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是宋代著名的類書,爲北宋李昉、李穆、徐鉉等學者奉敕編纂,始於太平興國二年(977)三月,成書於太平興國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覽》採以羣書類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門而編爲千卷,所以初名爲《太平總類》;書成之後,宋太宗日覽三卷,一歲而讀周,所以又更名爲《太平御覽》。全書以天、地、人、事、物爲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謂包羅古今萬象。書中共引用古書一千多種,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獻資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經亡佚,更使本書顯得彌足珍貴,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寶貴遺產。
○酒上
《世本》曰:儀狄始作酒醪,變五味。少康作秫酒。
《戰國策》曰:帝女儀狄作酒,而進於禹。
《春秋緯命》曰:凡黍爲酒,陽據陰乃能動,故以麴釀黍爲酒。(麥,陰也。是先漬麴,黍後入,故曰陽相感皆據陰也。相得而沸,是其動也。凡物陰陽相感,非惟作酒。)
《釋名》曰:酒,酉也,釀之米麴酉澤,久而味美也。亦言踧也,能否皆強相踧持也;又入口咽之,皆踧其面也。
《說文》曰: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也。一曰造也,吉凶所起造也。
又曰:酴,(音途。)酒母也。醴,酒一宿熟也。醪,汁滓酒也。酎,三重之酒也。醨,薄酒也。醑,莤酒也。
《酒經》曰:空乘穢飯,〈酉昷〉以稷麥,以成醇醪,酒之如也。烏梅、女〈麥完〉、(胡板反。)甜醹、(音乳。)九杸,澄清百品,酒之終也。
《周禮·天官下》曰: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辨五齊之名: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醍齊,五曰沉齊。(以節度作之,故以齊爲名。泛者,成而滓浮泛泛然,如今宜成醪矣。醴猶體也,成而汁滓相將,如今甜酒矣。盎猶翁也,成而色翁翁然,蔥白色,如今酇白矣。醍者,成而紅赤,如今下酒矣。沉者,成而滓沉,如今造清酒矣。)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事酒,如今之醳酒也。昔酒,久酒,今之舊醳也。清酒,今之冬釀夏成者也。)
《禮記·月令·仲冬》曰:是月也,乃命有司:秫稻必齊,麴孽必時,湛熾必潔,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齊必得。兼用六物,酒官監之,無有差〈貝弋〉。(有司,謂煮酒之官。六物者,一曰秫稻,二曰麴櫱,三曰湛熾,四曰水泉,五曰陶器,六曰火齊。命酒官監之,無有差忒,謂失誤善惡。)
又《曲禮》曰:侍飲於長者,酒進則起,拜受於尊所。(降席拜受,敬也。)長者辭,少者反席而飲。長者舉未酹,少者不敢飲。
又《檀弓》曰:知悼子卒,未葬。(悼子,晉大夫荀盈。)平公飲酒,師曠、李調侍,鼓鍾。(樂作也。)杜蕢自外來,聞鍾聲,曰:"安在?"曰:"在寢。"(燕於寢。)杜蕢入寢,歷階而升,酌,曰:"曠飲斯!"又酌,曰:"調飲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飲之,降,趨而出。(三酌皆罰。)平公呼而進之,曰:"蕢,曩者爾心或開予,是以不與爾言。(謂始來入時。開,謂諫爭有所發。)爾飲曠,何也?"曰:"子卯不樂,(紂以甲子死,桀以乙卯亡,王者謂之疾日。不以舉樂爲吉事,所以自戒懼。)知悼子在堂,斯其爲子卯也大矣!(言大臣喪重於疾日也。)曠也,大師也,不以詔,是以飲之也。(詔,告也。師,典奏樂。)"樂飲調,何也?"曰:"調也,君之褻臣也。爲一飲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飲之也。"(言調貪酒食。褻,嬖也。近臣亦當規君疾憂。)"爾飲,何也?"曰:"蕢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與知防?是以飲之也。"(防,禁放諡。)
又《玉藻》曰: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灑如,肅敬貌。)二爵而言言斯;(言言,和敬貌。)禮已三爵而油油(油油,說敬貌。)以退。(禮:飲過三爵,則敬殺,可以去矣。)
