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

《宋書》是一部記述南朝劉宋一代歷史的紀傳體史書。梁沈約撰﹐含本紀十卷﹑志三十卷﹑列傳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個別列傳有殘缺,少數列傳是後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補。八志原排在列傳之後,後人移於本紀、列傳之間,並把律曆志中律與歷兩部分分割開。 《宋書》收錄當時的詔令奏議、書札、文章等各種文獻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於後代的研究。該書篇幅大,一個重要原因是很注意爲豪門士族立傳。

卷三十二

五行三


《五行傳》曰:“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爲妻,則火不炎上。”謂火 失其性而爲災也。又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厥咎舒,厥罰恆燠,厥極疾。時 則有草妖,時則有裸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痾,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 沴火。”裸蟲,劉歆傳以爲羽蟲。


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災。初,帝爲平原王,納河南虞氏爲妃。及即位, 不以爲後,更立典虞車工卒毛嘉女,是爲悼皇后。後本仄微,非所宜升。以妾爲妻 之罰也。魏明帝青龍元年六月,洛陽宮鞠室災。二年四月,崇華殿災,延於南閣。 繕復之。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災。帝問高堂隆:“此何咎也?於禮寧有祈禳之義乎?” 對曰:“夫災變之發,皆所以明教誡也。唯率禮修德,可以勝之。《易傳》曰: ‘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又曰:‘君高其臺,天火爲災。’此人君苟飾 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案舊佔,災火之發,皆以臺 榭宮室爲誡。今宜罷散民役,務從節約,清掃所災之處,不敢於此有所營造。莆 嘉禾,必生此地,以報陛下虔恭之德。”不從。遂復崇華殿,改曰九龍。以郡國前 後言龍見者九,故以爲名。多棄法度,疲民逞欲,以妾爲妻之應也。


吳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門災;改作端門,又災內殿。案《春秋》魯雉 門及兩觀災,董仲舒以爲天意欲使定公誅季氏,若曰去其高顯而奢僭者也。漢武帝 世,遼東高廟災,其說又同。今此與二事頗類也。且門者,號令所出;殿者,聽政 之所。是時諸恪屬秉政,而矜慢放肆;孫峻總禁旅,而險害終著。武昌,孫氏尊號 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貴耍之首者。恪果喪衆殄民,峻授政於綝,綝廢亮也。或 曰孫權毀徹武昌,以增太初宮,諸葛恪有遷都意,更起門殿,事非時宜,故見災也。 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吳孫亮太平元年二月朔,建業火。 人火之也。是秋,孫綝始秉政,矯以亮詔殺呂據、滕胤。明年,又輒殺硃異。棄法 律、逐功臣之罰也。


吳孫休永安五年二月,白虎門北樓災。六年十月,石頭小城火,燒西南百八十 丈。是時嬖人張布專擅國勢,多行無禮,而韋昭、盛衝終斥不用,兼遣察戰等爲使, 驚擾州郡,致使交趾反亂。是其咎也。


吳孫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燒萬餘家,死者七百人。案《春秋》,齊火,劉 向以爲桓公好內,聽女口,妻妾數更之罰也。皓制令詭暴,蕩棄法度,勞臣名士, 誅斥甚衆。後宮萬餘,女謁數行,其中隆寵佩皇后璽者又多矣。故有大火。


晉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災西閣、楚王所止坊,及臨商觀窗。十年四月癸 醜,崇賢殿災。十月庚辰,含章鞠室、修成堂前廡、內坊東屋、輝章殿南閣火。時 有上書者曰:“漢王氏五侯兄弟迭任,今楊氏三公並在大位,天變屢見,竊爲陛下 憂之。”楊珧由是乞退。是時帝納馮紞之間,廢張華之功;聽楊駿之讒,離衛瓘之 寵。此逐功臣之罰也。明年,宮車晏駕。其後楚王承竊發之旨,戮害二公,身亦不 免。震災其坊,又天意乎!


