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是一部記述南朝劉宋一代歷史的紀傳體史書。梁沈約撰﹐含本紀十卷﹑志三十卷﹑列傳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個別列傳有殘缺,少數列傳是後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補。八志原排在列傳之後,後人移於本紀、列傳之間,並把律曆志中律與歷兩部分分割開。 《宋書》收錄當時的詔令奏議、書札、文章等各種文獻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於後代的研究。該書篇幅大,一個重要原因是很注意爲豪門士族立傳。
張茂度 子永 庾登之 弟炳之 謝方明 江夷
張茂度,吳郡吳人,張良後也。名與高祖諱同,故稱字。良七世孫爲長沙太守, 始遷於吳。高祖嘉,曾祖澄,晉光祿大夫。祖彭祖,廣州刺史。父敞,侍中、尚書、 吳國內史。
茂度郡上計吏,主簿,功曹,州命從事史,並不就。除琅邪王衛軍參軍,員外 散騎侍郎,尚書度支郎,父憂不拜。服闋,爲何無忌鎮南參軍。頃之,出補晉安太 守,盧循爲寇,覆沒江州,茂度及建安太守孫蚪之並受其符書,供其調役。循走, 俱坐免官。復以爲始興相,郡經賊寇,廨宇焚燒,民物凋散,百不存一。茂度創立 城寺,吊死撫傷,收集離散,民戶漸復。在郡一週,徵爲太尉參軍,尋轉主簿、揚 州治中從事史。高祖西伐劉毅,茂度居守。留州事悉委之。軍還,遷中書侍郎。出 爲司馬休之平西司馬、河南太守。高祖將討休之,茂度聞知,乘輕船逃下,逢高祖 於中路,以爲錄事參軍,太守如故。江陵平,驃騎將軍道憐爲荊州,茂度仍爲諮議 參軍,太守如故。還爲揚州別駕從事史。高祖北伐關洛,復任留州事。出爲使持節、 督廣交二州諸軍事、建武將軍、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綏靜百越,嶺外安之。以 疾求還,復爲道憐司馬。丁繼母憂,服闋,除廷尉,轉尚書吏部郎。
太祖元嘉元年,出爲使持節、督益寧二州梁州之巴西梓潼宕渠南漢中秦州之懷 寧安固六郡諸軍事、冠軍將軍、益州刺史。三年,太祖討荊州刺史謝晦,詔益州遣 軍襲江陵,晦已平而軍始至白帝。茂度與晦素善,議者疑其出軍遲留,時茂度弟邵 爲湘州刺史,起兵應大駕,上以邵誠節,故不加罪,被代還京師。七年,起爲廷尉, 加奉車都尉,領本州中正。入爲五兵尚書,徙太常。以腳疾出爲義興太守,加秩中 二千石。上從容謂茂度曰:“勿復以西蜀介懷。”對曰:“臣若不遭陛下之明,墓 木拱矣。”頃之,解職還家。徵爲都官尚書,加散騎常侍,固辭以疾。就拜光祿大 夫,加金章紫綬。
茂度內足於財,自絕人事,經始本縣之華山以爲居止,優遊野澤,如此者七年。 十八年,除會稽太守。素有吏能,在郡縣,職事甚理。明年,卒官,時年六十七。 諡曰恭子。
茂度同郡陸仲元者,晉太尉玩曾孫也。以事用見知,歷清資,吏部郎,右衛將 軍,侍中,吳郡太守。自玩洎仲元,四世爲侍中,時人方之金、張二族。弟子真, 元嘉十年,爲海陵太守。中書舍人狄當爲太祖所信委,家在海陵,死還葬,橋路毀 壞,不通喪車,縣求發民修治,子真不許。司徒彭城王義康聞而善之,召爲國子博 士,司徒左西掾,州治中,臨海東陽太守。
茂度子演,太子中舍人;演弟鏡,新安太守,皆有盛名,並早卒。鏡弟永。永 字景雲,初爲郡主簿,州從事,轉司徒士曹參軍,出補餘姚令,入爲尚書中兵郎。 先是,尚書中條制繁雜,元嘉十八年,欲加治撰,徙永爲刪定郎,掌其任。二十二 年,除建康令,所居皆有稱績。又除廣陵王誕北中郎錄事參軍。永涉獵書史,能爲 文章,善隸書,曉音律,騎射雜藝,觸類兼善,又有巧思,益爲太祖所知。紙及墨 皆自營造,上每得永表啓,輒執玩諮嗟,自嘆供御者了不及也。二十三年,造華林 園、玄武湖,並使永監統。凡諸制置,皆受則於永。徙爲江夏王義恭太尉中兵參軍、 越騎校尉、振武將軍、廣陵南沛二郡太守。二十八年,又除江夏王義恭驃騎中兵參 軍,沛郡如故。
永既有才能,所在每盡心力,太祖謂堪爲將。二十九年,以永督冀州青州之濟 南樂安太原三郡諸軍事、揚威將軍、冀州刺史,督王玄謨、申坦等諸將,經略河南。 攻確磝城,累旬不能拔。其年八月七日夜,虜開門燒樓及攻車,士卒燒死及爲虜所 殺甚衆,永即夜撤圍退軍,不報告諸將,衆軍驚擾,爲虜所乘,死敗塗地;永及申 坦併爲統府撫軍將軍蕭思話所收,繫於歷城獄。太祖以屢徵無功,諸將不可任,責 永等與思話詔曰:“虜既乘利,方向盛冬,若脫敢送死,兄弟父子,自共當之耳。 言及增憤,可以示張永、申坦。”又與江夏王義恭書曰:“早知諸將輩如此,恨不 以白刃驅之,今者悔何所及!”
