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爲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
藩部世表一
漢郡屬國,皆有侯王。唐之胡州,亦襲爵號。有清蒙部,實多勳戚。天、崇開國,康、雍御準,鹹、同之間,蕩定粵、捻,均收其助。內盟諸爵,始皆世封。乾隆之末,外札薩克以逮回部,皆予罔替。今按舊錶,傳襲多者至十數次,可謂盛矣。凡札薩克皆有分土,三代諸侯,殆無以異。故雖臺吉,亦所備列。閒散王公,以有世爵,亦不略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