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鑑

《續資治通鑑》二百二十卷,清畢沅撰。此書付刻未及半,畢沅生前僅初刻一○三卷,畢家因貪污遭籍沒而止,書稿散佚,桐鄉馮集梧買得全稿補刻成二百二十卷。《續資治通鑑》跟《資治通鑑》有不少出入,續通鑑大量引用舊史原文,敘事詳而不蕪;僅有取捨剪裁,而無類似溫公的改寫熔鍊,亦無“畢沅曰”等各家史論。《續資治通鑑》作者雖掛名畢沅,然名家錢大昕、邵晉涵、章學誠、洪亮吉、黃仲則等均參預其事,此書實成於衆人之手。梁啓超對該書評價極高,認爲“有畢《鑑》則各家續《鑑》皆可廢也”。

宋紀四十四

起玄黓敦牂正月,盡九月。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曆二年(遼重熙十一年。壬午,一零四二年)


春,正月,庚戌,詔:“近分陝西緣邊爲四路,各置經略安撫招討等使,自今路分部署、鈐轄以上,許與都部署司同議軍事,路分都監以下,並聽都部署等節制,違者以軍法論。”


知慶州范仲淹請給樞密院及宣徽院宣頭空名者各百道,緩急書填,以勸賞戰功及招降蕃部;從之。


丁巳,命翰林學士聶冠卿權知貢舉。初,端明殿學士李淑侍經筵,訪以進士詩、賦、策、論先後,淑奏請先策,次論,次賦,次貼經墨義,而敕有司並試四場,通校工拙,毋以一場得失爲去留。詔有司議,稍施行焉。


自元昊反,軍興,用度不足,因聽入中芻粟予券,趨京師榷貨務受錢若金銀;入中它貨予券,償以池鹽。由是羽毛、筋角、膠漆、鐵炭、瓦木之類,一切以鹽易之。猾商奸人,乘時射利,與官吏表裏爲奸,虛費池鹽,不可勝計。鹽直益賤,販者不行,公私無利。朝廷知其弊,戊午,用三司使姚仲孫請,以度支判官範宗傑爲制置解鹽使,往經度之。


始,詔復京師榷法。宗傑請:“凡商人以虛估受券,及已受鹽未鬻者,皆計直輸虧官錢。內地州、軍民間鹽,悉收市入官,爲置場增價而出之。復禁永興第十一州商賈,官自輦運,以衙前主之。又禁商鹽私入蜀,置折博務於永興、鳳翔,聽人入錢若蜀貨易鹽,趨蜀中以售。”詔皆用其說。宗傑,雍子也。


京兆府布衣雷簡夫,隱居不仕,樞密副使杜衍薦之。召見,論邊事甚辯,帝悅,令中書檢真宗用种放故事。呂夷簡言有口才者未必能成事,請試之。乃以爲校書郎、秦州觀察判官。簡夫,有鄰孫也。


壬戌,詔以京西閒田處內附蕃族無親屬者。


遣使河北募兵,及萬人者賞之。


癸亥,詔磨勘院考提點刑獄功罪爲三等,以待黜陟。


辛未,秦州築東西關城成,賜總役官吏金帛有差。初,知州韓琦言:“州東西居民及軍營萬餘家,皆附城而居,無所捍禦,請築外城凡十里。”至是成之。


遼主謀親帥師南伐,意未決,乃幸舊相張儉第,使尚食先往具饌,儉卻之,進葵羹、乾飯。遼主食之而甘,徐問以南伐之策,儉極陳利害,且曰:“第遣一使問之,何必遠勞車駕!”遼主悅而止。復即其第賜宴,器玩悉與之。是月,遼遣南院宣徽使蕭特默、翰林學士劉六符來,使取晉陽及瓦橋以南十縣地,且問興師伐夏及沿邊疏浚水澤、增益兵戍之故。


二月,丁丑,詔權御史中丞賈昌朝侍講邇英閣。故事,臺丞無在經筵者,帝以昌朝長於講說,特召之。


知秦州韓琦請降樞密院空名宣頭五十道,以賞屬羌之有功者,從之。


知保州王果,先購得遼人南伐諭稿以聞,且言:“遼人潛與元昊相結,將必渝盟;請自廣信軍以西緣山口出入之路,預爲控守。”詔答刂付河北安撫司,密修邊備。果,饒陽人也。


舊制,諸州薦貢者,既試禮部,則引試崇政殿廊。知制誥富弼言:“歷代取士,悉委有司,獨後漢文吏課箋奏,副上端門,亦未聞天子親試也。至唐武后載初之年,始有殿試,此何足法哉!必慮恩歸有司,則宜使禮部次高下以奏,而引諸殿庭,唱名賜第,則與殿試無所異矣。”辛巳,詔罷殿試。而翰林學士王堯臣、同修起居注梁適,皆以爲祖宗故事,不可遽廢。癸未,詔復殿試如舊。