又《樂記》曰:夫豢豕爲酒,非以爲禍也,而獄訟益繁,則酒之流生禍也。(以穀食犬豕曰豢。爲,作也。言豢豕作酒,本以饗祀養賢,而小人飲之善醉以致獄訟。)是故先王因爲酒禮。壹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壹獻,士飲酒之百拜,以喻多禮。)
又《坊記》曰:子云:"觴酒豆肉,讓而受惡,民猶犯齒。"
《左傳·莊公二十二年》曰:陳公子完奔齊,桓公使爲正卿,辭,使爲工正。飲桓公酒,樂,公曰:"以火繼之!"辭曰:"臣卜其晝,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禮,不繼以淫,義也;(夜飲爲淫樂也。)以君成禮,弗納於淫,仁也。"
又《宣公上》曰:晉侯飲趙盾酒,伏甲,將攻之。其右提彌明知之,(右,車右。)趨曰:"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遂扶以下。
又《成公下》曰:鄢陵之戰,楚王召子反謀。谷陽豎獻飲於子反,子反醉而不能見。(谷陽,子反內豎。)王曰:"天敗楚也夫!餘不可以待。"乃宵遁。
又《襄公二十三年》曰:季武子無適子。公彌長而愛悼子,欲立之。訪於臧紇,曰:"飲我酒,吾爲之立之。"季氏飲大夫酒,臧紇爲客。(爲上賓。)既獻,(巳獻酒。)臧孫命北面重席,新樽潔之。(酒樽既新復潔。)召悼子,降,逆之。大夫皆起。(臧孫下,迎悼子。)及旅,而召公鉏,(獻酬禮畢而通行爲旅。)使與之齒。季孫失色。
又《昭公十二年》曰:晉侯以齊侯宴,中行穆子相。(穆子,荀吳。)投壺,晉侯先。穆子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淮,水名。坻,山名。)寡君中此,爲諸侯師。"中之。齊侯舉矢,曰:"有酒如澠,有肉如陵。寡人中此,與君代興。(代,更也。)"亦中之。
又《哀公下》曰:齊子多夕,(夕視事。)陳逆殺人,逢之,遂執以入。陳氐方睦,使疾而遺之潘沐,備酒肉焉。(使詐病內潘沐,並得酒肉。潘沐,可以沐頭。)饗守囚者,醉而殺之,而逃。
又曰:衛侯占夢,嬖人(以能占夢見愛。)求酒於大叔僖子。(僖子,大叔遺。)不得,與卜人比而告曰:"君有大臣在西南隅,弗去,懼害。"(託占卜夢而言。)乃逐大叔遺,遺奔晉。
《毛詩·國風》曰:十月獲稻,爲此春酒,以介眉壽。
又《小雅·魚藻》曰:王在在鎬,豈樂飲酒。(《箋》雲:豈亦樂而天下平安,萬物得其性,武王向所處乎?處於鎬京,樂八音之樂,與羣臣飲酒而已。)
又《小雅》曰:伐木許許,釃酒有藇。(以筐曰釃,以數曰湑。藇,美貌。)
又曰:有酒諝我,無酒酤我。(湑,茜之也。酤,一宿酒也。《箋》雲:酤,買也。此族人東王之思也。王有酒則沛酋之,無酒酤買之,要欲厚於族人。)
《尚書·酒誥》曰:乃穆考文王,肇國在西土。厥誥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茲酒。(文王告衆國衆土,朝夕敕之,惟祭祀用此酒,不常飲。)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天降威,我民用大亂喪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喪,亦罔非酒惟辜。文王誥教小子、有正、有事無彝酒。越庶國,飲惟祀,德將無醉。自成湯鹹至於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飲。(崇,聚也。自暇自逸猶不敢,況敢聚會飲酒乎?明無。)厥或誥曰羣飲,汝勿佚!盡執拘以歸於周,予其殺!"(盡執拘羣飲酒者,以歸於京師,我其擇罪重者而殺之。)
《論語》曰:惟酒無量,不及亂。沽酒市脯,不食。
《禮記外傳》曰:五齊、三酒,皆供祭祀之用。五齊尊而三酒卑。所以明齊者,酒人和合之,分劑之名也。一曰泛齊,(酒之初成,滓有泛者,泛泛然,俗爲白醪。)二曰醴齊,(醴,體也。汁滓末相同一體也。今之甜酒也。)三曰盎齊,一名醆酒,(狀如蔥白色,今之白醝酒色。)四曰醍齊,(色在白赤之間。)五曰況齊,一名澄齊。(醍之與沉三灑,與上君夫人及賓長,廟中酌獻屍及相酬酢之用。)三酒者,列於堂下,臣下相酌,酬酢之用。一曰事酒,一名醳酒,新成者酌飲有事,(謂廟中助祭親事者也。廟中有事者爲榮。)二曰昔酒;(久成而色白,謂舊醳之酒,無事飲之。)三曰清酒。(冬釀夏成,味醇厚。)
《史記》曰:秦繆公亡善馬,歧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逐得,欲法之。公曰:"君子不以畜害人。"乃赦之。
又曰:高帝除秦苛法,爲簡易。羣臣飲酒爭功,高帝患之。叔孫通知上益厭也,說上,願與諸弟子共起朝儀。漢七年,長樂宮成,羣臣皆朝。十月,復置法酒。諸臣侍坐殿上,皆伏,以尊卑次起上壽。觴九行,謁者言罷酒。御史執法,舉不如儀者輒引去。竟朝置酒,無敢失禮者。高帝乃曰:"吾今日知爲皇帝之貴也!"
