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共《五筆》,74卷,1220則。其中,《容齋隨筆》16卷,329則;《容齋續筆》16卷,249則;《容齋三筆》16卷,248則;《容齋四筆》16卷,259則;《容齋五筆》10卷,135則。據作者宋朝洪邁自述,《容齋隨筆》寫作時間逾經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覽羣書、經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結晶。本頁面僅包含《容齋隨筆》16卷內容。
唐張嘉貞爲幷州長史、天兵軍使,明皇欲相之,而忘其名,詔中書侍郎韋抗曰:“朕嘗記其風操,今爲北方大將,張姓而複名,卿爲我思之。”抗曰:“非張齊丘乎?今爲朔方節度使。”帝即使作詔以爲相。夜閱大臣表疏,得嘉貞所獻,遂相之。議者謂明皇欲大用人,而鹵莽若是,非得嘉貞表疏,則語相齊丘矣。予考其事大爲不然。按開元八年,嘉貞爲相,而齊丘以天寶八載始爲朔方節度,相去三十年,安得如上所云者?又是時明皇臨御未久,方厲精爲治,不應置相而不審其名位,蓋鄭處誨所著《明皇雜錄》妄載其事,史家誤採之也。《資治通鑑》棄不取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