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鑑

《續資治通鑑》二百二十卷,清畢沅撰。此書付刻未及半,畢沅生前僅初刻一○三卷,畢家因貪污遭籍沒而止,書稿散佚,桐鄉馮集梧買得全稿補刻成二百二十卷。《續資治通鑑》跟《資治通鑑》有不少出入,續通鑑大量引用舊史原文,敘事詳而不蕪;僅有取捨剪裁,而無類似溫公的改寫熔鍊,亦無“畢沅曰”等各家史論。《續資治通鑑》作者雖掛名畢沅,然名家錢大昕、邵晉涵、章學誠、洪亮吉、黃仲則等均參預其事,此書實成於衆人之手。梁啓超對該書評價極高,認爲“有畢《鑑》則各家續《鑑》皆可廢也”。

宋紀一百八十二

起旃蒙大淵獻八月,盡柔兆困敦閏三月,凡九月。


○帝德祐元年(元至元十二年)


八月,己亥朔,總制毛獻忠將衢州兵入衛。


辛丑,疏決臨安府罪人。


壬寅,右正言徐直方遁。


加復貴兩淮宣撫大使,李芾爲湖南鎮撫大使、知潭州。


乙巳,吳繼明覆平江縣,旋加繼明湖北招討使。


己酉,拘閻貴妃集慶寺、賈貴妃演福寺田還安邊所。


丁巳,加張世傑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總都督府諸兵。


庚戌,劉師勇攻呂城,破之;戊午,加師勇和州防禦使。


趙淇除大理少卿。王應麟言:“昔內外以寶玉獻賈似道,淇兄弟爲甚。”己未,罷之。


辛酉,元主歸自上都。


甲子,文天祥至臨安,上疏言:“本朝懲五季之亂,削籓鎮,建都邑,雖足以矯尾大之弊,然國以浸弱,故敵至一州則一州破,至一縣則一縣破,中原陸沉,痛悔何及!今宜分境內爲四鎮,建都督統御於其中,以廣西益湖南而建閫於長沙,以廣東益江西而建閫於隆興,以福建益江東而建閫於番陽,以淮西益淮東而建閫於揚州。責長沙取鄂,隆興取蘄、黃,番陽取江東,揚州取兩淮;地大力衆,乃足以抗敵。約日齊奮,有進而無退,日夜以圖之,彼備多力分,疲於奔命,而吾民之豪傑者,又伺間出於其中,如此則敵不難卻也。”時議以爲迂闊,不報。命天祥知平江府。


元廉希憲既安輯荊南之民,嘆曰:“教不可緩也!”遂大興學校,選教官,置經籍,希憲仍親詣講舍以厲諸生。由是思、播田、揚二氏及西南溪峒,皆越境請降。元主聞之,曰:“先朝非用兵不可得地,今希憲能令數千百里外越境納士,其治化可見也。”


九月,己巳,授陳宜中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不至。


庚午,元阿哈瑪特,以軍興國用不足,請復立都轉運使九,量增課程元額,鼓鑄鐵器,官爲局賣,禁私造銅器。


丁丑,元弛河南鬻馬之禁。


己卯,陳宜中乞任海防,不允。


辛丑,有事於明堂,赦。先是議以上公攝行,權工部侍郎兼給事中楊文仲曰:“今祗見天地之始,雖在幼衝,比即喪次,已勝拜跪,執禮無違,所當親饗。”從之。


丙戌,命文天祥爲都督府參贊官,總三路兵,仍知平江。


鄭虎臣監押賈似道,舟次南劍州黯淡灘,虎臣曰:“水清甚,何不死於此?”似道曰:“太皇許我不死。”至漳州木綿庵,虎臣曰:“吾爲天下殺似道,雖死何憾!”遂拘其子與妾於別館,即廁上,拉其胸殺之。後陳宜中至福州,捕虎臣,斃於獄。