又曰:沛公先入關,屯霸上。項羽至,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於羽曰:"沛公欲王關中。"羽大怒,欲擊之。沛公因項伯見羽,羽留沛公飲。項王、項伯東向坐,亞父南向坐--亞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張良西向侍。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示之者三。項王默然。項莊入,以劍舞,欲因擊沛公。張良至軍門,見樊噲,曰:"甚急!今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噲曰:"此迫矣。臣請入,與之同命!"噲即帶劍擁盾入軍門。交戟之衛士欲止不內,噲則其盾以撞,衛士仆地。噲遂披帷西向而立,瞋目視項王。項王按劍而跽,曰:"客何爲者?"良曰:"沛公參乘樊噲也。"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鬥卮酒,樊噲飲之。王曰:"賜之彘肩。"則與一生彘肩,噲覆盾於地,拔劍切而啖之。王曰:"壯士!能復飲乎?"曰:"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
又曰:"曹參代蕭何爲相,一遵何約束,日夜飲淳酒。卿大夫及賓客見參不事事,皆欲言。至者,參輒飲醉之,終莫得言。丞相舍後園近吏舍,吏舍日飲歌呼,從吏惡之,無如之何。乃請參遊園中,聞吏醉歌呼,從吏請按之。參乃取酒,張坐飲,亦歌呼與相參。
又曰:高祖過沛,置酒,自擊築爲歌,使沛子弟佐酒。
又曰:高後與諸呂、劉氏大臣宴飲,令朱虛侯章爲酒吏。章曰:"臣,將種也,清以軍法行酒。"後可之。酒酣,諸呂有一人醉,亡酒,章追斬之。後與左右皆大驚也。
《漢書》曰:酒者,天之美祿,帝王所以頤養,天下享祀祈福,扶衰養病,百福之會。
又曰:百末旨酒(百華之末酒也。)布蘭生。(芬芳佈列,若蘭之生也。)
又曰:於定國飲酒至石不亂,益精明。
又曰:陳遵,守孟公。每大飲賓客,閉門,取車轄投井中。雖有急,終不得去。
又曰:張讓專權,孟他以葡萄酒一斗遺讓,拜他爲涼州刺史。
《後漢書》曰:光武詔馮異歸家上冢,使太中大夫齎牛酒,令二百里內太守、都尉已下及宗族會焉。
又曰:寇恂數與鄧禹謀議,禹奇之,因奉牛酒交歡。
又曰:魯恭兄弟俱爲諸儒所稱,學士爭歸之。太尉趙熹慕其志,每歲時,遣子問以酒糧,皆辭不受。(問,遺也。)
又曰:汝南太守歐陽歙,請郅惲爲功曹。汝南舊俗:十月饗會,百里內縣皆齎牛酒到府宴飲。時臨饗,禮訖,歙教曰:"西部督郵繇延,天資忠貞,稟性公方,摧破姦凶,不嚴而理。今與衆儒共論延功,顯之於朝。太守敬嘉厥休,牛酒養德。"主簿讀書教,戶曹引延受賜。惲於下坐,愀然前曰:"司正舉觥,(愀,變色貌也。司正,主禮儀者。觥,罰爵也。)以君之罪,告謝於天。案延資性貪邪,外方內圓,(言延外示方直,而實柔弱也。)朋黨構奸,罔上害人,所在荒亂,怨慝並在。明府以惡爲善,股肱以直從曲,此既無君,又復無臣,惲敢再拜奉觥!"歙色慚動,不知所言。門下掾鄭敬進曰:"君明臣直,功曹言切,明府德也!可無受觥哉?"歙意少解,曰:"實歙罪也,敬奉觥。"
又曰:張酺雖在公位,而父常居田裏。酺每有遷職,輒一詣京師。嘗來候酺,適會歲節,公卿罷朝,俱詣府奉酒上壽,極歡醉,衆人皆慶羨之。及父卒,既葬,詔遣使齎牛酒爲釋服。
又曰:大將軍袁紹總兵冀州,遣使要鄭玄。大會賓客,玄最後至,乃延升上坐。身長八尺,飲酒一斛,秀眉明目,容儀溫偉。
《魏志》曰:徐晃破關羽,振旅還摩陂。太祖迎晃七裏,置酒大會。太祖舉卮酒勸晃,且勞之曰:"全樊、襄陽,將軍之功也!"
又曰:呂布騎將侯成,遣客收馬十五匹。客悉驅馬去,向沛城欲歸劉備。成自將騎逐之,悉得馬還。諸將合禮賀,釀五六斛酒,獵得十餘豬。未飲食,先持半豬、五斗酒自入詣布前,跪言:"蒙將軍恩,逐得所失馬。將來相賀,自釀少酒,獵得豬,末敢飲食,先奉上微意。"
又曰:邴原初辭家求學。原舊性能飲酒,自行之後,八九年間酒不向口。單步負笈,苦身持刀。至陳則師韓子助;潁川則宗陳仲弓;汝南則交範孟博;涿郡則親盧士幹。臨別,師友以原不飲酒,會米肉送原。原曰:"敝塑飲酒,但以荒思廢業,故斷之耳。今當遠別,因見貺餞,可以飲宴。"於是安坐飲酒,終日不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