三十年,元兇弒立,起永督青州徐州之東安東莞二郡諸軍事、輔國將軍、青州 刺史。司空南譙王義宣起義,又板永爲督冀州青州之濟南樂安太原三郡諸軍事、輔 國將軍、冀州刺史。永遣司馬崔勳之、中兵參軍劉則二軍馳赴國難。時蕭思話在彭 城,義宣慮二人不相諧緝,與思話書,勸與永坦懷。又使永從兄長史張暢與永書曰: “近有都信,具汝刑網之原,可謂雖在縲紲,而腹心無愧矣。蕭公平厚,先無嫌隙, 見汝翰跡,言不相傷,何其滔滔稱人意邪!當今世故艱迫,義旗雲起,方藉羣賢, 共康時難。當遠慕廉、藺在公之德,近效平、勃忘私之美,忽此蒂芥,克申舊情。 公亦命蕭示以疏達,兼令相報,共遵此旨。”事平,召爲江夏王義恭大司馬從事中 郎,領中兵。
時使百僚獻讜言,永以爲宜立諫官,開不諱之路,講師旅,示安不忘危。世祖 孝建元年,臧質反,遣永輔武昌王渾鎮京口。其年,出爲揚州別駕從事史。明年, 召入爲尚書左丞。時將士休假,年開三番,紛紜道路。永建議曰:“臣聞開兵從稼, 前王以之兼隙,耕戰遞勞,先代以之經遠。當今化寧萬里,文同九服,捐金走驥, 於焉自始。伏見將士休假,多蒙三番,程會既促,裝赴在早。故一歲之間,四馳遙 路,或失遽春耜,或違要秋登,致使公替常儲,家闕舊粟,考定利害,宜加詳改。 愚謂交代之限,以一年爲制,使徵士之念,勞未及積;遊農之望,收功歲成。斯則 王度無騫,民業斯植矣。”從之。
大明元年,遷黃門侍郎,尋領虎賁中郎將、本郡中正。三年,遷廷尉。上謂之 曰:“卿既與釋之同姓,欲使天下須無冤民。”加寧朔將軍、尚書吏部郎、司徒右 長史、尋陽王子房冠軍長史。四年,立明堂,永以本官兼將作大匠。事畢,遷太子 右衛率。七年,爲宣貴妃殷氏立廟,復兼將作大匠。轉右衛將軍。其年,世祖南巡, 自宣城候道東入,使永循行水路。是歲旱,塗逕不通,上大怒,免。時上寵子新安 王子鸞爲南徐州刺史,割吳郡度屬徐州。八年,起永爲別駕從事史。其年,召爲御 史中丞。前廢帝永光元年,出爲吳興太守,遷度支尚書。
太宗即位,除吏部尚書。未拜,會四方反叛,復以爲吳興太守,加冠軍將軍。 假節。未拜,以將軍假節,徙爲吳郡太守,率軍東討。又爲散騎常侍、太子詹事。 未拜,遷使持節、監青冀幽並四州諸軍事、前將軍,青冀二州刺史,統諸將討徐州 刺史薛安都,累戰克捷,破薛索兒等,事在《安都傳》。又遷散騎常侍、鎮軍將軍、 太子詹事,權領徐州刺史。又都督徐、兗、青、冀四州諸軍事,又爲使持節、都督 南兗徐二州諸軍事、南兗州刺史,常侍、將軍如故。時薛安都據彭城請降,而誠心 不款,太宗遣永與沈攸之以重兵迎之,加督前鋒軍事,進軍彭城。安都招引索虜之 兵既至,士卒離散,永狼狽引軍還,爲虜所追,大敗。復值寒雪,士卒離散,永腳 指斷落,僅以身免,失其第四子。
三年,徙都督會稽東陽臨海永嘉新安五郡諸軍事、會稽太守,將軍如故。以北 討失律,固求自貶,降號左將軍。永痛悼所失之子,有兼常哀,服制雖除,猶立靈 座,飲食衣服,待之如生。每出行,常別具名車好馬,號曰侍從,有事輒語左右報 郎君。以破薛索兒功,封孝昌縣侯,食邑千戶。在會稽,賓客有謝方童等,坐贓下 獄死,永又降號冠軍將軍。四年,遷使持節、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隨二郡 諸軍事、右將軍、雍州刺史。未拜,停爲太子詹事,加散騎常侍、本州大中正。六 年,又加護軍將軍,領石頭戍事;給鼓吹一部。七年,遷金紫光祿大夫,尋復領護 軍。後廢帝即位,進右光祿大夫,加侍中,領安成王師,加親信二十人。又領本州 中正,出爲吳郡太守,秩中二千石,侍中、右光祿如故。元徽二年,遷使持節、都 督南兗徐青冀益五州諸軍事、徵北將軍、南兗州刺史,侍中如故。