元兵入泰州,孫虎臣自殺,旋贈太尉。


甲午,揚州都統姜才率步騎萬五千人攻元灣頭堡,爲阿珠所敗,乙未,元兵攻呂城,張彥被執,降於元。呂城既失,常州勢益孤。


丙申,元以伊實特穆爾爲御史大夫,括江南諸郡書版及臨安祕書省《乾坤寶典》等書。


元兵攻常州,久不下,昭文館大學士姚樞言於元主曰:“陛下降不殺人之詔,巴延濟江,兵不逾時,西起蜀川,東薄海隅,降城三十,戶逾百萬,自古平南未有如此之神捷者。今自夏徂秋,一城不降,皆由軍官不思國之大計,不體陛下之深仁,劫財剽殺所致。揚州、焦山、淮安、人殊死戰,我雖克勝,所傷亦多。宋之不能爲國審矣,而臨安未肯輕下。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惟懼我招徠止殺之信不堅耳。宜申止殺之詔,使賞罰必立,恩信必行,聖慮不勞,軍力不費矣。”


冬,十月,戊戌朔,元享於太廟。


己亥,加張世傑沿江招討使,劉師勇福州觀察使,總統出戍兵。


癸卯,玉牒殿災。


丁未,以留夢炎爲左丞相,陳宜中爲右丞相,併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宜中在溫州,被召,以親老辭。太后自爲書遺其母揚州,使諭之,宜中乃赴召。


李芾至潭州,元遊騎巳入湘陰、益陽諸縣。城中守卒不滿三千,芾結峒蠻爲援,繕器械,峙芻糧,柵江修壁。及元兵圍城,芾慷慨登陴,與諸將分地而守,民老弱皆出,結保伍助之,不令而集。芾日以忠義勉將士,死傷相籍,人猶飲血乘城,殊死戰,有來招降者,輒殺之以恂。


元阿珠攻揚州,既築長圍,於是城中食盡,死者枕籍滿道,而李庭芝志益堅。


元巴延次灣頭,阿刺罕自建康來會,巴延令還建康起兵,乃留博爾歡及阿里布守灣頭,而自帥衆渡江。壬戌,至鎮江,分軍爲三道:阿喇罕帥右軍,自建康出廣德四安鎮,趣獨鬆關;董文炳帥左軍,出江入海,以范文虎爲張鄉導,取道江陰,趣澉浦、華亭;巴延及阿塔哈將中軍,以呂文煥爲鄉導,趣常州;期並會於臨安。


癸亥,常州告急,朝廷遣張全將兵二千救之,知平江府文天祥亦遣部將尹玉、麻士龍、硃華將兵三千隨全赴援。士龍戰虞橋,敗死,全不救,走還五牧。時硃華駐軍五牧,華欲掘溝塹,設鹿角,全皆不許。既而元兵薄華,華率廣軍與之戰,自辰至未,勝負未決。逮晚,元兵繞出山後薄贛軍,尹玉力戰,殺千人,全提軍隔岸,不發一矢,玉遂敗。諸敗軍爭渡水,挽全軍船,全令其軍斬挽者指,於是溺死者甚衆。玉收殘卒五百人,復鏖戰,自夕達旦,殺元軍人馬,委積田間,玉復手殺數十人,力屈被執,元人恨之,橫四槍於其項,以棍擊殺之,其部下皆死,無一人降者。天祥欲斬全以警衆,帥府不許,宥之使贖。


十一月,丁卯朔,銅關將貝寶、胡巖起攻溧水,敗死。


庚午,以陳文龍同知樞密院事,黃鏞同籤書樞密院事。


癸酉,贈尹玉濠州團練使,麻士龍高州刺史。


戊寅,元阿喇罕破銀林東壩,戍將趙淮兵敗,與其妾俱被執,妾死之。阿珠使淮招李庭芝,許以大官,淮佯諾,至揚州城下,乃大呼曰:“李庭芝,爾爲男子,死則死耳,毋降也!”阿珠怒,殺之。


