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

《太平御覽》是宋代著名的類書,爲北宋李昉、李穆、徐鉉等學者奉敕編纂,始於太平興國二年(977)三月,成書於太平興國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覽》採以羣書類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門而編爲千卷,所以初名爲《太平總類》;書成之後,宋太宗日覽三卷,一歲而讀周,所以又更名爲《太平御覽》。全書以天、地、人、事、物爲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謂包羅古今萬象。書中共引用古書一千多種,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獻資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經亡佚,更使本書顯得彌足珍貴,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寶貴遺產。

卷二

○獬豸


《說文》曰:獬豸,似牛,一角。古者決訟,命觸不直。黃帝時有遺帝獬豸者,帝問何食何處,曰:"食薦。春夏處水澤,秋冬處竹箭鬆筠。"


《神異經》曰:東北荒中有獸,如牛,一角,毛青,四足,似熊。忠直,見人鬥則觸不直,聞人論則咋不正。名曰獬豸,一名任法獸。(張華曰:今御史法冠曰獬豸。)


《論衡》曰:獬豸者,一角之羊,性識有罪。皋繇治獄,有罪者令羊觸之。皋繇敬羊,跪坐事之。


《田捄子》曰:堯時黃{艹縻}豸,緝其尾以爲帝帳。


《唐書》曰:開玄二十一年,有一角神羊產於京兆之富平縣,肉角當頂,白毛上捧。識者以獬豸名之。


○騶虞


《說文》曰:白虎黑文,尾長於身,食自死之肉,名曰騶虞。有志信之德,不食人。


《詩·國風·騶虞》曰:《騶虞》,《鵲巢》之應也。《鵲巢》之化行,則人倫既正,朝廷既治。天下純被文王之化,則庶類蕃殖,蒐田以時。仁如騶虞,則王道成也。彼茁者葭,一發五豝,于嗟乎騶虞。(騶虞,義什蘙。白虎異文,不食生物。有至德之信,則應之。)


《草木蟲魚疏》曰:騶虞即白虎也,文異,尾長身,不食生物,不履生草。君王有德則見也。


《尚書大傳》曰:文王因囚羑里,散宜生之於陵氏取怪獸,尾倍其身,名曰騶虞,以獻紂。


《山海經》曰:騶虞如虎,五色具。一曰:尾長於身。出孟山,亦出鳥鼠同穴山,圉林氏之國。日行千里。(《東京賦》曰:圍林氏之騶虞。)


《晉書》曰:隆安中,新野騶虞見。


《宋書》曰:玄嘉二十六年,琅邪有白騶虞見,二赤虎從之。


○犀


《爾雅》曰:犀,似豕。(郭璞症曰:形似牛,豬頭,大腹,卑腳,有三蹄,黑色,二角,一在鼻上者,食角也,小而不墮,好食棘。)


《東觀漢記》曰:章帝玄和玄年,日南獻白雉、白犀。


《晉書》曰:溫嶠還武昌,至牛渚磯。雲其水多怪物,遂燬犀角而照之。見奇形異狀,或朱衣,乘車馬。嶠夢人曰:"與君幽明道別,何苦相照?"


《竹書紀年》曰:夷王獵於杜林,得一犀牛。


《韓詩外傳》曰:太史南宮适至義渠,得駭雞犀,以獻紂。


《戰國策》曰:張儀爲秦破從連橫,說楚王。楚遣車百乘,獻駭雞之犀、夜光之璧於秦王。


《離騷》曰:淹芳芷於腐臭,(淹,漬。腐,臭。)棄駭雞於筐籙。(籙,竹器也。)


《範子計然》曰:犀角出南郡,上價八千,中三千,下一千。


《淮南萬畢術》曰:犀角駭狐。(犀角置狐穴,狐去,不敢復居也。)


《抱朴子》曰:通天犀角有白理如綖(音線)者,以盛米置羣雞中,欲啄米,至則驚卻,故南人名爲駭雞也。得真角一尺以上,刻以爲魚,而銜以入水,水常爲開,方三尺,可得氣息死晷。以其角爲義導者,得毒藥以此攪之,皆生白沫;無復毒勢,則無沫起也。通天犀所以能殺毒也,爲物食百草之毒及衆木棘。歲一解角,藏於山中。人以木如其角代之,犀不覺,後年輒復解。


《山海經》曰:琴鼓之山多白犀。


《蜀王本紀》曰:江水爲害。蜀守李冰作石犀五枚,二枚在咐晷,一在市橋下,二在淵中,以厭水精,因曰石犀裏也。


《林邑經紀》曰:犀行過叢林,不通,便開口露齒,前向直指,棘林自開。


《南州異物志》曰:犀如像大,色黑,頭似豪婦豬,食草木也。


《南越志》曰:高州平之縣,巨海有大犀,其出入有光,水爲之開。


劉欣期《交州記》曰:有犀角通天,向水輒開。


萬震《南州異物志》曰:犀有特神者,角有光耀,白日視之如角,夜暗擲晷理皆燦然,光由中出,望如火炬。欲知此角神異,置之草野,飛鳥走獸過皆驚。昔行野中見一世人,鳶烏欲往啄之,每至其頭歿í走飛去。怪而視之,其頭中有犀簪,近此角也。