丙戌,天章閣侍講林瑀,落職通判饒州。先是瑀奉詔撰《周易天人會元紀》,其說用天子即位年月日辰,佔所直卦以推吉凶。且言:“自古聖王即位,必直乾卦。”御史中丞賈昌朝,嘗面折瑀所言不經。及是瑀又言:“帝即位,其卦直需,其象曰:‘君子以飲食宴樂。’願陛下頻出宴遊,極水陸玩好之美。”帝駭其言。昌朝即劾奏瑀邪說罔上,不宜在經筵。乃黜瑀,而命崇文院檢討臨淄趙師民爲崇政殿說書。


乙未,詔:“真定府、定州、天雄軍、澶州各備兵馬芻糧及器甲。”又詔:“河北諸州軍城隍應修者悉修之。”又詔:“河北諸州強壯,自三月後並赴州閱習,委知州擇其強勁者,刺手背爲義勇軍;不願者釋之而存其籍,以備守葺城池。”於是強壯浸廢。詔始下,人情訩訩,河北轉運使李昭述乘疾置日行數舍,開諭父老,衆始安。昭述,宗諤子也。


辛丑,保靜軍節度使、新知澶州王德用入見,流涕言:“臣前被大罪,陛下幸赦不誅,今不足辱命。”帝尉勞曰:“河北方警,藉卿威名鎮撫耳。”賜手詔遣之。


壬寅,遼主如鴛鴦濼。


三月,甲辰朔,詔殿前指揮使、兩省都知舉將才。


丁巳,命杜衍宣撫河東。


辛酉,參知政事晁宗愨以疾罷。


乙丑,賜禮部奏名進士合肥楊寘,等及諸科及第、出身、同出身八百三十九人。寘察弟也。


己巳,遼使蕭特默、劉六符至京師,致遼主書,略曰:“粵自世修歡契,時遣使軺。切緣瓦橋關南是石晉所割,訖至柴氏,興一旦之狂謀,掠十縣之故壤,人神共怒,廟社不延。至於貴國,肇創基業,尋與敝境,繼爲善鄰。暨乎太宗,於有徵之地才定並汾,以無名之師直抵燕薊,羽召精銳,御而獲退,遂致彌年有戍境之勞,繼日備渝盟之事,始終反覆,前後諳嘗。竊審專命將臣,往平河右,炎涼屢易,勝負未聞。兼李元昊,於北朝久已稱籓,設罪合加誅,亦宜垂報。邇者郭稹特至。杜妨又回,雖略具音題,而但虞詐諜。已舉殘民之伐,曾無忌器之嫌,營築長堤,填塞隘路,開決塘水,添置邊軍。既潛稔於猜嫌,慮難敦於信睦。倘思久好,共遣疑懷,曷若以晉陽舊附之區,關南元割之縣,俱歸當國,用康黎人!如此,則益深兄弟之懷,長守子孫之計。緬維英悟,深達悃悰。”


先是正月己巳,邊吏言遼使且至,帝爲之旰食,歷選可使遼者,羣臣皆憚行。宰相呂夷簡舉右正言富弼,入對便殿,叩頭曰:“主憂臣辱,臣不敢愛其死。”帝爲動色。壬申,命弼爲接伴使。弼以二月丙子發京師,至雄州,久之,特默等始入境。遣中使慰勞,特默稱足疾不拜,弼謂曰:“吾嘗使北,病臥車中,聞命輒拜。今中使至而君不起,此何禮也?”特默矍然起,遂使人掖而拜。及特默等至,命御史中丞賈昌朝館伴。廷議不許割地,而許以信安僖簡王允寧女與遼之皇子梁王洪基結婚,或增歲賂;獨弼爲結婚爲不可。


初,遼太弟重元者,挾太后勢,嘗自通書幣。帝欲因今使答之,令昌朝問六符,六符辭曰:“此於太后則善,然於本朝不便也。”昌朝曰:“即如此,而欲以梁王求和親,皇帝豈安心乎?”六符不能對。


