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共《五筆》,74卷,1220則。其中,《容齋隨筆》16卷,329則;《容齋續筆》16卷,249則;《容齋三筆》16卷,248則;《容齋四筆》16卷,259則;《容齋五筆》10卷,135則。據作者宋朝洪邁自述,《容齋隨筆》寫作時間逾經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覽羣書、經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結晶。本頁面僅包含《容齋隨筆》16卷內容。

古人重國體

古人爲邦,以國體爲急,初無小大強弱之異也。其所以自待,及以之待人,亦莫不然。故執言修辭,非賢大夫不能盡。楚申舟不假道於宋而聘齊,宋華元止之曰:“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殺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殺之。及楚子圍宋既急,猶曰:“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鄭三卿爲盜所殺,餘盜在宋,鄭人納賂以請之。師慧曰:“以千乘之相,易淫樂之矇,宋無人焉故也。”子罕聞之,固請而歸其賂。晉韓宣子有環在鄭商,謁諸鄭伯,子產弗與,曰:“大國之求,無禮以斥之,何厭之有?吾且爲鄙邑,則失位矣。若大國令而共無藝,鄭鄙邑也,亦弗爲也。”晉合諸侯於平丘,子產爭貢賦之次,子大叔咎之。子產曰:“國不競亦陵,何國之爲!”鄭駟偃娶於晉,偃卒,鄭人舍其子而立其弟。晉人來問,子產對客曰:“若寡君之二三臣,其即世者,晉大夫而專制其位,是晉之縣鄙也,何國之爲!”楚囚鄭印堇父,獻於秦,鄭以貨請之。子產曰:“不獲。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若曰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弗從,秦人不予。更幣,從子產而後獲之。讀此數事,知春秋列國各數百年,其必有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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