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魏書》,北齊魏收撰,是一本紀傳體史書,內容記載了公元4世紀末至6世紀中葉北魏王朝的歷史。124卷,其中本紀12卷,列傳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紀、列傳和志篇幅過長,又分爲上、下,或上、中、下3卷,實共130卷。

卷五十

李彪 高道悅


李彪,字道固,頓丘衛國人,高祖賜名焉。家世寒微。少孤貧,有大志,篤學 不倦。初受業於長樂監伯陽,伯陽稱美之。晚與漁陽高悅、北平陽尼等將隱於名山, 不果而罷。悅兄閭,博學高才,家富典籍,彪遂於悅家手抄口誦,不暇寢食。既而 還鄉里。平原王叡年將弱冠,雅有志業,娶東徐州刺史博陵崔鑑女,路由冀相,聞 彪名而詣之,修師友之禮,稱之於郡,遂舉孝廉。至京師,館而受業焉。高閭稱之 於朝貴,李衝禮之甚厚,彪深宗附。


高祖初,爲中書教學博士,後假員外散騎常侍、建威將軍、衛國子,使於蕭賾。 遷祕書丞,參著作事。自成帝以來至於太和,崔浩、高允著述《國書》,編年序錄, 爲《春秋》之體,遺落時事,三無一存。彪與祕書令高祐始奏從遷固之體,創爲紀 傳表志之目焉。


彪又表曰:


臣聞昔之哲王,莫不釁釁孜孜,思納讜言,以康黎庶。是以訪童問師,不避淵 澤;詢謀諮善,不棄芻蕘。用能光茂實於竹素,播徽聲於金石。臣屬生有道,遇無 諱之朝,敢修往式,竊揆時宜,謹冒死上封事七條。狂瞽之言,伏待刑戮。


其一曰:自太和建號,逾於一紀,典刑德政,可得而言也。立圜丘以昭孝,則 百神不乏饗矣;舉賢才以酬諮,則多士盈朝矣;開至誠以軌物,則朝無佞人矣;敦 六順以教人,則四門無兇人矣;制冠服以明秩,則典式復彰矣;作雅樂以協人倫, 則人神交慶矣;深慎罰以明刑,則庶獄得衷矣;薄服味以示約,則儉德光昭矣;單 宮女以配鰥,則人無怨曠矣;傾府藏以賑錫,則大賚周渥矣;省賦役以育人,則編 戶巷歌矣;宣德澤以懷遠邇,則華荒抃舞矣;垂至德以暢幽顯,則禎瑞效質矣。生 生得所,事事惟新,巍巍乎猶造物之曲成也。然臣愚以爲行儉之道,猶自囗何者? 今四人豪富之家,習華既深,敦樸情淺,夫識儉素之易長,而行奢靡之難久。壯制 第宅,美飾車馬,僕妾衣綾綺,土木被文繡,僭度違衷者衆矣。古先哲王之爲制也, 自天子以至公卿,下及抱關擊柝,其宮室車服各有差品,小不得逾大,賤不得逾貴。 夫然,故上下序而人志定。今時浮華相競,情無常守,大爲消功之物,鉅製費力之 事,豈不謬哉!消功者,錦繡雕文是也;費力者,廣宅高宇、壯制麗飾是也。其妨 男業、害女工者,焉可勝言哉!漢文時,賈誼上疏雲“今之王政可爲常太息者六”, 此即是其一也。夫上之所好,下必從之。故越王好勇而士多輕死,楚靈好瘠而國有 飢人。今二聖躬行儉素,詔令殷勤,而百姓之奢猶未革者,豈楚越之人易變如彼, 大魏之士難化如此?蓋朝制弗宣,人未見德,使之然耳。臣愚以爲第宅車服,自百 官以至於庶人,宜爲其等制,使貴不逼賤,卑不僭高,不可以稱其侈意,用違經典。 今或者以爲習俗日久,不可卒革,臣謹言古人革之之漸。昔子產爲政一年,百姓歌 之曰:“我有田疇,子產伍之;我有衣冠,子產貯之;孰殺子產,吾其與之。”及 三年,乃改歌曰:“我有田疇,子產殖之;我有子弟,子產誨之;子產若死,其誰 繼之?”然則鄭人之智,豈前昏而後明哉?且從政者須漸,受化者難頓故也。今若 爲制以差品之,始末之情,魏士與鄭人同矣。既同鄭人,是爲卒有善歌,豈可憚其 初怨而不爲終善哉?夫尚儉者開福之源,好奢者起貧之兆。然則儉約易以教行,華 靡難以財滿,是以聖人留意焉,賢人希準焉。故夏禹卑宮室而惡衣服,殷湯寢黃屋 而乘輅輿。此示儉於後王,后王所宜觀其意而取折衷也。孔子爲魯司寇,乘柴車而 駕駑馬;晏嬰爲齊正卿,冠濯冠而衣故裘。此示儉於後臣,後臣所宜識其情而消息 之也。前志雲:“作法於涼,其弊猶貪。”此言雖略,有達治道。臣之瞽言,倘或 可採,比及三年,可以有成。有成則人務本,人務本則奢費除,奢費除則谷帛豐, 谷帛豐則人逸樂,人逸樂則皇基固矣。


