簡選精良,兵械銛利,發之則不時,縱之則不當,與惡卒無擇,爲是戰因用惡卒則不可。王子慶忌、陳午猶欲劍之利也。(陳午,齊人。慶忌,吳公子。二人皆勇有捷力。)簡選精良,兵械銛利,令將將之,王者有以霸者矣。湯、武、齊桓、晉文、吳闔閭是也。
又曰:故凡形勢險阻,欲其便也;兵甲器械,欲其利也;選練角材,欲其精也;將率士民,欲其教也。此四者,義兵之助也,時變之應也。
又曰:闔閭試其民於五湖,劍皆加於肩,地流血幾不可止;勾踐試其民於寢宮,民爭入火,死者千餘,遽擊金而退之;賞罰充實也。
《鄴城故事》曰:凌霄觀成案:石季龍,永和三年,命其子石宣祈于山川,因而遊獵,乘大輅,羽葆、華蓋,建天子旌旗,十有六軍,戎卒十八萬,出自金明門。季龍從後宮升觀望之,笑曰:"我家父子如是,自非天崩地陷,當復何愁,但抱子弄孫日爲樂耳!"
《文選》曰:三令五申,教達禁城。
《謝承與步子出書》曰:示攻戰進取之方,教進退疾徐之節也。
《劉向別傳》曰:蹴鞠者,傳言黃帝所作,或曰起戰國之時。蹋鞠,兵勢所以陳之,知武材也,皆因熙戲而講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