晉惠帝元康五年閏月庚寅,武庫火。張華疑有亂,先固守,然後救災。是以累 代異寶,王莽頭,孔子履,漢高斷白蛇劍及二百萬人器械,一時蕩盡。是後愍懷見 殺,殺太子之罰也。天戒若曰,夫設險擊柝,所以固其國;儲積戎器,所以戒不虞。 今冢嗣將傾,社稷將泯,禁兵無所復施,皇旅又將誰衛!帝后不悟,終喪四海,是 其應也。張華、閻纂皆曰,武庫火而氐、羌反,太子見廢,則四海可知矣。元康八 年十一月,高原陵火。是時賈后兇恣,賈謐擅朝,惡積罪稔,宜見誅絕。天戒若曰, 臣妾之不可者,雖親貴莫比,猶宜忍而誅之,如吾燔高原陵也。帝既眊弱,而張華 又不納裴頠、劉卞之謀,故後遂與謐誣殺太子也。幹寶雲:“高原陵火,太子廢, 其應也。漢武帝世,高園便殿火,董仲舒對與此佔同。”


晉惠帝永康元年,帝納皇后羊氏。後將入宮,衣中忽有火,衆鹹怪之。太安二 年,後父玄之以成都之逼,憂死。永興元年,成都遂廢后,處之金墉城,而殺其叔 父同之。是後還立,立而復廢者四,又詔賜死,荀籓表全之。雖末還在位,然憂逼 折辱,終古未聞。此孽火之應。晉惠帝永興二年七月甲午,尚書諸曹火,延崇禮闥 及閣道。夫百揆王化之本,王者棄法律之應也。清河王覃入爲晉嗣,不終於位,又 殺太子之罰也。


晉孝懷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陽火,死者三千餘人。是時王如自號大將軍、司 雍二州牧,衆四五萬,攻略郡縣,以爲己邑。都督力屈,嬰城自守,賊遂攻逼襄陽。 此下陵上,陽失節,火災出也。


晉元帝太興中,王敦鎮武昌。武昌火起,興衆救之。救於此而發於彼,東西南 北數十處俱應,數日不絕。班固所謂濫炎妄起,雖興師不能救之之謂也。幹寶曰: “此臣而君行,亢陽失節之災也。”晉元帝永昌二年正月癸巳,京都大火。三月, 饒安、東光、安陵三縣火,燒七千餘家,死者萬五千人。


晉明帝太寧元年正月,京都火。是時王敦威侮朝廷,多行無禮,內外臣下,鹹 懷怨毒。極陰生陽,故有火災。與董仲舒說《春秋》陳火同事也。


晉穆帝永和五年六月,震災石虎太武殿及兩廂、端門,光爛照天,金石皆盡, 火月餘乃滅。是年四月,石虎死矣。其後胡遂滅亡。


晉海西太和中,郗愔爲會稽。六月,大旱災,火燒數千家,延及山陰倉米數百 萬斛。炎煙蔽天,不可撲滅。


晉孝武帝寧康元年三月,京都風,火大起。是時桓溫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踐 位,人懷憂恐。此與太寧火同事。晉孝武帝太元十年正月,立國子學。學生多頑嚚, 因風放火,焚房百餘間。是後考課不厲,賞黜無章,有育才之名,無收賢之實。 《書》雲:“知人則哲。”此不哲之罰先兆也。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賢堂災。 丙申,螽斯、則百堂及客館、驃騎庫皆災。於時朝多弊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罰, 皆有象類。主相不悟,終至亂亡雲。


晉安帝隆安二年三月,龍舟二乘災。是水沴火也。晉安帝元興元年八月庚子, 尚書下舍曹火。元興三年,盧循攻略廣州,刺史吳隱之閉城固守。是年十月壬戌夜, 大火起。時民人避寇,盈滿城內。隱之懼有應賊,但務嚴兵,不先救火,由是府舍 焚燒蕩盡,死者萬餘人,因遂散潰,悉爲賊擒。殆與襄陽火同佔也。


晉安帝義熙四年七月丁酉,尚書殿中吏部曹火。義熙十一年,京都所在大行火 災,吳界尤甚。火防甚峻,猶自不絕。王弘時爲吳郡,白日在聽事上,見天上有一 赤物下,狀如信幡,徑集路南人家屋上,火即復大發。弘知天爲之災,不罪火主。