其二曰:《易》稱:“主器者,莫若長子。”《傳》曰:“太子奉冢嫡之粢盛。” 然則祭亡主則宗廟無所饗,冢嫡廢則神器無所傳。聖賢知其如此,故垂誥以爲長世 之法。昔姬王得斯道也,故恢崇儒術以訓世嫡,世嫡於是乎習成懿德,用大協於黎 蒸,是以世統生人,載祀八百。逮嬴氏之君於秦也,殆棄德政,坑焚儒典,弗以義 方教厥冢子,於是習成凶德,肆虐以臨黔首,是以饗年不永,二世而亡。亡之與興, 其道在於師傅;師傅之損益,可得而言。益者,周公傅成王,教以孝仁禮義,逐去 邪人,不使見惡人,選天下之端士、孝悌博聞有道術者以爲衛翼。衛翼良,成王正, 周道之所以長久也。損者,趙高傅胡亥,教以刑戮斬劓及夷人族,逐去正人,不得 見善士,諂佞讒賊者爲其左右。左右邪,胡亥僻,秦祚之所以短促也。夫皇天,輔 德者也,豈私周而疏秦哉?由所行之道殊,故禍福之途異耳。昔光武議爲太子置傅, 以問其羣臣,羣臣望意,皆言太子舅執金吾、新陽侯陰就可。博士張佚正色曰: “今立太子,爲陰氏乎?爲天下乎?即爲陰氏,則陰侯可;爲天下,則固宜用天下 之賢才。”光武稱善,曰:“置傅以正太子也。今博士不難正朕,況太子乎?”即 拜佚爲太子太傅,漢明卒爲賢主。然則佚之傅漢明,非乃生之漸也,尚或有稱,而 況乃生訓之以正道,其爲益也固以大矣。故《禮》曰“太子生,因舉以禮,使士負 之,有司齊肅端冕,見於南郊”,明冢嫡之重,見乎天也。“過闕則下,過廟則趨”, 明孝敬之道也。然古之太子,“自爲赤子,而教固以行矣”,此則遠世之鏡也。高 宗文成皇帝慨少時師不勤教,嘗謂羣臣曰:“朕始學之日,年尚幼衝,情未能專, 既臨萬機,不遑溫習。今而思之,豈唯予咎,抑亦師傅之不勤。”尚書李欣免冠而 謝,此則近日之可鑑也。伏惟太皇太后,翼贊高宗,訓成顯祖,使巍巍之功邈乎前 王。陛下幼蒙鞠誨,聖敬之躋,及儲宮誕育,復親撫誥,日省月課,實勞神慮。今 誠宜準古,立師傅以訓導太子,訓導正則太子正,太子正則皇家慶,皇家慶則人幸 甚矣。


其三曰:臣聞國本黎元,人資粒食,是以昔之哲王莫不勤勸稼穡,盈畜倉廩。 故堯湯水旱,人無菜色者,蓋由備之有漸,積之有素。暨於漢家,以人食少,乃設 常平以給之;魏氏以兵糧乏,制屯田以供之用。能不匱當時,軍國取濟。又《記》 雲:國無三年之儲,謂國非其國。光武以一畝不實,罪及牧守。聖人之憂世重谷, 殷勤如彼;明君之恤人勸農,相切若此。頃年山東飢,去歲京師儉,內外人庶出入 就豐,既廢營產,疲而乃達,又於國體實有虛損。若先多積穀,安而給之,豈有驅 督老弱,餬口千里之外?以今況古,誠可懼也。臣以爲宜析州郡常調九分之二,京 都度支歲用之餘,各立官司,年豐糴積於倉,時儉則加私之二,糶之於人。如此, 民必力田以買官絹,又務貯財以取官粟;年登則常積,歲凶則直給。又別立農官, 取州郡戶十分之一以爲屯人,相水陸之宜,料頃畝之數,以贓贖雜物餘財市牛科給, 令其肆力。一夫之田,歲責六十斛,蠲其正課並征戍雜役。行此二事,數年之中, 則谷積而人足,雖災不爲害。臣又聞前代明主,皆務懷遠人,禮賢引滯。故漢高過 趙,求樂毅之胄;晉武廓定,旌吳蜀之彥。臣謂宜於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門才,引 令赴闕,依中州官比,隨能序之。一可以廣聖朝均新舊之義,二可以懷江漢歸有道 之情。