元兵入廣德軍四安鎮,陳宜中倉皇發臨安民年十五以上者,皆籍爲兵,號武定軍,召文天祥自平江入衛。


壬午,元將宋都木達等長驅而進,所至莫當其鋒,隆興轉運判官劉槃以城降。不數日,取江西十一城,進逼撫州。時黃萬石爲江西制置使,開閫州治,聞兵至,奔建昌。都統密佑率衆逆戰進賢坪,元兵呼曰:“降者乎?鬥者乎?”佑曰:“鬥者也。”麾其兵突進,至龍馬坪,元軍圍之數重,矢下如雨。佑身被四矢、三槍,猶揮雙刀,率死士數十人斫圍南走,前渡,橋板斷,被執。宋都木達曰:“壯士也!”欲降之,系之月餘,終不屈。罵萬石爲賣國小人,使我志不得伸。宋都木達又命劉槃、呂師夔以金符遺之,許以官,佑不受。復令佑子說之曰:“父死,子安之?”佑斥曰:“汝行乞於市,第雲密都統子,誰不憐汝?”怡然解衣請刑,遂死,元兵皆泣下。佑之先,密州人,後渡淮,居廬州。


元兵進入建昌,黃萬石走入閩。


元改順天府爲保定府。


元樞密院言:“新附郡縣,有既降復叛及糾衆爲盜,犯罪至死者,請從權宜處決。”詔:“今後殺人者死,問罪狀已白,不必待時即行刑;其奴婢殺主者,具五刑論。”


癸未,元兵入興化縣,知縣胡拱辰自殺。


甲申,元巴延至常州,會兵圍城。知州姚訔,通判陳炤,都統王安節、劉師勇,力戰固守。巴延遣人招之,譬喻百端,終不聽。巴延怒,命降人王良臣役城外居民,運土爲壘,土至,並人以築之,且殺之,煎油作砲,焚其牌杈,日夜攻不息。城中甚急,而訔等守志益堅。巴延叱帳前諸軍奮勇爭先,四面並進。攻二日,城破,訔死之。炤與安節猶巷戰,或謂炤曰:“城北東門未合,可走。”炤曰:“去此一步,非死所矣!”日中,兵至,死焉。巴延命盡屠其民。執安節至軍前,不屈,亦死。師勇以八騎潰圍走平江。安節,堅之子也,事聞,贈龍圖閣待制,炤直寶章閣,並官其子。


乙酉,升宜興縣爲南興軍。


以江東提刑謝枋得爲江西招諭使。初,枋得聞淮西、江東、西州郡守將,皆呂師夔部曲,故爭降附,自以與師夔善,乃應詔上書,保師夔可言,宜分沿江諸屯,以師夔爲鎮撫使,使之行成,且請身至江州見文煥與議。朝廷乃以枋得爲沿江察訪使以往,會文煥北還,不及而反,遂改知信州。


丙戌,禮部尚書兼給事中王應麟,請爲濟王立後,乃詔贈太師、尚書令、進封鎮王,諡昭肅,擇後奉祀,賜田萬畝。


留夢炎用徐囊爲御史,擢黃萬石、吳浚等。王應麟繳奏曰:“囊與夢炎同鄉,有私人之嫌。萬石粗戾無學,南昌失守,誤國罪大,今方欲引以自助,善類爲所搏噬者,必攜持而去。吳浚貪墨輕躁,豈宜用之?況夢炎舛令慢諫,讜言勿敢告,今之賣降者,多其任用之士!”疏再上,不報,出關俟命,再奏曰:“因危急而紊紀綱,以偏見而咈公議,臣封駁不行,與大臣異論,勢不當留。”遂歸。


己丑,元兵破獨鬆關,馮驥死之,守將張濡遁。詔贈驥集英殿修撰。


獨鬆既破,鄰疆守者皆望風而走,朝廷大懼。時勤王師僅三四萬人,文天祥與張世傑議,以爲:“淮東堅壁,閩、廣全城,若與敵血戰,萬一得捷,則命淮師以截其後,國事猶可爲也。”世傑大喜。陳宜中白太后降詔,以王師務宜持重,議遂止。祕書監陳著上疏請從天祥之義曰:“與其坐以待困,曷若背城借一!萬有一幸,則人心賈勇!且敵非必真多智力,不過乘勝長驅。若少沮之,則主兵之與懸軍,其壯弱即異矣。”宜中不聽,出著知台州。