辛未,授弼禮部員外郎、樞密直學士,將使弼報聘故也。弼曰:“國家有急,惟命是從,臣職也,奈何逆以官爵賂之!”固辭不受。


是春,范仲淹巡邊至環州,州屬羌陰連賊爲邊患。仲淹謂種世衡素得羌心,而青澗城已堅固,乃奏徙世衡知環州以鎮撫之。


有牛家族努額者,崛強未嘗出,聞世衡至,遽郊迎。世衡與約,詰朝至其帳。是夕,大雪深三尺,左右曰:“地險不可往。”世衡曰:“吾方結諸羌以信,不可失期。”遂緣險而進。努額方臥帳中,謂世衡必不能至,世衡蹴而起,努額大驚,率其族羅拜聽命。又有兀二族,受賊僞職,世衡招之不至,命蕃官慕恩出兵討之。其後百餘帳皆自歸,莫敢貳。因令諸族置烽火,有急則舉燧,介馬以待。又課吏民射,有過失,射中則釋其罪;有辭某事,輒因中否而與奪之。由是人人精於射,賊不敢復近環州。


夏,四月,甲戌朔,遼主頒南征賞罰之令,欲使宋邊臣告急於朝也。


戊寅,命權御史中丞賈昌朝等議裁減浮費。


庚辰,詔以右正言富弼爲回謝國信使,西上閤門使符惟忠副之。復書曰:“昔我烈考章聖皇帝與大契丹昭聖皇帝弭兵講好,通聘著盟,肆餘纂承,共遵謨訓,邊民安堵,垂四十年。茲者專致使臣,特詒緘問,且以瓦橋內地,晉陽故封,援石氏之割城,述周朝之復境。繫於異代,安及本朝!粵自景德之初,始敦鄰寶之信,凡諸細故,鹹不置懷。況太宗皇帝親駕並郊,匪圖燕壤,當時貴國亟發援兵,既交石嶺之烽,遂舉薊門之役,義非反覆,理有因緣。元昊賜姓稱籓,稟朔受祿,急謀狂僭,俶擾邊陲,曰鄉議討除,已嘗聞達,杜防、郭稹傳導備詳,及此西征,豈雲無報!聘軺旁午,屢聞嫉惡之談,慶問交馳,未諭聯親之故,忽窺異論,良用惘然!謂將軫於在原,反致譏於忌器。復雲營築堤埭,開決陂塘,昨緣霖潦之餘,大爲衍隘之患,既非疏導,當稍繕防,豈蘊猜嫌,以虧信睦!至於備塞隘路,閱習兵夫,蓋邊臣謹職之常,乃鄉兵充籍之舊,在於貴境,寧撤戍兵!一皆示以坦夷,兩何形於疑阻!顧惟歡契,方保悠長;遽興請地之言,殊非載書之約。諒惟聰達,應切感思。自餘令弼口陳。”書詞,翰林學士王拱辰所撰也。


初,遼人書言太宗舉無名之師,一時莫知所答。拱辰獨請間曰:“河東之役,本誅僭僞,遼人寇石嶺關,潛假兵以援賊,太宗怒反覆,既平繼元,遂下令北征,安得謂之無名!”帝喜,諭執政曰“非拱辰詳識故事,殆難答也。”劉六符嘗謂賈昌朝曰:“南朝塘濼何爲者哉?一葦可航,投箠可平。不然,決其堤,十萬土囊遂可逾矣。”時議者亦請涸其地以養兵。帝問拱辰,對曰:“此六符誇言耳。設險守國,先王不廢,且祖宗所以限戎騎也。”帝深然之。


壬午,右正言、知制誥劉沆出知潭州。


始,沆使於遼,館伴杜防強沆以酒,沆沾醉,拂袖起,因罵之曰:“我不能飲,何強我至是!”遼使來,以爲言,故出之。尋又降知和州。因詔:“使遼及接伴、送伴臣僚,每燕會毋得過飲,其語言應接,務存大體。”


戊子,降詔獎諭知延州龐籍等,以籍興修橋子谷寨成也。


始,元昊陷金明、承平、塞門、安遠、栲栳寨,破五龍川,邊民焚略幾盡。籍既至,稍葺治之。戍兵十餘萬,未有壁壘,散處城中,畏籍嚴,無敢犯法。金明西北有渾州川,其土平沃,川尾曰橋子谷,爲敵出入隘道。籍使部將狄青將萬餘人築招安寨於谷旁,卻賊數萬。募民耕植,得粟以濟軍。周美襲取承平寨,王信築龍安寨,悉復賊所據故地,築清水等十一堡。