其四曰:昔帝舜命咎繇惟刑之恤,周公誥成王勿誤於庶獄,斯皆君臣相誡,重 刑之至也。今二聖哀矜罪辜,小大二情,讞決之日,多從降恕,時不得已,必垂惻 隱,雖前王之勤聽肆赦,亦如斯而已。至若行刑犯時,愚臣竊所未安。漢制,舊斷 獄報重,常盡季冬;至孝章時改盡十月,以育三微。後歲旱,論者以十月斷獄,陰 氣微,陽氣泄,以故致旱。事下公卿,尚書陳寵議:冬至陽氣始萌,故十一月有射 幹、芸、荔之應,周以爲春;十二月陽氣上通,雉雊雞乳,殷以爲春;十三月陽氣 已至,蟄蟲皆震,夏以爲春。三微成著,以通三統,三統之月,斷獄流血,是不稽 天意也。《月令》:仲冬之月,身欲寧,事欲靜。以起隆怒,不可謂寧;以行大刑, 不可謂靜。章帝善其言,卒以十月斷。今京都及四方斷獄報重,常竟季冬,不推三 正以育三微。寬宥之情,每過於昔;遵時之憲,猶或闕然。豈所謂助陽發生、垂奉 微之仁也?誠宜遠稽周典,近採漢制,天下斷獄,起自初秋,盡於孟冬,不於三統 之春,行斬絞之刑。如此,則道協幽顯,仁垂後昆矣。


其五曰: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廢者,不謂之不廉,乃曰簠簋不飾。此君之所 以禮貴臣,不明言其過也。臣有大譴,則白冠犛纓,盤水加劍,造室而請死,此臣 之所以知罪而不敢逃刑也。聖朝賓遇大臣,禮同古典。自太和以降,有負罪當陷大 闢者,多得歸第自盡。遣之日,深垂隱愍,言發悽淚,百官莫不見,四海莫不聞。 誠足以感將死之心,慰戚屬之情。然恩發至衷,未著永制,此愚臣所以敢陳末見。 昔漢文時,人有告丞相周勃謀反者,逮繫長安獄,頓辱之與皁隸同。賈誼乃上書, 極陳君臣之義,不宜如是。夫貴臣者,天子爲其改容而體貌之,吏人爲其俯伏而敬 貴之。其有罪過,廢之可也,賜之死可也。若束縛之,輸之司寇搒笞之,小吏詈罵 之,殆非所以令衆庶見也。及將刑也,臣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天子曰:子大夫 自有過耳,吾遇子有禮矣。上不使人抑而刑之也。孝文深納其言,是後大臣有罪, 皆自殺不受刑。至孝武時,稍復入獄,良由孝文行之當時,不爲永制故耳。伏惟聖 德慈惠,豈與漢文比隆哉?今天下有道,庶人不議之時,臣安可陳瞽言於朝,但恐 萬世之後,繼體之主有若漢武之事焉。夫道貴長久,所以樹之風聲也;法尚不虧, 所以貽厥孫謀也,焉得行恩當時,而不著長世之制乎?


其六曰:《孝經》稱:“父子之道天性。”《書》雲:“孝乎,惟孝友于兄弟。” 二經之旨,蓋明一體而同氣,可共而不可離者也。及其有罪,罪不相及者,乃君上 之厚恩也。至若有懼,懼應相連者,固自然之恆理也。無情之人,父兄繫獄,子弟 無慘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無愧恧之色。宴安榮位,遊從自若,車馬仍華,衣冠 猶飾,寧是同體共氣、分憂均戚之理也?昔秦伯以楚人圍江,素服而示懼;宋仲子 以失舉桓譚,免冠而謝罪。然則子弟之於父兄,父兄之於子弟,惟其情至,豈與結 盟相知者同年語其深淺哉?二聖清簡風俗,孝慈是先。臣愚以爲父兄有犯,宜令子 弟素服肉袒,詣闕請罪;子弟有坐,宜令父兄露板引咎,乞解所司。若職任必要, 不宜許者,慰勉留之。如此,足以敦厲凡薄,使人知有所恥矣。


其七曰:《禮》雲:臣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此聖人緣情制禮,以終孝子 之情者也。周季陵夷,喪禮稍亡,是以要絰即戎,素冠作刺;逮於虐秦,殆皆泯矣。 漢初,軍旅屢興,未能遵古。至宣帝時,民當從軍屯者,遭大父母、父母死,未滿 三月,皆弗徭役;其朝臣喪制,未有定聞。至後漢元初中,大臣有重憂,始得去官 終服。暨魏武、孫、劉之世,日尋干戈,前世禮制復廢而不行。晉時,鴻臚鄭默喪 親,固請終服,武帝感其孝誠,遂著令以爲常。聖魏之初,撥亂返正,未遑建終喪 之制。今四方無虞,百姓安逸,誠是孝慈道洽,禮教興行之日也。然愚臣所懷,竊 有未盡。伏見朝臣丁父憂者,假滿赴職,衣錦乘軒,從郊廟之祀;鳴玉垂緌,同節 慶之宴;傷人子之道,虧天地之經。愚謂如有遭大父母、父母喪者,皆聽終服。若 無其人有曠庶官者,則優旨慰喻,起令視事,但綜司出納敷奏而已,國之吉慶,一 令無預。其軍戎之警,墨縗從役,雖愆於禮,事所宜行也。如臣之言少有可採,願 付有司別爲條制。