永少便驅馳,志在宣力,年雖已老,志氣未衰,優遊閒任,意甚不樂,及有此 授,喜悅非常,即日命駕還都。未之鎮,值桂陽王休範作亂,永率所領出屯白下。 休範至新亭,大桁不守,前鋒遂攻南掖門。永遣人覘賊,既返,唱雲:“臺城陷矣。” 永衆於此潰散,永亦棄軍奔走,還先所住南苑。以永舊臣不加罪,止免官削爵,永 亦愧嘆發病。三年,卒,時年六十六。順帝升明二年,追贈侍中、右光祿大夫。子 瑰,升明末,達官。永弟辯,太宗亦見任遇,歷尚書吏部郎,廣州刺史,大司農。 辯弟岱,升明末,吏部尚書。
庾登之,字元龍,潁川鄢陵人也。曾祖冰,晉司空。祖蘊,廣州刺史。父廓, 東陽太守。登之少以強濟自立,初爲晉會稽王道子太傅參軍。義旗初,又爲高祖鎮 軍參軍。以預討桓玄功,封曲江縣五等男。參大司馬琅邪王軍事,豫州別駕從事史, 大司馬主簿,司徒左西曹屬。登之雖不涉學,善於世事,王弘、謝晦、江夷之徒, 皆相知友。轉太尉主簿。義熙十二年,高祖北伐,登之擊節驅馳,退告劉穆之,以 母老求郡。於是士庶鹹憚遠役,而登之二三其心,高祖大怒,除吏名。大軍發後, 乃以補鎮蠻護軍、西陽太守。入爲太子庶子,尚書左丞。出爲新安太守。
謝晦爲撫軍將軍、荊州刺史,請爲長史、南郡太守,仍爲衛軍長史,太守如故。 登之與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爲之佐,意甚不愜。到箋,唯雲“即日恭到,” 初無感謝之言。每入覲見,備持箱囊几席之屬,一物不具不坐。晦常優容之。晦拒 王師,欲使登之留守,登之不許,語在《晦傳》。晦敗,登之以無任免罪,禁錮還 家。
元嘉五年,起爲衡陽王義季徵虜長史。義季年少,未親政,衆事一以委之。尋 加南東海太守。入爲司徒右長史,尚書吏部郎,司徒左長史,南東海太守。府公彭 城王義康專覽政事,不欲自下厝懷,而登之性剛,每陳己意,義康甚不悅,出爲吳 郡太守。州郡相臨,執意無改,因其蒞任贓貨,以事免官。弟炳之時爲臨川內史, 登之隨弟之郡,優遊自適。俄而除豫章太守,便道之官。登之初至臨川,吏民鹹相 輕侮,豫章與臨川接境,郡又華大,儀迓光赫,士人並驚歎焉。十八年,遷江州刺 史。疾篤,徵爲中護軍。未拜。二十年,卒,時年六十二。即以爲贈。
子衝遠,太宗鎮姑孰,爲衛軍長史,卒於豫章太守,追贈侍中。炳之,字仲文, 初爲祕書、太子舍人,劉粹徵北長史、廣平太守。兄登之爲謝晦長史,炳之往省之。 晦時位高權重,朝士莫不加敬,炳之獨與抗禮,時論健之。爲尚書度支郎,不拜。 出補錢塘令,治民有績。轉彭城王義康驃騎主簿,未就,徙爲丹陽丞。炳之既未到 府,疑於府公禮敬,下禮官博議。中書侍郎裴松之議曰:“案《春秋》桓八年,祭 公逆王后於紀。《公羊傳》曰:‘女在國稱女,此其稱王后何?王者無外,其辭成 矣。’推此而言,則炳之爲吏之道,定於受命之日矣,其辭已成,在官無外,名器 既正,則禮亦從之。且今宰牧之官,拜不之職,未接之民,必有其敬者,以既受王 命,則成君民之義故也。吏之被敕,猶除者受拜,民不以未見闕其被禮,吏安可以 未到廢其節乎?愚懷所見,宜執吏禮。”從之。遷司徒左西屬。左將軍竟陵王義宣 未親府板炳之爲諮議參軍,衆務悉委焉。後將軍長沙王義欣鎮壽陽,炳之爲長史、 南梁郡太守,轉鎮國長史,太守如故。出爲臨川內史。後將軍始興王浚鎮湘州,以 炳之爲司馬,領長沙內史。浚不之任,除南太山太守,司馬如故。
