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共《五筆》,74卷,1220則。其中,《容齋隨筆》16卷,329則;《容齋續筆》16卷,249則;《容齋三筆》16卷,248則;《容齋四筆》16卷,259則;《容齋五筆》10卷,135則。據作者宋朝洪邁自述,《容齋隨筆》寫作時間逾經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覽羣書、經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結晶。本頁面僅包含《容齋隨筆》16卷內容。
逸《書》、逸《詩》,雖篇名或存,既亡其辭,則其義不復可考。而孔安國注《尚書》,杜預注《左傳》,必欲強爲之說。《書》“汨作”注云“言其治民之功”,“咎單作《明居》”注云:“咎單,主土地之官。作《明居》,民法”,《左傳》“國了賦轡之柔矣”注云“義取寬政以安諸侯,若柔轡之御剛馬”,如此之類。予頃教授福州日,林之奇少穎爲《書》學諭,講“帝釐下土”數語,曰:“知之爲知之,《堯典》《舜典》之所以可言也;不知爲不知,《九共》、《槁飫》略之可也。”其說最純明可嘉,林君有《書解》行於世,而不載此語,故爲表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