高祖覽而善之,尋皆施行。


彪稍見禮遇,加中壘將軍。及文明太后崩,羣臣請高祖公除,高祖不許,與彪 往復,語在《禮志》。高祖詔曰:“歷觀古事,求能非一。或承藉微廕,著德當時; 或見拔幽陋,流名後葉。故毛遂起賤,奮抗楚之辯,苟有才能,何必拘族也?彪雖 宿非清第,本闕華資,然識性嚴聰,學博墳籍,剛辯之才,頗堪時用;兼憂吏若家, 載宣朝美,若不賞庸敘績,將何以勸獎勤能?可特遷祕書令,以酬厥款。”以參議 律令之勤,賜帛五百匹、馬一匹、牛二頭。


其年,加員外散騎常侍,使於蕭賾。賾遣其主客郎劉繪接對,並設燕樂。彪辭 樂。及坐,彪曰:“齊主既賜燕樂,以勞行人,向辭樂者,卿或未相體。自喪禮廢 替,於茲以久,我皇孝性自天,追慕罔極,故有今者喪除之議。去三月晦,朝臣始 除衰裳,猶以素服從事。裴、謝在此,固應具此,我今辭樂,想卿無怪。”繪答言: “辭樂之事,向以不異。請問魏朝喪禮,竟何所依?”彪曰:“高宗三年,孝文逾 月。今聖上追鞠育之深恩,感慈訓之厚德,執於殷漢之間,可謂得禮之變。”繪復 問:“若欲遵古,何爲不終三年?”彪曰:“萬機不可久曠,故割至慕,俯從羣議。 服變不異三年,而限同一期,可謂亡禮之禮。”繪言:“汰哉叔氏!專以禮許人?” 彪曰:“聖朝自爲曠代之制,何關許人。”繪言:“百官總己聽於冢宰,萬機何慮 於曠?”彪曰:“我聞載籍:五帝之臣,臣不若君,故君親攬其事;三王君臣智等, 故共理機務;五霸臣過於君,故事決於下。我朝官司皆五帝之臣,主上親攬,蓋遠 軌軒唐。”彪將還,賾親謂曰:“卿前使還日,賦阮詩云‘但願長閒暇,後歲復來 遊’,果如今日。卿此還也,復有來理否?”彪答言:“使臣請重賦阮詩曰‘宴衍 清都中,一去永矣哉’。”賾惘然曰:“清都可爾,一去何事?觀卿此言,似成長 闊,朕當以殊禮相送。”賾遂親至琅邪城,登山臨水,命羣臣賦詩以送別,其見重 如此。彪前後六度銜命,南人奇其謇諤。


後車駕南征,假彪冠軍將軍、東道副將,尋假徵虜將軍。車駕還京,遷御史中 尉,領著作郎。彪既爲高祖所寵,性又剛直,遂多所劾糾,遠近畏之,豪右屏氣。 高祖常呼彪爲李生,於是從容謂羣臣曰:“吾之有李生,猶漢之有汲黯。”汾州胡 叛,詔彪持節綏慰。事寧還京,除散騎常侍,仍領御史中尉,解著作事。高祖宴羣 臣於流化池,謂僕射李衝曰:“崔光之博,李彪之直,是我國家得賢之基。”


車駕南伐,彪兼度支尚書,與僕射李衝、任城王等參理留臺事。彪素性剛豪, 與衝等意議乖異,遂形於聲色,殊無降下之心。自謂身爲法官,莫能糾劾己者,遂 多專恣。沖積其前後罪過,乃於尚書省禁止彪,上表曰:“臣聞範國匡人,光化升 治,輿服典章,理無暫失。故晉文功建九合,猶見抑於請隧;季氏藉政三世,尚受 譏於輿璠。固知名器之重,不可以妄假。先王既憲章於古,陛下又經綸於今,用 能車服有敘,禮物無墜。案臣彪昔於凡品,特以才拔,等望清華,司文東觀,綢繆 恩眷,繩直憲臺,左加金璫,右珥蟬冕。□東省。宜感恩厲節,忠以報德。而竊名 忝職,身爲違傲,矜勢高亢,公行僭逸。坐與禁省,冒取官材,輒駕乘黃,無所憚 懾。肆志傲然,愚聾視聽,此而可忍,誰不可懷!臣輒集尚書以下、令史以上,並 治書侍御史臣酈道元等於尚書都座,以彪所犯罪狀告彪,訊其虛實,若或不知,須 訊部下。彪答臣言:‘事見在目,實如所劾,皆彪所知,何須復召部下。’臣今請 以見事,免彪所居職,付廷尉治獄。”


