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清史稿》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爲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

卷四

天文四


康熙壬子年恆星黃道經緯度表一


揆日所以正時,候星所以紀日。日行黃道,故推測恆星,必求黃道經緯度分。且恆星循黃道東行,上考下求,每年祗加減經度五十一秒。今依康熙壬子舊測恆星黃道經緯度分,及南北之向,大小之等,爲二卷。先列降婁戌宮至鶉尾巳宮,凡一百八十度之名星及附近星,如左:


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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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