元董文炳破江陰軍。


元以高麗國官制僭濫,遣使諭旨,凡省、院、臺、郡、官名、爵號與朝廷相類者,改正之。


乙未,左丞相留夢炎遁。


十二月,丁酉朔,詔賈似道歸葬,返其田廬。


庚子,以吳堅籤書樞密院事,黃鏞兼權參知政事。


時陳宜中當國,遭時多難,不能措一策,唯事矇蔽,將士離心,郡邑降破,方且理會科舉、明堂等事及士大夫陳乞差遣,士人覬覦恩例。至是遣柳嶽奉書如元軍,稱“廉尚書之死,乃盜殺之,非朝廷意,乞班師修好。”嶽見巴延於無錫,泣謂曰:“嗣君幼衝,在衰絰之中,自古禮不伐喪。凡今日事至此者,皆奸臣賈似道失信誤國爾。”巴延曰:“汝國執戮我行人,故我興師。錢氏納土,李氏出降,皆汝國之法也。汝國得天下於小兒,亦失之於小兒,天道如此,尚何多言!”遂令囊嘉特偕嶽還。


癸卯,以陳文龍參知政事,謝堂同知樞密院事。


丙午,追封呂文德爲和義郡王。朝議以呂文煥爲元嚮導,乃追封文德,而以文德子師孟爲兵部侍郎,覬成和議。


平江通判王矩之、都統制王邦傑,以城迎降於常州,巴延使呂文煥先往受之。


丁未,巴延入平江,張世傑未至,城已破,乃以兵入衛。


戊申,元右丞相呼圖岱爾請上尊號曰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皇后曰貞懿順聖昭天睿文光應皇后;不許。


庚戌,柳嶽至自元軍。癸丑,陳宜中復奏遣嶽及宗正少卿陸秀夫、侍郎呂師孟等同囊嘉特使元軍,求稱侄納幣,不從則稱侄孫,且敕呂文煥令通好罷兵。秀夫等見巴延於平江,巴延不許。宜中乃白太皇太后,奉表求封爲小國,太后從之。


以文天祥籤書樞密院事。


黃萬石叛降元,都統米立死之。立,淮人,三世爲將,初從陳奕守黃州,奕降,立潰圍出,萬石署爲帳前都統。元軍略江西,迎戰於江坊,兵敗,被執,不降,繫獄。至是萬石舉軍降,元行省遣萬石諭立曰:“吾官銜一牙牌書不盡,今亦降矣。”立曰:“侍郎國家大臣,立一小卒爾。但三世食趙氏祿,趙亡,何以生爲!立乃生擒之人,當死,與投拜者不同。”萬石再三諭之,不屈,遂遇害。


元以中興路行省陳祐爲南京總管兼開封府尹,吏多震懾失措,祐曰:“何必若是!前爲盜跖,今爲顏子,吾以顏子待之。前爲顏子,今爲盜跖,吾以盜跖待之。”由是吏皆修飭,不敢弄法。


元賽音諤德齊奏:“雲南諸夷未附者尚多,今擬宣慰司兼行元帥府事,並聽行省節制。”又奏:“哈喇章、雲南壤地均也,而州縣皆以萬戶、千戶主之,宜改置令長。”並從之。


潭州被圍,湖南安撫使兼知州李芾,拒守三閱月,大小戰數十合。至是元阿爾哈雅射書城中曰:“速下以活州民,否則屠矣。”不答。阿爾哈雅與諸將畫地分圍,決隍水以樹梯衝。阿爾哈雅中流矢,創甚,督戰益急,城中大窘,力不能支。諸將泣請曰:“事急矣,吾屬爲國死可也,如民何?”芾罵曰:“國家平時所以厚養汝者,爲今日也。汝第死守,有復言者,吾先戮汝!”


○帝德祐二年(元至元十三年)


春,正月,丁卯朔,元兵蟻附登城。知衡州長沙尹穀寓城中,時方爲二子行冠禮,或曰:“此何時,行此迂闊事?”穀曰:“正欲令兒曹冠帶見先人於地下耳!”既畢禮,乃積薪扃戶,朝服,望闕拜已,即縱火自焚。鄰家救之,火熾不可前,但遙見烈焰中,穀正冠危坐,闔門少長皆死。李芾命酒酹之,字穀曰:“尹務實,男子也,先我就義矣!”因留賓佐會飲,夜傳令,猶手書“盡忠”字爲號,飲達旦,諸賓佐出,參議楊霆赴園池死。芾坐熊湘閣,召帳下沈忠,遺之金,曰:“吾力竭,分當死。吾家人亦不可辱於俘,汝盡殺之,後殺我。”忠伏地叩頭,辭以不能。芾固命之,忠泣而諾。取酒,飲其家人,盡醉,乃遍刃之。芾亦引頸受刃。忠縱火焚其居,還家,殺其妻子,復至火所,大慟,舉身投地自刎。幕僚陳億孫、顏應焱、鍾蜚英皆死。潭民聞之,多舉家自盡,城無虛井,縊林木者相望。守將吳繼明、劉孝忠以城降。