衝又表曰:


臣與彪相識以來垂二十載。彪始南使之時,見其色厲辭辯、才優學博,臣之愚 識,謂是拔萃之一人。及彪位宦升達,參與言燕,聞彪評章古今,商略人物;興言 於侍筵之次,啓論於衆英之中;賞忠識正,發言懇惻,惟直是語,辭無隱避。雖復 諸王之尊,近侍之要,至有是非,多面抗折。酷疾矯詐,毒愆非違,厲色正辭,如 鷹鸇之逐鳥雀,懍懍然實似公清之操。臣雖下才,輒亦尚其梗概,欽其正直,微識 其褊急之性,而不以爲瑕。及其初登憲臺,始居司直,首復騶唱之儀,肇正直繩之 體,當時識者僉以爲難。而彪秉志信行,不避豪勢,其所彈劾,應弦而倒。赫赫之 威,振於下國;肅肅之稱,著自京師。天下改目,貪暴斂手。臣時見其所行,信謂 言行相符,忠清內發。然時有私於臣、雲其威暴者,臣以直繩之官,人所忌疾,風 謗之際,易生音謠,心不承信。


往年以河陽事,曾與彪在領軍府,共太尉、司空及領軍諸卿等,集閱廷尉所問 囚徒。時有人訴枉者,二公及臣少欲聽採。語理未盡,彪便振怒東坐,攘袂揮赫, 口稱賊奴,叱吒左右,高聲大呼雲:“南臺中取我木手去,搭奴肋折!”雖有此言, 終竟不取。即言:“南臺所問,唯恐枉活,終無枉死,但可依此。”時諸人以所枉 至重,有首實者多,又心難彪,遂各嘿爾。因緣此事,臣遂心疑有濫,審加情察, 知其威虐,猶未體其採訪之由,訊檢之狀。商略而言,酷急小罪,肅禁爲大。會而 言之,猶謂益多損少。故懷寢所疑,不以申徹,實失爲臣知無不聞之義。


及去年大駕南行以來,彪兼尚書,日夕共事,始乃知其言與行舛,是己非人, 專恣無忌,尊身忽物,安以身作之過深劾他人,己方事人,好人佞己。聽其言同振 古忠恕之賢,校其行是天下佞暴之賊。臣與任城卑躬曲己,若順弟之奉暴兄。其所 欲者,事雖非理,無不屈從。


依事求實,悉有成驗。如臣列得實,宜殛彪於有北,以除奸矯之亂政;如臣無 證,宜投臣於四裔,以息青蠅之白黑。


高祖在懸瓠,覽表嘆愕曰:“何意留京如此也!”有司處彪大辟,高祖恕之, 除名而已。彪尋歸本鄉。高祖自懸瓠北幸鄴,彪拜迎於鄴南。高祖曰:“朕之期卿, 每以貞鬆爲志,歲寒爲心,卿應報國,盡身爲用,而近見彈文,殊乖所以。卿罹此 讒,爲朕與卿,爲宰事與卿,爲卿自取?”彪對曰:“臣愆由己至,罪自身招,實 非陛下橫與臣罪,又非宰事無辜濫臣。臣罪既如此,宜伏東皋之下,不應遠點屬車 之塵,但伏承聖躬不豫,臣肝膽塗地,是以敢至,非謝罪而來。”高祖納宋弁言, 將復採用,會留臺表言彪與御史賈尚往窮庶人恂事,理有誣抑,奏請收彪。彪自言 事枉,高祖明彪無此,遣左右慰勉之。聽以牛車散載,送之洛陽。會赦得免。


高祖崩,世宗踐祚。彪自託於王肅,又與邢巒詩書往來,迭相稱重,因論求復 舊職,修史官之事,肅等許爲左右。彪乃表曰:


臣聞龍圖出而皇道明,龜書見而帝德昶,斯實冥中之書契也。自瑞官文而卑高 陳,民師建而賤貴序,此乃人間之繩式也。是以《唐典》篆欽明之冊,《虞書》銘 慎徽之篇,《傳》著夏氏之《箴》,《詩》錄商家之《頌》,斯皆國史明乎得失之 跡也。逮於周姬,鑑乎二代,文王開之以兩經,公旦申之以六聯,鬱乎其文,典章 大略也。故觀《雅》、《頌》,識文武之丕烈;察歌音,辨周公之至孝。是以季札 聽《風》而知始基,聽《頌》而識盛德。至若尼父之別魯籍,丘明之辨孔志,可謂 婉而成章,盡而不污者矣。自餘乘、志之比,其亦有趣焉。暨史、班之錄,乃文窮 於秦漢,事盡於哀平,懲勸兩書,華實兼載,文質彬彬,富哉言也。令大漢之風, 美類三代,炎囗崇道冠來事。降及華、馬、陳、於,鹹有放焉。四敷贊弗遠,不可 力致,豈虛也哉?其餘率見而書,睹事而作者多矣,尋其本末,可往來焉。