甲午,徙知澶州王德用爲真定府定州路都部署。


丙申,右正言田況言:“朝廷擇將以備北邊,乃用楊崇勳、夏守贇、高化等,物情未協,恐誤機事。”詔各選通判、幕職官往助之。知諫院張方平亦言:“朝廷處置北鄙,雖增兵飭壘,事爲之備,然所遣將率,未盡推擇。使楊崇勳在鎮、定,夏守贇在瀛州,劉渙在滄州,張耆在河陽,陛下得高枕乎?莫若取陝西偏裨之知名者如狄青、範全輩,召之赴闕,量其材器,稍遷用之,追崇勳等使奉朝請。比富弼使歸,幸而盟好未渝,即各還之本路;若遼兵南向,且使分捍北方。事機所懸,乞賜裁察!”


己亥,以知秦州韓琦爲秦州觀察使,知渭州王沿爲涇州觀察使,知延州龐籍爲鄜州觀察使,知慶州范仲淹爲邠州觀察使。


五月,癸卯朔,徙並代鈐轄張亢爲高陽關鈐轄。初,麟州猶未通,饋路閉隔,敕亢自護南效賞物送麟州。賊既不得鈔,隨以兵數萬趨柏子寨,邀我歸路,亢所將才三千人,亢激怒之曰:“若等已陷死地,前鬥則生,不然,爲賊所屠無餘也。”士皆感厲。會天大風,順風擊之,斬首六萬餘級,奪馬千餘匹,乃修建寧寨。賊數出爭逐,戰於兔毛川,亢自以大陣抗賊,而使驍將張岊以短兵強弩數千伏山後。亢以萬勝軍皆京師所募,疲耎不能戰,賊目曰東軍,素易之,而虎翼卒勇悍,陰易其旗以誤賊。賊果趨東軍而值虎翼卒。搏戰良久,發伏,賊大潰,斬首二千級。不逾月,築清塞、百姓、中候、建寧、鎮川五堡,麟州路始通。亢復奏:“今所通特往來之徑耳,旁皆虛空無所阻;若增築並邊諸柵以相維持,則可以廣田牧,河外勢益強。”議未下,而朝廷慮遼將渝盟,乃徙亢高陽。


庚戌,河北都轉運使李昭述請修澶州北城,從之。先是河決久未塞,昭述但以治堤爲名,調農兵八萬,逾旬而就。劉六符過之,真以爲治堤也,及還而城具,甚駭愕。


壬子,出詔書:“減皇后及宗室婦郊祀所賜之半,著爲式。”又詔:“皇后、嬪御進奉乾元節回賜物亦減半,宗室外命婦回賜權罷,邊事寧日聽旨。”於是皇后、嬪御各上俸錢五月以助軍費,宗室刺史以上亦納公使錢之半。荊王元儼盡納公使錢,詔以半給之。


癸丑,命知貝州、供備庫使開封張茂實爲回謝國信副使,以符惟忠道病卒,從富弼請也。


甲寅,詔三館臣僚上封事及聽請對。


戊午,建大名府爲北京。釋河北諸州軍繫囚。嚴飭行宮增制倉廒、營舍,並給賞錢,毋得科率。初,范仲淹知開封,建議城洛陽以備急難。及遼人將渝盟,言事者請從仲淹之請,呂夷簡謂:“遼人畏壯侮怯,遽城洛陽,無以示威,反長彼勢;宜建都大名,示將親征,以伐其謀。”詔既下,仲淹又言:“此可張虛聲耳,未足恃也。城洛陽既弗及,請速修京城。”議者多附仲淹議,夷簡曰:“此囊瓦城郢計也。使遼人得渡河,而固守京師,天下殆矣!故設備宜在河北。”卒建北京,識者韙之。


己未,以知天雄軍程琳知大名府兼北京留守司。


慶州之西北馬鋪寨,當後橋川口,深在賊腹中,范仲淹欲城之,度賊必爭,密遣子純佑與蕃將趙明先據其地,引兵隨其後。諸將初不知所向,行至柔遠,始號令之,版築畢具,旬日城成,是歲三月也,尋賜名大順。賊覺,以騎三萬來戰,佯北,仲淹戒勿追,已而果有伏。大順既成,白豹、金湯皆截然不敢動,環慶自是寇益少。


癸亥,新邠州觀察使范仲淹、鄜州觀察使龐籍,並復爲龍圖閣直學士,從所請也。


初,仲淹上表言:“臣守邊數年,羌人頗親愛臣,呼臣爲龍圖老子。今改觀察使,則與諸族首領名號相亂,恐爲賊所輕;且無功,不應更增厚祿。”辭甚切至,表三上,乃從之。


甲子,召江南東路轉運使楊察入爲左正言、知制誥。察在部,專以舉官爲急務,或譏之,察曰:“此按察職也。掎拾羨餘,則俗吏能之矣。”


