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

《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全書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卷二

◎歷上


昔者聖人因天道以授人時,釐百工以熙庶政,步推之法,其來尚矣。自漢太初迄於前宋,治歷者奚啻七十餘家,大概或百年或數十年,率一易焉。蓋日月五星盈縮進退,與夫天運,至不齊也,人方制器以求之,以俾其齊,積寡至多,不能無爽故爾。


金有天下百餘年,歷惟一易。天會五年,司天楊級紹造《大明曆》,十五年春正月朔,始頒行之。其法,以三億八千三百七十六萬八千六百五十七爲曆元,五千二百三十爲日法。然其所本,不能詳究,或曰因宋《紀元歷》而增損之也。正隆戊寅三月辛酉朔,司天言日當食,而不食。大定癸巳五月壬辰朔,日食,甲午十一月甲申朔,日食,加時皆先天。丁酉九月丁酉朔,食乃後天。由是占候漸差,乃命司天監趙知微重修《大明曆》,十一年曆成。時翰林應奉耶律履亦造《乙未歷》。二十一年十一月望,太陰虧食,遂命尚書省委禮部員外郎任忠傑與司天曆官驗所食時刻分秒,比校知微、履及見行歷之親疏,以知微歷爲親,遂用之。明昌初,司天又改進新曆,禮部郎中張行簡言:“請俟他日月食,覆校無差,然後用之。”事遂寢。是以終金之世,惟用知微歷,我朝初亦用之,後始改《授時歷》焉。今其書存乎太史,採而錄之,以爲《歷志》。


步氣朔第一


演紀:上元甲子距今大定庚子,八千八百六十三萬九千六百五十六年。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分。


歲實:一百九十一萬二百二十四分。


通餘:二萬七千四百二十四分。


朔實:一十五萬四千四百四十五分。


通閏:五萬六千八百八十四分。


歲策:三百六十五日,餘一千二百七十四分。


朔策:二十九日,餘二千七百七十五分。


氣策:一十五日,餘一千一百四十二分,六十秒。


望策:一十四日,餘四千二分,四十五秒。


象策:七日,餘二千一分,二十二秒半。


沒限:四千八十七分,三十秒。


朔虛分:二千四百五十五分。


旬周:三十一萬三千八百分。


紀法:六十。


秒母:九十。


求天正冬至


置上元甲子以來積年,歲實乘之,爲通積分。滿旬周去之,不盡以日法約之爲日,不盈爲餘,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天正冬至日大小余。


求次氣


置天正冬至大小余,以氣策累加之,秒盈秒母從分,分滿日法從日,即得次氣日及餘秒。


求天正經朔


以朔實去通積分,不盡爲閏餘,以減通積分爲朔積分。滿旬周去之,不盡如日法而一爲日,不盈爲餘,即所求天正經大小余也。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經朔大小余,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經日及餘秒也。


求沒日


置有沒之恆氣小余,如沒限以上,爲有沒之氣。以秒母乘之,內其秒,用減四十七萬七千五百五十六,餘滿六千八百五十六而一,所得並恆氣大餘,命爲沒日。


求滅日


置有滅之朔小余,(經朔小余不滿朔虛分者。)六因之,如四百九十一而一,所得並經朔大餘,命爲滅日。


步卦候第二


候策:五,餘三百八十,秒八十。


卦策:六,餘四百五十七,秒六。


貞策:三,餘二百二十八,秒四十六。


秒母:九十。


辰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半辰法:一千三百七半。


刻法:三百一十三,秒八十。


辰刻:八,十百四分,秒六十。


半辰刻:四,五十二分,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七十二候


置中氣大小余,命之爲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次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氣大小余,命之爲公卦;以卦策累加之,得闢卦;又加之,得侯內卦。以貞策加之,得節氣之初,爲侯外卦;又以貞策加之,得大夫卦。又以卦策加之,爲卿卦。


求土王用事


以貞策減四季中氣大小余,即土王用事日也。


求發斂


置小余,以六因之,如辰法而一爲辰。如不盡,以刻法除之爲刻。命子下算外,即得加時所在辰刻及分。(如加半辰法,即命子刻初。)