唯我皇魏之奄有中華也,歲越百齡,年幾十紀。太祖以弗違開基,武皇以奉時 拓業;虎嘯域中,龍飛宇外;小往大來,品物咸亨。自茲以降,世濟其光。史官敘 錄,未充其盛。加以東觀中圮,冊勳有闕,美隨日落,善因月稀。故諺曰:“一日 不書,百事荒蕪。”至於太和之十一年,先帝、先後遠惟景業,綿綿休烈,若不恢 史闡錄,懼上業茂功始有缺矣。於是召名儒之士,充麟閣之選。於時忘臣衆短,採 臣片志,令臣出納,授臣丞職,猥屬斯事,無所與讓。高祖時詔臣曰:“平爾雅志, 正爾筆端。書而不法,後世何觀?”臣奉以周旋,不敢失墜,與著作等鳩集遺文, 並取前記,撰爲國書。假有新進時賢製作於此者,恐閨門既異,出入生疑,弦柱既 易,善者或謬。自十五年以來,臣使國遷,頻有南轅之事,故載筆遂寢,簡牘弗張。 其於書功錄美,不其闕歟?


伏惟孝文皇帝,承天地之寶,崇祖宗之業,景功未就,奄焉崩殞,凡百黎萌, 若無天地。賴遇陛下,體明叡之真,應保合之量;恢大明以燭物,履靜恭以安邦; 天清其氣,地樂其靜,不愆不忘,率由舊章。可謂重明疊聖,元首康哉。惟先皇之 開創造物,經綸浩曠,加以魏典流制,藻繢垂篇,窮理於有象,儘性於衆變,可謂 日月出矣,無幽不燭也。《記》曰:善流者欲人繼其行,善歌者欲人繼其聲。故 《傳》曰:文王基之,周公成之。又曰:無周公之才,不得行周公之事。今之親王, 可謂當之矣。然先皇之茂猷聖達,今王之懿美洞鑑,準之前代,其德靡悔也。時哉 時哉,可不光昭哉!合德二儀者,先皇之陶鈞也;齊明日月者,先皇之洞照也;慮 週四時者,先皇之茂功也;合契神鬼者,先皇之玄燭也;遷都改邑者,先皇之達也; 變是協和者,先皇之鑑也;思同書軌者,先皇之遠也;守在四夷者,先皇之略也; 海外有截者,先皇之威也;禮田岐陽者,先皇之義也;張樂岱郊者,先皇之仁也; 鑾幸幽漠者,先皇之智也;燮伐南荊者,先皇之禮也;升中告成者,先皇之肅也; 親虔宗社者,先皇之敬也;袞實無闕者,先皇之德也;開物成務者,先皇之貞也; 觀乎人文者,先皇之蘊也;革弊創新者,先皇之志也;孝慈道洽者,先皇之衷也。 先皇有大功二十,加以謙尊而光,爲而弗有,可謂四三皇而六五帝矣。誠宜功書於 竹素,聲播於金石。


臣竊謂史官之達者,大則與日月齊明,小則與四時並茂。其大者,孔子、左丘 是也;小者,史遷、班固是也。故能聲流於無窮,義昭於來裔。是以金石可滅而流 風不泯者,其唯載籍乎?諺曰“相門有相,將門有將”,斯不唯其性,蓋言習之所 得也。竊謂天文之官,太史之職,如有其人,宜其世矣。故《尚書》稱羲和世掌天 地之官,張衡賦曰“學乎舊史氏”,斯蓋世傳之義也。若夫良冶之子善知爲裘,良 弓之子善知爲箕,物豈有定,習貫則知耳。所以言及此者,史職不修,事多淪曠, 天人之際,不可須臾闕載也。是以談遷世事而功立,彪固世事而名成,此乃前鑑之 軌轍,後鏡之蓍龜也。然前代史官之不終業者有之,皆陵遲之世不能容善。是以平 子去史而成賦,伯喈違閣而就志。近僭晉之世有佐郎王隱,爲著作虞預所毀,亡官 在家;晝則樵薪供爨,夜則觀文屬綴;集成《晉書》,存一代之事,司馬紹敕尚書 唯給筆札而已。國之大籍,成於私家。末世之弊,乃至如此!史官之不遇,時也。