宋文帝元嘉五年正月戊子,京邑大火。元嘉七年十二月乙亥,京邑火,延燒太 社北牆。元嘉二十九年三月壬午,京邑大火,風雷甚壯。


後廢帝元徽三年正月己巳,京邑大火。元徽三年三月戊辰,京邑大火,燒二岸 數千家。


恆燠:


庶徵之恆燠,劉向、班固以冬亡冰及霜不殺草應之。京房《易傳》又曰:“夏 則暑殺人,冬則物華實。”


吳孫亮建興元年九月,桃李華。孫權世,政煩賦重,民雕於役。是時諸葛恪始 輔政,息校官,原逋責,除關梁,崇寬厚。此舒緩之應也。一說桃李寒華爲草妖, 或屬華孽。


魏元帝景元三年十月,桃李華。自高貴弒死之後,晉文王深樹恩德,事崇優緩, 此其應也。


晉穆帝永和九年十二月,桃李華。是時簡文輔政,事多弛略,舒緩之應也。


宋順帝升明元年十月,於潛桃、李、柰結實。


草妖:


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魏武帝在洛陽,將起建始殿,伐濯龍祠樹而血出; 又掘徙梨,根傷亦血出。帝惡之,遂寢疾,是月崩。蓋草妖,又赤祥也。是歲,魏 文帝黃初元年也。


吳孫亮五鳳元年六月,交趾稗草化爲稻。昔三苗將亡,五穀變種。此草妖也。 其後亮廢。


蜀劉禪景耀五年,宮中大樹無故自折。譙周憂之,無所與之言,乃書柱曰: “衆而大,其之會,具而授,若何復。”言曹者衆也;魏者大也。衆而大,天下其 當會也;具而授,如何復有立者乎。蜀果亡,如周言。此草妖也。


吳孫皓天璽元年,吳郡臨平湖自漢末穢塞,是時一夕忽開除無草。長老相傳, 此湖塞,天下亂;此湖開,天下平。吳尋亡,而九服爲一。吳孫皓天紀三年八月, 建業有鬼目菜生工黃狗家,依緣棗樹,長丈餘,莖廣四寸,厚三分。又有蕒菜生工 吳平家,高四尺,如枇杷形,上圓徑一尺八寸,下莖廣五寸,兩邊生葉綠色。東觀 案圖,名鬼目作芝草,蕒菜作平慮。遂以狗爲侍芝郎,平爲平慮郎,皆銀印青綬。 幹寶曰:“明年晉平吳,王浚止船,正得平渚,姓名顯然,指事之徵也。黃狗者, 吳以土運承漢,故初有黃龍之瑞,及其季年,而有鬼目之妖,託黃狗之家,黃稱不 改,而貴賤大殊。天道精微之應也。”


晉惠帝元康二年春,巴西郡界竹生花,紫色,結實如麥,外皮青,中赤白,味 甘。元康九年六月庚子,有桑生東宮西廂,日長尺餘;甲辰,枯死。此與殷太戊同 妖。太子不能悟,故至廢戮也。班固稱“野木生朝而暴長,小人將暴居大臣之位, 危亡國家,象朝將爲墟也”。是後孫秀、張林尋用事,遂至大亂。


晉惠帝永康元年四月丁巳,立皇孫臧爲皇太孫。五月甲子,就東宮。桑又生於 西廂。明年,趙倫篡位,鴆殺臧。此與愍懷同妖也。永康元年四月,壯武國有桑化 爲柏。是月,張華遇害。


晉孝懷帝永嘉三年冬,項縣桑樹有聲如解材,民謂之桑林哭。案劉向說,桑者 喪也,又爲哭聲,不祥之甚。是時京師虛弱,胡寇交逼,司馬越無衛上國之心。四 年冬,委而南出,至五年春,薨於此城。石勒邀其衆,圍而射之,王公以下至庶人, 死者十餘萬人,又剖越棺焚其屍。是敗也,中原無所請命,洛京尋沒。桑哭之應也。


