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爲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
諸臣封爵世表一
《史記》、《漢書》皆表列侯。明史世表亦及功臣。清於封爵,皆仿古制。世及爲禮,視漢特優。非罔替者,甲令按等皆有襲次,不容稍紊。開國所封,沐雨櫛風,攀鱗附翼,與漢元功實無差異。其後蕩定邊徼,開拓疆宇,儋爵酬庸,赫奕當代。內地征討,役稍鉅者,胙茅傳胤,亦等邊功。惟福康安非有殊勳,竟贈真王,襲降之制,一視天潢,亦云濫矣。子、男以次得世職者,往往並襲,今併爲表,最初封者,恆越十代,除爵既鮮,延世莫廢,非漢列侯所敢望也。外戚封者,附書於後。作諸臣封爵世表。
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