今大魏之史,職則身貴,祿則親榮,優哉遊哉,式谷爾休矣;而典謨弗恢者, 其有以也。而故著作漁陽傅毗、北平陽尼、河間邢產、廣平宋弁、昌黎韓顯宗等, 並以文才見舉,注述是同,皆登年不永,弗終茂績。前著作程靈虯同時應舉,共掌 此務,今從他職,官非所司。唯崔光一人,雖不移任,然侍官兩兼,故載述致闕。 臣聞載籍之興,由於大業;《雅》、《頌》垂薦,起於德美;雖時有文質,史有備 略,然歷世相仍,不改此度也。昔史談誡其子遷曰:“當世有美而不書,汝之罪也。” 是以久而見美。孔明在蜀,不以史官留意,是以久而受譏。取之深衷,史談之志賢 亮遠矣。《書》稱“無曠庶官”,《詩》有“職思其憂”;臣雖今非所司,然昔忝 斯任,故不以草茅自疏,敢言及於此。語曰“患爲之者不必知,知之者不得爲”, 臣誠不知,強欲爲之耳。竊尋先朝賜臣名彪者,遠則擬漢史之叔皮,近則準晉史之 紹統。推名求義,欲罷不能,荷恩佩澤,死而後已。今求都下乞一靜處,綜理國籍, 以終前志,官給事力,以充所須。雖不能光啓大錄,庶不爲飽食終日耳。近則期月 可就,遠也三年有成。正本蘊之麟閣,副貳藏之名山。


時司空北海王詳、尚書令王肅以其無祿,頗相賑餉。遂在祕書省同王隱故事, 白衣修史。


世宗親政,崔光表曰:“伏見前御史中尉臣李彪,夙懷美意,創刊魏典。臣昔 爲彪所致,與之同業積年,其志力貞強,考述無倦,督勸羣僚,注綴略舉。雖頃來 契闊,多所廢離,近蒙收起,還綜厥事。老而彌厲,史才日新,若克復舊職,專功 不殆,必能昭明《春秋》,闡成皇籍。既先帝厚委,宿歷高班,纖負微愆,應從滌 洗。愚謂宜申以常伯,正綰著作,停其外役,展其內思,研積歲月,紀冊必就。鴻 聲巨跡,蔚乎有章,盛軌懋詠,鑠焉無泯矣。”世宗不許。


詔彪兼通直散騎常侍,行汾州事,非彪好也,固請不行,有司切遣之。會遘疾 累旬,景明二年秋,卒於洛陽,年五十八。


始彪爲中尉,號爲嚴酷。以奸款難得,乃爲木手,擊其脅腋,氣絕而復屬者時 有焉。又慰喻汾州叛胡,得其兇渠,皆鞭面殺之。及彪之病也,體上往往瘡潰,痛 毒備極。詔賜帛一百五十匹,贈鎮遠將軍、汾州刺史,諡曰剛憲。彪在祕書歲餘, 史業竟未及就,然區分書體,皆彪之功。述《春秋》、三《傳》,合成十卷。其所 著詩頌賦誄章奏雜筆百餘篇,別有集。


彪雖與宋弁結管鮑之交,弁爲大中正,與高祖私議,猶以寒地處之,殊不欲微 相優假。彪亦知之,不以爲恨。及弁卒,彪痛之無已,爲之哀誄,備盡辛酸。郭祚 爲吏部,彪爲子志求官,祚仍以舊第處之。彪以位經常伯,又兼尚書,謂祚應以貴 遊拔之,深用忿怨,形於言色,時論以此譏祚。祚每曰:“爾與義和至交,豈能饒 爾而怨我乎?”任城王澄與彪先亦不穆。及爲雍州,彪詣澄爲志求其府僚,澄釋然 爲啓,得列曹行參軍,時稱美之。


志,字鴻道,博學有才幹。年十餘歲,便能屬文。彪甚奇之,謂崔鴻曰:“子 宜與鴻道爲‘二鴻’於洛陽。”鴻遂與志交款往來。彪有女,幼而聰令,彪每奇之, 教之書學,讀誦經傳。嘗竊謂所親曰:“此當興我家,卿曹容得其力。”彪亡後, 世宗聞其名,召爲婕妤,以禮迎引。婕妤在宮,常教帝妹書,誦授經史。志後稍遷 符璽郎中、徐州平東府司馬。以軍功累轉後軍將軍、中散大夫、輔國將軍、永寧寺 典作副將。始彪奇志及婕妤,特加器愛,公私坐集,必自稱詠,由是爲高祖所責。 及彪亡後,婕妤果入掖庭,後宮鹹師宗之。世宗崩,爲比丘尼,通習經義,法座講 說,諸僧嘆重之。志所在著績。桓叔興外叛,南荊荒毀,領軍元義舉其才任撫導, 擢爲南荊州刺史,加徵虜將軍。建義初,叛入蕭衍。


高道悅,字文欣,遼東新昌人也。曾祖策,馮跋散騎常侍、新昌侯。祖育,馮 文通建德令。值世祖東討,率其所部五百餘家歸命軍門,世祖授以建忠將軍,齊郡、 建德二郡太守,賜爵肥如子。父立,起武邑太守,遂居渤海蓚縣。