永嘉六年五月,無錫縣有四株茱萸樹,相樛而生,狀若連理。先是,郭景純筮 延陵偃鼠,遇《臨》之《益》,曰:“後當復有妖樹生,若瑞而非,辛螫之木也。 儻有此,東南數百里必有作逆者。”其後徐馥作亂。此草妖也,郭以爲木不曲直。 永嘉六年七月,豫章郡有樟樹久枯,是月忽更榮茂,與昌邑枯社復生同佔。懷帝不 終其祚,元帝由支族興之應也。


晉明帝太寧元年九月,會稽剡縣木生如人面。是后王敦稱兵作逆,禍敗無成。 漢哀、靈之世,並有此妖,而人貌備具,故其禍亦大。今此但人面而已,故其變亦 輕。


晉成帝咸和六年五月癸亥,曲阿有柳樹倒地六載,是月忽復起生。咸和九年五 月甲戌,吳雄家有死榆樹,是日因風雨起生。與漢上林斷柳起生同象。初,康帝爲 吳王,於時雖改封琅邪,而猶食吳郡爲邑。是帝越正體饗國之象也。曲阿先亦吳地, 象見吳邑雄舍,又天意也。


晉哀帝興寧三年五月癸卯,廬陵西昌縣修明家有死慄樹,是日忽起生。時孝武 年四歲,而簡文居蕃,四海宅心。及得位垂統,則祚隆孝武。識者竊曰,西昌修明 之祥,帝諱實應之矣。是與漢宣帝頗同象也。


晉海西太和元年,涼州楊樹生鬆。天戒若曰,鬆不改柯易葉,楊者柔脆之木, 此永久之業,將集危亡之地。是後張天錫降氐。


晉孝武太元十四年六月,建寧同樂縣枯木斷折,忽然自立相屬。京房《易傳》 曰:“棄正作淫,厥妖木斷自屬。妃後有專,木僕反立。”是時治道方僻,多失其 正。其後張夫人專寵,及帝崩,兆庶歸咎張氏焉。


晉安帝元興三年,荊、江二界生竹實如麥。晉安帝義熙二年九月,揚州營揚武 將軍營士陳蓋家有苦蕒菜,莖高四尺六寸,廣三尺二寸。此殆與吳終同象也。義熙 中,宮城上御道左右皆生蒺藜,草妖也。蒺藜有刺,不可踐而行,生宮牆及馳道, 天戒若曰,人君拱默不能聽政,雖居宸極,猶若空宮;雖有御道,未嘗馳騁,皆生 蒺藜若空廢也。義熙八年,太社生薰樹於壇側。薰於文尚黑,宋水德將王之符也。


羽蟲之孽:


魏文帝黃初四年五月,有鵜鶘鳥集靈芝池。案劉向說,此羽蟲之孽,又青祥也。 詔曰:“此詩人所謂污澤者也。《曹詩》刺恭公遠君子,近小人。今豈有賢智之士, 處於下位,否則斯鳥胡爲而至哉?其博舉天下俊德茂才,獨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 於是楊彪、管寧之徒,鹹見薦舉。此謂睹妖知懼者也。雖然不能優容亮直,而多溺 偏私矣。京房《易傳》曰:“闢退有德,厥妖水鳥集於國井。”黃初末,宮中有生 鷹,口爪俱赤。此與商紂、宋隱同象。


景初元年,又有生鉅彀於衛國涓桃裏李蓋家,形若鷹,吻似燕。案劉向說,此 羽蟲之孽,又赤眚也。高堂隆曰:“此魏室之大異,宜防鷹揚之臣於蕭牆之內。” 其後晉宣王起,遂有魏室。


漢獻帝建安二十三年,禿鶖鳥集鄴宮文昌殿後池。明年,魏武王薨。


魏文帝黃初三年,又集雒陽芳林園池。七年,又集。其夏,文帝崩。景初末, 又集芳林園池。前世再至,輒有大喪,帝惡之。其年,明帝崩。


蜀劉禪建興九年十月,江陽至江州有鳥從江南飛渡江北,不能達,墮水死者以 千餘。是時諸葛亮連年動衆,志吞中夏,而終死渭南,所圖不遂。又諸將分爭,頗 喪徒旅。鳥北飛不能達,墮水死者,皆有其象也。亮竟不能過渭,又其應乎!此與 漢、楚國烏鬥墮泗水粗類矣。