(表略)


步日躔第三


周天分:一百九十一萬二百九十三分,五百三十秒。


歲差:六十九,五百三十秒。秒母一萬。


周天諶: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六十八秒。


象限:九十一,三十一分,九秒。


二十四氣日積度及盈縮


求每日盈縮朓朒


各置其氣損益率,(求盈縮之損益,求朒磕用朒磕之損益。)六因,如象限而一,爲氣中率。與後氣中率相減,爲合差。半合差加減其氣中率,爲初末泛率。(至後:加初,減末。分後:減初,加末。)又置合差,六因,如象限而一,爲日,半之,加減初未泛率,爲初末定率。(至後:減初,加末。分後:加初,減末。)以日差累加減其氣初末定率,爲每日損益分。(至後減,分後加。)各以每日損益分加減氣下盈縮、朒磕,爲每日盈縮、朒磕(二分前一氣元后率相減爲合差者,皆用前氣合差。)


求經朔弦望入氣


置天正閏餘,以日法除爲日,不滿爲餘,如氣策以下,以減氣策,爲入大雪氣。以上去之,餘亦減氣策,爲入小雪氣。即得天正經朔入氣日及餘也。以象策累加之,滿氣策去之,即得弦、望入次氣日及餘。因加,後朔入氣日及餘也。


求每日損益、盈縮、朒磕


以日差益加減損加減其氣初損益率,爲每日損益率。馴積損益其氣盈縮、朒磕積,爲每日盈、朒磕積。


求經朔弦望入氣朒磕定數


各以所入恆氣小余,以乘其日損益率,如日法而一,以所損益其下朒磕積爲定數。


赤道宿度


鬥(二十五度) 牛(七度少) 女(十一度少) 虛(九度少秒六十八)危(十五度半)室(十七度)壁(八度太)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秒六十八


奎(十六度半)婁(十二度)胃(十五度)昴(十一度少)畢(十七度少)觜(半度)參(十度半)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井(三十三度少)鬼(二度半)柳(十三度太)星(六度太)張(十七度少)翼(十八度太) 軫(十七度)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角(十二度)亢(九度少)氐(一十六度)房(五度太)心(六度少)尾(十九度少)箕(十度半)


右東方七宿七十九度


求冬至赤道日度


置通積分,以周天分去之,餘日法而一爲度,不滿退除爲分秒。(以百爲母。)命起赤道虛宿七度外去之,至不滿宿,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時日躔赤道度及分秒。


求春分夏至秋分赤道日度


置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度,累加象限,滿赤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春分、夏至、秋分加時日在宿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積度


置四正赤道宿全度,以四正赤道日度及分減之,餘爲距後度。以赤道宿度累加之,各得四正後赤道宿積度及分。


求赤道宿積度入初末限


視四正後赤道宿積度及分,在四十五度六十五分秒五十四半以下爲入初限,以上者用減象限,餘爲入末限。


求二十宿黃道度


以四正後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減一百一度,餘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進位,滿百爲分,分滿百爲度。至後以減、分後以加赤道宿積度,爲其宿黃道積度。以前宿黃道積度減之(其四正之宿,先加象限,然後前宿減之。)爲其宿黃道度及分。(其分就約爲太、半、少。)


黃道宿度


鬥(二十三度)牛(七度)女(十一度)虛(九度少秒六十八)危(十六度)室(十八度少)壁(九度半)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六十八秒


奎(十七度太)婁(十二度太)胃(十五度半)昴(十一度)畢(十六度半)觜(半度)參(九度太)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太一百七十七、七十五、六十八


井(三十度半)鬼(二度半)柳(十三度少)星(六度太)張(十七度太)翼(二十度)軫(十八度半)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二百八十七、六十八


角(十二度太)亢(九度太)氐(十六度少)房(五度太)心(六度)尾(十八度少)箕(九度半)


右東方七宿七十八度少(三百六十五、二十五、六十八)