於時領軍將軍劉湛協附大將軍彭城王義康,而與僕射殷景仁有隙,凡朝士遊殷 氏者,不得入劉氏之門,獨炳之遊二人之間,密盡忠於朝廷。景仁稱疾不朝見者歷 年,太祖常令炳之銜命去來,湛不疑也。義康出籓,湛伏誅,以炳之爲尚書吏部郎, 與右衛將軍沈演之俱參機密。頃之,轉侍中,本州大中正。遷吏部尚書,領義陽王 師。內外歸附,勢傾朝野。
炳之爲人強急而不耐煩,賓客幹訴非理者,忿詈形於辭色。素無術學,不爲衆 望所推。性好潔,士大夫造之者,去未出戶,輒令人拭席洗牀。時陳郡殷衝亦好淨, 小史非淨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士大夫小不整潔,每容接之。炳之好潔反是,衝每 以此譏焉。領選既不緝衆論,又頗通貨賄。炳之請急還家,吏部令史錢泰、主客令 史周伯齊出炳之宅諮事。泰能彈琵琶,伯齊善歌,炳之因留停宿。尚書舊制,令史 諮事,不得宿停外,雖有八座命,亦不許。爲有司所奏。上於炳之素厚,將恕之, 召問尚書右僕射何尚之,尚之具陳炳之得失。又密奏曰:“夫爲國爲家,何嘗不謹 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慮非哲王御世之長術。炳之所行,非曖昧而已。臣所聞既 非一旦,又往往眼見,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縱而不糾,不知復何以爲治。晉武 不曰明主,斷鬲令事,遂能奮發,華暠見待不輕,廢錮累年,後起,止作城門校尉 耳。若言炳之有誠於國,未知的是何事?政當雲與殷景仁不失其舊,與劉湛亦復不 疏。且景仁當時事意,豈復可蔑,朝士兩邊相推,亦復何限,縱有微誠,復何足掩 其惡。今賈充勳烈,晉之重臣,雖事業不勝,不聞有大罪,諸臣進說,便遠出之。 陛下聖睿,反更遲遲於此。炳之身上之釁,既自藉藉,交結朋黨,構扇是非,實足 亂俗傷風。諸惡紛紜,過於范曄,所少賊一事耳。伏願深加三思,試以諸聲傳,普 訪諸可顧問者。羣下見陛下顧遇既重,恐不敢苦相侵傷;顧問之日,宜布嫌責之旨。 若不如此,亦當不辯有所得失。臣蠢,既有所啓,要欲盡其心,如無可納,伏願宥 其觸忤之罪。”
時炳之自理:“不諳臺製,令史並言停外非嫌。”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事 不足傷大臣。尚之又陳曰:“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諮都令史駱宰,宰雲不通, 吏部曹亦鹹知不可,令史具向炳之說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聽納。此非爲不解,直 是苟相留耳。由外悉知此,而誣於信受,羣情豈了,陛下不假爲之辭。雖是令史, 出乃遠虧朝典,又不得謂之小事。謝晦望實,非今者之疇,一事錯誤,免侍中官。 王珣時賢小失,桓胤春搜之謬,皆白衣領職。況公犯憲制者邪?不審可有同王、桓 白衣例不?於任使無損,兼可得以爲肅戒。孔萬祀居左丞之局,不念相當,語駱宰 雲:‘炳之貴要,異他尚書身,政可得無言耳。’又云:‘不癡不聾,不成姑公。’ 敢作此言,亦爲異也。”