乙丑,罷左藏庫月進錢。帝語輔臣曰:“此《周官》所謂供王之好用者,朕宮中無所費,其斥以助縣官。”


真定府、定州路都部署王德用入朝奏事,命爲宣徽南院使,判成德軍,未行,改判定州兼三路都部署;徙判定州楊崇勳判成德軍。崇勳老不任事,故徙之。


德用至,日教士卒習戰,頃之,皆可用。遼使人來覘,或請捕殺之。德用曰:“彼得實以告,是服人以不戰也。”明日,大閱於郊,提枹鼓誓師,進退坐作,終日不戮一人。乃下令,具糗糧,聽鼓聲,視吾旗所鄉。覘者歸告其國中,謂漢兵將大入。既而複議和,兵乃解。時發兵屯定州幾六萬人,皆寓居逆旅及民間,無一敢喧呼暴橫者。將校相戒曰:“吾輩各務斂士卒,勿令擾我菩薩。”


以高陽關路鈐轄張亢權知瀛州兼本路部署司事,夏守贇疾故也。


丁卯,徙知成德軍張存爲河北轉運使。先是存上言:“遼與元昊爲婚,恐陰相首尾。河北城久不治,宜留意。”於是悉城河北諸州,俾存督察之。


戊辰,詔:“有司申明前後條約,禁以銷金、貼金、鏤金等爲服飾,自宮廷始,民庶犯者必置法。”


六月,甲戌,出內藏庫銀一百萬兩,絹各一百萬匹,給邊費。


壬午,遼主御含涼殿,放進士王寔等六十四人。


遼禁鬻氈、銀於宋。


癸未,徙知杭州鄭戩知幷州兼河東路經略安撫沿邊招討使,尋改知鄆州。杭州有錢塘湖,溉民田數十頃,錢氏置撩清軍以疏導淤滯。既納國後,不治,葑土堙塞,爲豪族僧坊所佔冒,湖水益狹。戩發屬縣丁夫數萬闢之,民賴其利。事聞,詔杭州歲治如戩法。


丙戌,建定州北平寨爲北平軍。


戊子,以樞密副使任中師爲修建北京使,以入內副都知皇甫繼明佐之。


乙未,以天章閣待制明鎬知幷州兼河東經略安撫沿邊招討使。時邊任多紈袴子弟,鎬憂其誤軍事,乃取尤不職者杖之。疲軟子弟皆自解去,更奏擇習事者守堡塞。軍行,倡婦多從之。會有忿爭殺倡婦者。鎬不問。倡婦聞之,皆散去。


是月,侍御史雍丘魚周詢劾判河陽張耆典籓無狀,乞令就京邸養病;尋徙耆判陳州,又徙壽州。


秋,七月,壬寅朔,知諫院張方平疏請廢樞密院,並其職事於中書,不報。


丙午,樞密副使任布罷知河陽。


布任樞密,數與宰相呂夷簡忤。布長子遜,素狂愚,夷簡知之,乃怵使言事,許以諫官。遜即上書歷詆執政,且斥布不才。布見其書,匿之。夷簡又趣遜以書上。遜覆上書罪匿者。帝問知匿者乃布也,布謝:“臣子少有心疾,其言悖繆,懼辱朝廷,故不敢宣佈。”侍御史魚周詢因劾布,布遂罷去。遜尚留京師,望除諫官,夷簡尋以它事黜之。


戊午,以右僕射、平章事呂夷簡判樞密院事,戶部侍郎、平章事章得象兼樞密使,加樞密使晏殊同平章事。初,富弼建議,宰相兼權樞密使,帝曰:“軍國之務,當悉歸中書,樞密非古官。”然未欲遽廢,故止令中書同議樞密院事。及張方平請廢樞密院,帝乃追用弼議,命夷簡判院事,而得象兼使,殊加同平章事,使如故。


初,富弼、張茂實以結婚及增歲幣二事往報遼人,惟所擇。弼等至遼,特默已加同政事門下平章事,劉六符爲行宮副部署。遼主命六符爲館伴。六符言北朝皇帝堅欲割地,弼曰:“此必志在敗盟,假此爲名。南朝有橫戈相待耳。”六符曰:“南朝堅執,事安得濟?”弼曰:“北朝無故求割地,南朝不即發兵,而遣使好辭更議,此豈南朝堅執乎?”