前黃道宿度,依今歷歲差所在算定。如上考往古,下驗將來,當據歲差,每移一度,依術推變當時宿度,然後可步七曜,知其所在。


求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


以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及分秒,減一百一度,餘以冬至赤度及分秒乘之,進位,滿百爲分,分滿百爲度。命曰黃赤道差。用減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及分秒,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秒。


求二十四氣加時黃道日度


置所求年冬至日躔黃赤道差,以次年黃赤道差減之,餘以所求氣數乘之,二十四而一,所得以加其氣中積及約分,又以其氣初日盈縮數盈加縮減之,用加冬至加時黃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各得其氣加時黃道日躔宿度及分秒。(如其年冬至加時赤道宿度空分秒在歲差以下者,即加前宿全度,然後求黃赤道差,餘依術算。)


求二十四氣每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


副置其氣小余,以其氣初日損益率乘之,(盈縮之損益。)萬約之爲分,應益者盈加縮減,應損者盈減縮加其副,日法除之爲度,不滿退除爲分秒,以減其氣加時黃道日度,即各得其氣初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每日加一度,以百約每日損益率,(盈縮之損益。)應益者盈加縮減,應損者盈減縮加,爲每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黃道日度


置一萬分,以所入氣日盈縮損益率,應益者盈加縮減,應損者盈減縮加,皆加減損益率,餘半之,滿百爲分,不滿爲秒,以加其日清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即其日午中日躔黃道宿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黃道積度


以二至加時黃道日度,距至所求日午中黃道日度,爲入二至後黃道積度及分秒。


每日午中黃道入初末限


視二至後黃道積度,在四十三度一十二分秒八十七以下爲初限,以上用減象限,餘爲入末限。其積度滿象限去之,爲二分後黃道積度,在四十八度一十八分秒二十二以下爲初限,以上用減象限,餘爲入末限。


求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以所求日午中黃道積度,入至後初限,分後末限,度及分秒,進三位,加二十萬二千五十少,開平方除之,所得減去四百四十九半,餘在初限者,直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減象限,餘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以所求日午中黃道積度,入至後末限,分後初限,度及分秒,進三位,用減三十萬三千五十少,開平方除之,所得,以減五百五十半,其在初限者,以所減之餘,直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減象限,餘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太陽黃道十二次入宮宿度,雨水,危十三度三十九分五十秒外,入衛分,陬訾之次,辰在亥。春分,奎二度三十五分八十五秒外,入魯分,降婁之次,辰在戌。穀雨,胃四度二十四分三十三秒外,入趙分,大梁之次,辰在酉。小滿,畢七度九十六分六秒外,入晉分,實沈之次,辰在申。夏至,井九度四十七分一十秒外,入秦分,鶉首之次,辰在未。大暑,柳四度九十五分一十六秒外,入周分,鶉火之次,辰在午。處暑,張十五度五十六分三十五秒外,入楚分,鶉尾之次,辰在巳。秋分,軫十度四十四分五秒外,入鄭分,壽星之次,辰在辰。霜降,氐一度七十七分七十七秒外,入宋分,大火之次,辰在卯。小雪,尾三度九十七分九十二秒外,入燕分,析木之次,辰在寅。冬至,鬥四度三十六分六十六秒外,入吳越分,星紀之次,辰在醜。大寒,女二度九十一分九十一秒外,入齊分,玄枵之次,辰在子。


求入宮時刻


各置入宮宿度及分秒,以其日晨前夜半日度減之,(相近一度之間者求之。)餘以日法乘其分,其秒從於下,亦通乘之,爲實;以其日太陽行分爲法,實如法而一,所得,依發斂加時求之,即得其日太陽入宮時刻及分秒。


步晷漏第四


中限:一百八十二日,六十二分,一十八秒。


冬至初限,夏至末限:六十二日,二十分。


夏至初限,冬至末限:一百二十日,四十二分。


冬至地中晷影常數:一丈二尺八寸三分。


夏至地中晷影常數:一尺五寸六分。


周法:一千四百二十八。


內外法:一萬八百九十六。


半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日法:四分之三:三千九百二十二半。


日法:四分之一:一千三百七半。


昏明分:一百三十分,七十五秒。


昏明刻:二刻,一百五十六分,九十秒。


刻法:三百一十三分,八十秒。


秒母:一百。


求午中入氣中積


置所求日大餘及半法,以所入之氣大小余減之,爲其日午中入氣。以加其氣中積,爲其日午中中積。(小余以日法除爲約分。)