元兵利於擄掠,欲屠之,行省郎中和尚宣言曰:“拒我師者宋耳,其民何罪?既受其降,即是吾民,殺之何忍?且今列城多未附,降而殺之,是堅其效死之心也。”阿爾哈雅從之,由是袁、連、衡、永、郴、全、道、桂陽、武岡皆降。寶慶通判曾如驥,亦不屈死。


芾爲人剛介,不畏強禦,臨事精敏,奸猾不能欺。且強力過人,自旦治事,至暮無倦容,夜率至三鼓始休,五鼓復起視事。望之凜然若神明,而好賢禮士,復藹然可親,雖一藝小善,必獎薦之。居官廉,家無餘資。


穀性剛直莊厲,士友皆嚴憚之,居官廉正有聲。丁內艱,家居教授諸生,舉動有禮。每行市中,市人相謂曰:“是必尹先生門人也。”至是死節,諸生往哭之者數百人。


霆自少以志節聞,闢京湖制置司幹官。時呂文德爲帥,素侮慢士,常試以難事,霆倉卒立辦,皆合其意。一日,謂霆曰:“朝廷有密旨,出師策應淮東,誰可往者?”即對曰:“某將可。”又曰:“兵器糧草若何。”即對曰:“某營兵馬,某庫器甲,某處矢石芻糧。”口占授吏,頃刻案成。文德大驚曰:“平生輕文人,以其不事事也。君材幹若此,何官不可爲!吾何敢不敬!”後通判江陵,江陵雄據上流,表裏襄、漢,兵民雜處,庶務叢集;霆隨事裁決,處之泰然。霆有心計,善出奇應變,故所至有能聲。


元呂師夔與萬戶武秀分定江東地,謝枋得以兵逆之,使前鋒呼曰:“謝提刑來!”師夔軍馳至,射之,矢及馬前。枋得走入安仁,調淮士張孝忠逆戰團湖坪,矢盡,孝忠揮雙刀擊殺百餘人,前軍稍卻,後軍繞出孝忠後,衆驚潰,孝忠中流矢死,馬奔歸。枋得坐敵樓見之,曰:“馬歸,孝忠敗矣!”遂奔信州。師夔破安仁,進及信州,枋得棄妻子,負母,變姓名,走建寧唐石山轉茶阪,每東鄉號哭,人不識之,以爲被病也。已而去,賣卜建陽市中,有來卜者,惟取米、履,委以錢,率謝不取。其後人稍稍識之,多延至家,使爲子弟論學。


庚午,參知政事陳文龍、同籤書樞密院事黃鏞遁。


辛未,以吳堅爲左丞相兼樞密使,端明殿學士常楙參知政事。日午,宣麻慈元殿,文班止六人。


諸關兵皆潰,己巳,知嘉興府劉漢傑以城降元。


元兵圍安吉州,知州趙良淳與提刑徐道隆同守。范文虎致書誘良淳降,良淳焚書,斬其使。及元兵迫臨安,道隆召入衛,良淳率衆獨守,夜,茇舍陴上。既而戍將吳國定開門納元兵,良淳命車歸府,兵士止之曰:“侍郎何自苦?”良淳叱去之,閉閣自經。道隆未至臨安,元兵追及之,一軍盡沒。道隆見執,守者稍怠,赴水死;長子載孫亦赴水死。良淳,汝愚之曾孫;道隆,武義人也。


元諸將利擄掠,爭欲趣臨安。巴延問計於郎中孟祺,對曰:“宋人之計,惟有竄閩耳,若以兵迫之,彼必速逃。一旦盜起,臨安三百年之積,焚蕩無餘矣。莫若以計安之,令彼不懼,正如取果稍待時日爾。”巴延曰:“汝言正合我意。”遣人至臨安安慰之。