太祖猶優遊之,使尚之更陳其意。尚之乃備言炳之愆過,曰:“尚書舊有增置 幹二十人,以元、凱丞郎幹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人私使,詢處幹闕,不得時補。 近得王師,猶不遣還,臣令人語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不宜復 留。’得臣此信,方復遣耳。大都爲人好率懷行事,有諸紜紜,不悉可曉。臣思張 遼之言,關羽雖兄弟,曹公父子,豈得不言。觀今人憂國實寡,臣復結舌,日月之 明,或有所蔽。然不知臣者,豈不謂臣有爭競之跡,追以悵悵。臣與炳之周旋,俱 被恩接,不宜復生厚薄。太尉昨與臣言,說炳之有諸不可,非唯一條,遠近相崇畏, 震動四海,凡短人辦得致此,更復可嘉。虞秀之門生事之,累味珍餚,未嘗有乏, 其外別貢,豈可具詳。炳之門中不問大小,誅求張幼緒,幼緒轉無以堪命。炳之先 與劉德願殊惡,德願自持琵琶甚精麗。遺之,便復款然。市令盛馥進數百口材助營 宅,恐人知,作虛買券。劉道錫驟有所輸,傾南俸之半。劉雍自謂得其力助,事之 如父,夏中送甘庶,若新發於州。國吏運載樵荻,無輟於道。諸見人有物,鮮或不 求。聞劉遵考有材;便乞材,見好燭盤,便復乞之。選用不平,不可一二。太尉又 雲,炳之都無共事之體,凡所選舉,悉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論虞秀之作黃門, 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太尉近與炳之疏,欲用德原兒作州西曹,炳之乃啓用爲主 簿,即語德願,德願謝太尉。前後漏泄志恩,亦復何極,縱不加罪,故宜出之。士 庶忿疾之,非直項羽楚歌而已也。自從裴、劉刑罰以來,諸將陳力百倍,今日事實 好惡可問。若赫然發憤,顯明法憲,陛下便可閒臥紫闥,無復一事也。”
太祖欲出炳之爲丹陽,又以問尚之。尚之答曰:“臣既乏賈生應對之才,又謝 汲公犯顏之直,至於侍坐仰酬,每不能盡。昨出伏復深思,祇有愚滯,今之事蹟, 異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測得物之數耳。可爲蹈罪負恩,無所復少。且居官失和, 未有此比。陛下遲遲舊恩,未忍窮法,爲弘之大,莫復過此。方復有尹京赫赫之授, 恐悉心奉國之人,於此而息;貪狼恣意者,歲月滋甚。非但虧點王化,乃治亂所由。 如臣所聞天下論議,炳之常塵累日月,未見一豪增輝。今曲阿在水南,恩寵無異, 而協首郡之榮,乃更成其形勢,便是老王雅也。古人云:‘無賞罰,雖堯、舜不能 爲治也。’陛下豈可坐損皇家之重,迷一凡人。事若覆在可否之間,亦不敢苟陳穴 管。今之枉直,明白灼然,而睿王令王,反更不悟,令賈誼、劉向重生,豈不慷慨 流涕於聖世邪!臣昔啓范曄,當時亦懼犯觸之尤,苟是愚懷所挹,政自不能不舒達, 所謂雖九死而不悔者也。謂炳之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職著稱,還亦不難,則可得 少明國典,粗酬四海之誚。今愆釁如山,榮任不損,炳之若復有彰大之罪,誰復敢 以聞述。且自非殊勳異績,亦何足塞今日之尤。歷觀古今,未有衆過藉藉,受貨數 百萬,更得高官厚祿如今者也。臣每念聖化中有此事,未嘗不痛心疾首。設令臣等 數人縱橫狼藉復如此,不審當復云何處之。近啓賈充遠鎮,今亦何足分,外出恐是 策之良者。臣知陛下不能採臣言,故是臣不能盡己之愚至耳。今蒙恩榮者不少,臣 何爲獨懇懇於斯,實是尊主樂治之意。伏願試更垂察”
