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共《五筆》,74卷,1220則。其中,《容齋隨筆》16卷,329則;《容齋續筆》16卷,249則;《容齋三筆》16卷,248則;《容齋四筆》16卷,259則;《容齋五筆》10卷,135則。據作者宋朝洪邁自述,《容齋隨筆》寫作時間逾經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覽羣書、經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結晶。本頁面僅包含《容齋隨筆》16卷內容。
士大夫論利害,固當先陳其所以利之實,然於利之中而有小害存焉,亦當科別其故,使人主擇而處之,乃合毋隱毋欺之義。趙充國徵先零,欲罷騎兵而屯田,宣帝恐虜聞兵罷,且攻擾田者。充國曰:“虜小寇盜,時殺人民,其原未可卒禁。誠令兵出而虜絕不爲寇,則出兵可也。即今同是,而釋坐勝之道,非所以視蠻夷也。”班勇乞復置西域校尉,議者難曰:“班將能保北虜不爲邊害乎?”勇曰:“今置州牧以禁盜賊,若州牧能保盜賊不起者,臣亦願以要斬保匈奴之不爲邊害也。今通西域,則虜勢必弱,爲患微矣。若勢歸北虜,則中國之費不止十億。置之誠便。”此二人論事,可謂極盡利害之要,足以爲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