求二至後午中入初末限


置午中中積及分,如中限以下,爲冬至後。以上去中限,爲夏至後。其二至後,如在初限以下,爲初限。以上覆減中限,餘爲入末限也。


求午中晷影定數


視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百通日,內分,自相乘,副置之。以一千四百五十除之,所得加五萬三百八十,折半限分並之;除其副爲分。分滿十爲寸,寸滿十爲尺,用減冬至地中晷影常數,爲所求晷影定數。視夏至後初限、冬至後末限,百通日,內分,自相乘爲上位。下置入限分,以二百二十五乘,百約之,加一十九萬八千七十五爲法。(夏至前後半限以上者,減去半限,列於上位。下位置半限。各百通日,內分,先相減,後相乘。以七千七百除之,所得以加其法)反除上位,爲分,分滿十爲寸,寸滿十爲尺,用加夏至地中晷影常數,爲所求晷影定數。


求四方所在晷影


各於其處測冬夏二至晷影,乃相減之餘,爲其處二至晷差。亦以地中二至晷數相減,爲地中二至晷差。其所求日在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減半限,餘亦倍之,併入限日,三因折半,以日爲分,十爲寸,以減地中二至晷差爲法。置地中冬至晷影常數,以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數減之,餘以其年二至晷差乘之爲實。實如法而一,所得,以減其處冬至晷數,即得其處其日晷影定數。所求日在夏至後初限、冬至後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減半限,餘亦倍之,併入限日,三因四除,以日爲分,十爲寸,以加地中二至晷差爲法。置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數,以地中夏至晷影常數減之,餘以其處二至晷差乘之爲實。實如法而一,所得,以加其處夏至晷數,即得其處其日晷影定數。


二十四氣陟降及日出分


(表略)


二分前後陟降率


春分前三日太陽入赤道內,秋分後三日太陽出赤道外,故其陟降與他日不倫,今各別立數而用之。


驚蟄,十二日,陟四(六十七,一十六)此爲末率,於此用畢。(其減差亦止於此。)十三日,陟四(四十一,六。)十四日,陟四(三十六,九十。)十五日,陟四一。


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一日,降四(三十九。)二日,降四(五十七。)三日降四(六十八。)此爲初率,始用之。(其加差亦始於此。)


求每日出入晨昏半晝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減降加其氣初日日出分,爲一日下日出分。以增損差,(仍加減加減差。)增損陟降率,馴積而加減之,即爲每日日出分。覆減日法,餘爲日入分。以日出分日入分而半之,爲半晝分。以昏明分減日出分爲晨分,加日入分爲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滿辰法而一,爲辰數,不盡,刻法除之爲刻數,不滿爲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晝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爲刻,不滿爲分,即爲夜刻。覆減百刻,餘爲晝刻。


求更點率


置晨分,四因,退位爲更率。二因更率,退位爲點率。


求更點所在辰刻


置更點率,以所求更點數因之,又六因,內加昏明分,滿辰法而一,爲辰數。不盡,滿刻法除之爲刻數,不滿爲分,命其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於所在下水漏,以定其處冬至或夏至夜刻,乃與五十刻相減,餘爲至差刻。置所求日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進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爲刻,不盡以刻法乘之,退除爲分,內減外加五十刻,即所求日夜刻,以減百刻,餘爲晝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點差率算等,並依術求之。)


求黃道內外度


置日出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上,去之,餘爲外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覆減之,餘爲內分。置內外分,千乘之,如內外法而一,爲度,不滿退除爲分,即爲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內減外加象限,即得內道去極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法,以晨分減之,餘爲距中分,百乘之,如周法而一,爲距中度。用減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四秒,餘四因退位,爲每更差度。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因爲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命赤道宿次去之,即得逐更及明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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