又曰:“臣見劉伯寵大慷慨炳之所行,雲有人送張幼緒,幼緒語人,吾雖得一 縣,負三十萬錢,庾衝遠乃當送至新林,見縛束,猶示得解手。荀萬秋嘗詣炳之, 值一客姓夏侯,主人問‘有好牛不?’雲:‘無。’問‘有好馬不?’又云:‘無。 政有佳驢耳。’炳之便答:‘甚是所欲。’客出門,遂與相聞索之。劉道錫雲是炳 之所舉,就道錫索嫁女具及祠器,乃當百萬數。猶謂不然。選令史章龍向臣說,亦 嘆其受納之過,言‘實得嫁女具,銅爐四人舉乃勝,細葛斗帳等物,不可稱數。’ 在尚書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臺閣所無,不審少簡聖聽不?恐仰傷日 月之明,臣竊爲之嘆息。”
太祖乃可有司之奏,免炳之官。是歲,元嘉二十五年也。二十七年,卒於家, 時年六十三。太祖錄其宿誠,追複本官。二子季遠、弘遠。
謝方明,陳郡陽夏人,尚書僕射景仁從祖弟也。祖鐵,永嘉太守。父衝,中書 侍郎。家在會稽,謝病歸,除黃門侍郎,不就。爲孫恩所殺,追贈散騎常侍。
方明隨伯父吳興太守邈在郡,孫恩寇會稽,東土諸郡皆響應,吳興民胡桀、郜 驃破東遷縣,方明勸邈避之,不從,賊至被害,方明逃竄遂免。初,邈舅子長樂馮 嗣之及北方學士馮翊仇玄達,俱往吳興投邈,並舍之郡學,禮待甚簡。二人並忿慍, 遂與恩通謀。恩嘗爲嗣之等從者,夜入郡,見邈衆,遁,不悟。本欲於吳興起兵, 事趣不果,乃遷於會稽。及郜等攻郡,嗣之、玄達並豫其謀。劉牢之、謝琰等討恩, 恩走入海,嗣之等不得同去,方更聚合。方明結邈門生義故得百餘人,掩討嗣之等, 悉禽而手刃之。
於時荒亂之後,吉凶禮廢。方明合門遇禍,資產無遺,而營舉凶事,盡其力用; 數月之間,葬送並畢,平世備禮,無以加也。頃之,孫恩重沒會稽,謝琰見害。恩 購求方明甚急。方明於上虞載母妹奔東陽,由黃櫱嶠出鄱陽,附載還都,寄居國子 學。流離險厄,屯苦備經,而貞立之操,在約無改。元興元年,桓玄克京邑,丹陽 尹卞範之勢傾朝野,欲以女嫁方明,使尚書吏部郎王騰譬說備至,方明終不回。桓 玄聞而賞之,即除著作佐郎,補司徒王謐主簿。
從兄景仁舉爲高祖中兵主簿。方明事思忠益,知無不爲。高祖謂之曰:“愧未 有瓜衍之賞,且當與卿共豫章國祿。”屢加賞賜。方明嚴恪,善自居遇,雖處暗室, 未嘗有惰容。無他伎能,自然有雅韻。從兄混有重名,唯歲節朝宗而已。丹陽尹劉 穆之權重當時,朝野輻輳,不與穆之相識者,唯有混、方明、郗僧施、蔡廓四人而 已;穆之甚以爲恨。方明、廓後往造之,大悅,白高祖曰:“謝方明可謂名家駒。 直置便自是臺鼎人,無論復有才用。”頃之,轉從事中郎,仍爲左將軍道憐長史、 高祖命府內衆事,皆諮決之。隨府轉中軍長史。尋更加晉陵太守,復爲驃騎長史、 南郡相,委任如初。