及見遼主,弼曰:“兩朝繼好,垂四十年,一旦忽求割地,何也?”遼主曰:“南朝違約,塞雁門,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此何意也?羣臣競請舉兵,朕以爲不若遣使求關南故地,求而不得,舉兵未晚。”弼曰:“北朝與中國通好,則人主專其利而臣下無所獲。若用兵,則利歸臣下而人主任其禍。故勸用兵者,皆爲其身謀,非國計也。”遼主驚曰:“何謂也?”弼曰:“晉高祖欺天叛君,求助於北,末帝昏亂,神人棄之。是時中國狹小,上下離叛,故北朝全師獨克,雖虜獲金幣,充牜刃諸臣之家,而壯士健馬物故大半,此誰任其禍者?今中國提封萬里,所在精兵以萬計,北朝用兵,能保必勝乎?”曰:“不能。”弼曰:“勝負未可知,就使其勝,所亡士馬,羣臣當之歟,抑人主當之歟?若通好不絕,歲幣盡歸人主,羣臣何利焉!”遼主大悟,首肯者久之。弼又曰:“塞雁門者,備元昊也。塘水始於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地卑水聚,勢不得不增。城隍皆修舊,民兵亦舊籍,特補其闕耳,非違約也。”遼主曰:“微卿言,不知其詳。然朕所欲得者,祖宗故地耳。”弼曰:“晉高祖以盧龍一道賂契丹,周世宗復伐取關南,皆異代事。宋興已九十年,若各欲求異代故地,豈北朝之利乎?”遼主無言,徐曰:“元昊稱籓尚主,南朝伐之,不先告我,何也?”弼曰:“北朝向伐高麗、黑水,豈嘗報南朝乎天子令臣致意於陛下曰:‘向不知元昊與弟通姻,以其負恩擾邊,故討之,而弟有煩言。今擊之則傷兄弟之情,不擊則不忍坐視吏民之死,不知弟何以處之?’”遼主顧其臣國語良久,乃曰:“元昊爲寇,豈可使南朝不擊乎?”


既退,六符謂弼曰:“吾主恥受金帛,堅欲十縣,如何?”弼曰:“南朝皇帝嘗言:‘朕爲人子孫,豈敢妄以祖宗故地與人!昔澶洲白刃相向,章聖尚不與關南,豈今日而肯割地乎!且北朝欲得十縣,不過利其租賦耳,今以金帛代之,亦足坐資國用。朕念兩國生民,不欲使之肝腦塗地,不愛金帛以徇北朝之慾。若北朝必欲得地,是志在背盟棄好,朕獨能避用兵邪?澶淵之盟,天地神祇,實共臨之。今北朝先發兵端,過不在朕。天地鬼神,其可欺乎!’”六符謂其介曰:“南朝皇帝存心如此,大善。當共奏,使兩主意通。”


翼日,遼主召弼同獵,引弼馬自近,問所欲言,弼曰:“南朝惟欲歡好之久耳。”遼主曰:“得地則歡好可久。”弼曰:“南朝皇帝遣臣聞下陛下曰:‘北朝欲得祖宗故地,南朝亦豈肯失祖宗故地邪?且北朝既以得地爲榮,則南朝必以失地爲辱。兄弟之國,豈可使一榮一辱哉?朕非忘燕薊舊封,亦安可復理此事,正應彼此自諭耳。’”既退,六符謂弼曰:“皇帝聞公榮辱之言,意甚感悟。然金帛必不欲取,惟結婚可議耳。”弼曰:“結婚易生釁,況夫婦情好難必,人命修短或異,不若增金帛之便也。”六符曰:“南朝皇帝必自有女。”弼曰:“帝女才四歲,成婚須在十餘年後。今欲釋目前之疑,豈可待哉?”弼揣遼人慾婚,意在多得金帛,因曰:“南朝嫁公主故事,資送不過十萬緡耳。”由是遼人結婚之意緩,且諭弼還。弼曰:“二議未決,安敢徒還!願留畢議。”遼主曰:“俟卿再至,當擇一事受之,宜遂以誓書來也。”弼還奏,復授弼吏部郎中、樞密直學士,又辭不受。


