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

《洗冤集錄》,法醫著作,又名《洗冤錄》、《宋提刑洗冤集錄》,4卷。南宋宋慈(惠父)著,成於淳祐七年(1247年)。全書由檢驗總說、驗傷、驗屍、辨傷、檢骨等53項內容所組成;並對犯罪、犯罪偵察、保辜等有關斷案、法吏檢驗格式程序等,亦詳加論述。本書內容豐富,見解精湛,雖間有論析欠當之處,但絕大部分內容源於實踐經驗,是中國較早、較完整的法醫學專書。後世諸法醫著作多以本書爲藍本,或加註釋,或予以增補,並對世界法醫學的發展有過巨大貢獻,曾先後譯成荷蘭、英、法、德等國文字。

救死方

若縊,從早至夜,雖冷亦可救;從夜至早,稍難。若心下溫,一日以上猶可救。不得截繩,但款款抱解放臥,令一人踏其兩肩,以手拔其發,常令緊。一人微微捻整喉嚨,根據先以手擦胸上,散動之。一人磨搦臂足屈伸之,若已僵,但漸漸強屈之。又按其腹。如此一飯久,即氣從口出,復呼吸,眼開,勿苦勞動。又以少官桂湯及粥飲與之,令潤咽喉。更令二人以筆管吹其耳內,若根據此救,無不活者。又法∶緊用手罨其口,勿令通氣,兩時許,氣急即活。


又用皁角、細辛等分爲末,如大豆許,吹兩鼻孔。


水溺一宿者尚可救,搗皁角以綿裹,納下部內,須臾,出水即活。


又屈死人兩足,着人肩上,以死人背貼生人背,擔走,吐出水即活。


又先打壁泥一堵,置地上,卻以死者仰臥其上,更以壁土覆之,止露口眼,自然水氣翕入泥間,其人遂蘇。洪丞相在鄱陽,有溺水者身僵氣絕,用此法救即蘇。


又炒熱沙覆死人面,上下着沙,只留退場門、耳、鼻,沙冷溼又換,數易即蘇。


又醋半盞,灌鼻中。又綿裹鍛石納下部中,水出即活。


又倒懸,以好酒灌鼻中及下部。又倒懸解去衣,去臍中垢,令兩人以筆管吹其耳。又急解死人衣服,於臍上灸百壯。


死於行路上,旋以刀器掘開一穴,入水搗之,卻取爛漿以灌死者,即活。中不省人事者,與冷水喫即死。但且急取竈間微熱灰壅之,復以稍熱湯蘸手巾,熨腹脅間,良久甦醒。不宜便與冷物喫。


凍死,四肢直,口噤。有微氣者,用大鍋炒灰令暖,袋盛,熨心上,冷即換之。候目開,以溫酒及清粥稍稍與之。若不先溫其心,便以火炙,則冷氣與火爭必死。又用氈或 薦卷之,以索系,令二人相對踏,令袞轉往來,如 (古旱切,摩展衣也)氈法,候四肢溫即魘死,不得用燈火照,不得近前,急喚多殺人。但痛咬其足跟及足拇指畔,及唾其面,必活。


魘不省者,移動些小臥處,徐徐喚之即省。夜間魘者,原有燈即存,原無燈切不可用燈照。又用筆管吹兩耳,及取病患頭髮二七莖,捻作繩,刺入鼻中。又鹽湯灌之。又研韭汁半盞灌鼻中,冬用根亦得。又灸兩足大拇指聚毛中三七壯。(聚毛乃腳指向上生毛處)又皁角末如大豆許,吹兩鼻內,得嚏則氣通,三四日者尚可救。


中惡客忤卒死,凡卒死或先病及睡臥間忽然而絕,皆是中惡也。用韭黃心於男左女右鼻內,刺入六七寸,令目間血出即活。視上脣內沿,有如粟米粒,以針挑破。又用皁角或生半夏末如大豆許,吹入兩鼻。又用羊屎燒煙燻鼻中。又綿浸好酒半盞,手按令汁入鼻中,及提其兩手,勿令驚,須臾即活。又灸臍中百壯,鼻中吹皁角末,或研韭汁灌耳中。又用生菖蒲,研取汁一盞,灌之。


殺傷,凡殺傷不透膜者,乳香、沒藥各一皁角子大,研爛,以小便半盞、好酒半盞同煎,通(口)[溫]服。然後用花蕊石散或烏賊魚骨或龍骨爲末,敷瘡口上立止。


推官宋 定驗兩處殺傷,氣偶未絕,亟令保甲,各取蔥白熱鍋炒熟,遍敷傷處。繼而呻吟,再易蔥,而傷者無痛矣。曾以語樂平知縣鮑 。及再會,鮑曰∶蔥白甚妙,樂平人好鬥,多傷。每有殺傷公事,未暇詰問,先將蔥白敷傷損處,活人甚多,大辟爲之減少。出張聲道經驗方。


胎動不安。凡婦人因爭鬥胎不安,腹內氣刺痛、脹、上喘者∶川芎(一兩半) 當歸(半兩上爲細末。每服二錢,酒一大盞,煎六分。炒生薑少許在內,尤佳。


又∶用苧麻根一大把,淨洗,入生薑三五片,水一大盞,煎至八分,調粥飯與服。


驚怖死者,以溫酒一兩杯灌之,即活。


五絕及墮打卒死等,但須心頭溫暖,雖經日亦可救。先將死人盤屈在地上,如僧打坐狀,令一人將死人頭髮控放低,用生半夏末以竹筒或紙筒、筆管吹在鼻內,如活,卻以生薑自然汁灌之,可解半夏毒。(五絕者∶產、魅、縊、壓、溺。治法∶單方半夏一味)


卒暴、墮 築倒及鬼魘死,若肉未冷,急以酒調蘇合香丸灌入口,若下喉去,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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