嘗年終,江陵縣獄囚事無輕重,悉散聽歸家,使過正三日還到。罪應入重者有 二十餘人,綱紀以下,莫不疑懼。時晉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壽之並隨在西,固 諫以爲:“昔人雖有其事,或是記籍過言。且當今民情僞薄,不可以古義相許。” 方明不納,一時遣之。囚及父兄皆驚喜涕泣,以爲就死無恨。至期,有重罪二人不 還,方明不聽討捕。其一人醉不能歸,逮二日乃反;餘一囚十日不至,五官硃千期 請見欲白討之,方明知爲囚事,使左右謝五官不須入,囚自當反。囚逡巡墟里,不 能自歸,鄉村責讓之,率領將送,遂竟無逃亡者。遠近鹹歎服焉。遭母憂,去職。 服闋,爲宋臺尚書吏部郎。
高祖受命,遷侍中。永初三年,出爲丹陽尹,有能名。轉會稽太守。江東民戶 殷盛,風俗峻刻,強弱相陵,奸吏蜂起,符書一下,文攝相續。又罪及比伍,動相 連坐,一人犯吏,則一村廢業,邑里驚擾,狗吠達旦。方明深達治體,不拘文法, 闊略苛細,務存綱領。州臺符攝,即時宣下,緩民期會,展其辦舉;郡縣監司,不 得妄出,貴族豪士,莫敢犯禁,除比伍之坐,判久系之獄。前後征伐,每兵運不充, 悉發倩士庶;事既寧息,皆使還本。而屬所刻害,或即以補吏。守宰不明,與奪乖 舛,人事不至,必被抑塞。方明簡汰精當,各慎所宜,雖服役十載,亦一朝從理, 東土至今稱詠之。性尤愛惜,未嘗有所是非,承代前人,不易其政。有必宜改者, 則以漸移變,使無跡可尋。元嘉三年,卒官,年四十七。
子惠連,幼而聰敏,年十歲,能屬文,族兄靈運深相知賞,事在《靈運傳》。 本州闢主簿,不就。惠連先愛會稽郡吏杜德靈,及居父憂,贈以五言詩十餘首,文 行於世。坐被徙廢塞,不豫榮伍。尚書僕射殷景仁愛其才,因言次白太祖:“臣小 兒時,便見世中有此文,而論者雲是謝惠連,其實非也。”太祖曰:“若如此,便 應通之。”元嘉七年,方爲司徒彭城王義康法曹參軍。是時義康治東府城,城塹中 得古冢,爲之改葬,使惠連爲祭文,留信待成,其文甚美。又爲《雪賦》,亦以高 麗見奇。文章並傳於世。十年,卒,時年二十七。既早亡,且輕薄多尤累,故官位 不顯。無子。弟惠宣,竟陵王誕司徒從事中郎,臨川內史。
江夷,字茂遠,濟陽考城人也。祖霖彡,晉護軍將軍。父敳,驃騎諮議參軍。 夷少自藻厲,爲後進之美。州闢主簿,不就。桓玄篡位,以爲豫章王文學。義旗建, 高祖板爲鎮軍行參軍,尋參大司馬琅邪王軍事,轉以公事免。頃之,復補主簿。豫 討桓玄功,封南郡州陵縣五等侯。孟昶建威府司馬,中書侍郎,中軍太尉從事中郎, 徵西大將軍道規長史、南郡太守,尋轉太尉諮議參軍,領錄事,遷長史,入爲侍中, 大司馬,從府公北伐,拜洛陽園陵,進至潼關。還領寧遠將軍、琅邪內史、本州大 中正。高祖命大司馬府、琅邪國事,一以委焉。
宋臺初建,爲五兵尚書。高祖受命,轉掌度支。出爲義興太守,加秩中二千石, 以疾去職。尋拜吏部尚書,爲吳郡太守。營陽王於吳縣見害,夷臨哭盡禮。又以兄 疾去官。復爲丹陽尹,吏部尚書,加散騎常侍,遷右僕射。夷美風儀,善舉止,歷 任以和簡著稱。出爲湘州刺史,加散騎常侍,未之職,病卒,時年四十八。遺命薄 斂蔬奠,務存儉約。追贈前將軍,本官如故。子湛,別有傳。
史臣曰:爲國之道,食不如信,立人之要,先質後文。士君子當以體正爲基, 蹈義爲本,然後飾以藝能,文以禮樂,苟或難備,不若文不足而質有餘也。是以小 心翼翼,可祗事於上帝,嗇夫喋喋,終不離於虎圈。江夷、謝方明、謝弘微、王惠、 王球,學義之美,未足以成名,而貞心雅體,廷臣所罕及。《詩》雲:“溫溫恭人, 惟德之基,”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