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

《儀禮》爲儒家十三經之一,內容記載着周代的冠、婚、喪、祭、鄉、射、朝、聘等各種禮儀,其中以記載士大夫的禮儀爲主。秦代以前篇目不詳,漢代初期高堂生傳儀禮17篇。

士相見禮

士相見之禮。摯,冬用雉,夏用腒。左頭奉之,曰:“某也願見,無由達。某子以命命某見。”主人對曰:“某子命某見,吾子有辱。請吾子之就家也,某將走見。”賓對曰:“某不足以辱命,請終賜見。”主人曰:“某不敢爲儀,固請吾子之就家也,某將走見。”賓對曰:“某不敢爲儀,固以請。”主人對曰:“某也固辭,不得命,將走見。聞吾子稱摯,敢辭摯。”賓對曰:“某不以摯,不敢見。”主人對曰:“某不足以習禮,敢固辭。”賓對曰:“某也不依於摯,不敢見,固以請。”主人對曰:“某也固辭,不得命,敢不敬從!”出迎於門外,再拜。客答再拜。主人揖,入門右。賓奉摯,入門左。主人再拜受,賓再拜送摯,出。主人請見,賓反見,退。主人送於門外,再拜。


主人復見之,以其摯,曰:“曏者吾子辱,使某見。請還摯於將命者。”主人對曰:“某也既得見矣,敢辭。”賓對曰:“某也非敢求見,請還摯於將命者。”主人對曰:“某也既得見矣,敢固辭。”賓對曰:“某不敢以聞,固以請於將命者。”主人對曰:“某也固辭,不得命,敢不從?”賓奉摯入,主人再拜受。賓再拜送摯,出。主人送於門外,再拜。


士見於大夫,終辭其摯。於其入也,一拜其辱也。賓退,送,再拜。


若嘗爲臣者,則禮辭其摯,曰:“某也辭,不得命,不敢固辭。”賓入,奠摯,再拜,主人答壹拜,賓出。使擯者還其摯於門外,曰:“某也使其還摯。”賓對曰:“某也既得見矣,敢辭。”擯者對曰:“某也命某:『某非敢爲儀也。』敢以請。”賓對曰:“某也,夫子之賤私,不足以踐禮,敢固辭!”擯者對曰:“某也使某,不敢爲儀也,固以請!”賓對曰:“某固辭,不得命,敢不從?”再拜受。


下大夫相見以雁,飾之以布,維之以索,如執雉。上大夫相見以羔,飾之以布,四維之,結於面;左頭,如麛執之。如士相見之禮。


始見於君執摯,至下,容彌蹙。庶人見於君,不爲容,進退走。士大夫則奠摯,再拜稽首;君答壹拜。若他邦之人,則使擯者還其摯,曰:“寡君使某還摯。”賓對曰:“君不有其外臣,臣不敢辭。”再拜稽首,受。


凡燕見於君,必辯君之南面。若不得,則正方,不疑君。君在堂,升見無方階,辯君所在。


凡言,非對也,妥而後傳言。與君言,言使臣。與大人言,言事君。與老者言,言使弟子。與幼者言,言孝弟於父兄。與衆言,言忠信慈祥。與居官者言,言忠信。凡與大人言,始視面,中視抱,卒視面,毋改。衆皆若是。若父,則遊目,毋上於面,毋下於帶。若不言,立則視足,坐則視膝。


凡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問日之早晏,以食具告,改居,則請退可也。夜侍坐,問夜,膳葷,請退可也。


若君賜之食,則君祭先飯,遍嘗膳,飲而俟,君命之食,然後食。若有將食者,則俟君之食,然後食。若君賜之爵,則下席,再拜稽首,受爵,升席祭,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後授虛爵。退,坐取屨,隱闢而後屨。君爲之興,則曰:“君無爲興,臣不敢辭。”君若降送之。則不敢顧辭,遂出。大夫則辭,退下,比及門三辭。


若先生異爵者請見之,則辭。辭不得命,則曰:“某無以見,辭不得命,將走見。”先見之。


非以君命使,則不稱寡。大夫士,則曰寡君之老。凡執幣者,不趨,容彌蹙以爲儀。執玉者,則唯舒武,舉前曳踵。凡自稱於君,士大夫則曰下臣。宅者在邦,則曰市井之臣;在野,則曰草茅之臣,庶人則曰刺草之臣。他國之人則曰外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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