陸秀夫自元軍還,言巴延不肯從伯侄之稱,太皇太后命用臣禮,陳宜中難之,太皇太后涕泣曰:“苟存社稷,稱臣,非所較也。”乙亥,遣監察御史劉岊如巴延軍,奉表稱臣,上尊號,歲貢絹、銀二十五萬兩、匹,乞存境土以奉烝嘗,且約巴延會長安鎮以輸平。


己卯,參知政事常楙遁,以夏士林籤書樞密院事,士林亦遁,獨三學士誓死不去。


癸未,進封吉王昰爲益王,判福州;信王昺爲廣王,判泉州。


先是召文天祥知臨安府,天祥辭不拜,請以福王、秀王判臨安以系民望,身爲少尹,以死衛宗廟;又請命吉王、信王鎮閩、廣以圖興復;俱不許。至是宗親復以請,太皇太后從之。以駙馬都尉楊鎮及楊淑妃弟亮節、俞充容弟如珪提舉二王府事。


召留夢炎不至,以爲江東、西、湖南、北宣撫大使。


陳宜中以元不許和,計無所出,乃率羣臣入宮,請遷都,太皇太后不許。宜中慟哭以請,太皇太后命具裝。及暮,宜中不入,太皇太后怒曰:“吾初不欲遷,而大臣數以爲請,顧欺我耶!”脫簪珥,投之地,遂閉閣,羣臣請見,皆不納。蓋宜中實以翼日行,倉卒失於陳奏耳。


元巴延至長安鎮,宜中違約,不往議事。甲申,巴延進次皋亭山,阿喇罕、董文炳之師皆會,遊騎至臨安北關。文天祥、張世傑請移三宮入海,而己帥衆背城一戰,宜中不許,白太皇太后,遣監察御史楊應奎上傳國璽以降。


表曰:“宋國主謹百拜言:眇焉幼衝,遭家多難。權奸賈似道,背盟誤國,至勤興師問罪。非不欲遷避以求苟全,柰天命有歸,將焉往!謹奉太皇太后命,削去帝號,以兩浙、福建、江東、西、湖南、二廣、四川、兩淮見存州郡,悉上聖朝,爲宗社生靈祈哀請命。伏望聖慈垂念,不忍三百餘年宗社遽至隕絕,曲賜存全,則趙氏子孫世世有賴,不敢弭忘!”巴延受之,遣使召陳宜中出議降事,而使囊嘉特奉璽表赴上都。是夜,宜中遁歸溫州之清澳。


張世傑、劉師勇及蘇劉義,以朝廷不戰而降,各以所部去。世傑次於定海,元石國英使都統卞彪說世傑降。世傑以彪來從己俱南也,椎牛享之。酒半,彪從容爲言,世傑大怒,斷彪舌,磔之於巾子山。師勇至海上,見時不可爲,憂憤縱酒卒。


楊應奎自元軍還,言巴延欲執政面議。


乙酉,太皇太后以文天祥爲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丙戌,以家鉉翁籤書樞密院事,賈餘慶同籤書樞密院事,知臨安府。


元巴延下令,禁軍士入城,違者以軍法從事,復遣呂文煥齎榜諭臨安中外軍民,俾安堵如故。時三司衛兵白晝殺人,小民乘時剽殺,令下,乃止息。


戊子,命文天祥同吳堅、謝堂、賈餘慶使元軍。


先是天台杜滸糾合四千人來勤王,當國者不省;往見天祥於西湖上,天祥獎異之,至是遂隨天祥出使。天祥見巴延於明因寺,因說巴延曰:“本朝承帝王正統,衣冠禮樂之所在,北朝將以爲與國乎?抑將毀其社稷也?”巴延以北詔爲辭,言社稷必不動,百姓必不殺。天祥曰:“北朝若以欲爲與國,請退兵平江或嘉興,然後議歲幣與金帛犒師,北朝全兵以還,策之上也。若欲毀其宗廟,則淮、浙、閩、廣,尚多未下,利鈍未可知,兵連禍結,必自此始。”巴延語浙不遜,天祥曰:“我南朝狀元、宰相,但欠一死報國,刀鋸鼎鑊,非所懼也。”巴延辭屈,諸將相顧動色。巴延見天祥舉動不常,疑有異志,留之軍中,遣堅等還。天祥怒,數請歸曰:“我此來爲兩國大事,何故留我?”巴延曰:“勿怒。君爲宋大臣,責任非輕,今日之事,正當與我共之。”令萬戶蒙古岱、宣撫索多羈縻之,且以其降表不稱臣,仍書宋號,遣程鵬飛、洪君祥偕賈餘慶來易之。