癸亥,弼與茂實再以二事往,於是呂夷簡傳帝旨,令弼草答遼人書並誓書,凡爲國書二,誓書三。議婚則無金帛。若遼人能令夏國復納款,則歲增金帛二十萬,不則十萬。弼奏於誓書內增三事:一,兩界塘澱毋得開展;二,各不得無故添屯兵馬;三,不得停留逃亡諸色人。弼因請錄副以行。中使夜齎誓書五函並副,追及弼於武強授之。弼行至樂壽,自念:“所增三事,皆遼人前約,萬一書詞異同,則彼必疑,吾事敗矣。”乃密啓副封觀之,果如所料,即疏報。又遣其屬宋誠、蔡挺詣中書白執政。帝欲知北事,亟召挺對便殿,乃詔弼,三事但可口陳。弼知此執政陰謀,乃以禮物屬茂實,疾馳至京師,日欲晡,叩閤門求對,閣門吏拘以舊制當先進名,對仍翼日。弼責之,遂急奏,得入見,曰:“執政爲此,欲致臣於死。臣死不足惜,奈國事何!”帝急召呂夷簡等問之。夷簡從容曰:“此誤耳,當改正。”弼語益侵夷簡。晏殊言:“夷簡決不爲此,直恐誤耳。”弼怒曰:“殊奸邪,黨夷簡以欺陛下!”遂詔王拱辰易書。其夕,弼宿學士院,明日乃行。


八月,戊子,出內藏庫緡錢十分修北京行宮。時任中師奏行宮大抵摧圮,請更修之。帝令創修寢殿及角樓,餘皆完補而已;其自京至德清軍行宮、館驛、廨舍,亦量加葺治。


九月,辛丑朔,以太常博士陽翟孫甫爲祕閣校理,樞密副使杜衍所薦也。初,衍守京兆,闢甫知府司錄事,吏職纖末皆倚辦。甫曰:“待我如此,可以去矣。”衍聞之,不復以小事屬甫。衍與語,必引經以對,言天下賢俊,歷評其才性所長,衍曰:“吾闢屬,乃得益友。”


初,命呂夷簡判樞密院事,既宣制,黃霧四塞,風霾終日,朝論甚喧。參知政事王舉正,言二府體均,判名太重,不可不避,右正言田況復以爲言。夷簡亦不敢當;丙午,改兼樞密使。


陝西轉運司言:“近添就糧兵士七萬人,糧賜幾三百萬緡,乞加詳議。”詔三司擘畫以聞。知諫院張方平,請選擇近臣分使諸道,就諸邊臣,與之深議所以豐財嗇用,守備經遠之計。即如沿邊騎兵,計畜一騎可以贍卒五人。西戎出善馬,地形險隘,我騎誠不得與較也。多留馬軍,既不足用,徒費芻茭。今方北備契丹,乃是用騎之地。乞以陝西新團士兵,多換馬軍東歸,一以省關中之輓輸,一以備河北之戰守。


富弼、張茂實以八月乙未至遼,翼日,引弼等見遼主,遼主曰:“姻事使南朝骨肉睽離,或公主與梁王不相悅,固不若歲增金帛。但須於誓書中加一‘獻’字乃可。”弼曰:“‘獻’乃下奉上之辭,非可施於敵國。南朝爲兄,豈有兄獻於弟邪?”遼主曰:“南朝以厚幣遺我,是懼我也,‘獻’字何惜?”弼曰:“南朝皇帝重惜生靈,故致幣帛以代干戈,非懼北朝也。今陛下忽發此言,正欲棄絕舊好,以必不可冀相要耳。”遼主曰:“改爲‘納’字如何?”弼曰:“亦不可。”遼主曰:“誓書何在?取二十萬者來。”弼既與之,遼主曰:“‘納’字自古有之。”弼曰:“古惟唐高祖借兵於突厥,故臣事之。當時所遺,或稱‘獻’、‘納’,亦不可知。其後頡利爲太宗所禽,豈復更有此禮?”遼主見弼詞色俱厲,度不可奪,曰:“我自遣使與南朝議之。”於是遼主留所許歲增金帛二十萬誓書,壬寅,遣耶律仁先、劉六符來議“獻”、“納”字。


乙巳,弼等還至雄州,詔:“即以弼爲接伴使,有朝廷合先知者,急置以聞。”弼奏曰:“彼求‘獻’、‘納’二字,臣以死拒之,其氣折矣,不可復許。”


乙丑,遼北院樞密副使耶律仁先、漢人行宮副部署劉六符入見,以誓書來。仍議文書稱“貢”,論者難之。仁先曰:“曩者石晉報德本朝,割地以獻,周人攘而取之,是非利害,灼然可見。”議論相持不決。朝廷用晏殊議,以“納”字許之。