道悅少爲中書學生、侍御主文中散。久之,轉治書侍御史,加諫議大夫,正色 當官,不憚強禦。車駕南征,徵兵秦雍,大期秋季閱集洛陽。道悅以使者治書御史 薛聰、侍御主文中散元志等,稽違期會,奏舉其罪。又奏兼左僕射、吏部尚書、任 城王澄,位總朝右,任屬戎機,兵使會否,曾不檢奏;尚書左丞公孫良職維樞轄, 蒙冒莫舉;請以見事免良等所居官。時道悅兄觀爲外兵郎中,而澄奏道悅有黨兄之 負,高祖詔責,然以事經恩宥,遂寢而不論。詔曰:“道悅資性忠篤,稟操貞亮; 居法樹平肅之規,處諫著必犯之節;王公憚其風鯁,朕實嘉其一至,謇諤之誠,何 愧黯鮑也。其以爲主爵下大夫,諫議如故。”車駕將幸鄴,又兼御史中尉,留守洛 京。


時宮極初基,廟庫未構,車駕將水路幸鄴,已詔都水回營構之材,以造舟楫。 道悅表諫曰:“臣聞博納輿言,君上之崇務;規箴匡正,臣下之誠節。是以置鼓設 謗,爰自曩日;虛襟博聽,義屬今辰。臣既疏魯,濫蒙榮貫,司兼獻弼,職當然否, 佩遇恩華,願陳聞見。竊以都作營構之材,部別科擬,素有定所。工治已訖,回付 都水,用造舟艫。闕永固居宇之功,作暫時遊嬉之用,損耗殊倍,終爲棄物。且子 來之誠,本期營起,今乃修繕舟楫,更爲非務,公私回惶,僉深怪愕。又欲御泛龍 舟,經由石濟。其沿河挽道,久以荒蕪,舟楫之人,素不便習。若欲委棹正流,深 薄之危,古今共慎;若欲挽牽取進,授衣之月,裸形水陸,恐乖視人若子之義。且 鄴洛相望,陸路平直,時乘沃若,往來匪難。更乃舍周道之安,即涉川之殆,此乃 愚智等慮,朝野俱惑,進退伏思,不見其可。又從駕羣僚,聽將妻累,舟楫之間, 更無限隔,士女雜亂,內外不分。當今景御休明,惟新式度,裁禮調風,軌物寰宇, 竊惟斯舉,或損洪猷,深失溥天順則之望。又氐胡犯順未恭,西道偏戎旗胄;仍襲 南寇,對接迎畿;蠻民疏戾,每造不軌;窺覦間隙,或生慮外。愚謂應妙選懿親, 撫寧後事,令奸回息覬覦之望,邊寇絕窺疆之心。臣稟性愚直,知而無隱,區區丹 志,冒昧以聞。”詔曰:“省所上事,深具乃心。但卿之立言半非矣,當須陳非以 示謬,稱是以彰得,然後明所以而不用有由而爲之。不爾,則未相體耳。回材都水, 暫營嬉遊,終爲棄物;修繕非務,舟楫無鄣,士女雜亂,此則卿之失辭矣。深薄之 危,撫後之重,斯則卿之得言也。”於是,高祖遂從陸路。轉道悅太子中庶子,正 色立朝,儼然難犯,宮官上下,鹹畏憚之。


太和二十年秋,車駕幸中嶽,詔太子恂入居金墉,而恂潛謀還代,忿道悅前後 規諫,遂于禁中殺之。高祖甚加悲惜,贈散騎常侍,帶管州刺史,賜帛五百匹,並 遣王人慰其妻子。又詔使者監護喪事,葬於舊塋,諡曰貞侯。世宗又追錄忠概,拜 長子顯族給事中。


顯族,亦以忠厚見稱,卒於右軍將軍。


顯族弟敬猷,有風度。員外散騎侍郎、殿中侍御史,進給事中、輕車將軍、奉 車都尉。蕭寶夤西征,引爲驃騎司馬。及寶夤謀逆,敬猷與行臺郎中封偉伯等潛圖 義舉,謀泄見殺。贈冠軍將軍、滄州刺史,聽一子出身。


道悅長兄嵩,字崑崙。魏郡太守。


子良賢,長水校尉。


良賢弟侯,險薄爲劫盜,冀郡患之。


嵩弟雙,清河太守。濁貨將刑,在市遇赦免。時北海王詳爲錄尚書,雙多納金 寶,除司空長史。未幾,遷太尉長史,俄出爲徵虜將軍、涼州刺史。專肆貪暴,以 罪免。後貨高肇,復起爲幽州刺史。又以貪穢被劾,罪未判,遇赦復任。未幾而卒。


子景翻,幽州司馬。


雙弟觀,尚書左外兵郎中、城陽王鸞司馬。南征赭陽,先驅而歿。贈通直散騎 侍郎,諡曰閔。


史臣曰:李彪生自微族,才志確然,業藝夙成,見擢太和之世,輶軒驟指,聲 駭江南,秉筆立言,足爲良史。逮於直繩在手,厲氣明目,持堅無術,末路蹉跎。 行百里者半於九十,豈彪之謂也?高道悅匡直之風,見憚於世,醜正貽禍,有可悲 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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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卷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