駙馬都尉楊鎮等奉益王、廣王走婺州,楊淑妃、秀王與擇從行。


知廣德軍方回、知婺州劉怡、知處州梁椅、知台州楊必大俱隆於元。


辛卯,元張弘範、孟祺、程鵬飛,齎所易宋稱臣降表至軍前。


甲午,元立隨路都轉運使。


元穿濟州漕渠。


二月,丁酉朔,日中有黑子相蕩。帝率文武百僚詣祥曦殿望元闕上表,乞爲籓輔。


元巴延承製以臨安爲兩浙大都督府,命蒙古岱、范文虎入城,治都督事,又令程鵬飛取太皇太后手詔及三省、樞密院呈堅、賈餘慶等檄,諭天下州郡降附。執政皆暑,家鉉翁獨不署。鵬飛命縛之,鉉翁曰:“中書省無縛執政之理,歸私第以待命可也。”乃止。


元巴延進屯湖州市,復令呂文煥及范文虎慰諭太皇太后。文煥因使人上表謝而出,有曰:“茲銜北命,來抗南師,視以犬馬,報以仇讎,非曰子弟攻其父母,不得已也,尚何言哉!”巴延令張惠、阿喇罕、董文炳、張弘範、索多等封府庫,收史館、祕省圖書及百司符印告敕,罷官府及侍衛軍。


壬寅,罷遣文天祥所部勤王兵,以賈餘慶爲右丞相兼樞密使,劉岊同籤書樞密院事,與吳堅、謝堂、家鉉翁並棄祈請使,詣元大都。


餘慶兇狡殘忍,岊狎邪小人,皆乘時竊美官,謂使畢即歸,不以爲意。謝堂獨納賂北軍,得先歸。


元巴延引文天祥與吳堅等同坐。天祥面斥賈餘慶賣國,且責巴延失信。呂文煥從旁諭解之,天祥並斥文煥及其侄師孟父子兄弟受國厚恩,不能以死報國,乃合族爲逆。文煥等慚恚,遂與餘慶共勸巴延拘天祥,令隨祈請使北行。


是日,元兵屯錢塘江沙上,臨安人方幸波濤大作,一洗空之,而潮三日不至。


丁未,元諭臨安新附府州司縣官吏軍民人等曰:“間者行中書省右丞相巴延遣使來奏,宋母后、幼主暨諸大臣百官,已於正月十八日齎璽綬奉表降附。朕惟自古降王,必有朝覲之禮,已遣使特往迎致,爾等各守職業,其勿妄生疑畏。凡歸附前罪,悉從原免,公私逋欠,不得徵理,一應抗拒王師及逃亡嘯聚者,並赦其罪。百官有司、諸王邸第、三學、寺、監、祕省、史館及禁衛諸司,各宜安居。所在山林、河泊、巨木、花果外,餘物權免徵稅。祕書監圖書、太常寺祭器、樂器、法報、東工、鹵簿、儀衛、宗正譜牒、天文、地理圖冊,凡典故文字並戶口、版籍,盡仰收拾。前代聖賢之後,儒、醫、僧、道,通曉天文、歷數並山林隱逸名士,所在官司以名聞。名山、大川、寺觀、廟宇並前代名人遺蹟,不許拆毀,鰥寡孤獨不能自存之人,量加贍給。”


於是巴延就遣宋內侍王埜入宮,收宋袞冕、圭璧、符璽及宮中圖籍、寶玩、車輅、輦乘、鹵簿、麾仗等物。


益王、廣王自嘉會門出,渡浙江而南。巴延聞之,遣范文虎將兵追之。楊鎮得報即還,曰:“我將死於彼,以緩追兵。”楊亮節等遂負二王及楊淑妃徒走,匿山中七日。統制張全以兵數十人追及,遂同走溫州。


