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膳正要

《飲膳正要》爲元代忽思慧所撰,成於元朝天曆三年(公元1330年),全書共三卷。卷一講的是諸般禁忌,聚珍品撰。卷二講的是諸般湯煎,食療諸病及食物相反中毒等。卷三講的是米穀品,獸品、禽品、魚品、果菜品和料物等。

飲酒避忌

酒,味苦甘辛,大熱,有毒。主行藥勢,殺百邪,去惡氣,通血脈,濃腸胃,潤肌膚,消憂愁。少飲尤佳,多飲傷神損壽,易人本性,其毒甚也。醉飲過度,喪生之源。


飲酒不欲使多,知其過多,速吐之爲佳,不爾成痰疾。醉勿酩酊大醉,即終身百病不除。酒,不可久飲,恐腐爛腸胃,漬髓,蒸筋。


醉不可當風臥,生風疾。醉不可向陽臥,令人發狂。醉不可令人扇,生偏枯。醉不可露臥,生冷痹。醉而出汗當風,爲漏風。醉不可臥黍穣,生癩疾。醉不可強食、嗔怒,生癰疽。醉不可走馬及跳躑,傷筋骨。醉不可接房事,小者面生 、咳嗽,大者傷髒、痔疾。醉不可冷水洗面,生瘡。醉,醒不可再投,損後又損。醉不可高呼、大怒,令人生氣疾。


晦勿大醉,忌月空。醉不可飲酪水,成噎病。醉不可便臥,面生瘡癤,內生積聚。大醉勿燃燈叫,恐魂魄飛揚不守。醉不可飲冷漿水,失聲成屍噎。


飲酒,酒漿照不見人影勿飲。醉不可忍小便,成癃閉、膝勞、冷痹。空心飲酒,醉必嘔吐。醉不可忍大便,生腸 、痔。酒忌諸甜物。酒醉不可食豬肉,生風。醉不可強舉力,傷筋損力。飲酒時,大不可食豬、羊腦,大損人,煉真之士尤宜忌。酒醉不可當風乘涼、露腳,多生香港腳。醉不可臥溼地,傷筋骨,生冷痹痛。醉不可澡浴,多生眼目之疾。如患眼疾人,切忌醉酒、食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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