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經十三篇》是宋朝時出現的一部在我國圍棋發展史上佔有特殊地位的著作。《棋經十三篇》的價值,首先在於它的系統性。我國古典圍棋理論,從尹文子和太叔文子算起,中經班固《弈旨》、馬融《圍棋賦》等,到了敦煌寫本《棋經》和王積薪的《十訣〉,才逐漸開始系統化。但真正建立起一個體系的,還要算《棋經十三篇》。這標誌着我國古典圍棋理論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或曰﹕“棋以變詐爲務,劫殺爲名,豈非詭道耶?”予曰﹕“不然。”《易》雲﹕“師出以律,否藏兇。”兵本不尚詐,謀言詭行者,乃戰國縱橫之說。棋雖小道,實與兵合。故棋之品甚繁,而弈之者不一。得品之下者,舉無思慮,動則變詐。或用手以影其勢,或發言以泄其機。得品之上者,則異於是。皆沉思而遠慮,因形而用權。神遊局內,意在子先。圖勝於無朕,滅行於未然。豈假言辭喋喋,手勢翩翩者哉?《傳》曰﹕“正而不譎。”其是之謂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