魏明帝青龍三年,戴頠巢鉅鹿人張臶家。臶博學有高節,不應袁紹、高幹之命, 魏太祖闢亦不至,優遊嘉遁,門徒數百,太守王肅雅敬焉。時年百餘歲,謂門人曰: “戴頠陽鳥,而巢於門陰,此兇祥也。”乃援琴歌詠,作詩一首,旬日而卒。按佔, 羽蟲之孽也。魏明帝景初元年,陵霄閣始構,有鵲巢其上。鵲體白黑雜色。此羽蟲 之孽,又白黑祥也。帝以問高堂隆,對曰:“《詩》雲:‘惟鵲有巢,惟鳩居之。’ 今興起宮室,而鵲來巢,此宮室未成,身不得居之之象。天意若曰,宮室未成,將 有它姓制御之,不可不深慮。”於是帝改容動色。


吳孫權赤烏十二年四月,有兩烏銜鵲墮東館。權使領丞相硃據燎鵲以祭。案劉 歆說,此羽蟲之孽,又黑祥也。視不明,聽不聰之罰也。是時權意溢德衰,信讒好 殺,二子將危,將相俱殆。睹妖不悟,加之以燎,昧道之甚者也。明年,太子和廢, 魯王霸賜死,硃據左遷,陸議憂卒,是其應也。東館,典教之府;鵲墮東館,又天 意乎!


吳孫權太元二年正月,封前太子和爲南陽王,遣之長沙。有鵲巢其帆檣。和故 宮僚聞之,皆憂慘,以爲檣末傾危,非久安之象。是後果不得其死。


吳孫亮建興二年十一月,大鳥五見於春申。吳人以爲鳳凰,明年,改元爲五鳳。 漢桓帝時,有五色大鳥。司馬彪雲:“政治衰缺,無以致鳳,乃羽蟲孽耳。”孫亮 未有德政,孫峻驕暴方甚,此與桓帝同事也。案《瑞應圖》,大鳥似鳳而爲孽者非 一,疑皆是也。吳孫皓建衡三年,西苑言鳳凰集,以之改元。義同於亮。


晉武帝泰始四年八月,翟雉飛上閶闔門。趙倫既篡,洛陽得異鳥,莫能名。倫 使人持出,周旋城邑匝以問人。積日,宮西有小兒見之,逆自言曰:“服留鳥翳。” 持者即還白倫。倫使更求小兒。至,又見之,將入宮,密籠鳥,閉兒戶中。明日視, 悉不見。此羽蟲之孽,又妖之甚者也。


趙倫篡位,有鶉入太極殿,雉集東堂。按太極、東堂,皆朝享聽政之所。而鶉、 雉同日集之者,天意若曰,不當居此位也。《詩》雲“鵲之疆疆,鶉之奔奔。人之 無良,我以爲君。”其此之謂乎!昔殷宗感雉雊,懼而修德;倫睹二物,曾不知戒, 故至滅亡也。


晉孝懷帝永嘉元年二月,洛陽東北步廣裏地陷,有鵝出,蒼色者飛翔沖天,白 者止焉。此羽蟲之孽,又黑白祥也。董養曰:“步廣,周之狄泉,盟會地也。白者 金色,蒼爲胡象,其可盡言乎。”是後劉淵、石勒相繼擅華,懷、愍二帝淪滅非所。 晉孝懷帝世,周家有鵝在籠中,而頭斷籠外。亡後家誅。


晉明帝太寧三年八月庚戌,有鳥二,蒼黑色,翼廣一丈四尺。其一集司徒府, 射而殺之;其一集市北家人舍,亦獲焉。此羽蟲之孽,又黑祥也。閏月戊子,帝崩。 後有蘇峻、祖約之亂。


