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清史稿》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爲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

卷五十二

交聘年表一中國遣駐使


交聘之典,春秋爲盛。南北史本紀書交聘頗詳。其時中土分裂,與列國之敵體相交,無以異也。宋與遼、金,歲賀正旦、賀生辰外,有泛使,今謂之專使。然皆事畢即行,不常駐。金史始有盟聘表。清有中夏,沿元、明制,視海內外莫與爲對。凡俄、英之來聘者,國史皆書曰“來貢”。洎道光庚子訂約,始與敵體相等。咸豐庚申之役,肇釁非一,而遣使駐京,未允實行者,亦一大端。自是而後,有約各國率遣使駐京。同治中,志剛、孫家穀之出,是爲中國遣專使之始。光緒建元,郭嵩燾、陳蘭彬諸人分使英、美,是爲中國遣駐使之始。其時以使俄者兼德、奧,使英者兼法、義、比,使美者兼日斯巴尼亞、祕魯,而日本無附近之國,則特置使。甲午以後,增置漸多,迄於宣統,俄、英、法、德、和、比、義、奧、日本皆特置使,日斯巴尼亞則改以法使兼,祕魯、墨西哥、古巴則以美使兼。韓國置使旋廢。有約之國,惟葡萄牙、瑞典、那威、丹馬諸國無駐使,有事則以就近駐使任之。國際交涉,大至和戰之重,細至節文之末,爲使者罔弗與聞,關國家休慼者固至重也。作交聘表。


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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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卷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