閏月,庚辰,覆命右正言、知制誥富弼爲吏部郎中、樞密直學士,弼又固辭。先是弼數論事忤呂夷簡,因薦弼使遼,欲因事罪之。館閣校勘歐陽修上書,引顏真卿使李希烈事乞留弼,不報。而弼受命不少辭,自初奉使,聞一女卒,再奉使,聞一男生,皆不顧而行;得家書,不發而焚之,曰:“徒亂人意耳。”


壬午,以太子中允、通判秦州尹洙直集賢院。洙上奏命令數更,恩寵過溢,賜予不節,詞甚切直。


癸巳,涇原副都部署葛懷敏與元昊戰,歿於定川寨。


先是元昊聲言入寇,是月辛末朔,王沿命懷敏將兵御之。己卯,至瓦亭寨,遣本寨都監許思純、環慶都監劉賀以蕃兵五千餘人爲左翼,天聖寨主張貴爲殿後。戊子,進屯五穀口。知鎮戎軍曹英、涇原路都監趙珣、西路都巡檢李良臣、孟淵,皆自山外來會,沿邊都巡檢使向進、劉湛爲先鋒,趙瑜總奇兵爲援。


及大軍次安邊寨,給芻秣未絕,懷敏即離軍,夜,至開遠堡北一里而舍。庚寅,領大軍自鎮戎軍西南,又先引從騎百餘以前。走馬承受趙政以爲距賊近,不可輕進,懷敏乃少止,晚,趨養馬城。曹英及涇原都監李知和、王保、王文、鎮戎都監李嶽、西路都巡檢使趙璘等分兵屯鎮戎城西六裏,夜則入城自守,凡三日,至是亦趨養馬城見懷敏,聞元昊徙軍新壕外,乃議質明掩襲。趙珣謂懷敏曰:“賊遠來,利速戰,宜依馬欄城布柵,扼賊歸路,固守鎮戎以便餉道,俟其衰擊之,可必勝。不然,必爲賊所屠。”懷敏不聽,命諸將分四路趨定川,劉湛、向進出西水口、趙珣出蓮華堡,曹英、李知和出劉璠堡,懷敏出定西堡。


既而知和與英督軍夜發。辛卯,劉湛、向進行次趙福新堡,遇賊,戰不勝,保向家峽。而趙珣、曹英、李良臣、孟淵等將趨定川,懷敏且令援趙福堡;未行,諜言賊已屯邊壕上,復召珣等入定川。會李知和麾下蕃落將報賊五千人列定川寨北;頃之,王文、李知和、定川寨主郭綸又報已拔柵逾壕。懷敏命趙珣與其子宗晟先行,日幾午,懷敏入保定川寨。賊毀板橋,斷其歸路,別爲二十四道以過軍環圍之,又絕定川水泉上流。劉賀帥蕃兵鬥於河西,不勝,衆潰。


懷敏爲中軍,屯寨門東偏,曹英等陣東北隅。賊四面俱至,先以銳兵衝中軍,不動,回擊曹英。會黑風自東北起,部伍相失,陣遂擾,士卒攀城堞爭入。英面被流矢,僕壕中,懷敏所部兵見之亦奔駭。懷敏爲衆所擁,蹂躪幾死,輿至甕城,久之乃蘇。懷敏選士據門橋,揮刀手以拒入門者。趙珣等擁刀斧手前鬥,及以騎軍四合御賊,賊衆稍卻。然大軍無鬥志,趙珣累馳入,勸懷敏還軍中。是夕,賊大聚,圍城四隅,臨西北呼曰:“爾得非部署廳上點陣圖者邪?爾固能軍,乃入我圍中,今將何往!”夜四鼓,懷敏召諸將計議,莫知所出,遂謀結陣走鎮戎軍。趙珣請自籠竿城往。曰:“彼無險,且出賊不意。”衆不從,及旦。懷敏束馬東南馳二里許,至長城壕,路已斷,賊周圍之,懷敏及諸將曹英等十六人皆遇害,軍士九千四百餘人,馬六百餘匹,悉陷於賊。懷敏子宗晟與郭京等還保定川。賊長驅直抵渭州,幅員六七百里,焚蕩廬舍,屠掠居民而立。


自劉平敗於延州,任福敗於鎮戎,葛懷敏敗於渭州,賊聲益震。然所以復守巢穴者,蓋鄜延路屯兵六萬八千,環慶路五萬,涇原路七萬,秦鳳路二萬七千,有以牽制其勢故也。


戊戌,詔河北都轉運司、沿邊安撫司:“今遼再議和好,其告諭居民,諸科徭悉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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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宋紀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