晉成帝咸和二年正月,有五鷗鳥集殿庭。此又白祥也。是時庾亮苟違衆謀,將 召蘇峻,有言不從之咎,故白祥先見也。三年二月,峻果作亂,宮室焚燬,化爲污 萊,其應也。晉成帝鹹康八年七月,白鷺集殿屋。是時康帝始即位,此不永之祥也。 後涉再期而帝崩。劉向曰:“野鳥入處,宮室將空。”張瓘在涼州正朝,放隹雀諸 鳥,出手便死;左右放者悉飛去。


晉孝武帝太元十六年正月,鵲巢太極東頭鴟尾,又巢國子學堂西頭。十八年, 東宮始成。十九年正月,鵲又巢其西門。此殆與魏景初同佔。學堂,風教所聚;西 門,金行之祥也。


晉安帝義熙三年,龍驤將軍硃猗戍壽陽。婢炊飯,忽有羣烏集竈,競來啄啖, 婢驅逐不去。有獵狗咋殺烏鵲,餘者因共啄狗即死,又啖其肉,唯餘骨存。五年六 月,猗死。


宋武帝永初三年,臨軒拜徐羨之爲司空,百僚陪位,有二野鸛集太極鴟尾鳴呼。


少帝景平二年春,鸛巢太廟西鴟尾,驅去復還。


文帝元嘉二年春,有江鷗鳥數百,集太極殿前小階內。明年,誅徐羨之等。


羊禍:


晉成帝咸和二年五月,司徒王導廄,羊生無後足。此羊禍也。京房《易傳》曰: “足少者,下不勝任也。”明年,蘇峻入京都,導與成帝俱幽石頭,僅乃免身。是 其應也。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永平郡獻三角羊。羊禍也。


赤眚赤祥:


公孫淵時,襄平北市生肉,長圍各數尺,有頭目口喙,無手足,而動搖。此赤 眚也。佔曰:“有形不成,有體無聲,其國滅亡。”淵尋爲魏所誅。


吳戍將鄧嘉殺豬祠神,治畢縣之,忽見一人頭往食肉。嘉引弓射中之,咋咋作 聲,繞屋三日。近赤祥也。後人白嘉謀北叛,闔門被誅。京房《易妖》曰:“山見 葆,江於邑,邑有兵,狀如人頭赤色。”吳諸葛恪將見誅,盥洗水血臭;侍者授衣, 衣亦臭。此近赤祥也。


晉武帝太康七年十一月,河陰有赤雪二頃。此赤祥也。後涉四載而帝崩,王宮 遂亂。


晉惠帝元康五年三月,呂縣有流血,東西百餘步。此赤祥也。元康末,窮兇極 亂,殭屍流血之應也。幹寶以爲後八載而封雲亂徐州,殺傷數萬人,是其應也。晉 惠帝永康元年三月,尉氏雨血。夫政刑舒緩,則有常燠赤祥之妖。此歲正月,送愍 懷太子幽於許宮。天戒若曰,不宜緩恣奸人,將使太子冤死。惠帝愚眊不悟,是月 愍懷遂斃。於是王室釁成,禍流天下。淖齒殺齊閔王日,天雨血沾衣,天以告也, 此之謂乎?京房《易傳》曰:“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咎天雨血,茲謂不親,民 有怨心,不出三年,無其宗人。”又曰:“佞人祿,功臣戮,天雨血。”


晉愍帝建興四年十二月丙寅,丞相府斬督運令史淳于伯,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 此赤祥也。是時後將軍褚裒鎮廣陵,丞相揚聲北伐,伯以督運稽留及役使臧罪,依 徵軍法戮之。其息訴稱:“伯督運事訖,無所稽乏,受賕役使,罪不及死。兵家之 勢,先聲後實,實是屯戍,非爲徵軍。自四年以來,運漕稽停,皆不以軍興法論。” 僚佐莫之理。及有此變,司直彈劾衆官,元帝又無所問。於是頻旱三年。幹寶以爲 冤氣之應也。郭景純曰:“血者水類,同屬於《坎》,《坎》爲法家。水平潤下, 不宜逆流。此政有咎失之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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