劉欣期《交州記》曰:犀出九德縣,其毛如豕,蹄有三甲,頭如馬,有三角,鼻上角長,額上角短。


晉郭璞《犀贊》曰:犀之爲狀,形兼牛豕。力無不傾,呴無不靡。以賄嬰災,困乎角掎。


傅鹹《犀鉤銘》曰:世稱雞駭之犀,有以此鉤見遺者,爲之銘。曰:獸曰玄犀,處自林麓。食惟棘刺,體兼五肉。或有神異,表露以角。含精吐烈,望如華燭。蜀之荒野,禽獸莫觸。


○兕


《爾雅》曰:兕,似牛。(郭璞症曰:一角,青色,重三千斤。)


《說文》曰:兕如野牛,青毛,其皮堅厚可爲鎧。嶓冢之上,其獸多兕。


《詩》曰:我姑酌彼兕觥,維以不永傷。


又曰:匪兕匪虎,率彼曠野。


又曰:既張我弓,既挾我矢,殪彼大兕。


《春秋傳》曰:犀兕尚多,棄田則那!


《論語》曰:虎兕出於匣,(檻也。)是誰之過與?(典守者過也。)


《國語》曰:平公射鴳,(音安)。不世,使豎襄搏之,失。公怒,將殺之。叔向聞之,夕。(夕至於朝,)君告之,叔向曰:"君必殺之。昔吾先君唐叔,射鴳於徒林,殪,以爲大甲,以封於晉。今君嗣吾先君唐叔,射鴳不世,搏之不得,是揚吾君之恥也。君蒲柏速殺之,勿令遠聞!"君忸怩厚顏,乃趣赦之。


《戰國策》曰:楚王遊於雲夢,結駟千乘,旌旗蔽日。野火之起若雲霓,兕虎之聲若雷霆。有狂兕,王彎弓而射,發而殪。笑曰:"樂矣!今日之遊。千秋萬歲之後,誰與樂此?"


《楚辭》曰:君王親發兮(發,射。)憚青兕。(憚,驚也。言懷王是時親自射,以言常從君田獵;今狩,驚有兕牛,而不能制也。)


《呂氏春秋》曰:楚莊王時,獵雲夢,欲射殺隨兕者,申公子培劫(音劫。)王奪而射之。王怒曰:"何蒲癌而不敬也!"欲誅之。左右諫乃止。不出三日,子培病亡。楚與晉戰於兩棠之地,大勝,賞有功者。子培之弟請曰:"人有功于軍旅,臣之兄有功於車下。臣兄常讀故記,曰:殺隨兕者不出三日。故臣兄劫而殺之,果有病死。"王乃檢故記,果有之,遂賞子培弟也。


《淮南子》曰:小國不鬥於大國之間,兩虎不鬥於伏兕之旁。(畏見食也。)


《論衡》曰:尚父伐紂,渡孟津,杖鉞呼曰:"蒼兕,蒼兕!"案叢兕,水什蘙,善覆舟,因令急渡,蒼兕害汝。河中有此獸,時浮出,一身九首,人惡畏之,未必能覆舟也。亦謂之蒼雉。


《西都賦》曰:狂兕觸蹶。


《江賦》曰:水兕雷咆乎陽侯。


曹洪《與魏文帝書》曰:若奔兕之觸魯縞,未足以喻其易。


晉郭璞《山海圖贊》曰:兕惟壯獸,似牛,青黑,力無不傾。自焚,以革皮充窩案,角助文德。


○像


《春秋運鬥樞》曰:搖光之星,散而爲像。


《爾雅》曰: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像焉。


《說文》曰:像,長鼻、牙,南越之大獸,三歲一乳。


《左傳·襄公四年》曰:像有齒,以焚其身,賄也。


又《定上》曰:吳伐楚,鍼尹固與王同舟。王使執燧像以奔吳師。(燒火燧系像尾,使赴吳師。)


《漢書·大宛傳》曰:身毒國,其人乘像以戰。


《漢書》曰:武帝玄始二年,南越獻馴像。(注曰:能拜,隨人意。)


《吳時外國傳》曰:扶南王盤況,少而雄傑。聞山林有大像,輒生捕取之,教習乘騎。諸國聞而伏之。


又曰:賀齊爲新都太守,孫權出,祖道,作樂舞像。(《吳書》曰:權謂齊曰:"今定天下,都中國,使殊俗貢珍,狡獸率舞,非君而誰也!")


