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宋歐陽修撰,原名《五代史記》,後世爲區別於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稱爲新五代史。全書共七十四卷,本紀十二卷、列傳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譜十一卷、四夷附錄三卷。記載了自後梁開平元年(907年)至後周顯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歷史。《新五代史》撰寫時,增加了《舊五代史》所未能見到的史料,如《五代會要》《五代史補》等,因此內容更加翔實。但《新五代史》對舊“志”部分大加繁削,則不足爲訓,故史料價值比《舊五代史》要略遜一籌。
嗚呼,五代之亂極矣,《傳》所謂“天地閉,賢人隱”之時歟!當此之時,臣 弒其君,子弒其父,而搢紳之士安其祿而立其朝,充然無復廉恥之色者皆是也。吾 以謂自古忠臣義士多出於亂世,而怪當時可道者何少也,豈果無其人哉?雖曰干戈 興,學校廢,而禮義衰,風俗隳壞,至於如此,然自古天下未嘗無人也,吾意必有 潔身自負之士,嫉世遠去而不可見者。自古材賢有韞於中而不見於外,或窮居陋巷, 委身草莽,雖顏子之行,不遇仲尼而名不彰,況世變多故,而君子道消之時乎!吾 又以謂必有負材能,修節義,而沉淪於下,泯沒而無聞者。求之傳記,而亂世崩離, 文字殘缺,不可復得,然僅得者四五人而已。
處乎山林而羣麋鹿,雖不足以爲中道,然與其食人之祿,俯首而包羞,孰若無 愧於心,放身而自得,吾得二人焉,曰鄭遨、張薦明。勢利不屈其心,去就不違其 義,吾得一人焉,曰石昂。苟利於君,以忠獲罪,而何必自明,有至死而不言者, 此古之義士也,吾得一人焉,曰程福贇。五代之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 不子,至於兄弟、夫婦人倫之際,無不大壞,而天理幾乎其滅矣。於此之時,能以 孝悌自修於一鄉,而風行於天下者,猶或有之,然其事蹟不著,而無可紀次,獨其 名氏或因見於書者,吾亦不敢沒,而其略可錄者,吾得一人焉,曰李自倫。作《一 行傳》。
○鄭遨 張薦明附
鄭遨,字雲叟,滑州白馬人也。唐明宗祖廟諱遨,故世行其字。遨少好學,敏 於文辭。唐昭宗時,舉進士不中,見天下已亂,有拂衣遠去之意,欲攜其妻、子與 俱隱,其妻不從,遨及入少室山爲道士。其妻數以書勸遨還家,輒投之於火,後聞 其妻、子卒,一慟而止。遨與李振故善,振後事梁貴顯,欲以祿遨,遨不顧,後振 得罪南竄,遨徒步千里往省之,由是聞者益高其行。其後,遨聞華山有五粒鬆,脂 淪入地,千歲化爲藥,能去三尸,因徙居華陰,欲求之。與道士李道殷、羅隱之友 善,世目以爲三高士。遨種田,隱之賣藥以自給,道殷有釣魚術,鉤而不餌,又能 化石爲金,遨嘗驗其信然,而不之求也。節度使劉遂凝數以寶貨遺之,遨一不受。 唐明宗時以左拾遺、晉高祖時以諫議大夫召之,皆不起,即賜號爲逍遙先生。天福 四年卒,年七十四。
遨之節高矣,遭亂世不污於榮利,至棄妻、子不顧而去,豈非與世自絕而篤愛 其身者歟?然遨好飲酒弈棋,時時爲詩章落人間,人間多寫以縑素,相贈遺以爲寶, 至或圖寫其形,玩於屋壁,其跡雖遠而其名愈彰,與乎石門、荷之徒異矣。
與遨同時張薦明者,燕人也。少以儒學遊河朔,後去爲道士,通老子、莊周之 說。高祖召見,問“道家可以治國乎?”對曰:“道也者,妙萬物而爲言,得其極 者,屍居衤任席之間可以治天地也。”高祖大其言,延入內殿講《道德經》,拜以 爲師。薦明聞宮中奉時鼓,曰:“陛下聞鼓乎?其聲一而已。五音十二律,鼓無一 焉,然和之者鼓也。夫一,萬事之本也,能守一者可以治天下。”高祖善之,賜號 通玄先生,後不知其所終。
○石昂
石昂,青州臨淄人也。家有書數千卷,喜延四方之士,士無遠近,多就昂學問, 食其門下者或累歲,昂未嘗有怠色。而昂不求仕進。節度使符習高基行,召以爲臨 淄令。習入朝京師,監軍楊彥朗知留後事,昂以公事至府上謁,贊者以彥朗諱“石”, 更其姓曰“右”。昂趨於庭,仰責彥朗曰:“內侍奈何以私害公!昂姓‘石’,非 ‘右’也。”彥朗大怒,拂衣起去,昂即趨出。解官還於家,語其子曰:“吾本不 欲仕亂世,果爲刑人所辱,子孫其以我爲戒!”
昂父亦好學,平生不喜拂說,父死,昂於柩前誦《尚書》,曰:“此吾先人之 所欲聞也。”禁其家不可以佛事污吾先人。
晉高祖時,詔天下求孝悌之士,戶部尚書王權、宗正卿石光贊、國子祭酒田敏、 兵部侍郎王延等相與詣東上閣門,上昂行義可以應詔。詔昂至京師,召見便殿,以 爲宗正丞。遷少卿。出帝即位,晉政日壞,昂數上疏極諫,不聽,乃稱疾東歸,以 壽終於家。昂既去,而晉室大亂。
○程福贇
程福贇者,不知其世家。爲人沉厚寡言而有勇。少爲軍卒,以戰功累遷洺州團 練使。晉出帝時,爲奉國右廂都指揮使。開運中,契丹入寇,出帝北征,奉國軍士 乘間夜縱火焚營,欲因以爲亂,福贇身自救火被傷,火滅而亂者不得發。福贇以爲 契丹且大至,而天子在軍,京師虛空,不宜以小故動搖人聽,因匿其事不以聞。軍 將李殷位次福贇下,利其去而代之,因誣福贇與亂者同謀,不然何以不奏。出帝下 福贇獄,人皆以爲冤,福贇終不自辨以見殺。
○李自倫
李自倫者,深州人也。天福四年正月,尚書戶部奏:“深州司功參軍李自倫六 世同居,奉敕準格。按格,孝義旌表,必先加按驗,孝者復其終身,義門仍加旌表。 得本州審到鄉老程言等稱,自倫高祖訓,訓生粲,粲生則,則生忠,忠生自倫,自 倫生光厚,六世同居不妄。”敕以所居飛鳧鄉爲孝義鄉,匡聖裏爲仁和裏,準式旌 表門閭。九月丙子,戶部復奏:“前登州義門王仲昭六世同居,其旌表有聽事、步 欄,前列屏,樹烏頭正門,閥閱一丈二尺,烏頭二柱端冒以瓦桶,築雙闕一丈,在 烏頭之南三丈七尺,夾樹槐柳,十有五步,請如之。”敕曰:“此故事也,令式無 之。其量地之宜,高其外門,門安綽楔,左右建臺,高一丈二尺,廣狹方正稱焉, 圬以白而赤其四角,使不孝不義者見之,可以悛心而易行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