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部介紹中國古代婦女事蹟的傳記性史書,也有觀點認爲該書是一部婦女史,全書共七卷。作者是西漢的經學家、目錄學家、文學家劉向,不過也有人認爲該書不是劉向所做,因此,目前流行的有的版本作者一處會標註佚名。也有人認爲,現在流傳的版本是後人在劉向所做版本之上又增加若干篇得來的。
齊田稷子之母也。田稷子相齊,受下吏之貨金百鎰,以遺其母。母曰:“子爲相三年矣,祿未嘗多若此也,豈修士大夫之費哉!安所得此?”對曰:“誠受之於下。”其母曰:“吾聞士修身潔行,不爲苟得。竭情盡實,不行詐僞。非義之事,不計於心。非理之利,不入於家。言行若一,情貌相副。今君設官以待子,厚祿以奉子,言行則可以報君。夫爲人臣而事其君,猶爲人子而事其父也。盡力竭能,忠信不欺,務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潔公正,故遂而無患。今子反是,遠忠矣。夫爲人臣不忠,是爲人子不孝也。不義之財,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田稷子慚而出,反其金,自歸罪於宣王,請就誅焉。宣王聞之,大賞其母之義,遂舍稷子之罪,復其相位,而以公金賜母。君子謂,稷母廉而有化。詩曰:“彼君子兮,不素飧兮。”無功而食祿,不爲也,況於受金乎!
頌曰:田稷之母,廉潔正直,責子受金,以爲不德,忠孝之事,盡財竭力,君子受祿,終不素食。