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共《五筆》,74卷,1220則。其中,《容齋隨筆》16卷,329則;《容齋續筆》16卷,249則;《容齋三筆》16卷,248則;《容齋四筆》16卷,259則;《容齋五筆》10卷,135則。據作者宋朝洪邁自述,《容齋隨筆》寫作時間逾經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覽羣書、經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結晶。本頁面僅包含《容齋隨筆》16卷內容。

漢法惡誕謾

李廣以私忿殺霸陵尉,上書自陳謝罪。武帝報之曰:“報忿除害,朕之所圖於將軍也。若乃免冠徒跣,稽顙請罪,豈朕之指哉!”張敞殺絮舜,上書曰:“臣侍罪京兆,絮舜本臣素所厚吏,以臣有章劾當免,受記考事,謂臣‘五日京兆’,背恩忘義。臣竊以舜無狀,枉法以誅之。臣賊殺不辜,鞫獄故不直,死無所恨。”宣帝引拜爲刺史。漢世法令,最惡誕謾罔上。廣、敞雖妄殺人,一語陳情,則赦之不問,所以開臣下不敢爲欺之路也。武帝待張湯非不厚,及問魯謁居事,謂其懷詐面欺,殺之不貸,真得御臣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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