戊午,元主祀先農於東郊。辛酉,如上都。


是月,夏貴以淮西叛降元。


初,阿珠屯淮南東道,其西道屬之萬戶昂吉爾,俾駐和州,進攻廬州。貴以書抵巴延曰:“毋費國力,攻奪邊城。若行都歸附,邊城焉往!”至是舉所部納款,元以貴爲淮西安撫使。


洪福,貴家僮也,從貴積勞知鎮巢軍。貴即降,招福,不聽,使其從子往,福斬之。元兵攻城,久不拔,貴至城下,好語紿福,請單綺入城,福信之,門發,伏兵起,執福父子,屠其城,貴蒞殺福一門,福子大源、大淵呼曰:“法止誅首謀,何乃舉家爲戮?”福叱曰:“以一命報宋朝,何至告人求活耶?”次及福,福大罵,數貴不忠,請南向死以明不背國,聞者流涕。


元人索宮女、內侍及諸樂宮,宮女赴水死者以百數。


三月,丁卯,元以樞密副使張易兼知祕書監事。


元巴延入臨安城,建大將旗鼓,率左右翼萬戶巡視,觀潮於浙江,又登獅子峯,觀臨安形勢,部分諸將,以獨鬆關守將張濡嘗殺廉希賢,斬之,籍其家。遣管如德招諭諸郡。福王與芮自紹興至,巴延深慰之。


太皇太后及帝欲與相見,巴延固辭,曰:“未入朝,無相見之禮。”明日,發臨安,按塔哈、孟祺等入宮宣詔,趣帝及全太后入覲。祺讀至“免繫頸牽羊”之語,太后泣謂帝曰:“荷天子聖恩,汝宜拜謝。”禮畢,帝與太后肩輿出宮。太皇太后以疾留內。與芮及沂王乃猷、度宗母隆國夫人黃氏並楊鎮、謝堂、高應鬆庶僚劉裒然等及三學士諸生皆行。太學生徐應鑣與其二子琦、崧、女元娘同赴井死。應鑣,江山人。


元巴延北還,承製留阿喇罕、董文炳經略閩、浙,以蒙古岱鎮浙西,索多鎮浙東。會江西都元帥宋都木達,言宋二王在閩、廣聚兵,將攻江西,乃遣達春移軍,與李恆、呂師夔會阿喇罕、文炳同取未下州縣,以追二王。


閏月,陸秀夫、蘇劉義等聞二王走溫州,繼追及於道,遣人召陳宜中於清澳。宜中來謁,復召張世傑於定海,世傑亦以所部兵來。溫之江心寺舊有高宗南奔時御座,衆相率哭座下,奉益王昰爲天下兵馬都元帥,廣王昺副之,發兵除吏,以秀王與擇爲福建察訪使,先往閩中,撫吏民,諭百姓,檄召諸路忠義,同獎王室。會太皇太后遣二宦者以兵八人召二王還臨安,宜中等沉其兵於江中,遂入閩。


時黃萬石降元,以嘗爲福建漕使,欲取全閩以爲己功,汀、建諸州方謀從萬石送款,聞二王至,復閉門以拒萬石。南劍守臣林起鰲遣軍逐之,萬石敗走,其將士多來歸,兵勢稍振。


宜中等遂傳檄嶺海,言夏貴已復瀕江州郡。元諸戍將以江路既絕,不可北歸,皆欲託計事還靜江,獨廣西宣慰使史格曰:“君等勿爲虛聲所懼,待貴逾嶺,審不可北歸,取途雲南,未爲不可,豈敢輒棄戍哉?”元行省又欲棄廣之肇慶、德慶、封州,並戍梧州,亦爲格所沮。


全太后與帝隨元兵北行,至瓜洲,李庭芝與姜才涕泣誓將士,出兵奪兩宮,將士皆感泣。乃盡散金帛犒兵,以四萬人夜搗瓜洲,戰三時,衆擁帝避去。才追至蒲子市,夜,猶不退。阿珠使人招之,才曰:“吾寧死,豈作降將軍耶!”真州苗再成亦謀奪駕,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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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宋紀一百八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