《三國典略》曰:周軍逼江陵,梁人率步騎開枇晁門出戰。初,嶺南獻二像於梁,至是,梁王被之以甲,負之以樓,束刃於鼻,令崑崙奴馭之以戰。楊忠射之,二像反走。


《隋書》曰:劉方授驩州道行軍總管,經略林邑。大業玄年正月,軍至海口。林邑王梵志遣兵守險,方擊走之。師次闍梨江,賊據南岸立柵。方盛陳旗幟,擊金鼓,懼而潰之。既渡江,行三十里,賊乘巨像四面而至。以弩射像,像中創,卻蹂其陣。王師力戰,賊奔於柵,因攻破之,俘賊馘萬計。


《唐書》曰:自永徽以來,文單國累獻馴像,凡三十有二。皆豢于禁中,頗有善舞者,以備玄會,充庭之飾。及德宗即位,曰:"王者不尚異物,不貴難得之貨。今官用費而物性不得,非宜也。"悉放於荊山之陽。


又曰:高宗時,周澄國遣使上表雲:"訶伽國有白像,首垂四牙,身運五足。像之所地,其土必豐。既有威靈,又弭災患。力兼十像,強制百人。以水洗牙,飲之愈疾。請發兵迎取以獻之。"上謂侍臣曰:"夫作法於儉,蒲爸猶奢,誰能制止?故聖人越席以昭儉,茅茨以戒奢。《書》雲珍禽奇獸,不育於國。方知無益之源,不可不遏。朕安用奇像,令其遠獻?"乃勞其使而遣之。


《山海經》曰:巴蛇食像,三歲而出其骨。


《帝王世紀》曰:舜葬蒼梧,下有羣像常爲之耕。


又云:禹葬會稽,祠下有羣像耕田。


《萬歲歷》曰:成帝鹹康六年,臨邑王獻像一,知跪拜。


《文子》雲:見像之牙,知大於牛。


《呂氏春秋》曰:肉之美者,髦像之約。(高誘注曰:髦、像,肉之美者。)


《吳錄·地理經》曰:九真郡龐縣多像,像生山中。郡內及日南饒之。


《江表傳》曰:孫權遣使詣闕,獻像二頭。魏太祖欲知其斤重,鹹莫能出其理。時鄧王衝尚幼,乃曰:"置像大舡,刻其所至,稱物以載之,可知也。"太祖大悅,即施行焉。


又曰:魏文帝遣使於吳求像牙。羣臣以非禮,欲不與。孫權敕付使者。


《論衡》曰:像耕鳥耘,虛言也。五帝三王,皆有貢月,何獨爲舜、禹也?蒼梧多像之地,會稽衆鳥所居,像自蹈土,鳥自食草,土蹶草盡,若耕耘也。


又曰:夫十圍之牛,爲牧豎所驅,長仞之像,爲越童所鉤,無便故也。


蔣子《萬機論》曰:莊周婦死而歌。夫通性命者,以卑及尊,死生不悼,不可論也。夫像見子皮,無遠近必泣,周何忍哉!


《博物志》曰:南海四像,各有雌雄。其一雌死,百有餘日,其雄泥土着身,獨不飲酒食肉。長吏問其所以,輒流涕,若有哀狀。


《晉諸公贊》曰:晉時,南越致馴像,於皋澤中養之。爲作車,黃門鼓吹數十人,令越人騎之。每正朝大會,皆入充庭。帝行,則以像車導引,以試橋樑。後像以鼻擊害人,有司啓之而殺像,像泣血流地,不敢動。自後朝議以像無益於事,悉送還越。


萬震《南州日南傳》曰:扶南王善射獵,每乘像三百頭,從者四五千人。


《異物志》曰:俗傳像牙歲脫,猶愛惜之,掘地而藏之。人慾取,當主假牙,潛往易之。覺則不藏。


沉懷遠《南越志》曰:像牙長一丈餘,脫其牙則深藏之。削木代之可得,不爾,窮其土得乃已也。


《異苑》曰:會稽張茂,字偉康,常夢大像。以問萬推,推曰:"當爲太守,而不能善終。夫像者大獸,取諸其音,獸者守也。像以齒焚其身,後必爲人所殺。"茂永昌中爲吳興太守,值王敦問鼎,執政不移。敦遣黍充滅之,而取其郡。


萬震《南州異物志》曰:像之爲獸,形體特詭。身倍數牛,目不逾狶。鼻爲口役,望頭若尾。馴良承教,聽言則跪。素牙映側,載籍所美。服重致遠,行如丘徙。


王韶之《始興記》曰:伊水口有長洲,洲廣十里,平林蔚然,有羣像野牛。


《法顯記》曰:藍莫國王得佛一分舍利,起塔。塔旁有池,池中有龍,常守護。有羣像,以鼻取水,雜香花,而來供養。


《後魏書》曰:乾陀國好征戰,有鬥像七百頭。十人乘一像,皆執兵仗,像鼻持刀。


《嶺表錄異》曰:廣之屬郡潮、循州多野像。潮、循人或捕得像,爭食蒲扒,雲肥脆尤堪作炙。或雲像肉有十二種,像膽不附肝,隨月轉在諸肉。楚越之間,銑蒼青黑,惟西方佛林大食多白像。又云南豪族,家多畜像,負重致遠,若中國之牛馬。漢使至其國,輒舞像,飾以金羈,皆合節奏。乾符中,占城獻馴像,亦能蹈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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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 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